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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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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源吃惊的问:「你敢管老头叫宋老六?谁都不敢这麽叫他,连我都不敢!」
       苏致信哈哈大笑,「怎麽?很吃惊麽?你妈妈难道不敢这麽叫他?」
       宋源说:「我妈早死了,算了不说这个了。我跟踪你是我的不对,既然你和老头没什麽关系,那我给你道歉,再谢谢你那天救了我,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的吧?」
       苏致信拍拍宋源的脸,笑:「你这小孩有点意思啊,不全是废物嘛。」
       刚好拍在了宋源在地上擦出来的伤上面,真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宋源疼得「嘶嘶」的吸凉气,「别,别拍了,已经流血了。」
       「哎呀。」苏医生假惺惺的惊叫:「真的啊,来来来,到我诊所里来,给你上上药。」
       宋源一听,浑身僵了一僵,一时之间无数不堪回首的记忆纷至沓来──废旧的解剖台刚解剖了爱滋病人的解剖刀、B肝带原者、没有麻醉剂的伤口缝合……
       「不不不,不用了,啊哈哈哈──」
       苏致信一把攥住宋源的胳膊,力气大得惊人,狞笑道:「嗯?真不来?」
       宋源当下汗就下来了,心想,我这是犯了什麽太岁,该不会是惹了不该惹的人了吧?没奈何,只的乖乖跟了苏致信来到诊所。
       苏致信把大灯打开,宋源一张淡金色皮肤的脸上,血红血红的蹭破了一大片皮。
       苏致信皱皱眉,觉得自己下手重了些,这麽漂亮的,奶油一般的皮肤上留了疤,岂不是件大大的憾事?话说回来,还真觉得有些饿了,唔唔,想吃奶油蛋糕了。苏医生很变态的咽了口口水,觉得这场景似曾相识。
       这次完全没有再折腾宋源,中规中矩的清洗伤口,消毒,最後再抹上清凉的药膏,没有用绷带包扎,伤口很浅,这样反而愈合的更快些。
       动作异常轻柔,等苏致信忙完了,宋源这厮居然舒服的睡眼朦胧了起来。
       苏致信看著脑袋向下一点一点打瞌睡的宋源,不由得神色复杂的笑了笑。宋源身上带著男孩子的味道,那是青春的味道,有清澈的露水味。
       半晌苏致信又叹了口气,早知道是你,就不揍你那几下了,那天浑身是血的送来,也不会故意折腾你了。
       宋源正自朦胧间,被苏致信一声轻轻的叹息惊醒了,跳起来,问:「这就好了?」
       苏致信挑眉毛:「怎麽?觉得不够,想再来点加料麽?」
       「不用了不用了。」宋源连连摆手,有些讪讪的,问著:「那个,我想谢谢你那天输血给我,不然我就死定了。一起去吃个饭吧。」
       苏致信摘下眼镜,撩起一角雪白的袍子擦著,边擦,边低著头微微的笑了笑,「好啊。」细长的丹凤眼好看的弯了弯。
       宋源看著,忘了回答,只觉得脸上慢慢热起来,鼻子里面痒痒的,半天抬手一擦,竟然流鼻血了!
       宋源大骇,当机立断的诬赖说:「姓苏的!你打得我流鼻血了!」
       於是苏老师领著这个倒楣孩子到冷水池边洗鼻血,用脱脂棉塞住宋源的鼻孔,又叫他举高两只手,折腾到快要十点锺了,才终於收拾妥当,鼻血也止住了。
       两个人一起放下诊所门外的防盗门,宋源跟苏致信要了电话号码,说是有时间一定要一起吃饭,谢他救命之恩,苏致信难得和善,满足一切要求,这才开著自己的二手polo,照例是歪歪扭扭的冲进了夜色中。
       这边宋源站在马路中间,白痴一般笑了半晌,估计是发现自己过傻了,对著脸轻轻甩了个小嘴巴,偏又碰到了伤处,疼得龇牙咧嘴,越发觉得自己傻,讪讪的踢著脚边的小石子,一步一蹭的挪回了自己车边──嗯?怎麽这land rover看起来,还不如那辆二手polo顺眼呢?我果然是真傻了……
       宋源说不清自己是傻了还是疯了,总之是不正常了。
       当然了,他都已经变成偷窥狂了,还能正常到哪里去?
       偷窥当真是让人不正常的啊!当偷窥已经成为习惯,不偷窥还真是难受。
       宋源知道现在有正当的理由去见苏致信了,可偏偏一天不见,就难熬的不得了。
       宋小朋友又不想显得太不矜持,昨天刚刚要了电话号码,今天就迫不及待的打给人家,好像急色鬼一样……
       等等!急色?我怎麽会想起这个词来?小宋又抽自己一个小嘴巴,小心避开脸上的伤。
       算了,小宋叹气,想著,至少也要等脸上的擦伤好了吧。不然这样,多有碍观瞻。
       等来等去,宋源直恨脸上的伤好的太慢,连脾气都变得暴躁了起来,小易和阿梁两个人,荣登炮灰宝座,连续三天被宋源数落到臭头。
       小易可怜兮兮的问阿梁:「大哥这是怎麽了?会不会又遇到厉害仇家了?」
       阿梁惜字如金:「没有。」
       小易:「……」
       宋源坚持到第四天的时候,终於熬不住,摸出电话来,翻开机盖,心里控制不住的「怦怦」直跳。先是深呼吸,然後又唾弃自己,又不是给什麽大人物打电话,一个穷教书匠,我紧张个屁咧!一鼓作气按下通话键,就义一般把电话举到耳朵旁边。
       穷教书匠的电话很快就通了,「嘟──嘟──」的响了很久,也不见有人接,宋源的心随著这「嘟嘟」声,一点一点冷了下来,正要自暴自弃的摔电话,那边忽然通了,苏老师久违了的,充满了不耐烦的嗓音响了起来:「喂?」
       宋源顿时紧张的结巴了起来:「是──是我。」
       苏老师还是不耐烦:「我知道是你,你有什麽事?」
       宋源很没出息的继续结巴:「也没,没什麽事。」
       苏老师毫无语气起伏的说:「没事的话我挂了。」啪,挂断。
       靠……宋源举著手机,原地石化,脑子里被一个「靠」字占的满满当当。一口气没倒过来,脸上憋的青青绿绿、红红紫紫。
       宋源一挥手,便把手机扔在床上,他妈的,果然是相由心生,戴眼镜的小白脸都不是好人!老子我还不希罕呢!
       宋源光顾著骂了,完全忘了,人家苏老师才不希罕他希罕不希罕呢!
       宋源坐在床上生闷气,想骂人又觉得没立场,站起来踹桌子腿,结果踹疼了自己的脚,整个人都暴躁起来。
       宋源坐在床上生了会儿闷气,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活生生的笑话,努力振奋了一下精神,还是决定出去找点消遣,再不跟苏致信这个可恶的小白脸扯上关系。
       宋源磨磨蹭蹭的换衣服,犹豫再三,还是从床上拾起电话,揣进了兜里。
       小宋同学开著车在市里乱逛一大圈,浑浑噩噩的不知道该去哪里,等清醒过来时,路边一个偌大的金字招牌──B大医学院。
       宋源哀号一声,紧打方向盘要逃走,好死不死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宋源浑身都激动了一下,「吱」的一声把车停在路边,两只手哆里哆嗦的拿出手机来,竟然还真的是苏致信!
       苏致信那边很热闹,有很多孩子聊天谈笑的声音,显然是在课间的教室里。苏老师说:「刚刚在上课,怎麽,有什麽事麽?」
       宋源一听,苏老师刚刚竟然在上课!在上课哎!以他这些日子对苏致信的了解,就算是校长大人亲自打电话,也休想苏大教授在上课时间接电话!更何况一到课间,竟然还纡尊降贵的给他拨回来。
       宋源登时笑的嘴咧到耳朵根後面,「啊哈哈,也没什麽事,不是上次说好请你吃饭的麽,什麽时间有空?」
       「嗯……」苏致信在那边沈吟:「今天晚上吧。」
       宋源强压著兴奋,故作老成的答应了,镇定自若的合上手机盖,一下子原形毕露,要不是在车里,恨不能跳起来。
       在哪里吃饭成了问题。
       ──显然,两个超过一米八的大男人端坐在西餐厅里,旁边站著拉小夜曲的小提琴手,对著桌子中间的一丛玫瑰花切蜗牛,是一个很诡异的场景;然而打遍附近五条街无敌手的流氓头头和大学老师、博士一起坐在体育馆前广场热炒摊舔著手指吃麻辣小龙虾──也不是很合时宜。
       宋源想破脑袋,最後决定折中,找了一家挺有名的满族菜馆,如今满清时代虽然过去了,但皇家御膳还是传下来了。宋源记得当初拿到手的,苏致信的履历上面写著,他是满族人,在这里吃饭,应该对他的胃口。
       果然,晚上七点整,当苏致信踏进小雅间,和宋源两个假惺惺的客气一番之後,就拿起菜单,非常熟门熟路的点起了菜。
       两个凉菜,鹿筋冻和脆骨冻;又点了几个热菜,琉璃茄子、稣皮虾、鹿肉口蘑、黑豆白菜;汤是有名的黄罈子;甜品点的是地道的豌豆黄。连旁边的女招待都凑趣说:「一看先生就是内行人。」
       苏内行心情好像很好,放下菜单,对宋源笑笑,从公事包里掏出两瓶酒,居然是一九八四年出的西凤酒。西凤酒现在不是很出名,但一九八四年时,西凤酒被评为「国家名酒」,那一年出的西凤,特别的甘甜醇厚。
       苏致信把酒瓶放在桌上,问:「喝过这种酒麽?」
       宋源赶紧毕恭毕敬的答:「没喝过。」说完都想抽自己一嘴巴──我在怕个什麽鬼啊?怎麽跟他说话都这麽低声下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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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只好酱紫了……
       对不住大家啊……!!
     
       恶质法医纯情事 下
     
       苏致信笑,「你好像很怕我?」
       宋源打哈哈:「看您说的哪里话。」他妈的,我干嘛要对他用敬语啊?又咬牙切齿。
       苏致信看著宋源的脸一会儿工夫变了三变,也不多说什麽,只拿起其中一瓶酒,把酒瓶打开,说:「来,先喝三杯。」
       说完就拿过酒盅倒酒,那酒藏了二十多年,显出一种淡淡的,琉璃一样透明的黄色,浓稠酒液挂在玻璃杯壁上,典雅的醇香味扑鼻而来。
       西凤酒和别的酒不同,不属於传统白酒清香型、浓香型、酱香型、米香型的任何香型,它有自己的独特的凤香型。
       宋源年纪虽小,但黑社会人士嘛,从小便是在烟酒里泡大的,一闻这味道,就知道不俗,端起杯子,两个人碰杯,都是一饮而尽,照了照杯底。
       宋源一看苏致信喝酒的架式,就知道遇上对手了,本来还打算灌醉了苏副教授,看看这「医」冠禽兽醉了以後丢人现眼的样子,也好以後打趣人家,结果只这一杯之後,立时就有几分不好的预感,看来这以後被打趣的,八成是自己了。
       北方人上了酒桌,一向是先要连干三杯,饶是这酒绵甜醇厚,但一则确实度数高,二则藏的时间久了,後劲非常大。酒精度足足五十五度的白酒,三杯下肚,宋源还是觉得脑子里微微的晃了一晃。
       两个人一共六盅酒喝完,一瓶酒下去了大半瓶,宋源赶紧夹了块鹿肉垫垫肚子,这样空腹喝酒,怕是撑不了多大会儿便要醉了,他可不想第一次和苏致信一起吃饭就以自己撒酒疯告终。
       当然,他也不确定自己醉了以後到底撒不撒酒疯,因为他一直不曾酗酒,凡喝酒,必控制著量,至今未曾真正的醉过。
       不过今天可就说不准了,和苏致信一起喝酒,居然觉得充满了不确定性,偶然想起一句话来,就叫做舍命陪君子。不过可惜,被陪的这位,实在不怎麽君子。
       喝了酒,两个人开始熟络了起来,苏致信点的菜非常地道,每道都很可口,宋源吃的舌头都快吞进去了;二十多年的西凤酒,又是异常醇香芬芳,清而不淡,浓而不豔,喝到嘴里,当真是回味无穷。
       苏老师喝的多了,说话也多了起来,感慨:「宋老六那老头,儿子居然这麽大了。」
       宋源问:「你真的认识我家老头?」
       苏致信喝酒,又夹菜,不紧不慢:「算是认识吧。」
       宋源是个最懂看人眉眼高低的人,见他不愿多说,当下也不再多问,只敬酒,要谢谢苏致信的救命之恩。
       苏致信捂住杯子,说:「这酒我不能喝。」
       宋源奇怪:「为什麽不能喝?」
       苏致信笑笑:「我这件事办的不好,那天其实是故意折腾你,你也没少吃苦头吧?」
       宋源听了这话,一时间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骂,打个哈哈混了过去,心里倒对苏致信又多了几分好感,只觉得这人敢做就敢当,倒是个有血性的男人。况且知道他是黑社会,却一点儿没把这当回事,只同一般人一样推杯换盏,吆五喝六的。
       宋源一向在小老百姓面前横行霸道,被人怕惯了,偶然碰见一个不拿他当回事的人,居然觉得特别痛快,当真是人之初,性本贱。
       宋源喝的多了,话也见多,说起了被苏致信整吐了的小易,苏致信哈哈大笑,说那个孩子倒有意思,改日欢迎来实验室找他玩,还说下回解剖的是人体的生殖器官──「就是人鞭,解剖完了之後的人鞭,非常像鞭花,很有意思的哦──」
       宋源正盛了一碗黄罈子喝,里面有几片鞭花,一听苏致信这话,险些也吐了,深刻体会到了小易的痛苦。
       苏强人大笑。
       宋源苦著脸说:「我说苏大哥,我真服了你了,你这样的人,难道真的是老师麽?」
       苏致信歪歪脑袋,「怎麽?不像麽?」
       「是不像。」
       苏致信点点头,「不像就对了,我是教师,不是教书匠。」
       宋源喝得有些晕忽忽的,没有听懂,只觉得苏致信两片嘴唇一开一合,分外的红。一时之间,心里怦怦直跳,额头上渗出汗来──这酒果然是好酒,据说西凤酒有活血驱寒的功效,果真名不虚传呐!活血活的心跳加速,驱寒驱到浑身大汗。
       宋源只觉得和苏致信喝酒格外痛快,苏致信不拿腔做调,喝起酒来也说粗口,一点也没有知识分子身上酸丁腐儒的架子,喝酒也干脆,自己酒到杯干,却不强劝宋源,两个人喝酒,全凭自己高兴,倒比那劝来劝去,假模假式的酒局喝得酣畅。
       苏致信酒量显然深不见底,两个人喝了一瓶半的时候,还是面不改色,脸上连一丝红晕都找不到,眼神犀利,用筷子夹菜的手指没有一丝颤抖。
       宋源可喝的有些醉了,脑子越来越晕,开始控制不住的对著苏致信傻笑,没口子的叫哥,「苏大哥,大哥、哥!你是不是我亲哥啊!」
       苏致信看著宋源,没有来由的又咽了一口口水。
       这可不怪他变态,从第一次见他,他就觉得,这孩子,简直太像一块点心了。
       皮肤是淡金的奶油色,头发不很黑,反而是栗色的,非常像巧克力,丰润的嘴唇红红的,好像果冻。只要他垂著眼,不露出那有些野性阴狠的眸,闭上嘴,遮住那满口小兽般锋利的,白森森的牙齿,看上去还是很甜蜜,很──可口的一个美少年。
       现在宋源喝得有些醉了,一双眼睛里,凶光尽敛,满满的竟是潋滟的水光,湿漉漉的黑眼珠,非常像刚洗过的,还带著水珠的葡萄;脸上红扑扑的,灯光之下,面颊的皮肤上有一层细细的小绒毛,简直是枝头上熟透了的,粉红粉红的大桃子。
       苏致信突然感觉到很想吃甜的东西,挖了一大块豌豆黄送进嘴里,觉得不够,又叫了店员来,要了一碟枣泥栗子糕。
       苏致信一边吃著甜食,一边奇怪,「我什麽时候这麽爱吃甜的东西了?」
       宋源清醒的最後一个画面是,苏致信挖了一块栗子糕送到他嘴里,他张口吃了,饶是醉到找不著北,还是有几分惶恐──他竟然亲手喂我啊!
       那栗子糕非常细腻,也非常甜。
       苏致信看著宋源含著半口还没来得及咽下的栗子糕,「扑通」一声歪在桌子上,伸手拍拍他的脸,不醒,再拍拍,这小子居然打起酣来了!
       嘴里含著东西睡觉很危险,苏致信是学医的,自然懂得这个道理,可偏偏宋源是叫都叫不醒了,沈吟片刻,只得出去洗了个手,回来扳著宋源的下巴,捏开他的嘴,伸手将他嘴里的栗子糕掏出来。
       宋源喝了酒,嘴里温度很高,一条柔软滑腻的舌头,乖乖的卧在嘴里,苏致信手指伸进去,坚硬的牙齿扫在他的指腹上,喝酒都没变色的脸,突然红了。他飞快的掏出那块栗子糕,用饭店里小湿毛巾擦了擦手指,洁癖的苏大法医,竟然没有想起来要再去洗手。
       他见宋源睡的沈,想了想,自己掏了腰包结帐,架起睡死的人,扔进一辆计程车里,说出了自己家的地址。
       没办法,现在要从宋源嘴里问出他家的地址,基本上已经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
       苏致信以为宋源酒品好,喝醉了只是睡觉而已──他可太小看宋源了!
     
       恶质法医纯情事
     
       宋源好像有感知似的,一进家门,就闹了起来,拉著苏致信没完没了的傻笑,「哥,哥,你!亲哥!」苏致信哭笑不得,嘴里胡乱应承著,动手就扒他衣服,宋源双手捂住胸部,做娇羞状:「死相!你想干嘛啦──」
       苏致信额头上迸起数根青筋,怒瞪。
       宋源哈哈大笑,「啊哈哈哈──逗你玩!」
       这扁毛小畜生!苏致信暗骂,沈著脸说了一个字:「脱!」
       宋源特别听话,一件一件的脱了衣服,光著身子,盘腿坐在地板上又把衣服一件一件的叠起来,叠得还特别一丝不苟,叠完,摆成整齐的一叠。边叠著,边傻乎乎的继续笑。
       苏致信看著这小王八蛋,觉得就算把自己一头黑发全剪下来,变成黑线贴在脸上,都不足以表达此刻心情之万一。
       他架著宋源到浴室,放好水,把人扔进去,宋源见了水,闹的更加厉害,劈里啪啦一通扑腾,苏致信浑身上下被他浇的湿透了,只得自己也扯了衣服,进到水里,草草给两个人都洗了洗,不知道为什麽,心里总觉得慌慌的,赶紧跨出浴盆,出去拿干净的睡衣。
       宋源见他要出去,马上不依了,拉著苏致信的手,就是不松。苏致信简直要恼羞成怒,骂骂咧咧的挥开他,等拿了睡衣回来,竟然看见宋源可怜巴巴的靠著浴盆壁掉眼泪呢!
       真的是掉眼泪,他脸上没有表情,也不哭出声,一大串一大串的眼泪哗哗的向下掉。
       这可不得了,宋源是什麽人?宋源是被人打了一枪,硬生生从骨头缝里撬出子弹来,哼都不哼一声的人,这会儿居然掉泪了!
       苏强人再强也慌了神,连忙扑过去,把那小祖宗从水里拎出来,宋源立刻赖在苏致信身上,特别委屈的说:「哥你骂我,呜呜呜,呜呜呜……」
       苏致信快气的晕过去了,但也只得耐著性子,轻声细语的安慰著:「没有,没骂你,听话,快擦干了穿上衣服。」
       宋源醉得浑身发软,树獭一样扒在苏致信身上,苏致信半托半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小祖宗收拾干净,扔在床上,回头看看自己,又是一身大汗,只得回去再洗一遍。
       苏致信一向是独居,两室一厅的小房子,一间卧室,一间书房,书房里面并没有床,沙发则非常小,他一米八的身高,实在躺不下,没办法,只得睡到那醉鬼旁边。
       刚一躺下,宋源就钻了过来,苏致信一推开他,小畜生就瞪著水汪汪的眼睛,嘟著嘴唇,特别委屈的看著他,苏致信被他一看,心里也软了,加上自己也困得很,稀里糊涂的被宋源钻进了自己怀里。
       苏老师抬手摸摸宋源那一头毛茸茸的软毛,搂著那个热呼呼的脑袋,睡著了。
       宋源睡醒的时候,苏致信早已出去上班了,天很黑,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的,外面有下雨的声音传来。
       他头疼的很,随手在床头一抓,抓到了一杯鲜榨的橙汁,咕咚咕咚的喝下去,环顾四周──这是哪里?
       床头摆著几本医书,房间像手术室一样整洁。宋源一向是个聪明孩子,马上意识到,不得了啊,这竟然是苏致信的家!
       宋源赶紧爬起来,挠著睡成鸟窝一样的头发,把这间小小的公寓转了一圈,没见到苏致信的影子,只有桌子上摆著汤和小菜,还有一碟五颜六色的蔬菜什锦炒饭。
       筷子下边压著一张字条,宋源将那字条抽出来,上面几个字写得很是张牙舞爪,嚣张跋扈:「小鬼,你的衣服我洗好放在床头了,早饭用微波炉热过再吃,吃完记得洗碗,别忘了把床整理干净,另外,你还欠我一顿饭!」
       宋源莫名其妙,我昨天不是已经请你吃饭了麽?忽然又想起什麽来,翻了翻自己的钱包,里面一打票子,一张不少,顿时悔的肠子都青了──明明要请人家吃饭,偏偏自己醉的人事不知,竟然让被请的人掏了腰包!
       宋源悻悻的盛了一碗汤,忽然又高兴起来了──这麽说来,我还能和他一起吃饭了!还没高兴完呢,又唾弃自己,他妈的,我高兴个屁呀!真是贱骨头!
       宋贱骨头把汤全部喝光,饭全部吃光,菜全部扫光,犹自意犹未尽的舔著嘴唇,又拖拖拉拉的洗碗,收拾床铺,当房间恢复成手术室一样整洁之後,终於没有理由再逗留,这才一步三回头的走掉了。
       这之後的几天,宋源不知道为什麽,干什麽都觉得特别劲头十足,眼角眉梢带著喜气,小易和阿梁见他这样,生怕他有什麽不正常,反而更加陪著小心。
       私底下小易问阿梁:「大哥是不是恋爱了?」
       阿梁嗤之以鼻,「哪个会脑袋坏掉了和大哥恋爱?」
       小易如临大敌的捂住阿梁的嘴:「嘘!可别瞎说,小心大哥听到了。」
       阿梁撇撇嘴,不置可否。
       不过话说回来,宋小朋友在恋爱方面还真是干净单纯的如同一张白纸。
       他十四岁就出来混,开始的时候在最底层挣命,过了今天没明天,自然没有闲暇风花雪月,後来聚了一帮兄弟,大家到底都是热血少年嘛,整天为了地盘、为了货、为了扬名立万,今天砍人,明天被砍,後天又被抓进局子里去了,「忙」的脚不沾地,自然更没工夫谈恋爱。
       更何况,估计没有哪个女孩子被宋老大凶光毕露的两只眼睛一瞪,还有和他谈恋爱的兴趣。
       近来宋源却偏偏变得面带桃花,连眼神都湿润了些,无怪乎小易觉得奇怪。
       宋源有时候也贩卖一些毒品,但不走私毒品,这个风险太大,一旦被抓住,是绝没有活路的,不过他也走私烟酒什麽的,甚至包括眼影唇膏。
       既走私洋酒,那经手的大多是好酒,自从那天知道了苏致信深不可测的海量之後,一直留了心,这天刚好得了一瓶上好的义大利Amarone干红葡萄酒,赶紧屁颠屁颠的打电话给苏致信,两个人都爱那杯中之物,当下一拍即合,说定了下班就见面。
       苏致信下了试验台,走出研究生楼,就看到宋源正蹲在路边一架子蔷薇花墙下面,低著头抽菸,手边还摆著一个空的可乐罐,接著菸灰。
       宋源正抽的享受,忽然觉得一片影子落在自己身上,一抬头,苏致信正站在面前,脸上带著似笑非笑的表情,望著自己。
       初夏时节,天色黑的晚了,下午六点锺光景,微微有些倾斜,稍许带上金色光晕的阳光,四十五度角斜斜打在苏致信脸上,他穿一件淡蓝色的短袖衬衫,没有系领带。衬衫非常合身,裹住他看起来就非常有力,但不失清瘦的腰部。
       苏致信肩头和脸上带著金色的光晕,微微一笑,说:「黑社会都是这麽闲的麽?三天两头往我这里跑,你都不用做事?」
       宋源正在看著苏致信愣神,惊醒一般「啊」了一声,很有几分尴尬,「咳咳,这个……倒也不是。」又问:「今天想去哪里吃饭?」
       苏致信笑了笑说:「先别忙著吃饭,酒拿出来看看。」
       宋源献宝一般从背包里拿出酒,苏致信接过去,半天说了一句:「好酒。」
       声音不大,也没什麽感情色彩,依旧是一副面瘫的表情,可宋源听了,简直如闻纶音佛语,登时笑得连眼睛都亮了起来,如果他是犬类,尾巴肯定摇了起来。「对吧对吧,我说是好酒了吧!」像个邀功的孩子。
       苏致信把酒放回宋源手里,说:「你还是下次再请我吃饭吧。」
       「哈?」宋源傻眼了,「为什麽啊我这麽远跑过来我多不容易啊你说下次就下次啊你,你你你你凭什麽啊……哼!」
       苏致信恶劣的笑:「这次还是我请你。」
       这个人到底是怎麽回事啊!
       苏致信说:「好红酒就要配肉食,我以前和院里一个学中医的澳大利亚留学生学了一道香草羊排,澳大利亚人做的羊排,最是地道。」
       宋源心中暗想,这个缺了大德的苏致信,好话从他嘴里说出来都能把人气个半死,这算不算是一项超能力呢?半晌不知道说什麽,憋的脸通红,憋出一句话来:「哼,知道,澳大利亚嘛!」
       苏致信很配合的点头,「对对,澳大利亚,骑在羊背上的国家。」
       他妈的,他以为他是中学地理老师麽?宋源狠狠在易开罐口按灭了菸,将罐子拿起来,顺手扔进了垃圾桶里。
       苏致信嘲笑他:「呵呵,第一次见到这麽爱护环境,有公德心的黑社会。」
       宋源嗤之以鼻,「你才见过几个黑社会?」
       苏强人不屑:「老子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都多。」
       「老头子哦──」
       「你他妈的活的不耐烦了是吧!还想不想吃羊排了?」
       「想,想!」宋源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从来不吃羊肉的。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骂来骂去,拉拉扯扯的走出校园,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後尾随的一群神情诡异、手里高举手机、满脸通红的呼朋引伴、嘴里说著什麽「女王受」「忠犬攻」「年下」等等火星语的女孩子。
       宋源将车直接开到超市,两个人一起推著辆购物车,宋源好奇的四处打量,苏致信问他:「别告诉我你真的从来没有来过超市?」
       宋源振振有词的说:「你见过逛超市的黑社会麽?这是中老年欧巴桑才会来的地方。」
       苏致信「哦」了一声,「中老年欧巴桑麽?」语气平静,表情一如既往的面瘫,只冷冷盯了宋源一眼,这一眼只持续了不到两秒锺,宋小朋友顿觉一阵凉意顺著自己的脊梁骨爬上来,赶紧老老实实的闭嘴。
       宋源一边跟著苏致信挑羊排,一边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这种预感十分的难以言表,但基本上等同於母鸡遇见黄鼠狼、耗子遇见猫、瞪羚遇见狮群──之前的预感。
       我要被这个家夥吃定了!
       野生动物一般预感都比较强烈准确,所以宋源的预感也是同样。
       两个人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苏致信领著宋源走进自己那套整洁有如手术室的公寓,换上拖鞋,也递给宋源一双,宋源撇著嘴接过来,心中暗暗数落著苏致信的洁癖,拿过拖鞋一看,居然是双新的──当然了,如果这鞋上面没有米奇和米妮接吻的卡通图案,就更完美了。
       宋源嘴角微微抽搐著换上拖鞋,鞋底很厚软,踩在苏致信家的木地板上,「咯吱」作响。
       苏致信把带骨的小羊排略微切开,用黑胡椒、粗盐、橄榄油腌上,又洒上迷迭香的碎末,挤了半个柠檬的柠檬汁洒上,搅拌均匀,将容器用保鲜膜包好,一连串的动作非常安静熟练。
       他回过头来看著斜倚在厨房门框上的宋源,偏了偏下巴,「这个需要腌二十分锺,我先去洗个澡。」
       宋源说好啊,我记著时间好了。苏致信往外走了两步,回过头来,脸上带著特别严肃认真的面瘫表情,问:「源源,你要不要一起来?」
       「咳咳!」宋源一口气没出匀,被口水呛到了,咳的炙肺煽肝的,连声说:「不用了不用了,真的不用了。」咳完了抬头,非常凶猛的说:「别叫我源源!」
       苏变态露出大家都很熟悉的淫笑,「砰」的一声关上浴室的门,一秒锺之後,一阵走调的歌声伴随著「哗啦啦」的水声从里面传出来。
       歌唱得非常走调,歌词咬的却很清楚:「我光著膀子我迎著风行,跑在那逃出医院的道路上;别拦著我我也不要衣裳,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宋源听著,冷汗就流下来了,不愧是活生生的变态怪医唱的歌啊,不过,这歌,适合苏致信这样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唱麽?
       他刚刚看著苏致信,安静的站在厨房的流理台前,一丝不苟的切菜,腌肉,打果汁,几乎让他有种家的温暖感,可偏偏他开始失神,继而神往的时候,这人马上就像换了个灵魂一样,当真让人大跌眼镜。
       天知道苏致信这次是被冤枉的,他站在莲蓬头下,心中也是说不出来的怪异,刚刚明明是非常认真的想问宋源是不是要一起洗。他不知道自己怎麽会问出这样一句话,只是心里就是想问,於是就问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麽张口就叫那小子源源,也只是心里想叫,就这麽自然而然的脱口而出了。
       可宋源的反应那麽强烈,让他开始有点恼火,於是水开得更大,歌唱得更响,调跑得更远。
       苏致信一向是个行动力非常强的人,平日里为人处事,很有几分庄子的「自在」神韵,行动基本上反应内心,想做什麽也就做了。他鲜少迷茫不知所措,他脑子里的东西,一向是分门别类,归纳总结,收拾得井井有条,他很乐意闲暇时候就整理整理它们,一条条的总结完善,琢磨透彻,最後存入大脑。
       就像刚才那样,他想问什麽也就问了,现在站在莲蓬头下面,总结起来,只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问:我为什麽问他要不要一起洗?
       答:因为我觉得洗完澡吃饭更加有胃口,而且今天天气很热。
       问:我为什麽要关心他有没有胃口?
       答:因为我想对他好。
       问:我为什麽想对他好?
       答:因为那小子是宋六那个老头的儿子。
       脑中的逻辑思辩到此为止,苏致信心安理得的擦干身体,套上一身宽松的衣服,打开浴室门,看看表,刚好二十分锺。一如既往的精确。
       宋源正状如动物园笼子里的狼一样,在房间里来回兜圈子,看见苏致信施施然的出来了,一步窜到近前,龇龇牙,露出一口白森森的锐利牙齿,说:「苏大哥,你还知道出来啊,我都快要饿死了。」
       苏致信听见宋源一声「苏大哥」,叫的他心里的恼火渐渐小了下去,挥手拍拍那个毛茸茸的巧克力色脑袋,「就知道吃!」
       宋源夸张的「嗷嗷」怪叫,屁颠屁颠的跟著苏致信进了厨房。
       那晚的酒很甘醇,喝到口中芳香浓郁,果香中略带可哥香,口感非常丰满;小羊排也很嫩滑,煎的火候刚刚好,金棕油亮的色泽,配著法国黄芥末膏与香草醋混合的调味酱汁,居然一点都感觉不到羊肉的膻味。
       以宋源的酒量,这区区半瓶红酒,是绝不至於醉倒的。可当他透过那杯深红宝石色的红酒,看著苏致信在灯光下,因为没有戴眼镜而显出几分温柔的脸时,居然觉得脑子里微微的眩晕了一下。
       两个人话不多,虽说是在家里吃饭,可毕竟西餐和中餐不同,到底要讲究一个文雅,不像中餐,到了酒桌上,一定要吆五喝六,唯恐不够热闹。
       两个人切著羊排,喝著红酒,灯光暗淡,偶尔低声交谈几句,苏致信也没有说起关於羊排和人排的话。所以两个人脸上都是微微的笑意。
       宋源怀疑自己喝下去的不是红酒,而是高度的烈性白酒,不然怎麽刚刚喝了这麽一点,就觉得醉了呢?他嚼著嫩滑的羊肉,忽然想起来几天前在苏致信家吃的那顿早饭,心中很是怀念,很想再吃一次,於是索性就借酒装醉。
       苏致信是何等人,岂能看不出他的小把戏?可他偏偏什麽都没说,两个人吃完东西,喝完酒,苏致信动作俐落的收拾好餐桌和厨房,看著依旧趴在沙发扶手上的宋源,稍微皱了皱眉头,随即带著一丝半是纵容、半是无奈的笑意,问:「怎麽了?醉得厉害麽?」
       宋源两只眼睛湿漉漉的,软趴趴的说:「嗯。」
       「想不想洗个澡?」
       「想。」
       「那一会儿穿我的睡衣可好?」
       「好好!」宋源觉得有些迷惑了,这人,怎麽这麽好说话?
       其实他不知道,苏致信一向是这麽好说话的,他这个人,个性虽强,却从不蛮不讲理,差不多的求一求他,就没有不答应的事了,比如苏老师的学生,就很了解,并经常能善加使用他的这一点。
       而宋源之所以对苏致信还存在著一些误会,是因为两个人之前一直交恶,苏致信自然对他不客气,没少折腾他,所以宋源总觉得苏致信是个刻薄、得理不饶人的人──当然,他很奇怪自己为什麽明明觉得苏致信刻薄,却又偏偏总是追在人家屁股後面。
       苏致信最近对他很是和气,给他裹伤,带他回家,帮他洗澡,做饭给他吃,还带著他一起睡觉,让宋源每每感觉受宠若惊。
       其实他大可不必,别忘了,苏致信是连一个年轻力壮的乞丐,都会给他饭吃,让他避雨的大好人!
       不过宋源显然忘光了,他觉得苏致信就只对他一个人这麽好,顿时觉得自己不同寻常了起来。他一把抢过苏致信手上的干净睡衣,夺路跑进浴室。苏致信在後面看傻了眼:「呃……你能不能不要这麽──动如脱兔……」
       当宋源被苏致信赶进书房里,看见工作台旁摆著一张新床的时候,心里突然生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说是失望吧,也不太像,说是别的,又找不到一个比失望更合适的词来形容。他躺在崭新的被子里,忽然想起醉酒留宿的那晚,记忆虽然模糊了,但依旧记得鼻端萦绕的那缕暖暖的体香。
       宋源小声咕嘟著骂了自己一句,我真他妈的有病,怎麽就那麽想上一个大男人的床?
       刚才说过,宋小朋友是装醉,所以他脑子很清醒,计算了一下苏致信上课的时间,又计算了一下苏家到医学院的距离,最後拿出电话来定好闹锺,打算早晨一起床就尝尝新出炉的苏氏什锦炒饭,这才睡著了。
       这天早上,宋源深刻领会到一句俗语所代表的真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他不但吃到了苏氏什锦炒饭,还用了苏致信的毛巾洗脸,用了苏致信的刮胡刀和刮胡水,用了苏致信那些简单的护肤品。
       尽管苏老师一直顶著一张因为睡眠不足,起床气而造成的一片乌云密布的脸。
       ──至於他为什麽会为了这些小事欢欣鼓舞,属鸵鸟的小宋连想都不愿多想,高兴就是高兴了,想那麽多做什麽?
       其实宋源和苏致信是完全搭不到边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学教师;一个是流氓头头,黑街少年。按照常理来说,这两个人,就算曾经有过一两次的交集,可是交集一过,是理所当然的应该两不相干,老死不相往来。
       可偏偏这两个人不,一次又一次的见面,交往日深。
       宋源压根就忘了自己从十四岁起,埋进骨子里对於知识分子的厌恶,每天做完了自己的事情,脑子里就只转著一个念头,苏致信苏致信苏致信……
       他终於如愿以偿请苏致信吃了饭,惊喜地发现苏致信和自己一样性喜食辣,红红火火的麻辣火锅,两个人都是吃了一头的汗。
       他觉得苏致信身上有某些非常吸引他的东西,但具体是什麽,他也说不出。
       也许是气味?尽管苏致信身上的气味大多数时候和停尸间里的福马林液味道很像;也许是眼神?尽管苏致信的眼睛大部分时间都躲在眼镜片後面,带著十二分的不耐烦的眯著。
       但是,也许是他那不经意间,揉著宋源头顶的手;也许是他系著淡蓝色的围裙,拿著锅铲在厨房忙碌的背影;也许是宋源偶尔孩子气大发,他看著他时,脸上那抹纵容,又刻意想掩盖住的笑容。
       宋源自己也说不清楚。他从小没有母亲,以宋六的为人,想也不会做出什麽表达亲情的肉麻举动来,宋小朋友,简直就是一株没娘的小草,在犄角旮旯里顽强的长大。
       还从来没有人用和苏致信一样的目光看过他,既纵容,又无奈,还带著几分宠溺。
       缺少爱的孩子,最容易被爱打动。
       其实苏致信是很忙的,宋源每次忍不住打电话给他,他虽然反应冷淡,却是从来不会拒绝,再忙也会答应宋源见面。
       宋源从小到大还没有遇见过这麽把他当回事的人,难免有些食髓知味,但又怕苏致信觉得他烦了,经常强自克制著。
       其实苏致信并没有觉得烦,他有时间了,也会屈尊打电话给宋源,语气淡淡的,但宋源无不欢欣鼓舞,从此以後连睡觉都要搂住电话。
       两个人或者一起吃喝玩乐,或者无所事事在街上闲逛。有那麽一两个月的时间里,两个人每隔一个星期,都要见一两面,虽说是宋源打电话给苏致信的时候比较多。
       等到无话不说的时候,宋源问苏致信,那天划了他的车,为什麽就直接开走了。
       苏致信居然显得特别吃惊:「什麽?我真的划了你的车?我还以为是你胡说八道的呢。」
       宋源说不是吧苏大哥,「你真什麽都没觉出来?不可能啊,你撞我的那一下很严重呢。」
       苏致信居然脸红了,「嘿嘿,我这人,开车的水准是有点,呃──有点低。之後我还奇怪呢,我的车後面怎麽平白无故凹进去一块?」
       宋源险些被自己嘴里的茶呛到,却又沾沾自喜起来,在心中小小声的说,你学历比我高、个子比我高、我打架还不是你的对手,样样不如你,现在终於有一样比你强了。
       想著就有些得意,笑的很是张狂,苏致信最看不得他这个嘴脸,一个栗暴凿在宋源额头上,医生的怪力依旧是那麽可怕,两个人本来并肩坐在苏致信家有些小的沙发里,苏致信一个栗暴凿过去,宋源被凿的脑袋一偏,後脑「砰」的一声磕在了墙上,前面被凿後面被磕,顿时疼得「嘶嘶」吸凉气。
       苏老师看著宋源眼泪花花的眼睛,揶揄:「黑社会都是这麽没出息的麽?磕一下就掉眼泪。」嘴里嘲讽著,还是拉过宋源的脑袋来,伸手给他轻轻的揉著後脑勺。
       宋源嘴硬,「你少看不起人,上一次你不用麻药就给我开刀,也没见我……」
       苏老师的手停住了,半晌叹口气说:「那次是我不好。」
       宋源大为惊奇,嗷嗷怪叫:「啊啊啊,不得了!苏妖怪你居然跟我认错哦!」
       苏致信一掌击在宋源後脑上,「小东西还反了你!」
       宋源翻著白眼顺势倒在苏致信肩膀上,嘴里嘟囔著:「老东西你想杀人啊?」
       苏致信猛的一回头,一绺漆黑的头发扫在宋源汗津津的额头上,黏住了。
       那头发简直像一只柔软的手,轻轻盖在宋源的额头上。宋源觉得自己的心里突然很怪异的跳了一下,有些许惊慌,想赶紧直起身来正襟危坐,可又舍不得离开苏致信那瘦削但温暖的肩膀,偷偷伸手捂住胸口,忍住了。
       不得了,我是不是得病了?小宋很迷茫。
       苏致信想推开他,犹豫再三,终於只顺了顺这小子脑袋上的毛,由他去了。
     
       恶质法医纯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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