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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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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做声地吃着晚饭,心里一直都在挣扎着。老佐里恩看见她的神情那样没精打采,一点劲儿都没有,就告诉“山基”把马车卸掉,今天晚上绝对不让她出去了。她应当去睡觉!她也不违抗,上楼进了自己的屋子,黑漆漆地坐着。10点钟的时候,她打铃叫女仆进来。
     
       “拿点热水来,下去告诉福尔赛先生,说我觉得人已经完全休息得好多了。说如果他太疲倦了,我可以一个人上舞会去。”
     
       女仆很不放心的样子,珍就暴躁起来。“走,”她说,“把热水立刻拿来!”
     
       她赴舞会穿的衣服还摊在长沙发上,她鼓着一股猛劲,小心翼翼地穿上衣服,把花拿在手里,就下楼来,又厚又重的头发下面一张小脸仰得高高的。经过老佐里恩的卧室时,她能听见他在里面走动。
     
       老佐里恩被她弄得又生气又莫名其妙,正在换衣服。这时已过10点,他们总要11点钟才到得了。这孩子简直是发疯。可是他不敢惹她-晚饭时候她脸上那种表情使他一直不能释怀。
     
       他用一把乌木刷刷头发,在灯光下面头发亮得像灿银,接着他也从阴暗的楼梯上下来。
     
       珍在楼下迎他,两个人一句话不说,就上了马车。
     
       这段路简直像走不完似的。到达之后,两个人走进罗杰的客厅时,珍的心里又是慌张又是激动,可是脸上故意装出一副坚决的神气来掩饰她内心的痛苦。她深怕他也许不在场,深怕见不到他,同时下了决心要把他夺回来-想办法夺回来,至于怎样夺法,她也不知道。有这些缘故,所以纵使有人说她“追他”,她也不觉得有什么难为情。
     
       一看见舞厅,和油光瓦亮的地板,珍又是高兴又是得意。她就爱跳舞,跳起舞来,由于她身子非常之轻,飘飘然就像一个兴高采烈的小仙灵。他准会来请她跳舞,只要他跟她一跳舞,两个人就会和好如初了。她急切地向四周围看。
     
       这时波辛尼跟伊莲正从花房里走出来,他脸上那种古怪的失魂落魄的神气被珍望见,一下给了她很大的打击。她的窘态他们并没有看见-谁也不能看见-连她祖父都没有看见。
     
       她把手放在老佐里恩的胳臂上,很低的声音说:
     
       “我非回家不可,爷爷,我不舒服。”
     
       她祖父赶快带她走了,一面自己抱怨着他早知道会弄成这样的。
     
       可是他跟珍一句话都没有说。总算万幸那部马车还靠在门口,两个人重又上了马车。直到这时候,老佐里恩才问她:“乖乖,是什么事情?”
     
       珍痛哭起来,连整个的小身材都抽搐着,这情形使老佐里恩着实慌了起来。明天非给她请布兰克来看不可。不看也要她看。绝对不能让她这样……好了,好了!
     
       珍勉强抑着抽噎,她倒在车角落里,狂热地勒着他的手,用一条披肩裹着脸。
     
       她祖父只看见她一双眼睛,在黑暗中瞠目望着,一动不动,可是他一直都用自己瘦瘠的手指轻拍着她的手。
     
       里希蒙的夜晚。
     
       除掉珍和索密斯之外,还有别的人亲眼看见“那两个”(攸飞米亚已经开始这样叫他们了)从花房里走出来,波辛尼脸上的那种神情也被别人看在眼里了。
     
       平时,自然的外表总是那样恬静闲适,可是有时候它蕴藏着的热力也会突然暴露出来-春天怒照的阳光从紫云中落在雪白的杏花上,雪白的山峰,浴着月光,缀上一颗孤独的星,耸入火热的苍穹,或者在落霞的光焰中,一棵老杉木阴森森地竖在那里,像是守卫着某些炽热的秘密,这些都是的。
     
       也有些时候,在一家画廊里,一幅作品被一位午餐吃得也许比他同类更讲究的福尔赛之流撞见,这幅作品是被粗心的鉴赏家注为“提申-至精品”的,偏偏冲破了这位福尔赛先生的一切藩篱,使他像着了魔似地沉浸在一种狂悦之中。这张画,他觉得,有种地方,嗯,真正算得上画。一种不可推究的,不讲理的东西找上了他。他企图用一个凡事只求实际的人那种准确性来肯定这东西是什么,可是这东西却躲躲闪闪的,捉摸不到,就跟他中午逐渐消失的酒意一样,剩下他一个人在生气,觉得肝脏很不好受。他觉得自己刚才太挥霍了,简直是浪费,真是碰见鬼了。这本目录上面的三个圈子标明的什么,他本来并不想看见。造化的神力,天哪,他最好一点儿不懂得!这种东西他最好根本不承认它的存在!一承认,你就会无法自拔,你付一个先令买张门票,接着又要付一个先令买节目单。
     
       珍看到的-以及其他福尔赛家人看到的-波辛尼脸上那种神情就像画布上面有一个洞,后面一支蜡烛动着,仿佛突然从洞里闪射出来一样-一点模糊的、摇晃不定的红光,黯淡而迷人,一下子冒出火焰。它使旁观的人恍悟到这里面包含着危险的因素。有这么一会儿,他们带着喜悦,带着兴味望着,但随即觉得自己根本不应该望。
     
       可是这却解释了珍为什么来得这样晚,然而没有跳舞就跑掉了,跟自己的未婚夫连手都不握就跑掉了。据说,她人不舒服,无怪如此。
     
       可是讲到这里,他们都心怀鬼胎相互望望。他们并不想使家丑外扬,不想恶意待人。哪个愿意如此呢?对于族外的人,他们是一个字也不吐露,无形的戒律使他们全都保持着缄默。
     
       随后就听人说,珍跟老佐里恩上海边去了。
     
       老佐里恩带珍去布洛得司帖耳,因为这地方近来很吃香,至于雅毛斯,尽管有尼古拉捧场,它的声誉已经日趋下降,而一个福尔赛家人上海边去,如果呼吸不到一点在一个星期之内使他的性情变得乖戾的空气的话,他花的钱就不值得。当初那个福尔赛始祖喝马第拉酒的贵族习惯不幸也带有这个动机,所以后代子孙当然也容易犯这个毛病。
     
       珍就这样上海边去了。族中人只好等着看事情进一步的变化,除此没有别法。
     
       可是“那两个”究竟-究竟到了什么程度呢?他们究竟打算闹到什么程度呢?他们当真要闹下去吗?肯定说,不会闹出什么事情来,因为两个人都没有钱。至多是调情调情,到了适当的时候就会完结,所有这类爱情都是这样结束的。
     
       索密斯的妹妹威尼弗烈德·达耳提却嘲笑他们,认为根本没有什么事情,她住在格林街,因此染上了美菲尔区的风气,对于已结婚的人应当如何如何有着更时髦的主张,比一般流行的,例如在拉德布洛克林区流行的主张时髦得多。那个“小女人”-伊莲其实比她还高,她这样一直被唤作“小女人”,十足地证明一个福尔赛家人的高贵身份-那个“小女人”过得厌烦了,为什么不能寻点开心呢?索密斯这人相当腻味,至于波辛尼先生,她始终认为他很风趣-只有乔治那样的小丑会赶着他叫“海盗”。
     
       这句评语-说波辛尼风趣-引得舆论哗然。大家都不服。说波辛尼“还算漂亮”,这一点大家可以承认,可是以他那样的高颧骨、贼眼睛、软呢帽,要说够得上风趣的话,那恰恰证明威尼弗烈德又来她的老一套,她总要别出心裁地夸示一下。
     
       那年夏天最流行夸耀,这在历史上是出了名的。连大地也都夸耀起来-栗树盛开着花,发散出浓郁的花香,在过去从来没有见过;家家花园里都开放着玫瑰;夜里满天的繁星,简直挤都挤不下;太阳全身披挂,天天从早到晚在公园上面挥舞着它的铜盾;人们的行为也变得古怪了,在露天底下吃午饭,吃晚饭。出租马车和私人马车川流不息地通过明媚的泰晤士河上的桥,把成千成万的中上层人士载往布西,载往里希蒙,载往开游,载往汉普登行宫,去领略一下郊外风光;那种盛况据说简直空前。差不多凡是够得上马车阶级的人家,这一年都要出城走一趟,或者上布西去看马栗花,或者上里希蒙公园在西班牙栗树林里兜风。虽然灰尘很大,他们却在自己扬起的云雾中车声辘辘一路驰来,一副时髦派头,睁着大眼睛望着大片的凤尾草长得老高,草里大驯鹿抬起它们分歧的鹿角。而这些凤尾草还得要给秋天的情人们以从未有过的荫蔽。不时,当那些栗树花和凤尾草缠绵的香气飘得太靠近时,他们里面的一个就会跟另一个说,“心肝!这味道多古怪啊!”
     
       那一年的菩提花开得也是特别盛,几乎开成蜜黄的颜色。在伦敦许多广场角,太阳一下去,这些菩提花就发出一种连蜜蜂身上都没有的甜香-那些福尔赛家的人和福尔赛之流,用完晚饭,在那些只有他们持有钥匙的花园附近纳凉时,闻到这种香味,就会在心里引起一种不可名状的思慕。
     
       就是这种思慕使他们滞留在那些隐约的花台中间,天色虽然逐渐暗了下来,也仍旧流连不舍。就是这种香味使他们兜来兜去,兜去兜来,好像有情人等待着似的-等待最后的光线在绿荫下消逝掉。
     
       不知道是不是菩提花的香味在威尼弗烈德心里唤起一种模糊的同情,还是受一种同性的好奇心的驱使,使她想要亲眼看一下,或者证明一下她那句“根本没有什么事情”的评语的正确;还是她仅仅由于抵制不了那一年夏天的诱惑,渴想上里希蒙跑一趟。总之,这位个小达耳提(小蒲白里斯,伊莫金,茂德,宾尼狄特)的母亲给她嫂子写了这样一张便条:
     
       亲爱的伊莲:
     
       听说索密斯明天要上汉莱,在那边过夜。我想如果约几个人一同上里希蒙去玩,一定很有意思,你约波辛尼先生,我去找小弗里帕,好不好?
     
       马车,爱米莉会借给我们(她们称呼母亲的名字一一这样很风趣)。我7点钟来接你和你的年轻朋友。
     
       威尼弗烈德·达耳提。
     
       6月30日。
     
       蒙塔谷认为皇家饭店的晚饭很吃得。
     
       蒙塔谷是达耳提第二个名字,也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名字-他的第一个名字是摩西斯,达耳提恰恰就是这样一个见多识广的名流,别的都说不上。
     
       威尼弗烈德这样仁慈的打算竟然无端碰到许多阻挠,老天真是太不应该了。首先小弗里帕回信说:
     
       亲爱的达耳提太太:
     
       非常之对不起。简直抽不出空。
     
       奥古斯都·弗里帕。
     
       这真是倒霉的事,可是已经来不及设法补救了。一个做母亲的脑子动得真快,也真会应付,她立刻就想到自己的丈夫身上。她有决断,也有度量。一个瘦长脸儿,淡黄色头发,淡绿色眼珠的人往往具有这种气质。她少有弄得没有办法的时候,也可以说从来没有过,即便是弄得没有办法,也能够转败为胜,她一向就是这样。
     
       达耳提的兴致也很高。那匹色鬼没有跑赢兰卡州银杯赛。这匹名马尽管是跑马场的一位巨头养的,在这次比赛中老老实实就没有起脚,而那位巨头早已暗地里下了好几千镑的赌注,赌自己的马失败了。色鬼落选之后的48小时内,在达耳提的一生中真不是人受的。
     
       他日夜害怕詹姆士要找上他。一想到索密斯他就忿恨,同时又夹有一线的希望。星期五晚上他喝得大醉,人实在吃不消了。可是到了星期六早上,他那做交易所的天性又盘踞他整个心里。他借了几百镑的债,这在他是绝对还不了的,就进了城,把几百镑钱全赌在盐埠市障碍赛的那匹八音琴上。
     
       他跟史克劳顿少校在伊希姆饭店吃午饭时,说道:这点风声是那个小犹太孩子纳生透给他的。他什么都不在乎。反正他-过不下去啦。这一着如果不成的话-那么,他妈的,老头子只好付账!
     
       一瓶波尔罗杰酒被他一个人灌下去,使他对詹姆士又有了新的鄙视。
     
       果然得手了。八音琴以一颈之差勉强跑上-真是危险极了。不过,照达耳提说来,这种玩意儿全靠有胆子。
     
       上里希蒙去跑一趟倒也不错。由他来做一次东!他对伊莲一向就倾心,很想跟她亲近一下。
     
       5点半钟公园巷的佣人跑来说:福尔赛太太很抱歉,一匹马患了咳嗽,大车子没办法来了!
     
       这又是一记打击,可是威尼弗烈德一点儿不丧气,立刻派小蒲白里斯(这时不过7岁)跟随着保姆上孟特贝里尔广场去。
     
       他们都雇两人马车去,7点45分在皇家饭店碰头。
     
       达耳提听到这个办法倒也高兴。比坐着后座好得多啦!跟伊莲坐一部车子他倒无所谓。在他想来,他们大约是先到孟特贝里尔广场去接那两个人,再在那边雇车子。
     
       后来晓得约好在皇家饭店碰头,而他得跟自己妻子坐一部车子下去,他就悻悻起来,说这样慢死人了!
     
       两个人7点钟动身,达耳提跟马车夫赌半个克朗,45分钟内绝对赶不到。
     
       一路上夫妇俩只交谈了两次。
     
       达耳提说:“索密斯大爷听见自己的妻子跟波辛尼先生同坐一部马车,可要把鼻子都气青了!”
     
       威尼弗烈德回答:“不要胡说八道,蒙地!”
     
       “胡说八道吗!”达耳提跟着说了一句。“你不懂女人的心理,我的好太太!”
     
       另外一次他只是问一下:“我的样子怎么样?下巴两边有点肿吗?乔治老兄就是喜欢喝这种烈酒!”
     
       他中午是跟乔治·福尔赛在哈佛斯奈克饭店吃饭。
     
       波辛尼和伊莲在他们前面到了。两个人正站在临河的一面落地窗跟前。
     
       那年夏天到处都开着窗子,整天开着,整夜也开着,日夜飘进来花香、树香和青草晒出来的热气味,以及浓雾发出来的凉气味。
     
       达耳提眼睛很尖。在他眼中看来,这两位客人好像并不怎样热和,只是紧贴着站在那里,一句话不说。波辛尼一副急色相-这家伙没有什么出息!
     
       可是他让威尼弗烈德去招呼他们,自己忙着去张罗晚饭去了。
     
       一个福尔赛家人纵使不要吃得特别考究,总要吃得很好,但是一个达耳提可要皇家饭店把最拿手的本领使出来才行。像他这样赚一天吃一天的人,有什么好菜不配他吃的,所以他偏要吃。他喝的酒也须要慎重挑选一下。这个国家里有不少的酒都是“不配”他达耳提喝的,他一定要喝最好的酒。既然这些东西都是由别人付钱,他就没有理由紧缩自己,紧缩自己是傻子做的事,不是他达耳提。
     
       什么都要第一流的!一个人活在世上再没有比这一条原则更正确的了。反正他的岳父收入很不少,对自己的外孙外孙女又很钟爱。从小蒲白里斯出世(这原是一个错误)的第一年起,达耳提那双精细的眼睛就看出詹姆士这个弱点。就由于看事情很清楚,所以自己很受益。现在已经有四个小达耳提了,这简直是终身的保险。
     
       这顿盛馔的特色毫无问题是那道红鳞鱼。这种鲜美的鱼是从相当远的地区运来的,由于保存得好,简直和新鲜的一样。鱼先是用油煎过,然后去骨,吃的时候用冰冰着,什么卤汁都不用,只用马第拉酒和的五味酒做浇头,这种烧法只有少数几个见多识广的名流知道。
     
       此外除掉要由达耳提付账,其他也没有要交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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