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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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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嘉礼坐在土坯房内的小板凳上,身上披着一件脏兮兮的老羊皮袄。沈子期从外面跑进来,被他一把搂进了怀里。
      “还跑?”他几乎要愤怒了,低着头怒视这孩子:“外面可是在开炮呢!”
      沈子期笑嘻嘻的,手里拿着一块成分来历都不明的糕饼,塞到嘴里啃来啃去,又忽然孝心发作,把那食物往沈嘉礼的嘴上捅。沈嘉礼不大耐烦的扭头避开了:“嗳,还闹?再闹,爸爸打你了!”
      沈子期没脸没皮的往他肩膀上一枕,一边咬那块糕饼,一边撒着娇哼道:“爸爸,我要吃糖葫芦。”
      沈嘉礼把他揪起来抱到腿上坐好,随后惊弓之鸟一样的斥道:“什么糖葫芦!乖!”
      正当此刻,一名小勤务兵忽然气喘吁吁的冲进来了:“叔老爷,快起来吧!师长让我带您先往后撤?”
      沈嘉礼连忙抱着沈子期站起来,身上的老羊皮袄随之滑落在地:“又撤?”
      “嗯,打不过,还得撤!”
      沈嘉礼忍着一身的疲乏与酸痛,抱着沉甸甸的胖儿子往外走:“现在我们这是在哪里?又要撤到哪里去?”
      小勤务兵很懵懂的在前方引路:“不知道,师长说咱们就跟着顾军长走,他去哪里,我们也去哪里——兴许是要进河北呢!”
      小勤务兵一语成谶,如此又混混沌沌的过了六七天,这些人果然是快马加鞭的退到了河北境内。沈子靖现在对于天下大事并不是特别关心,只要活命保财。在河北境内,他们得到了一处小小村庄扎营休整,这也就让他能够暂时安下心来,静观事态变化了。
      这一日天气和暖,春意盎然。沈嘉礼穿着一身单衣,躺在一张大木床上似睡非睡,忽听门响,睁眼见是沈子靖走进来了,便出言问了一句:“子期呢?”
      沈子靖脱了军装上衣,又卷起了衬衫袖口。一屁股坐在床边,他一边弯腰脱鞋,一边随口答道:“不知道,好像是跟着小兵跑了。”
      说完这话,他将身一歪,便沉重的倒在了沈嘉礼身旁。
      十分惬意的伸展了两条长腿,他侧过身去,把一只手摸进了沈嘉礼的单衣下面。他现在对沈嘉礼的身体,是特别的熟悉了——其实早就熟悉,但熟悉和熟悉是不一样的,指腹划过锁骨下方的几条浅浅凸起,他能描述出那一道伤疤是怎样由鲜红变成浅红,由狰狞变得不那样狰狞。
      继续往下,胸前腹部一片肌肤平滑,不过看起来会比道道疤痕更外可怕,因为那里受过烙刑,先前的皮肤早被烫烂、自行脱落了。
      单手探进裤腰里,他抓住了对方那一套传宗接代的工具。这套工具早就成了摆设,一丝热气都没有,随他揉来捏去,没有丝毫反应。
      对于这样一个货色,沈子靖认为沈嘉礼实在是不配让自己去爱上一爱。不过他是不能娶妻成家的了,永远一个人,未免太寂寞;况且这位三叔作为他的旧仇兼知音,时常的扯过来骂一顿打两下,倒的确是件让人感到愉快和温暖的事情。
      他抽出手,扳过沈嘉礼的脸,凑上去和对方亲吻。“三叔”这个称呼,对于他来讲,似乎天然的带有一点“性”的意味。当年他怨沈嘉礼,恨沈嘉礼,所以在沈嘉礼身上格外放得开手脚与力气,往死里弄,玩的酣畅淋漓。而现在,即便他是“不行”了,但只要是和沈嘉礼同床共枕,那种痒酥酥的春意就时常还会在他体内荡漾,让他从完全的无趣中,自娱自乐似的略微找到一点“有趣”。
      大白天的,沈嘉礼无意和沈子靖躺在床上亲嘴。敷衍片刻后,他挣扎着坐起来,就感觉这位贤侄像一条遍体黏液的毒蛇,丝毫没有男子魅力,单是缠着自己胡闹;先前那个高大的、单纯的、脾气酸溜溜的沈子靖,不知是死到哪里去了。
      随后他转念一算,发现沈子靖从一名怒气冲冲的青年变为今天这条带点兵痞气的毒蛇,其间已然过了十年。
      “十年”这个词让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又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十年,两个人都老了。
      沈嘉礼思及至此,忽然万念俱灰,觉得自己此生白活——直到沈子期跑进来,对他连说带笑的乱嚷了一通。
      沈嘉礼看到这个活蹦乱跳的孩子,不由得就停止感慨,开始训子:“混蛋,谁让你去河边的?不怕掉下去喂鱼吗?”
      沈子期在地上扭动着小身体,不屑的斜着眼睛反问道:“鱼没有牙齿,怎么吃我呀?”
      然后他原地蹦了两蹦,又道:“爸爸,我要吃鱼!”
      沈子靖翻身面对了沈子期,半睁着眼睛一挥手:“出去!别吵我睡觉!”
      沈子期知道大哥哥翻脸不认人,连爸爸都敢打,便没敢再讪脸,颠颠的又跑出去了。
      沈子靖伸手拉扯了沈嘉礼:“躺下,有话对你说!”
      沈嘉礼果然躺了下去:“说!”
      沈子靖不看他,意态悠然的先打了个哈欠,然后才道:“再过两天,顾军长就要去北平了。兵呢,要带一些,不会全带。我可能要跟着他走,即便不走,也得换地方驻扎。”又一个大哈欠:“我问你,你想不想去北平?”
      沈嘉礼早已厌倦乡村生活,自然是想回归城市。故而毫不犹豫的便做了肯定回应。不想沈子靖随即接着说道:“现在全国都在打汉奸,你这样的回了北平,不怕再下大牢?”
      沈嘉礼听到这话,又回想起自己这些年的遭遇,不禁从鼻子里吁出凉气:“做汉奸做到我这种地步,也算是极品奇葩了!要抓就抓,要杀就杀,我一无所有,还怕什么?”
      沈子靖磨蹭着起身爬过去压住了他,仔细摩挲审视他的面孔:“哟,你还装起好汉了?”
      沈子靖既然敢提起这个话,就必是有能保住沈嘉礼的把握。在接下来的时日中,他隔三差五的便跑去顾云章那里窥探风声,及至到了这年的五六月份,他果然带了一部分人马以及两位家眷,随着顾云章启程前去了北平。
      这回他算是投对了靠山,虽然历史不光彩,不敢招摇,但很可以觅一处宅院,关门过几天好日子。偏在此时,中央政府又派了一名大员以及若干名中员小员前来,层层渗透进了顾军,行使监督指导的权力。沈子靖虽也嫌这些外人过来指手画脚,但是并不多说,一切惟顾云章马首是瞻。顾云章不恼不闹,他也绝不流露出丝毫不满。
      马天龙去了天津,抽空过来看望了沈嘉礼一次。沈嘉礼对他是以礼相待,客气的几乎到了疏远的地步。而他纵是满心好意,受到这般待遇,心中的火苗自然也就熄灭下去了。小坐片刻后,沈嘉礼送他出门,马天龙在院外将要上车的时候,实在是忍不住,回身问了他一句:“哎,你缺不缺钱?”
      沈嘉礼感动的心都要融化了,然而脸上很冷淡,单是微笑:“多谢,我不缺少。”
      “没钱说话,我给你。”
      “好。”
      马天龙又看了他一眼,末了无声一叹,撅着屁股钻进汽车里去了。
      沈嘉礼目送他那汽车渐行渐远,心里疼的像有刀子在搅。现在他觉得马天龙也很好很好,可是自己贫病交加,又过了那青春年少的好时候,哪里还能配得上对方呢?无可奈何,也就是跟着沈子靖混吧!
      沈嘉礼终日守在院内,无所事事,十分无聊。如今难得站在院门口了,虽然眼前并没有什么好景致,但总像是看新鲜一般,痴痴的不愿转身回去。心中想到马天龙对自己这样有情有义,又回忆当年两人在北戴河的那一段苟合偷情,他不禁摇头惋叹,暗暗说道:“毕竟这是个男人……穷一点丑一点粗鲁一点都没关系,起码身体好,有个男人的样子……”
      说到“身体好”三个字,他微微的红了脸。按理来说,他现在已然人至中年,又在牢狱中身心受损,而且儿子也不小了,似乎不该再存有那种寻欢的心思。可在风和日丽、身体舒适的时节里,他承认自己偶尔会不那么“安分”——他还没有老到无欲无求的程度。
      他觉着自己如果没有受过那一场风波,继续安安稳稳做富家翁的话,那即便到了如今,也还是很可以再玩上几年的——他天生有着光滑细嫩的皮肤,身材也是挺拔伶俐,最不显岁数。不过人生在世,本也说不得那些“如果”的话。总之他现在的确是年纪大了,无家无业,脱了衣服呢,那一身疤痕必定会把任何人都吓一跳。
      至于当初对沈子靖做出的那一场暴行,沈嘉礼倒是毫不后悔。沈子靖与众不同,沈嘉礼一度很爱他,一度很恨他,一笔乱帐,即便是从头理起,也依然是一团乱麻。
      沈嘉礼倚着大门框,懒洋洋的晒了许久太阳,最后觉着脸上都滚烫的了,这才意犹未尽的转过身去,想要走回院内。不想就在此刻,忽然遥遥的传来了一声呼唤:“三叔!”
      沈嘉礼的脚步顿了一下,几乎以为自己是听错了。十分狐疑的退了一步觅声望去,他就见一个高个子青年从胡同口飞奔而来,转眼的功夫便冲到了自己面前。
      沈嘉礼瞪着对方——这次,他又以为自己是看错了。
      他看到了沈子淳!
      沈子淳累的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坯子还是那个坯子,精气神却是发生变化,不复往昔的稚弱,完全是个眼神坚定的大小伙子了。对着沈嘉礼咧嘴一笑,他当年走的时候还在变声,如今开口,却是低沉浑厚的男低音:“三叔!我回来啦!”
      沈嘉礼大睁着眼睛望向沈子淳,一口气吸进去,竟然忘记呼出来。干巴巴的咽了口唾沫,他试探着抬起手,在对方的手臂上轻轻拍了一下:“小、小淳?”
      沈子淳上前一步,略为俯身一把抱住了他:“三叔,是我,我回来了!”
      沈嘉礼深陷在对方那热烘烘汗津津的怀抱里,心头还是一阵阵的迷茫。下意识的抬手搂住了对方那结实的腰,他费了好大的劲才发出了声音:“小淳,你、你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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