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做人世故做事-A篇 会打官司同席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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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打官司同席坐,
        吵架夫妻同床卧。
        很久以前,在陕南有姓张和姓李的两个朋友,为一件事到县衙去打官司。
        头天晚上,由于旅店客满,两人只能住在一个房间,互相憋气,谁也不理谁。
        姓李的上街买了一条鲤鱼挂在墙上后,又去买调料。
        姓张的只顾憋气睡在床上不动弹,在他迷迷糊糊中,突然看见一条三寸多长的蜈蚣从鱼嘴里爬出来,上了屋顶。
        这时,姓李的回来了,取下鱼就准备到厨房去做。
        姓张的心想:这鱼有毒,他如果吃了,这场官司也就了结了。
        但他又一想:万万不可,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不能袖手旁观……
        想到这里,急忙赶到厨房对姓李的说:“这鱼有毒吃不得。”
        姓李的听了,没好气地说:“好好的鱼咋有毒?”
        姓张的说:“不信,你切块鱼肉扔给猫试试。”
        姓李的听了半信半疑,切了一块鱼扔给面前的一只猫,猫吃了没一会儿,果然七窍流血倒地而死。姓李的大惊,连忙问咋回事。姓张的把刚才看到的说了一遍,又在天花板的那缝隙里戳出了三寸多长的蜈蚣,将其烧死了。
        姓李的赶忙拉着姓张的手,感激地说:“谢谢你救了我的命……这场官司不打了,走,到酒馆去,我请客!”
        随即二人来到酒馆,炒了几个菜,要了一瓶好酒,双双举杯痛饮,二人重新和好,往日的怨仇烟消云散。
        后人把这事传为美谈,并劝说有矛盾的人,要“会打官司同席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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