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乃《皇室篇》,第一条便是规定大宋天子的地位,大宋为天子与士民共治之帝国,天子奉天以御天下,为国家之象征,大宋武装力量之最高统帅。
第二条便是皇位传承,大宋皇位传承,由天子在世时指定传承为第一优先,天子生前若无指定,便由嫡长继承为第一优先,嫡长不存,则由宗正寺自近支宗室举荐,得外朝、内阁一致同意则可。
第三条是震憾性的条文,天子罢黜之法,当天子德行不足以御宇,外朝与内阁一致公议,得八成支持,便可罢黜,由宗正寺自近支宗室举荐继承之人。外朝与内阁公议罢黜天子一旦进入程序,则自动转入宗室大宗正、外朝丞相、内阁总理大学士三人共和,天子避嫌退位。军队只服从于三人共和,待天子大位定后,再效忠于天子。
这里的共和,当是指史有先例地周召公和了。
《御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