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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也叫“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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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我们中文系文学专业77届的一帮学生有点与众不同,相当一部分人是十年浩劫中挣扎过来的“业余作者”,或多或少发过一点作品,在地方上小有名气,报考北大中文系是奔着文学家的桂冠来的。入学第一天晚上,系里的一个头头找我们开班会,斩钉截铁宣布北大中文系不培养作家,只培养学者。于是全体大梦初醒,然后一头扎进了《诗经》、《楚辞》之中。
     
       背书成了班上的头等大事。吃饭也背,睡觉也背,走路也背。你背给我听,我背给他听,全班背成了一锅粥,有记性好的,居然能把一本《楚辞》从头至尾背得朗朗上口。我是自愧弗如,《诗经》背熟了不到一半,《楚辞》则只背开头一段。就连那曾经背熟的半本《诗经》,如今也忘得差不多了。
     
       即便这样,我仍然要感谢当初那一段背书的日子。其中的字句或许可以忘掉,但是优秀古典文学的那种意境,那种味道,却是从此铭刻在心。毕业之后我写小说,当作家,不能说与此没有关系。
     
       教我们《诗经》的老师姓吕,是一位极诚挚极认真的人。中等身材,精瘦,戴一副白边眼镜,眼睛从镜片后面温和而固执地看人,即便生气,眼睛看上去也不严厉。冬天穿对襟的中式棉袄,春夏秋穿白衬衫和灰中山装,衣服皆宽大肥硕。有时从远处看着他衣摆飘拂、胸背笔挺地走过来,心里不免就想:他应该穿一身灰绸的长袍才合适,那会使他更显得儒雅飘逸。有一次偶然听人说他曾在部队干过,当过营长什么的,我大吃一惊,无论如何不能把他和一个横枪跃马、叱咤风云的形象联系起来,并且莫名其妙地在心里感到懊丧。后来我几次想向他问个明白,又终于没有问。是怕这消息被他亲口证实还是别的?当时的心理现在已经记不起来了。至今我书橱里还保存有两本“作业簿”,是那种小学生或者中学生用的横条子的练习本,上面是我用现代文翻译的《左传》,且每一页都有吕老师用红笔批出来的谬误。我曾下决心把一本《左传》全部翻译出来,并且把这意思告诉了吕老师,他竟大加赞赏,答应我可以随时去找他批改。当时他在图书馆的四楼占有一间小小的办公室,我便常常喘息着从楼梯爬上去敲门找他,每一次迎接我的都是一片温和诚挚的笑容,那是他发自心底的,对一个肯用功读书的学生的喜爱。此后在北大的四年之中,我再没有碰到过比他更有耐心、更舍得把时间花在学生身上的老师了。
     
       校徽刚发到手的时候,那真是视若眼珠一般宝贵,一时一刻再不肯从胸前取下。进城办事,汽车上、路上,故意把胸口挺得高高,让校徽的白光晃来晃去,映入眼中的便是路人的一片尊敬和羡慕。头一年春节回故乡探亲,校徽也照旧别着,心里的那份自豪,那份淋漓尽致的胜利的快意,实在是无法言说。偶尔在街上碰到过去羞辱过我、鄙视过我、甚至伤害过我的人,心里忽然就涌上来对这些人的怜悯,对命运、机遇和轮回的感慨。走到他们身边时便故意带着淡淡的、不屑的微笑,一如俄罗斯画家克拉姆斯柯依的名画《陌生的女人》中女贵族的神气。
     
       很快地,骄傲和自豪的日子过去了,初入北大的那份稚气的兴奋随着岁月流逝,变成一团苍白的回忆。四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拉开书桌抽屉,忽然想起久放在角落里的校徽,漫不经心地扒开杂物寻找,却怎么也找不见那一小片熟悉的白色,于是才知道不知何时已经把校徽丢了。花五毛钱到系里补领了一个,仍然是丢进抽屉,为的不过是万一检查起来不至于手足无措。后来抽屉里的杂物竟把校徽弄得白漆剥落,斑斑驳驳,看见了,也不过淡淡一笑,搞点儿画黑板报用的白色颜料,马马虎虎将掉漆处填补起来了事。
     
       又有一次打开抽屉,校徽就躺在手边,无言地、幽怨地望着我,苦着一张被我动过手术的丑陋的脸。心里忽然一阵愧疚,觉得这么长久不让它见见天日委实太冷酷,便用两根手指拈起它来,别在胸口。下午去教室,去图书馆,去大饭厅,莫名其妙觉得浑身瘙痒,觉得背上毛刺刺的。当下知道是校徽作怪,遂又取下,重新关进抽屉。
     
       一直到毕业。系里出了通知,所有毕业生必须把校徽交上去。那个晚上,把抽屉拉开一条缝,把校徽放在这缝缝里,就这么无言地,久久地望着它,恍惚中校徽忽然变成整整一个北大,庞然地立在眼前。我痛苦地想,今后是再没有别这校徽的权利了,然而在我有这个权利的时候,我为什么没有尽情地别它一个够?
     
       我的宿舍,先是在32楼,男女合住,男生一、二、三楼,女生四楼。到夏天,高年级女生便在四楼的楼梯口贴上一张纸条,上书:“晚上十点以后男生禁止上楼”。男生果然规矩得很,绝没有人冒险闯入禁地。有非办不可的事,也只能在楼下声嘶力竭地把女生喊下去。
     
       “×××——!×××——!”夏夜中那喊声颇有几分西班牙小夜曲的韵味。
     
       二年级的时候男女生分开了,女生全部搬进了31楼。规定八个人一间房,然而那几年我们班总不断有人到留学生楼去陪住,因此我们的宿舍也总没有超过四个人。四个人,三张上下铺的床,两张桌子,四个方凳,一个书架。空出来的两个铺位,便放衣箱,放书,放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四个人全部回宿舍的时候,小屋里实在拥挤不堪,走路都得侧身而过。于是常想,若是住八个人,该怎么个住法?
     
       白天整个一座楼里寂静无声。姑娘们像一群叽叽喳喳的鸟儿,若一间小房里脸对脸坐上那么三四个人,那就谁也别想看得进书。于是不上课的时候大家干脆躲到图书馆去,在宿舍里,那就是玩,就是闹,就是聊天嗑瓜子看电影画报。瓜子也不是花钱买的,是拿面票、杂粮票到黄庄农贸市场换的。愿意跟我们换瓜子的小贩多得是。那时候的学生不像现在,闲下来有点瓜子嗑嗑已经是小小的挥霍。每月跟家里要个十块二十块钱,脸红得像关公。
     
       集体伙食很单调,女生们又格外省俭,于是变着法儿做吃的。有一段时间女生宿舍风行热水瓶煮面条:将水瓶倒空,灌进一小把挂面,拿到开水房里冲满开水,几分钟后拔开瓶塞,将水和面条一同倒出。面条捞起来,拌上猪油、酱油、味精,便吃得有滋有味,仿佛味道好极了。偶尔也有懊丧的时候,那便是碰上开水房的水不开,温吞水,灌进瓶去面条就闷成一坨烂糊,倒又倒不出来,捅又捅不出来,真正是急死人也。
     
       三年级的时候我的小弟考上了清华。清华和北大很近,他买了一辆旧车,星期天就嘎吱嘎吱骑了过来。我们改善伙食的内容照例是下面条,有时候还打两只鸡蛋进去。不过那时的炊事用具已经由热水瓶发展到电炉。烧电炉是北大明令禁止的行为,我们明知故犯,因此作案时不免心中惶惶,一边守着面锅一边侧耳留神走廊上的动静。现在想起来,在这件事上我是很对不起北大的。
     
       从外面看31楼,门窗都是那种很旧的绿色,于是觉得屋顶和墙壁都有点绿莹莹的意思。我的宿舍在二楼,朝南。窗下是几棵绿色的核桃树,只是从不见有核桃从树上落下。雨天在房间里,就听见雨打树叶的沙沙的声音,很寂寥,很幽静。站在我们窗口往外看,前面是32楼,34楼。楼与楼之间是浇了柏油的校园小路,每天照例有人打扫得干干净净。上午七八点钟和下午一两点钟,上教室的、上图书馆的,走路的、骑车的,颇有点熙熙攘攘的阵势。三年级,我初恋的时候,每天在上下午的这段时间里痴痴地站在窗前,目不转睛地盯着过路的每一个男生,盼望从中找出我的恋人。那份执著,那份痴迷,那份搅得人心疼手疼眼睛疼的忧伤和甜蜜,如今是再也找寻不到了,一切早已经离我远去,留下来的只有铭心刻骨的怀念。
     
       前年的一个春天,我到北京开会,顺便到阔别多年的北大转了一圈。我没有去找当年的老师同学,一个也没有,说不上来这是什么心理。弟弟陪我走到31楼,那正是中午,楼里楼外静悄悄的。一眼望去,楼似乎小了许多也旧了许多,灰蒙蒙无精打采的模样,仿佛一个破落的贵族。我悄悄上了二楼,沿着熟悉的走廊走到214室。门虚掩着,飘出来淡淡的香水味和不知哪位歌星的歌声。在狭狭的门缝里望了一眼,似乎满屋挂着衣服,弄得光线很暗。没看见有人,或许是被衣服什么的遮住了。弟弟轻声问我:“要不要进去看看?”我摇摇头。屋在人非,当年214室的主人们如今天各一方,我怕我进去之后会失态,惊吓了那些小姑娘们。
     
       未名湖是情人湖。
     
       记得月光下如银的湖水吗?记得晚风中飘拂的柳枝吗?记得湖边如烟如云的榆叶梅和火焰般的串串红吗?只要在北大读过书的人,恐怕没有不记得这一切的吧?
     
       夏天是恋爱的季节。夏天的夜晚,如果你是单身,你就不要到湖边来。万一你糊里糊涂七撞八撞,撞到你的同班好友与恋人偎依而坐,是你难为情呢还是他难为情?
     
       故而那个时候,害羞的未曾进入恋爱期的女同学们轻易不往湖边跑。
     
       只有最后一年的中秋夜,我们去了。并且男生女生不约而同都拥到了湖边。是因为最后一年在北大过中秋了吗?是想借这个机会再一次仔细看看未名湖?那一次,记得好些北京同学都没有回家,湖岸上、山坡上密密地坐满了人,有的带了啤酒月饼什么的摊在地上,有的班拉琴唱歌搞联欢,还有的班干脆找块平坦地方开了录音机跳舞。满湖的笑语人声,不记得未名湖什么时候有这么热闹过。不过,沿着湖边巡视一周便又会发现:热闹的都是低年级学生,毕业班的人都沉默地、三五成群地坐着呢。即将告别未名湖的浓浓的离情别绪已经把他们压倒,对于尚在黑箱中的毕业去向又使他们忐忑不安,此刻他们只愿意无言地坐着,沉寂地坐着。
     
       七点钟的时候,月亮从高高的水塔背后升起来了,好大好圆,那么清丽那么温柔。刹那间湖边所有的人都裸露在月光之中,彼此的眉眼看得清清晰晰。湖水静得如凝固的水银,映出同一轮美丽的月亮。柳树松树杉树肃穆不动。湖中的石舫白得有些碍眼。山坡背后隐隐望得见图书馆的巨大的身影,每一个窗口亮着的灯光此刻竟如萤火虫一般微弱!
     
       忽然就想起了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清华的荷塘是娇小幽静的,而未名湖却是这般雍容阔大。倘若先生还活着,他该怎样写中秋夜的未名湖呢?
     
       图书馆晚上总是在十点钟闭馆。寂静无声中,电铃骤然尖厉地鸣响,惊得人头皮发炸,心跳不已。慌慌地还了书或杂志,收拾书包跟随潮水般的人流下楼,出门,走出好远后再回头张望,觉得在那片空旷的地坪上,图书馆真像一艘夜航的巨轮,在星光灿烂的背景之下,它通体透明的身躯何等辉煌又何等高贵!
     
       77届的学生算得上是幸运儿,进校的时候据说这图书馆新落成不久,门楣上是邓小平同志的亲笔题字,朝东的大门口还立着老人家挥手指方向的全身大理石塑像。那时候,老师骄傲地向我们介绍说,北大图书馆的藏书全国第二,而建筑的规模和座位又是全国第一。当时心中极自豪,星期天便忙着在馆前的花坪里拍照片,配上文字寄给亲友老师同学。
     
       第一次踏着红地毯进图书馆,我在浩瀚的书海面前感到一种升华,是生命的升华。童年和少年的时候渴望读书而不得,如今冷不丁有几百万册书在面前堆积如山,一瞬间如同身在梦中。
     
       从小喜欢看小说,如今学的又是文学,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过足了看小说的瘾吧。那时候图书馆的中外文学名著只开放一小部分,其余的排列在一间小阅览室的几架书橱中,只有在星期三下午,凭文科学生阅览证才能进得门去。又因为阅览室小不足二十平米,每次放进去的人有限,于是星期一到星期三中午,阅览室门外就排起了长队,眼巴巴等一位剪短发、长得有几分俏丽冰冷的女老师来开门。
     
       每次借一本,时间约摸是从下午一点半到四点半。那段时间对我来说紧张得如同一场激烈战斗。要看的书这么多:《复活》、《约翰·克利斯朵夫》、《悲惨世界》、《战争与和平》……都是从前听说过而不能看到的。时间却又是这么少:每星期才三个小时!于是就全神贯注,调动起全身的细胞,神经高度紧张,除了书页上黑色的铅字之外,眼睛绝不看其他地方一点点。每每时间一到去还书,就觉得腰酸背疼,头晕眼花,深一脚浅一脚喝醉酒般地不会走路。在那段时间我锻炼出了看书一目十行的本领。我甚至在一小时内看完过400页的小说。当然,其中有很多书,后来是重读了第二遍第三遍的。
     
       星期天或假期里最喜欢去四楼报刊阅览室看杂志。从《外国文学》一直到《世界电影》、《大众电影》。那样的日子里阅览室人总是很少,稀稀拉拉一个人占据了一张长长的桌子。偶尔抬头往窗外看,可以看到未名湖山坡上郁郁葱葱的树。若是夏天,湖水的反光便很刺眼,白亮白亮像是快要燃烧起来。报刊借阅处的老师是一个瘦瘦的、和气的小老太太,一年四季总是穿着极朴素、极暗淡的衣服。你去借杂志,即便这本杂志已经借出了,她也是笑眯眯地、轻言慢语地告诉你,绝不似大书库的小青年们那样恶言恶语回一声:没有!有时候借的是解放前的旧杂志旧报纸,她便捏着借书条进里面书库去,好半天再拖了沉甸甸的、黄得发黑的一摞东西来。那些杂志报纸都是按年代装订在一起的,你想看其中哪怕只是一小段文字,她给拖来的也是厚厚一大摞。有时候看见她瘦小的身子完全遮没在巨大的旧报纸堆后面,就觉得不是她拖了报纸走,却是报纸背了她在走。
     
       自然也有躲在图书馆里写小说的时候。那时候为着人多座位少的关系,一般说来是不允许在阅览室做作业什么的。于是一进阅览室,用书包占好一个座位,就去借书台随便借上一本什么书,摊开来放在稿纸上,掩人耳目。别人看起来总以为是在摘抄书上的某些资料。
     
       最快乐的时光是大学二年级时疯狂的“戏剧热”。
     
       起初似乎是为了应付全校组织的各系文艺会演。中文系历来有所谓“才子系”之称,搞这类活动自然要突出中文系特点,要搞得非凡和别致。那时我是系里的文艺委员,检阅全系的阵容,竟没有一个拿得出去的声乐、器乐、舞蹈、曲艺之类节目。急中生智,就到各班征集话剧剧本,心想剧作家总该出在本系,别的系再不会有写剧本的天才吧!
     
       经过反复商量和讨论,最后选定了两个剧本,一个是我们班李春写的独幕喜剧,再一个是新闻班某同学的三幕(抑或四幕?)正剧(该正剧最后被我们演成了闹剧,这是导演和演员的罪过)。两个剧的名字分别叫什么,可惜我实在记不起来了。当年每次演出都是我来报幕,竟记不起报过多次的剧名,可见我如今脑子多么糊涂。
     
       李春的独幕剧,人物有四个:独裁蛮横的父亲,老实无用的母亲,唯唯诺诺的女儿,即将上门求婚的毛脚女婿。内容大约是讽刺当时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其中的父亲母亲女儿,由我们班的同学扮演,可见我们班曾经是个极活跃极有艺术气氛的班级。那位毛脚女婿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试了几个人都不行,正急得团团转时,76届文学专业的一位同学、当时的校学生会文化部长小夏自告奋勇扮演此角色。试了几句台词,众人皆大喜,以为再胜任不过。后来该剧在校内一炮打响,观者甚众,剧场内笑声不断,效果极好。小夏的毛脚女婿演得尤其出色,那副傻里傻气、战战兢兢的受气包模样,真能叫大家笑痛肚皮。
     
       另外的那个多幕剧,现在想起来该叫做惊险剧或侦探剧才合适。记得大致是说一个类似女特务的人装扮成某大干部的女儿潜入渔村,试图从海上出逃,终被识破抓获。我在该剧中扮演了那位女特务的角色。扮演警察的是新闻班的一位同学,高大魁梧。用来演戏的小礼堂的舞台却又格外小巧。剧中的情节规定我要一枪将他打伤在地。每每他巨大的身躯颓然倒卧在舞台上时,就像台上突然冒出一条山脊,横七竖八把别人弄得无处下脚。有一回演到这里时我忽然生出恶作剧的念头,从他倒卧的躯体上跳过去时,趁势在他腿上狠狠踢了一脚。他躺着,眼睁睁望着我的顽皮面容,奈何不得。后来大幕落下以后他跳起来奔到后台找我,威胁说下次也在舞台上让我吃个苦头。我提心吊胆了好几天,他终于没有动手。记得他是个比我大好几岁的有兄长风度的人。
     
       “戏剧热”在中文系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其中真是高潮迭起。我们班尤其有一群热心的参与者,每逢演出,四处奔走着借服装,借道具,画布景,画海报,装扩音设备,装碘钨灯等,是世界上最负责、最勤快的后台人员。为招来更多的观众,造成更大的声势,他们诡计百出,在校园中心醒目的大海报下展开“笔战”:先写一行钢笔字批评某某演员演技如何拙劣,剧情又是如何荒谬;接下来再写一段反驳前者的文字,把演员和剧本捧成可与北京人艺或莎士比亚齐肩的高度。然后又是红笔的批注,对以上文字进行批评的批评。海报上顿时红笔蓝笔黑笔写得密密麻麻,问号惊叹号迭出,言词夸张,幽默辛辣加上肉麻,吸引得海报栏前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水泄不通,一群人边看边读边开心大笑,回到宿舍再加油添酱描绘一番。于是当晚图书馆冷落异常,好奇的大学生们全都拥进礼堂里去。这是只有中文系学生才干得出来的事情。中文系的人有的是时间和才气。
     
       作为这场“戏剧热”收尾的,也是最轰动最优秀的,是我们班陈建功写的独幕剧《良心》。它从道德良心的角度写了共产党和人民的关系这样一个主题,写得严肃、冷峻、伤感,而且绝对是一个正正规规的戏。该剧的编、导、演直至美工灯光音响化装等等,全是我们班的同学担任。我在剧中演善良正直柔弱的姐姐。记得还请来了北京人艺的著名导演来看了排练,那导演说我们演得颇有“人艺的味儿”。该剧演出的时候,曾有过台上台下一起落泪的镜头。后来它代表北大参加了首都大学生“一二·九”文艺会演,还得过一个什么奖。我们本来曾指望靠它打到全国去,起码要在上海的高校里震它一震,后来,说不上是为什么,就莫名其妙地偃旗息鼓,不再演出了。全班同学也就像闹钟发条上得过足,到这里“嘣”一声断开,从此再没有了演戏的心气。
     
       北大的跳舞风也是从我们这一届兴起来的。算起来,似乎应该是1979年秋天的事。
     
       团中央那年开了个什么会,是不是代表大会我记不清了。记得闭幕那天叫我们去参加,会址在白石桥体育馆,说是会后要跳集体舞。怀着兴奋又有点好奇的心情,我们高高兴兴去了。再早以前也听说准许跳集体舞,但是集体舞是个什么样,学生中没有人知道,神秘得很。那次大会结束时代表们果然下池跳了一场。一色的蓝灰服装,直溜溜的短发,举手投足纯粹是完成任务式的生硬,实在不大好看。想来排练这一幕的时候必定费了一番工夫。兴奋的是坐在看台上的我们,从团中央这个出乎意外的动作中我们嗅到了一股新鲜的令人振奋的气息,觉得时代确实是要大变了。当时我一边看,一边就在心里默记动作要领:踮步、转身、交换位置……后来回到宿舍,几个女同学居然就在走廊上演习起来,你回忆一个动作,她回忆一个动作,倒也凑得差不离儿。
     
       那时候我在校学生会文化部当干事,有一天部长小夏通知我们晚上去北京医学院参加篝火晚会,晚会的内容是跳集体舞。记得当时心里颇有几分懊丧,觉得这样时髦的事情怎么北大没有先搞,倒让不起眼的医学院占了先!想不去参加,免得丢面子,无奈全北大又确实没有一个人会跳标准的集体舞,为学舞,几个人坐了车子讪讪地去了。后来我们几个人就成了北大的火种,先是在各系选了人来办辅导班,由我们当老师;后来又定中文系为点,全面推广,并且组织全校观摩中文系的集体舞会。中文系于是又出了一次风头。
     
       几场集体舞一跳,便觉索然无味了。太规范太简单也太不自由!一大帮人手拉手围在一起有什么意思?一点趣味没有,一点创造性没有。于是一些人躲到角落里去,无师自通地跳起交谊舞来了,跳是跳得起来,只是不会变花样,用的是集体舞的曲子,意思也不大。还是亏了小夏,当机立断到社会上请了一男一女来当老师。那是两个领导时代新潮流的年轻人,穿着打扮均叫我们新奇不已,舞姿轻盈优美,花样迭出,并且带来一盘节奏强烈、我们从未听过的舞曲磁带。我们大开眼界,知道北大人实在算得上迂腐。那两个年轻人无偿地教了我们好几个晚上,最后连磁带也留给我们了。
     
       于是,三步、四步、探戈、水兵舞、桑巴、伦巴,便在北大星火燎原,一发不可收拾。先是逢节日在大饭厅跳,学生会文化部发舞票,录音机对着高音喇叭,门外站着治保人员。后来是逢周末跳,由各系组织。再后来不逢什么也跳,借上一间教室,拎来一台录音机,桌子板凳归置归置,便陶陶然美如神仙。我们班就搞过好几次这样的小型舞会。似乎男生比女生笨拙一点,却也勤奋一点努力一点,据说他们下了晚自习后常常躲在厕所里苦练基本功,那份执著认真很让人敬佩。尤其一些急于寻找女友的男生,更是苦练不殆。也有一些“死不悔改”的顽固分子,始终拒绝迈进舞池半步,对他们,团支部曾一再说服动员,终是无效。
     
       迷上了音乐也是在那时候。那时我二十三四岁,正是青春好年华。
     
       一个初夏的星期天的黄昏,对面宿舍的赵小鸣从家里回校时,带来一台日本产盒式收录机和一盘转录来的磁带。那是捷克作曲家斯美塔纳的交响诗《沃尔塔瓦河》。说不出那是一个多么宁静、曼妙、摄魂夺魄的黄昏。三四个同学头靠头挤在一起,屏心静息聆听从那只奇妙的小黑盒里放出来的略带沙哑的声音。楼道里很静,整个世界整个灵魂充塞了沃尔塔瓦河潺潺的流水,先是清泠泠的,活泼泼的,而后慢慢地壮大,慢慢地汹涌,铺天盖地把我们裹缠起来,淹没起来。从窗口看得见天空紫色的云霞。蝙蝠掠过时无声无息。暮霭在一点一点地、温和地弥漫,渗透进了沃尔塔瓦河的流水,像时光从此凝聚在这里。
     
       那个神奇的黄昏从此令我难忘。
     
       于是我迷上了音乐。
     
       记不清有多少回了,我们围在一起听肖邦,听贝多芬,听德彪西。有时候喜欢《命运》,有时候喜欢《悲怆》,有时候又被《弥赛亚》弄得神魂不宁。世界真大,纷繁世俗的声音之外,竟有这么多仿佛来自天国的圣洁的咏唱!
     
       生平第一次用积攒起来的稿费买了属于我最大的财产——一台双喇叭收录机。然后便省俭着一切费用来购磁带,转录喜欢的音乐。记不清有过多少次的选择,也记不清有过多少次的淘汰,大学毕业的时候我终于攒积了几十盘精品磁带。交响乐、管弦乐、钢琴曲、提琴曲、合唱曲,每一盘都足以称得上百听不厌。记得为录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特地坐公共汽车几十里路赶到北京城里,买了一盘九十分钟的带子,再赶几十里路回校。那时的心情没有厌倦,有的只是欣喜。
     
       如今这些磁带仍然还在手边,我把它们视作生命一般宝贵,因为它们是我青春的证明。
     
       大学的第四年是最暗淡无聊的一年。爱情悲剧、友谊破裂、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明枪暗箭,统统都在这一年里暴露无遗。出国的出国,读研究生的读研究生,发论文的发论文,剩下来的就苦熬日子,等待分配。
     
       1982年1月底,宣布了分配名单:我被分在江苏省外事办公室。
     
       说不出当时的酸甜苦辣。临走前一天,读清华的弟弟来帮我捆扎行李,我独自一人在北大的角角落落转了一圈。所有的景物在冬日里都显得灰暗惆怅,一如当时我的心境。未名湖再见了,图书馆再见了,夏日里蓬蓬勃勃生长的花草再见了。我想我大约要过很长很长时间才能再来。也许这一辈子就不再回来。
     
       我要把北大的美好时光埋藏在心底。第二天上火车,班上的好些同学拥到站台送我。我坐在车上,同学们站在车下,隔了一层打开的车窗。于是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当着车上那么多乘客的面失声痛哭。在我今后几年的岁月里,我不记得再有过那样当众失态的时刻。
     
       一切都因为北大。因为我曾经在那里生活过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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