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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生而有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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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年在老家过完春节,分手的时候妹妹送我一盒高粱饴软糖。我没有上交给母亲,而是藏在枕头下面,每晚临睡前拿一粒出来,剥开糖纸,在嘴里吮上一吮,咬下米粒大小的一块,再用糖纸包好,放回盒中。寒假距暑假有一百多天,我将天数除以软糖的粒数,得到的数字是多少天吃完一粒糖,刚好够上暑假回老家再见妹妹的面。我想要每一天都享受到妹妹的甜蜜,她对我的浓浓的爱意。不料一天母亲替我换洗被褥,发现了枕头下的秘密,母亲当时是怎么想的,我无从知道,只记得她死活要我说出糖的来历,我紧闭住嘴巴死活都不吐一字。我觉得说出来就是对一种感情的亵渎,我愿意将这个秘密独自珍藏到最后。我越不开口,母亲心中的疑窦越深,我几乎听得见我们之间地缝裂开时的嘎嘎的声响。那一刻我孤独而且绝望,但是心底深处却是甜蜜而骄傲。我意识到拥有秘密是一种异乎寻常的幸福,人的一生就由一段段的幸福摞成阶梯,支撑着凡俗的躯体逐级攀援上去,到达天国。
     
       这件事情在我和母亲之间是如何收场的,我已经记不起来了。如果回忆仅限于心灵的感受,那么结局并不重要。
     
       我的大弟小我四岁多。这是一段比较尴尬的年龄差,因为在我十一二岁似懂事非懂事的年纪,大弟正是“七岁八岁狗都嫌”的时候,上天入地无所不能,调皮捣蛋频繁惹祸,在我眼中是一个粗野和蛮横的形像。我在那个岁数刚刚开始萌生对异性的兴趣,喜欢跟同龄男孩交往及谈话,看书、写作业、打乒乓、跳格子、捞鱼粘知了……做什么都觉得有滋有味。大弟一点也不体谅我的需要,上学放学总是尾巴一样跟着我,使我时时感觉到他是一个多余的存在,笨拙而又碍眼。在我的小学和初中阶段,我对大弟的态度极为粗暴,嫌恶并且讨厌他,最激烈的一次,他跟小弟打架,我为了偏袒小弟,曾经抓着菜刀冲到他面前,恨不能一刀砍死他算数。一直到我十八岁高中毕业,大弟还不满十四岁,春节我带他上街购物,认识我的人悄悄问我:你男朋友啊?我愕然回顾,才发现身后的大弟已经高我半头,是一个嘴角长出茸毛的俊美男孩了。那一刻我对大弟忽然有了许多的内疚,为我从前对他的忽略和粗疏。
     
       我的大弟成年之后一反小时候的顽皮,变得温顺、善良或说是忠厚,使我常常有一种遇事恨不能替他冲上去的冲动。一九七四年我们两人都在家待业,按规定两人中必须有一人下乡插队。父亲赶回来开家庭会议,我毫不犹豫申明应该把留城的机会让给大弟,因为他太憨厚,一旦下了乡很难有机会拯救自己。说那一番话的时候,我心里有一种崇高的悲壮,我认为我用行动对大弟做了补偿,我必须把自己打入绝境才算尽了做大姐的责任。大弟十五岁考入县文工团学声乐,一九七七年我们双双考入大学,我学文,他学艺。文学和艺术是密不可分的两种事业,在我们姐弟四个人当中,实际上我和他的心灵最为接近。这是很多年之后我才体味出来的。
     
       小弟比我小八岁,我常常觉得我和他之间几乎就是两代人的差距。文革中我停学在家,父母被运动折腾得七荤八素,家中里里外外由我操持,小弟几乎就是被我一手带大的,我对他始终怀有一种母爱的情愫。每天早晨我一手拎着菜篮,一手拉着他的小手出门,先送他进幼儿园,而后买菜,中饭之后过一会儿,去幼儿园接他回家,路过集市,口袋里摸出早晨买菜偷偷省下的三分钱,给他买一根糖水冰棍儿。看着烈日下那冰棍儿一半吮进他口中一半顺他的下巴流在衣襟上,我不停地弯腰用手绢替他擦来擦去,心里充溢的全都是快乐和怜爱。回到家里我总是先替小弟洗澡,再备好了水吆喝大弟洗,等父母下班回家时,晚饭烧好了,我们三个人的衣服也洗得干干净净晾在院子里,邻居阿姨对母亲赞一声:你这个女儿真能干。那时候我是自豪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用在当年的我身上,一点儿也不夸张。
     
       对小弟的溺爱使我在任何情况下都毫无道理地站在他的一边,像一只扎撒着羽毛的小母鸡,把有胆欺负他的大弟和别的男孩们啄得体无完肤。很多年后,我已经从北大毕业,小弟在清华读书,回南京看我,我们双双骑车上街,骑到鼓楼上坡处,他先是靠近我,伸出一只手抓住我的车龙头,用他的力气带动我上坡,而后飞快地绕到路的外侧,替我遮挡着车流人流,那样一种小心、体贴和呵护,好像他面对的是一个爱到心里的娇弱女孩。那一瞬间我的眼睛红了,心里有一种融化开来的温暖和柔软,我想我真是没有白疼这个小弟,上帝垂爱我,我得到了应该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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