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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的故事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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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出租车的人排成了望不见头的长龙,我们等得连脚跟都快要冻僵了。好容易才算轮到了我们。停在我们面前的,真让人以为是只压瘪了的黄听子。这就是纽约的出租车了。
     
     “昆斯不去①,”那司机对我们的招呼是这样一声咆哮。
     
     ①昆斯区是纽约市的行政区之一,在长岛上,属纽约的东郊。拉瓜迪亚机场和肯尼迪国际机场都在该区。看来这司机是只想往西,去做闹市曼哈顿的生意。
     
     “我们也不去昆斯,”我一边说一边就去拉他的破车门,“我们要去东六一十四号街二十三号。”
     
     我们两个都上了车。去哪儿我已经说过了,从法律的意义上讲,手续已经完备,他这就应该把我们按址送达了。
     
     “我们去东八十六号街五○四号。”
     
     什么?
     
     玛西的这一声吩咐,倒着实让我吓了一大跳。
     
     “那是什么地方?是谁的家?”我问。
     
     “是我们的家。”她微微一笑。
     
     “是我们的家?”
     
     “你是怎么回事,老兄?”那开车的问。“莫非得了健忘症了?”
     
     “你是怎么回事,开车的老弟?”我顶了他一句。“你是伍迪·艾伦①?”
     
     ①伍迪·艾伦(1935—):美国当代幽默作家、著名的喜剧演员。
     
     “我至少还记得自己的家在什么地方,”他也不甘示弱。
     
     这时司机的同行们早已喇叭声咒骂声闹哄哄响成了一片,催他快把车开走。
     
     “好了——你们到底去哪儿?”他于是就问。
     
     玛西说:“就是东八十六号街。”然后又咬着我的耳朵说,到路上再给我解释。这说客气点也是个突然袭击,我事先根本一无所知。
     
     用军事上的术语来说,这个地方叫做非军事区——双方军队都不得屯兵布防的地带。这是玛西想出来的主意,也就是说,要找上一套房间,既不属于她,也不属于我,甚至也不算我们俩共同所有,而应该纯粹是个中立地带。
     
     好吧,这话也言之有理。我那个蹩脚的住处是太差劲了点。再说,这邋遢生活的考验,她也已经经受住了。
     
     “怎么样?”玛西问。
     
     没说的,这套房间实在太高级了。看去简直就跟宾宁代尔大楼顶上几层那些最高规格的套房是一样的水平。我就见过一些年轻轻的小夫妻,他们一看到这样豪华的住房模型,就两眼死死盯住,做起美梦来:“哎呀,要是我们能有这样的居住水平就好了。”
     
     玛西带我去看了起居室,看了那新花样百出的厨房(“我一定要去学烹调,奥利弗。”),看了她未来的办公室,又看了那超规格的卧房,最后是一份特大的惊喜:供我专用的办公室。
     
     是的。在这里男主人和女主人都各有适合其职业特点的办公室。我的办公室里是清一色的皮沙发皮椅子。有克罗米架子的玻璃书橱可以放我的法律参考书。还有先进的照明设备。总之一切应有尽有。
     
     “怎么样?”玛西又问。她这分明是希望我马上大唱赞歌的意思。
     
     “这是在做梦吧,”我说。
     
     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我们恍愧是身在舞台上,这是一个剧本里描写的舞台置景。这个剧本,当然是她写的了。
     
     为什么我心里又总有些异样的感觉呢?
     
     “你的心情怎么样?”
     
     几天不见,伦敦医生却还是原来的思路,一点不变。
     
     “你瞧,房租我们是各半分担的。”
     
     我话出了口心里却暗暗嘀咕:得了吧,他问的是心情怎么样,跟谁付房租怎么扯得上?而且说实在的,谁付房租的事我也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
     
     “倒不是我自尊心太强,大夫。可她总是这样,我们俩的生活……她总要全都由她来安排。”
     
     停了一下。
     
     “我可以告诉你,我根本不喜欢把房间装模得那么花哨。也不喜欢把灯光搞得那么罗曼蒂克。那都是胡闹,难道她会不明白?当年詹尼买回新家来的都是些蹩脚的旧家具,床是嘎吱嘎吱响的,桌子是谁也看不上眼的,拢共才花了九十七块钱!我们的餐桌上除了蟑螂从来没有外客光临。冬天风大,左邻右舍烧些什么菜来吃,我们鼻子里都闻得一清二楚。那份寒怆也真是到了家了!”
     
     又停了一下。
     
     “可是我们却很快乐,说真的,日子过得苦些我心里从来也不在意。啊,对了,有件事我倒是忘不了的,那是有一次我们的床断了一条腿——要知道当时我们正好是在床上啦。这一下可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
     
     又停了一下。‘奥利弗呀,你这都在扯些啥呀?
     
     我想我的意思是想说,玛西的那套新房我是不喜欢的。
     
     是的,我这个簇新的办公室只是供人参观的。我碰到什么问题需要动动脑筋时,还是回我的老房子里去。我的参考书都还在那儿。那儿的一应帐单我也都照付不误。逢到玛西外出时,我也还是宁可去那儿住。
     
     如今圣诞节已临到“倒计时”的阶段,你看你看,玛西却又偏偏不在身边了。这两天她在芝加哥。
     
     我的心里只觉得不自在。
     
     因为今天晚上我又得打个夜工了。在八十六号街的那个仙山琼阁里我是干不了活的。再说纽约已经到处缀满冬青枝了。我现在虽说有两套住房,却到哪儿都得去挨寂寞,心里实在感到别扭。我又不好意思打电话去找菲尔谈谈心。一谈就瞒不过去:我是孤零零一个人在家里。
     
     因此,12月12日这一天,巴雷特就躲在他的地下洞府里加班工作,在大本大本散发着霉味的判案汇编里查找判例。心中是多么向往那个不可复得的好时光啊。
     
     那时候我只要~投入工作,就寂寞顿消,苦乐不晓,专心到可以忘掉身外的一切。可是谁叫我新近得了这种本事呢,我现在就会反思,在心理学上这叫做内省。我已经不会“外省”了。也就是说,人家的事我已经集中不了心思去思考了。我不是在那里潜心研究《梅斯特诉佐治亚州》一案,我心潮翻腾想个没完的是想我自己。
     
     更何况办公大楼电梯里放音乐的喇叭如今天天在放圣诞颂歌,不住轰击我的耳鼓,我已经给轰得得了一种圣诞节精神分裂症。
     
     我碰上的是这样一个难题,大夫。(我这是在向自己诉说,不过我觉得自己的判断有一定的可靠性,所以就称自己为大夫。)
     
     上帝,应该说就是天国法庭上的大法官吧,因此他一再重申的一句话,就应该奉以为法律:
     
     你应当在家里过圣诞节。
     
     至尊的上帝立下的规矩,其他的我还可以含糊过去,独有这一条我是一定要老老实实遵守的。
     
     巴雷特呀,你想家了,所以你还是(唉!)快快拿个主意吧。
     
     可是大夫啊,这就有问题了:
     
     哪儿算是我的家呀?
     
     (“心之所在即为家,此乃天经地义。咨询一次,请付诊金五十元。”)
     
     多谢了,大夫。我再付五十元,想请问一下:
     
     我那要命的心又在哪儿呢?
     
     以前我倒是不大糊涂的。
     
     记得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过圣诞节我就喜欢人家给我礼物,还喜欢装点圣诞树。
     
     我后来长大成人,为人之夫,尽管詹尼是个不可知论者(“奥利弗呀,我可不愿意说自己是‘无神论者’,免得伤了上帝他老人家的心。”),可是等她下班回来(她干过两处工作),我们就能双双团聚,在一起欢庆佳节。把圣诞歌曲换上些俚语粗话,唱得好开心。
     
     从这点上看,圣诞节毕竟还是件大好事。因为,团聚总是团聚,到了圣诞节,晚上我们两个人总能借此团聚在一起。
     
     眼下已是九点半,离圣诞节还有十二来天,人家正忙着买东西准备过节,我却已经没有这份雅兴了。因为,我刚才说了,我碰到了这么个难题。
     
     根据最近的情况,今年圣诞节是不能去克兰斯顿过的了。克兰斯顿的我那位好朋友说,他参加了专为四十岁以上的单身者办的节日旅游,圣诞节不在家过了。(“或许有什么收获也说不定呢!”)听菲尔的意思,他这么办分明是为了解除我的后顾之忧。可是他这么扬帆一走,我却给丢在岸上,弄得进退两难。
     
     我的二老双亲住在马萨诸塞州的伊普斯威奇,那边认为我的家应该在他们那儿。
     
     玛西·宾宁代尔不去外地的话是跟我住在一起的,她主张圣诞袜①应该挂在八十六号街。
     
     ①装圣诞礼物的。
     
     我呢,去哪儿可以不感到孤单寂寞我就愿意去哪儿。可是不知怎么,我总觉得我无论去哪儿,拿到的面包总是只有半只。
     
     哎——且慢!分面包的办法也有个判例呢!作出这个判决的法官,好像是所罗门吧(也就是古时的所罗门王①)。我就采用他的分法得了。
     
     ①古以色列的听罗门王有过一个著名的断案传说。他遇到一件案子:两女争夺一子,都说那孩子是自己的亲生。所罗门王就当堂说,那就把孩子一劈两半,各取半个。亲生母亲不忍心,宁愿不要。所罗门王由此推得了真情,就把孩子判给了她(《圣经·旧约·列王纪上》3章16—28节)。
     
     就是:圣诞节跟玛西一起过。
     
     到马萨诸塞州的伊普斯威奇去过。
     
     妙!妙!法—拉—拉—拉!拉—拉—拉—拉!
     
     “你好,妈妈。”
     
     “你好吗,奥利弗?”
     
     “我好。爸爸好吗?”
     
     “也好。”
     
     “那就好。嗯……我想来告诉你一下……嗯……过圣诞节的事。”
     
     “喔,这一回你可千万要……”
     
     “行,”我马上给了她一颗定心丸,“我们准到。我是说……呃……妈妈,不知道我带个客人来行不行?呃……要是有地方住的话我还想带上个客人。”
     
     真是多此一问!
     
     “当然行啦,亲爱的。”
     
     “是个朋友。”
     
     这句话添得妙,奥利弗。要不,她说不定还会担心上门的是个对头冤家呢。”
     
     “喔!”妈妈的口气掩盖不住心中的激动(至于好奇那就更别说了)。“那好。”
     
     “她从外地来。所以我们得招待她住。”
     
     “那没什么,”妈妈说。“这位客人……我们认识不认识?”换句话说,也就是:她是谁家府上的小姐?
     
     “放心好了,妈妈,用不到替她多张罗的。”
     
     我这一句话可以叫她莫测高深!
     
     “那好,”她说。
     
     “圣诞节前一天我就早一点开了车来。玛西还得从西海岸搭飞机赶来呢。”
     
     “喔。”
     
     妈妈不会忘记我过去是怎么个人,所以她一定只当这是哪个遥远的大陆的西海岸呢。
     
     “好吧,我们就等着你们……这位小姐叫什么?”
     
     “纳什。玛西·纳什。”
     
     “我们就专等你们光临。”
     
     我也是一样的心情。要是告诉伦敦医生的话,他肯定会马上一点头:这种心情才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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