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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菲利克斯·克鲁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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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说过,我与教父之间亲密无间、相互倾慕,是的,我得到了他特殊的青睐。长大以后,我经常穿上他收藏的大量各式各样的服装,满怀兴致地为他当绘画模特儿。他的画室位于一幢坐落在莱茵河岸边的小房子的阁楼上,是一间有大窗户的贮藏室。他租了这幢小房子,同一位老女佣住在这里。在画室里,我坐在一条刨得很粗糙的长凳上,一坐就是几小时,让他在画布上刷着、涂抹着和创作着。有几次,我还为他做过裸体模特儿,为美因茨一位葡萄酒商人装饰餐厅而创作的希腊神话主题的大幅图画。在做模特上,教父对我赞赏有加,事实上,我确实有点像年轻的神,身材修长,举止优雅,然而却刚健有力;有着金黄色的皮肤,身材比例完美。如果说还有点缺陷的话,就是我的腿有点短,但教父安慰我说,智慧王子歌德的腿也短,但从来没有造成什么妨碍。这样花费时间坐着当模特儿,给我留下了特别的记忆,然而,我觉着我更喜欢的应该是“化装”本身。
     
       我们不仅在画室化装,而且在我们家里也化装。常常是每当他要来我家吃晚饭时,就会让人送来一大包衣服、假发和其他辅助用品,让我在饭后穿上,然后在纸盒盖上画出特别好的形象。“他有化装的天才。”他说,指的是我穿什么都合体,化装什么人都更像、更自然。我可以装扮穿短衫的罗马吹笛人,在后面的鬈发上插上玫瑰花;身穿有花边领的短绸缎服、头戴羽翎帽的英国侍从官;身穿金光闪闪的上衣、头戴阔边毡帽的西班牙斗牛士;头戴小帽、颈上系着带子、身穿小长袍、脚穿带子鞋的正值青春期的年轻神甫;身穿白军服、披挂着绶带和佩剑的奥地利军官;或是脚穿长筒袜和钉子鞋、绿帽子上插着一束羚羊胡子的德国山区农民——不论我穿什么衣服,每一次镜子都肯定地告诉我,我天生适合穿这套服装;我的观众告诉说,我看上去确实就是我所要代表的那一类人的生活原型。我的教父甚至指出,在服装和假发的修饰下,我不仅符合我选择人物的身份和当地的特性,而且也同选定的历史时期和历史年代相吻合。我的教父说,每个时期都会给那时的孩子留下普遍的相貌特征。但是,当我穿上中世纪末佛罗伦萨的花花公子的服饰,看上去仿佛是从当时的油画里跳出来的人物;而当佩戴着下一个世纪时髦的长长的假发时,也同样让人相信是从当时油画里出来的人——啊,这是多么辉煌的时刻啊!可是,当这一切结束时,我重新穿上无趣的平常服饰,对比之下,整个世界是多么陈旧、无聊和没有意义啊!就这样,我在深深的沮丧中度过晚上剩余的时光。
     
       关于我的教父,就说到这儿,不再多说了。之后,在我艰巨而坎坷的职业生涯后期,这位不同凡响的人果断地对我的命运进行了干预,把我从绝望中拯救出来。
     
       如果我在记忆里进一步搜索青年时期的其他往事,那么马上就能想起第一次和父母去威斯巴登剧院看戏的那一天的情形。说到这里,我得插上一句,到现在为止,我并没有严格地按照年代次序来讲述我的青年时期,而是把这个时期作为一个整体,保持着一定自由的空间,一个片段一个片段地讲述。在给教父做希腊神模特儿时,我十六岁或十七岁,因此,不再是个孩子了,尽管在学校里是个差等生。而我第一次进剧院看戏时只有十四岁——尽管在当时看来,我的身心都已达到相当成熟,对外界影响比平常更为敏感。那天晚上我看到的东西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中,为我漫无边际的沉思冥想提供了精神食粮。
     
       我们首先到了一家维也纳咖啡馆里,在那里,我喝了些甜潘趣酒,我的父亲用麦秆喝了一杯苦艾酒——这一切已经使我激动不已。但当我们乘坐四轮马车来到剧院,进入灯光通明的观众席的包厢时,语言如何能够描绘出我当时的激动心情啊?包厢里的妇女在胸前挥动着扇子;男人们倾着椅子躬身探头交谈着;隔间里到处都是交谈的嗡嗡声和嘈杂声,我们就坐在其中的一个隔间中;毛发和衣服上散发出的气味,同煤气灯的烟气味混合在一起;演出的各种乐器调音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整个幕布上展现出了大量富丽堂皇的壁画,采用了色彩柔和的透视缩短方法表现出的分层次的场景——这一切当然有助于刺激我年轻的感官,为之后接受各种不同寻常的感受做好了精神准备!除了在教堂里,之前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聚集在一个富丽堂皇的剧院里。
     
       这个剧院座次安排复杂,令人印象深刻;舞台被架高,演员们穿上各式各样的服装,在音乐的伴奏下,在这个舞台上表演对话、跳舞和展示剧情需要的动作——当然,在我眼中,所有一切都是一个教堂,在这里,快乐就是上帝;在这里,渴望受到启迪的人们聚集在黑暗中,目瞪口呆地向着光辉灿烂的完美领域,审视自己内心的渴望。
     
       这次演出的是一个普通剧作,可惜我忘记了剧名。故事发生在巴黎,这让我可怜的父亲情绪高昂。故事主要围绕一个游手好闲的年轻大使随员、一个颇具魅力的色狼展开,当时最受欢迎的头牌演员米勒·罗塞出演主角。父亲同他有私交,我从父亲那里知道他的真正名字,这个人的形象永远留在了我的记忆中。现在,他可能和我一样已经老了,精疲力竭了。但在当时,他拥有让全世界,包括我在内的观众晕眩赞叹的能力,给我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以至成为我一生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经历。
     
       说到眩晕赞叹,我会在后面进一步解释这些字眼到底有哪些含义。但是首先,我将描述一下米勒·罗塞在我的记忆中留下的依然鲜活的印象。
     
       第一次出场时,他全身都穿着黑色服装——尽管如此,他仍然光芒四射。
     
       根据剧情,他从一个寻欢作乐的场所出来,微微有点醉意——他懂得如何把这一状态演得栩栩如生、完美无瑕,但又不失文雅。他身披一件缎面里衬的黑外套,脚穿一双高档皮鞋,穿着晚装,戴着白羊皮手套,油光锃光的头发靠后的地方扣着一顶大礼帽,按照当时流行的军人样子分着头缝,一直分到脖颈处。他身上的这一切,都无可挑剔,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由于是用模子固定下来的,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就连一刻钟也无法保持住,这让他看起来像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尤其是那顶轻浮地歪戴到头上的大礼帽,正是礼帽应该有的模样和典范,一尘不染,色泽光亮,事实上好像是画上去一样。他的面容与这种华丽完美的形象非常相称,玫瑰红的出色面庞像是用蜡制成的,杏仁状的黑眼睛,短小笔挺的鼻子,轮廓分明、红珊瑚色的嘴,在弓形的唇边上,犹如用毛笔画上去的小胡子。他脚步发飘地摇摇晃晃地走来,在实际生活中,酒鬼是不可能这样走路的。他把帽子和手杖扔给仆人,脱下外衣,穿着夜礼服站在那里,满是褶皱的衫衣胸部上点缀着珠宝钻石,发出熠熠光芒。
     
       他一边用清脆悦耳的声音笑着,喋喋不休地讲着话,一边脱掉手套。这时你会看到,他的手背像牛奶一样洁白,戴着宝石戒指,手心像脸一样呈现出玫瑰色。他站在舞台一侧的脚灯前,哼了一首歌曲的第一节。这首歌描绘的是他成为随员和女人所喜爱的人所走过的多么奇妙美好的生活。接着,他伸展双臂,手指捻得啪啪作响,跳着狂热的华尔兹舞步来到舞台的另一侧,唱了那首歌的第二节,随后就退下去。后来,他又被观众的热烈的掌声唤到前台,在提台词孔前又唱了第三节和最后一节。
     
       接着,他就轻松而又优雅地进入了剧情的角色。根据剧本,他极为富有,这让他这个形象具有一种迷人的魅力。在不断展开的情节中,他多次更换服装,进行了一系列的“改变”完美的系红带子的雪白运动服、正式的豪华的军装——是的,在一个棘手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场景中甚至穿上了淡蓝色丝绸衬裤。剧情复杂,其中不乏大胆创新、富于冒险精神、伤风败俗的情节。你看到他跪在一位伯爵夫人的脚下,同两个贪得无厌的妓女共进香槟晚餐;举着手枪,准备同一个非常愚蠢的情敌进行决斗。
     
       然而,所有这些优美、紧张的情节都没有破坏他衬衫胸前的一个褶皱,没有损害大礼帽的光彩,也没有加深他面部精致的色彩。在音乐的伴奏下,根据戏剧要求,他轻松自如地移动着,丝毫没有受到限制,看上去完全从日常生活的局限中走了出来,焕发着不落俗套的文雅风度。他的整个身躯甚至手指尖都充满一种魔力,这种魔力只能用“天才”这个含义不确定的字眼来表达——显然,这种魔力不仅使我们而且也使他感受到同样大的乐趣。他用手指握住手杖的银柄,把双手滑入裤兜里甚至从椅子上站起来的姿态、登场、退场,这些动作都让人感到心满意足的陶醉,让旁观者的内心充满了快乐。确实,事实就是如此:米勒·罗塞在给人们带来生活的乐趣——如果这个短语足以表达人们的这种感受,那么这种混合着痛苦和快乐、嫉妒、向往、希望和不可抵抗的爱情、会产生至少魅力的情感就会控制着人类的精神。
     
       坐在正厅的观众有中产阶级市民及其夫人、店员、服役一年的年轻军人和穿着短衫的小姑娘。尽管演出让我兴高采烈,但是我还足够镇定、热切地关注着四周,解读着观众的情绪。所有这些人的脸上几乎都表现出了愚昧的欣喜若狂。所有人都陷入了忘我的状态,嘴角露出了微笑;那些身着短衫的小姑娘笑得更加甜蜜和活跃;那些成年妇女则笑得更加深沉和愉快;而男人们脸上却露出仁慈的羡慕之情,就像朴实的父亲看到自己的儿子实现了自己年轻时的目标,获得了超出自己成就时的表情;至于店员和年轻军官,脸向上,看着面前的一切——眼睛、鼻孔和嘴都张得大大的,他们的微笑似乎在说:“假如是我们,穿着短裤站在台上——我们该怎么做呢?你看,他知道如何同那两个贪婪的妓女打交道,看上去好像他比她们好不了多少!”米勒·罗塞退场后,观众们的劲头看上去削弱了,所有人的肩膀都松弛下来了。可是,当他张开双臂,高声唱着,从布景后疾步来到前台时,人们又朝他的方向站了起来,一些妇女的缎子做的紧身胸衣的缝线甚至撕裂了。是啊,当我们坐在黑暗中,我们就像一大群夜间飞行的昆虫一样,盲目地、无声地、醉酒般地向火光冲去。
     
       我的父亲看得非常高兴。他按照法国的习俗,把帽子和手杖带到了剧院。幕布刚一落,他就戴上帽子,把手杖在地板上长时间地、大声地敲着。“C’estepatant!”他连续说了好几遍,声音很轻,却充满着激情。最后,一切都结束了,我们走到了大厅外,看到周围几个情绪亢奋的店员边走边谈论,还模仿今晚剧中的主人翁挥动着手杖。这时,我的父亲对我说:“跟我来,我们去找他握握手。天啊,我和米勒难道以前关系不是很好吗?他肯定非常高兴能够再次见到我。”他嘱咐我家的两个女人到前厅等我们,然后就真的领我找米勒·罗塞表示祝贺去了。
     
       我们穿过导演的包厢,经过已经暗下来的舞台,然后穿过一道小门,到达了舞台布景的后边;在可怕的黑暗中,舞台工作人员正在拆运道具、清理舞台。一个在剧中扮演过电梯工、身穿红色制服的小孩正靠在墙上,陷入了沉思。父亲开玩笑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向她询问通向化妆室的路,她不耐烦地给我们指了指。我们穿过一条刷成白色的通道,这里的空气不流通,却点着无罩的煤气灯。从后面几个门里传来了笑声和辱骂声,父亲翘起拇指,提醒我注意这些人的言谈。我们继续朝前走,在狭窄通道的终端,父亲在最后一个门上敲了几下,把耳朵在门缝上。从屋子里传来了生硬的喊声:“谁呀?”或者“干什么,活见鬼!”或者诸如此类的话。“我可以进来吗?”父亲回应道。里边的人回答说,你还是去干点别的事吧——这些话不适合写在纸上。父亲感到有些尴尬,笑着回答说:“米勒,是我,克鲁尔,英厄堡贝特·克鲁尔。进来同您握握手,毕竟这么多年没见了。”里边传来了笑声,有人说道:“噢,是你呀,老浪荡汉!总是猎奇的家伙,嗯?”当我们打开门时,他仍在说:“我想你们看到我这副光溜溜的样子,不会见怪吧。”我们走了进去,我从来不会忘记展现在我这个孩子面前的令人厌恶的场景。
     
       米勒·罗塞坐在一张肮脏的化妆桌旁,前面放着一面布满灰尘和斑点的镜子,除了一条灰色针织短裤外,几乎什么都没穿。他满脸是汗,一个穿衬衫的男人正用毛巾给他擦后背。他的脸上满是亮光光的油膏,他正忙着用一块被胭脂和油脂腻住的毛巾揩擦着脸。他的半张脸还覆盖着一层粉红色的油,这油彩刚才在舞台上让他看起来像蜡人那样好看,现在只剩下粉红色,同另一半已拭去油彩的脸的本色形成了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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