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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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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兰多的祖先曾在原野上驰骋,那是些开满常春花的原野,荒石遍布,流淌着神奇的河流。他们的刀锋所向,有无数头颅从无数肤色不同的肩膀上滚落下来,他们把这些头颅带回家,挂在梁上。奥兰多发誓,他也要这样做。但此时他只有十六岁,小小年纪,无法与父辈并肩驰骋在非洲或法国。他所能做的,惟有悄悄离开园中的母亲和孔雀,来到阁楼上他的房间,前腾后跃,操练剑术,剑刃划破虚空。有时,绳套被他斩断,骷髅落在地板上,砰砰作响。他只得心怀一种骑士精神,把它重新系好,悬到自己够不着的地方。于是,他的敌人咧着干瘪的黑嘴唇,冲他得意地狞笑。骷髅前后摆动着,因为这幢宅邸巨大无比,在奥兰多所住的顶楼,风好像被禁锢在其中,吹过来,吹过去,无论冬夏。绿色的壁毯和画面上的猎手也在时时晃动。
     
     
     自这些壁毯织就以来,他的祖先就是贵族。他们来自北方的茫茫雾霭,头戴王侯的冠冕。房间中央斑驳的阴影,和反射在地板上的块块黄色,岂不恰恰来自阳光映照下彩色玻璃窗上那个巨大的盾徽?奥兰多恰好站在盾徽的黄色豹身中央。他伸手推开窗户,把手臂放在窗台上,手臂立即变成红、蓝、黄三色,仿佛蝴蝶的翅膀。那些喜欢符号、天生善于破解符号的人,可以观察到,虽然奥兰多线条优美的双腿、健美的躯干和端庄的肩膀都沐浴在盾徽的各色光亮中,但在窗子敞开的一刹那,他的面庞是沐浴在阳光中的惟一部位。这是一张纯洁无邪、郁郁寡欢的面庞。生育他的母亲有福了,因为永远不必生出烦恼;而为他的一生做传的人更应欣喜,因为不必求助小说家或诗人的手段。他将不断建功立业,不断博取荣耀,不断扶摇直上,也有人等着为他树碑立传,直到这一切达至欲望的顶峰。奥兰多的容貌,恰恰就是为这样的一生所预备。一层细细的绒毛覆盖在红润的脸蛋儿上,唇上的绒毛不过稍稍硬一点儿。秀气的双唇有点儿翘,遮住杏仁白色精巧的牙齿。鼻梁不大却箭一般笔挺,深色的头发,小巧的耳朵与头部正好相称。但天啊,描述青春之美,岂能不提额头和眼睛。奥兰多站在窗前,我们恰好可以直接看到他。必须承认,他的眼睛仿佛湿漉漉的紫罗兰,大得好像有一泓碧水充盈其间。太阳穴像两个光润的圆奖章,夹在它们之间的额头似大理石穹顶般浑圆。直视这额头和双目,我们不禁浮想联翩。
     
     
     直视这额头和双目,我们又不得不承认,有那么多怪僻是每一优秀的传记作者所避之不及的。
     
     
     有些景象令他不悦,譬如看到母亲,一位身着绿衣的美丽贵妇,走到室外去喂孔雀,身后跟着侍女特薇琪;有些景象令他欣喜,譬如鸟儿和树林;还有些景象令他迷恋死亡,譬如夜空和归巢的秃鼻鸦;凡此种种,都像旋转楼梯一样进入他的脑海,那里面有无穷无尽的空间。所有这些景象,还有花园里的各类响动,如击捶声和劈柴声,都开启了激情与心绪的放纵和混乱,这一点,每一传记作者都会有所察觉。但是接下去,奥兰多慢慢定下神来,坐在桌旁,心不在焉地拿出笔记本和旧鹅毛笔,蘸了墨水写起来,人们日复一日在同一时间做同一件事时都会是这副样子。笔记本上标了“埃瑟尔伯特:五幕悲剧”。
     
     
     仅一会儿功夫,他已写满十几页诗行。很流畅,这一点显而易见,但也很抽象。邪恶、犯罪、苦难是他剧中的角色;乌有之邦的君主王后,饱受可怕阴谋的折磨而不知所措;他们心中充满高尚的情感;没有一个字是奥兰多自己会说出来的,但一切又都那么滔滔不绝,那么伤感;考虑到他不足十七岁的小小年纪,况且距十六世纪结束也还有些年头,这实在算是很惊人的成就。不过,他终于收住笔。犹如世上所有青年诗人都会做的那样,他也在描写自然,而且为了与绿阴相吻合,他正在注视(此时他表现得比多数人大胆)自然本身,而它恰好是窗下的一丛月桂。当然,这之后,他就无法再写下去。因为自然中的绿与文学中的绿完全是两码事。自然与文字,天生就不相容;凑在一起,它们会把对方撕成碎片。奥兰多眼中的绿阴破坏了他心中的节奏和韵律,何况大自然还有自己的把戏。一旦望见窗外夕阳斜照,蜜蜂在花丛中飞舞,狗在打哈欠,一旦想到“我还能看到多少次日落”(这种想法太稀松平常,因此不值一写),他不禁抛开纸笔,拿了披风,大步走出房间,脚却绊到大漆柜子上。这倒是常事,奥兰多在琐事上总是有些笨手笨脚。
     
     
     他小心翼翼,想避开所有人。那边路上来了花匠斯塔布斯,他赶紧躲到树后。等他过去后,奥兰多从花园边墙的一个小门溜出去,绕过马厩、养狗场、酿造场、木工房、洗衣房,以及人们做蜡烛、杀牛、钉马掌、缝制紧身无袖皮衣的地方。
     
     
     因为这大宅子本身就是个城镇,处处都有形形色色的手艺人在忙碌自己的活计。他踏上一条上山的路,路边长满羊齿草。这路要穿过一个很隐蔽的大庭园。或许,人的各种禀性密切相连,此处传记作者应注意到,上面提到的笨手笨脚常常与孤僻寡合相连。既然绊到柜子上是常事,奥兰多当然喜爱无人的地方和开阔的景观,而且希望永远、永远、永远只是孑然一身。
     
     
     沉默良久,他终于吁了一口气说:“总算只剩我一人了。”在这个记录中,他是第一次开口说话。
     
     
     他快步向山上走去,穿过羊齿草和荆棘丛,惊动了鹿和鸟儿,来到山顶,上面只有一棵浓阴如盖的大橡树。这里地势高耸,英格兰十九郡尽收眼底;无云的日子能看到三十郡,天朗气清之时更可看到四十郡。远处的英吉利海峡碧波涟涟,近处的河面上游船浮泛。西班牙大帆船出海了,舰队喷出团团白烟,还传来沉闷的炮声;海岸边的要塞和茵茵绿草之中的古堡现出身影;这里一处了望塔,那里一处堡垒,还有一些大宅,譬如奥兰多父亲的这一所,大得像峡谷中一座墙垣环绕的城镇。东西现出伦敦城的尖塔和笼罩城市的烟雾;在天边,没准风向对头的时候,斯诺登峰陡峭的峰巅和锯齿般的山脊,会从云中显露她的峥嵘。半晌,奥兰多站在那里点数,凝视,辨认。一边的宅邸属于他父亲,另一边的属于他叔父。他的姑母拥有树丛中那三座高耸的角楼。荒野和森林属于他们,还有野鸡和鹿、狐狸、獾和蝴蝶。
     
     
     他深深吁了口气,扑向大橡树脚下的土地。他的动作洋溢着一股激情,所以值得用“扑向”这个词。面对夏天转瞬即逝的种种景象,他渴望感受身下大地的脊梁;他觉得橡树坚实的根须就是这脊梁,或者说一个又一个的意象就是这脊梁,譬如胯下骏马的脊背、大海中颠簸的舰船的甲板。其实,是什么并无所谓,只要它坚实可靠,因为他觉得自己这颗浮动的心,需要有什么东西可以依附。这是颗不安分的心,一到傍晚这个时辰,一到室外,它就会波澜起伏,鼓荡着激情和爱欲。他躺倒在地,把心系在大橡树上,渐渐地,内心和周围的骚动都静止了。树叶儿悄没声地挂在空中,麋鹿驻足伫立,夏日天空中的薄云纹丝不动。他的四肢变得沉重起来,摊在那里,无声无息。麋鹿渐渐走近,秃鼻乌鸦在他四周盘旋,燕子俯冲下来,兜着圈子,蜻蜓滑翔而过。夏日傍晚这一切充满生机和柔情的活动,宛如在他的身体四周织成了一张大网。
     
     
     约摸一小时过去,夕阳西沉,白云化为漫天的红霞,把山峦映成淡紫色,树林成了深紫色,山谷则成了黛色。突然,远处响起号角声,奥兰多翻身跃起。那嘹亮的号角声来自山谷,来自山谷深处一个紧凑和突起的小黑点,来自那所属于他的大宅的心脏。那是一座迷宫、一座墙垣环绕的城镇。来自峡谷深处的号角声一遍遍响起,与别的更尖利的声音交叠在一起。
     
     
     刚才那里还是茫茫一片黑暗,不过瞬间功夫,已是灯火通明,有些灯光很微弱,急促地移动,好似仆人们听从指挥,在走廊里飞奔;另一些很明亮,好像空荡的宴会大厅,已灯火通明,准备好接待即将来临的贵宾;还有的灯光上下左右晃动,好像握在一大群仆人手里,他们必恭必敬地躬身、屈膝、起身、迎驾,引领和护送一位刚卜马车的贵妇进门。马车调转头,驶进庭院,马儿甩着毛茸茸的大尾巴。女王驾到了。
     
     
     奥兰多不再眺望,匆匆冲下山,跑进边门,三步并两步攀上旋转楼梯,来到自己的房间。他脱下长袜,甩向房间的一侧,又脱下紧身无袖皮衣,甩向另一侧。他梳理好头发,擦干净手,修剪好指甲,借助一个约摸六英寸大的镜子和一对用了很久的蜡烛,不到十分钟,就已穿戴齐整:猩红色外套、布里奇马裤、蕾丝领圈、塔夫绸坎肩,鞋子上的玫瑰花结大似重瓣大丽花。一切就绪,他脸泛红光,非常兴奋,但他已经到得太迟了。
     
     
     他抄近道穿过一长溜儿房间和楼梯,向宴会厅跑去。这宅子方圆五英亩,宴会厅在宅子的另一端。跑到一半,在穿过仆人住的下处时,他停住了脚步。斯图克雷太太的起居室门开着,毫无疑问,她人不在屋里,肯定是拿了钥匙伺候女主人去了。但是在她的饭桌旁,坐了一个体态臃肿的男子,身边放一只大啤酒杯,面前摆了一张纸。他衣衫不整,棕色粗呢外套,轮形皱领有点儿脏。此人手拿一支笔,却并没有写什么,似乎正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掂量某个想法,直到积聚起令他满意的形态和力量。他的眼珠圆圆的,迷迷蒙蒙,如纹理奇异的软玉,一动不动地盯住一个地方。他并没看见奥兰多。尽管步履匆匆,奥兰多还是蓦地站住了。
     
     
     难道这是个诗人?他是不是正在作诗?“告诉我,”他想说,“这世上的一切,”因为他对诗人和诗,抱有极其疯狂、荒唐的过分想法。但一个人对你视而不见,只看到食人妖魔、森林之神,或许还有海底深处,你又能对他说什么呢?奥兰多呆呆地站在那里,看那人把笔夹在手指间转来转去,凝视,思考,然后急急写了几行字。那人抬起头来,奥兰多突然觉得很不好意思,赶忙拔腿就跑。他赶到宴会厅,刚好来得及惶恐地垂下头,屈膝向高贵的女王陛下呈上一只盛满玫瑰水的钵。
     
     
     他太腼腆了,以致除了女王伸入水中的那只戴着戒指的手,其他什么都没有看到,但这就足矣。那是一只让人难忘的手,瘦骨嶙嶙,细长的手指佝曲着,好似王位上的宝球,又似象征王权的节杖。它是那么神经质、乖戾和病态,又是那么威严,稍稍一抬就会有人头落地。他猜,它附着的衰老躯壳,就像一只衣柜,为了保存皮衣而加了樟脑。这躯壳为华丽的锦缎和宝石所装饰,虽然笔挺,却饱受坐骨神经痛的折磨,虽然从不退缩,却因无数恐惧而不安。女王的眼球是淡黄色的。这一切都是那几个硕大的戒指在水中闪烁时奥兰多感受到的。然后,有什么东西压在他的头发上,这或许说明他没有看到可能对历史学家有用的东西。事实上,此时他的头脑一片混乱,充满截然相反的意象:黑夜和燃烧的蜡烛,蹩脚的诗人和高贵的女王,沉寂的原野和熙熙攘攘的仆人。因此,他什么也没有看到,或者说只看到一只手。
     
     
     同样,女王也只能看到奥兰多的头顶。不过,如果根据一只手就能演绎出一个身体,了解一位伟大女王的所有禀性,她的乖戾、无畏、脆弱和惊惧,如果这是可能的话,那么一位贵妇坐在富丽堂皇的大椅子上俯视人的头顶,肯定也能产生如此丰富的联想。况且如果威斯敏斯特里的蜡像可信,这位贵妇的两眼永远炯炯有神。
     
     
     在她面前,垂着一颗有长长的深色鬈发的头颅,它是如此恭敬,如此天真无邪,暗示了这位贵族少年有两条笔直秀美的长腿、一双紫罗兰色的眼睛,一颗金子般的心,他还有忠诚和迷人的男子气概。所有这些,都是这位老妇人所无法拥有、因而也就愈发钟爱的气质。因为她老了,厌倦了,顺从命运了。她耳中时时有炮声回响。她总看到闪光的毒药和长长的匕首。她坐在桌旁,就听到英吉利海峡炮声隆隆,她害怕,那是诅咒吗?还是窃窃私语?在这副阴暗背景的衬托下,天真、简单在她看来格外亲切。据说,同一天夜里,奥兰多熟睡之际,她在羊皮纸文件上最后按了手印,加盖了玉玺,作为礼物,向奥兰多的父亲正式转让了那座曾经属于大主教、后来成为皇家资产的大寺院。
     
     
     奥兰多这夜睡得很熟,对此一无所知。女王吻了他,他却浑然不觉。女人的心是复杂的,或许正是因为他的单纯、她的嘴唇触到他时他吓了一跳,让她对这位年轻的表亲(他们血缘相通)记忆犹新。无论如何,奥兰多又过了不到两年平静的乡间生活,这期间他可能写了二十来部悲剧,还有十余个历史故事和一些十四行诗,然后敕令降临,命他去白厅作女王的侍卫。
     
     
     “我的傻孩子来了!”(他周身散发出一种宁静的气氛,显得非常天真无邪,其实,这词已不再适合他)她说,看他出现在长长的走廊上,向她走来。
     
     
     “过来!过来!”她正笔直地坐在炉火旁。她让他站在一英尺开外的地方,上下打量起来。她是否正在用不久前那个夜晚自己的期望来衡量眼前的现实呢?她是否发现自己的猜测很有道理?眼睛、嘴、鼻子、胸脯、胯部、手,一一打量过来,她的嘴角明显地抽搐了几下。
     
     
     最后,她的目光落到他的腿上,她不禁开怀大笑起来。他的模样完全符合一个高贵绅士的形象。但是内心又如何呢?她那双鹰一般的黄眼珠闪闪发光地盯在他身上,仿佛要穿透他的灵魂。在她的凝视下,年轻人的脸红了,红得像一朵大马士革蔷薇。力量、优雅、浪漫、荒唐、诗人气质、青春,他的一切她了然于胸。她当下就从自己(关节肿大的)手指上褪下一只戒指,戴在他的指上,封他为皇家司库和总管。然后她在他身上挂了一堆项链,表明他荣膺的公职,并让他屈膝,在他腿上最苗条的部位系上镶嵌了珠宝的嘉德勋章(嘉德勋章,嘉德勋位为英国最高勋位。)。这之后,自然事事顺遂。她威风凛凛外出寻访,他骑马侍护左右。她派他出使苏格兰,觐见郁郁寡欢的苏格兰女王。他正准备乘船去波兰打仗,她将他召回。她怎能忍心想到他那柔嫩的身躯被撕碎,鬈发飘逸的头颅滚落尘埃?她把他留在身边。在她权倾一世之时,伦敦塔礼炮轰鸣、火药味铺天盖地,呛得人直打喷嚏,窗下人们的欢呼声惊天动地。宫女们为她铺了垫子(因为她确实垂垂老矣),她拉他伏在上面,脸埋在令人惊异的一大堆衣料之中。她已有一月未换衣服,他觉得,那气味足够全世界享用的,让他忆起儿时家里的旧箱子,里面存了母亲的毛皮衣服。他抬起身来,差点儿被那拥抱所窒息。她气喘吁吁地说:“我赢了!”一枚火箭飞上天空,把她的双颊染得绯红。
     
     
     是啊,他颇得这老妇人的宠幸。
     
     
     女王为他设计了雄心勃勃的锦绣前程。是不是男子汉,她一目了然,虽然据说并非以通常的方式。她赐他土地,赐他宅邸。他将是她老年时的儿子、体衰时的拐杖、生命危浅时可依靠的大橡树。她嗓音低哑地说出这些允诺,她的温柔古怪又专横(他们此时在里奇蒙德(里奇蒙德,伊丽莎白女王的行宫。)),她身着僵挺的锦缎,笔直地坐在炉边,不论火烧得多旺,她从没有觉得暖和过。
     
     
     与此同时,漫长的冬季仍在延续。庭园里,棵棵树上雪挂满枝,河水也淌得很缓慢。一天,积雪覆盖大地,镶着木板的房间里光线黝暗,阴影重重,庭园里传来牡鹿的叫声。因为害怕奸细,她四周总有镜子;因为害怕杀手暗算,她命令无论何时都要敞开大门。这时,她从镜子中看到,门外有个小伙子(会不会是奥兰多?)在吻一个姑娘(那恬不知耻的荡妇究竟是谁?)她抽出金柄宝剑,朝镜子猛击过去。镜面四碎,人们纷纷跑来,把她抬回到椅子上。自此之后,她受到巨大打击,不停地抱怨男人的背信弃义,直到生命走向终结。
     
     
     或许,这是奥兰多的过错。但我们应该责怪奥兰多吗?那是伊丽莎白时代,人们的道德观念与我们大不相同。他们的诗人、他们的气候,甚至他们的菜蔬都与我们不同。一切都与我们不同。甚至可以认为,连天气本身,即夏之炎热和冬之寒冷,都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光明灿烂、爱意盎然的白昼与黑夜的区别,有如陆地与水一般分明。落日更红更亮;晨曦更淡更浅。他们从未经历过我们这种半明半暗、朦朦胧胧、挥之不去的拂晓和黄昏。雨要么不下,要么下个不停。天空要么漆黑一片,要么骄阳当头。诗人们惯于将此转移到精神领域,他们讴歌玫瑰的凋零,讴歌这短促的瞬间;瞬间逝去,等待人们的将是漫漫长夜。至于用温室和暖房这类人工方法,来延长或保持玫瑰鲜艳的粉红和玫瑰色,却不是他们的方式。我们现在这个时代不但变化多端,而且难以预测,这一切的错综复杂和模糊不清,都是他们闻所未闻的。
     
     
     在他们那个时代,激烈就是一切。花开花谢,日出日落。爱人来而复去。诗人们诗中所言,年轻人都拿来付诸实践。少女恰似玫瑰花,她们的美貌短暂如花季,必须在黑夜降临之前采撷,否则白昼一去不返,黑夜漫漫无际。因此,奥兰多不过是循着气候、诗人和年龄的引导,去采撷窗台上属于他的鲜花,即便屋外白雪皑皑,屋内女王虎视眈眈,我们也不忍心去责怪他了。他年轻、稚嫩,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率性而为。至于那少女的姓名,我们知道得并不比伊丽莎白女王更清楚。她可能叫多丽丝、克罗丽丝、达丽亚或戴安娜,因为他轮流为她们赋诗。同样,她也可能是宫中的一位女官,也可能是某个婢女。因为奥兰多兴趣广泛,不仅喜爱花圃里的花、野地里的花、甚至野草也让他心仪。
     
     
     此处,我们像传记作家常做的那样,鲁莽地披露了他的一个怪癖,或许,这应归咎于他的某位女性祖先曾穿过粗布衣、提过牛奶桶。肯特郡或苏塞克斯郡的砂石,融人他血管中流淌的来自诺曼底的高贵血统。他喜欢这种棕色泥土与蓝色高贵血统的混合。当然,这就是他为何热衷混迹于下等人中间,尤其是那些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潦倒文人。他与他们好似血缘相通,惺惺相惜。在他生命的这个阶段,奥兰多满脑子充斥着诗歌,入睡前总是浮想联翩。这时,比起宫廷贵妇、客栈老板的女儿面颊似乎就更鲜嫩,猎场看守人的侄女脑子也许更聪明。因此,他开始在夜间频繁出入外坪老台阶(外坪老台阶,位于伦敦东区,伦敦塔附近,台阶直伸至泰晤士河畔的码头。)和露天啤酒馆,裹一件灰色披风,遮掩颈上和膝上的勋章。可想而知,这些地方的建筑很简陋。在沙地和草地的地滚球场之间,他面前摆一只大啤酒杯,听水手讲故事,讲他们如何在西班牙海上经受艰辛、恐惧和残忍,有人丢了脚趾,有人掉了鼻子。口述的故事从不像写成文字的故事,它们不加雕琢粉饰。他尤其爱听他们齐唱亚速尔群岛的民歌,这时,他们从那些地方带回的鹦鹉会来啄他们的耳环,用坚硬的喙叩击他们手指上的红宝石,还会像主人一样说脏话。女人们的言谈举止往往像这些鸟一样大胆、随意。她们坐在他腿上,搂住他的脖子,猜他的厚呢披风下藏着什么不寻常的东西,像奥兰多一样,急着搞清事情的真相。
     
     
     他们的机会真不少。河里从早到晚漂着各式驳船、舢板和大小船只。每天都有驶往印度群岛的大船出海,不时亦有一两条破旧的小船偷偷驶进港口抛锚,甲板上立几个来历不明的野人。姑娘小伙儿日落后在水上调情是常事,看见他们搂抱着酣睡在装珍宝的麻袋之间,听到这样的传言也没人会大惊小怪。奥兰多、苏姬和坎伯兰伯爵三人就有这样一出经历。那天天气酷热,奥兰多和苏姬的恋情也正如火如荼,后来他俩在红宝石当中进入梦乡。入夜,伯爵只身一人,挑灯出来查看他的战利品,他的财富多与西班牙探险有关。灯光照在一只桶上,伯爵吓得大叫一声,连退几步。酒桶边睡着两个人,紧紧抱在一起,裹在一件红披风里,苏姬的酥胸如奥兰多诗中咏叹的永不融化的白雪。伯爵天生迷信、又因作恶太多而良心自责,竟以为这一对是溺死水手的鬼魂,从墓中跳出来谴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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