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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克赫斯特《费里克斯和波里克斯之悲剧》
     
     
     在爱德华三世当政的骑士年代,在一个十月之夜的十二点光景,一条来往于斯卢斯和泰晤士之间的名为“自由自在号”的商船正停泊在那条河中,船上的两名水手非常惊奇地发现他们坐在了伦敦圣安德鲁斯教区的一家酒馆里——这家酒馆以一幅“快乐水手”的画像作为招牌。
     
     
     那顶篷低矮的酒馆里虽说乌烟瘴气,一塌糊涂,在哪个方面都符合那个年代那种地方的共同特征——但在酒馆里那些三五成群、奇形怪状的顾客眼中,这已经足以使他们称心如意了。
     
     
     我想,我们这两位水手在那一群群的人中如果不是最出众的一群,也应该算是最有趣的一对。
     
     
     那位看上去年岁稍长、被他的伙伴形象地叫做“勒格斯”的水手在两人之中个子也更高。他身高应该是六英尺半,老是耷拉着的肩膀似乎就是他个子太高之必然结果。——然而,他其它方面之不足更加说明了他身高之多余。他出奇地瘦,正如他船上的伙伴们断言,他喝醉时可当桅梢的短索,清醒时能作第二斜桅。但诸如此类的俏皮话显然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作用于这名水手的笑神经。他有一副高高的颧骨、一个很大的鹰钩鼻,有深陷的腮帮、往下坠的下巴和一双巨大而凸出的浅色眼睛;他的脸上虽说固执地带有一种对一般事都满不在乎的神情,但并非不是一张难以想象、无法形容的一本正经的脸庞。
     
     
     那位年轻一点的水手在外貌上则与他的同伴完全相反。他的身高不会超过四英尺。两条粗短的弯腿支撑着他那矮胖臃肿的身体,而他那短得出奇、粗得连末端的手掌都不成形的胳膊则像海龟的脚掌垂吊在他身躯两侧。一对说不上颜色的小眼睛深深地嵌入他的面部。他的鼻子也深深地埋在那堆裹住他那张又圆又胖的酱紫色脸的肥肉之中。他那厚厚的上嘴唇自鸣得意地躺在比它更厚的下嘴唇上,主人不时要舐舐它们的习惯使它显得更为突出。他显然是怀着一种一半惊讶一半困惑的感情看待他那位高个儿伙伴;当他偶尔仰望他同伴那张脸时,就犹如圆圆的落日在仰望尼维斯山峰高高的巉岩。
     
     
     然而,在那天晚上的前几个小时,这令人尊敬的一对已经在附近一些不同的酒馆里有过了一番丰富多彩的经历。阔佬们也有囊中羞涩的时候,此刻,我们这对朋友就带着空空如也的钱囊冒险坐在那家酒馆内。
     
     
     就在这个故事开始之时,勒格斯和他的同伴休·塔波林正坐在那家酒馆的店堂中央,他俩都把双肘放在那张大橡木桌上,都用一只手托着腮帮。他们正从桌上那一大瓶虽未付账但已在“冒泡的填充剂”后面凝视几个不祥的字眼,“请勿用粉笔划线”,使他们又怒又惊的是那几个字正是用他们否认其存在的那种物质赫然写在大门的上方。秉公而论,这并非是指控这两位大海的门徒具有辨字识文的才能——在那个时代的平民百姓心目中,辨字识文之玄妙几乎不亚于写诗作文——实话实说,那几个字写得歪歪扭扭——就像船在风浪中东倒西歪——,在两水手看来,这预示着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于是他俩马上做出了决定,用勒格斯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抽干底水,扯满船帆,顺风疾驶。”
     
     
     对剩下的麦酒进行了适当的处理,穿好了他们的紧身上衣,他俩终于朝街上逃去。尽管偏偏倒倒的塔渡林两次误将壁炉当成大门,但他们毕竟成功地逃出了酒馆——十二点半光景,我们的主人公发现大祸将临头,便顺着一条阴暗的胡同朝圣安德鲁斯码头方向匆匆逃命,而“快乐水手”酒馆的老板娘则在他俩身后紧迫不舍。
     
     
     在这个故事发生之前后的许多年里,整个英格兰一直周期性地回荡着“黑死病!”这个可怕的声音,而首都的情形则更为凄凉。这座城市的人口锐减——在那些瘟疫最猖獗的城区,在泰晤士河的两岸附近,在那些被认为是病魔诞生之地的又窄又暗的肮脏的小巷胡同,只剩下畏惧、恐怖和迷信在蔓延盛行。
     
     
     根据国王的谕旨,这些凄凉荒僻的地区统统被封闭.任何人不得私自入内,违者一律格杀勿论。但无论是君王的禁令、竖在街口的栅栏还是那使一般亡命之徒都闻风丧胆的令人恶心的死亡,都未能阻止那些没有家具也无人居住的寓所遭到劫掠,诸如铜、铁、铅制品等凡是能变卖成钱的东西都在夜间被盗得精光。
     
     
     尤其是在每年冬天打开那些栅栏时,人们常常发现锁、栓和秘密地窑都不足以保护那些大量贮藏的各种酒,这些酒是四邻的许多商人考虑到搬运的麻烦和危险而同意托交贮存的。
     
     
     但是,被吓破胆的市民们很少有人把这些偷窃归因于世人所为。瘟神、病魔、疫精便成了公认的罪魁祸首,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不胫而走,以致整个禁区终被死亡的恐怖笼罩,连那些自己创造了这种恐怖的劫掠者最后也被吓得望而却步,把整个空旷的禁区完全留给了凄凉、沉寂、瘟疫和死亡。就是在一道刚才所提到的、表明前方就是瘟疫禁区的可怕的栅栏前,慌不择路地顺着一条胡同逃过来的勒格斯和可敬的休·塔波林突然发现他们的逃路受阻。回头已不可能,必须当机立断,因为他们的追赶者就在身后。对训练有素的水手来说,翻越那匆匆架设的木栅栏本来就不在话下,加之酒精和奔逃的双重刺激已使这两名水手近乎于疯狂,他俩毫不犹豫地跳进了禁区,并高声大笑大嚷着磕磕绊绊地继续往前行走.但很快就为四周的阵阵恶臭和扑朔迷离而感到惊讶。
     
     
     说实话,若不是他俩早已醉得不知天高地厚,周围的那番凄凉恐怖肯定早就让他们趔趔趄趄的脚步瘫痪了。禁区里空气冷清而迷朦。铺路石早巳松动,横七竖八地躺在四处蔓延、没过脚踝的荒草之中。坍塌的房屋阻塞了街道。到处都弥漫着一种最令人恶心的腐臭味;凭借那即使在半夜也能透过雾蒙蒙、臭烘烘的空气照射下来的苍白的月光,依稀可见街两旁小巷角落、或是没有了窗户的住宅中到处都是那些在为非作歹之时被黑死病之手当场捉住的夜盗者的尸体。
     
     
     但这一切都没有引起两位水手的激动和联想,也未能阻止他们前行的步伐:他们天生就勇敢,尤其当时又充满了“冒泡的填充剂”带给他们的勇气;他们会尽可能笔直地趔趄而行,毫不畏惧地走向死神张开的大口。前进——坚韧不拨的勒格斯仍在蹒跚着前进,并让那片荒凉肃穆回响起他的笑嚷声,犹如印第安人可怕的战斗呐喊;前进——又矮又胖的塔波林仍在踉跄着前进,他虽然拽着他那位更为敏捷的同伴的表演,但在声乐方面却远远超过了同伴声嘶力竭的表演,从他能发出宏亮声音的肺部深处,发出一种牛吼般的男低音。
     
     
     他们此刻显然已进入瘟疫的大本营。随着他们每前行一步或每磕绊一次,那街道都变得更加臭气熏天,更加阴森恐怖,更加幽深狭窄,更加扑朔迷离。巨大的石块和桁木从他们头顶上方那些腐朽的房顶直往下落,它们砸到地面的沉闷响声说明周围的建筑都很高大,当他们必须格外费力才能通过堆在街上的一堆堆垃圾时,他们的手不时碰到一副骷髅,或一具尚未完全干枯的尸体。
     
     
     当他俩跌跌撞撞走近一幢高大阴森的楼房入口,兴奋的勒格斯从喉咙里发出一声比刚才更为刺耳的高嚷之时,屋里突然传出一阵又像是人在狂笑又像是魔鬼在尖叫的回应声。在这样的时候,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声音会使任何一个清醒者血液凝固,毛发倒立,可那两个醉鬼却愣头愣脑地扑向入口,撞开大门,嘴里骂骂咧咧,脚下偏偏倒倒地进到屋中。
     
     
     他们所闻进的原来是一家棺材店,但门角地板上开着的一道活板门通往一个幽深的酒窑,酒窑深处不时传出的酒瓶胀裂的声音证明了它的贮量丰富。屋子的中央摆着一张桌子,桌子的中央矗立着一个像是装着混合酒的巨大酒瓶。宽阔的桌面上还放着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盛满各类美酒佳醪的瓶壶瓮罐。在桌子四周的棺材架上围坐着六个人。对这六人我得费点功夫一一道来。正对着大门且比众人坐得稍高一点的那位看起来像是这伙人的首领。他长得又高又瘦,连勒格斯也大惊失色地发现那人的形销骨立比起他来也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的脸黄得像是番红花——但那张脸上只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值得一提。这就是他那高高突起的额顶,那额顶高得非同寻常,令人心惊,就好像是在天生的头上人为地加上了一顶肉冠。他的嘴撅起,皱成一副可怕的和蔼相;他的眼睛,实际上和全桌人的眼睛一样,被酒气蒙上了一层薄翳。这位绅士一身上下穿的是一块黑色的绣花金丝绒裹尸布,尸布按照披西班牙斗篷的方式漫不经意地裹住他的身子。他的头上竖满了装饰灵车的黑羽毛,羽毛随着他气派而老练的头的摆动而摇晃,他右手握着一根人的大腿骨,他刚才似乎正用这大腿骨指名要桌边的某位唱支歌。
     
     
     坐在他对面、背对着大门的是一位浑身上下都非同寻常的女士。虽说她足有我们刚才描述的那位先生那么高,但她却没有权利抱怨他不合情理的消瘦。她显然已到了浮肿病晚期,她的身子几乎就像她身边角落里那个打开着的能装一百二十加仑十月酿的啤酒的大桶。她的脸滚瓜溜圆,通红通红;和我前面提到的那位先生一样,有着同样的特色,或准确地说是缺少特色——这就是说她脸上也只有一个特征值得一提。实际上,精明的塔波林早已一眼看出,桌边的那些人都如出一辙,每人脸上都有一个特殊部位。这位女士的特殊部位就是她的嘴。一道裂口从她的右耳一直伸到左耳——她两只耳朵上戴的短耳饰老是要晃进那道裂缝。不过,她尽力闭着嘴,一身新近浆洗熨烫过的、领口有竖起的波浪型皱边的柩衣使她显得端庄典雅。
     
     
     她的右手边坐着一位似乎是由她保护的身材娇小的年轻女士。她瑟瑟发抖的纤纤玉指、她毫无血色的发青的嘴唇以及她不那么发青的脸上泛起的潮红斑,都明显地说明这位娇美柔弱的尤物患了一种奔马性肺结核。然而,她脸上弥漫着一种自命不凡的神气;她穿着一件用最好的印度细麻布缝制的宽大漂亮的寿衣,显得优稚而飘逸:她曲卷的秀发垂到脖子;她嘴边挂着一丝柔和的微笑;可她的鼻子,那又长又细又软又弯且长满粉刺的鼻子一直垂过了她的下嘴唇,尽管她不时用她的舌头极其优雅地将鼻子移到左边或右边,但这多少给了她那张脸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表情。
     
     
     与她的座位相对,在那位浮肿女士的左边,坐的是一位呼哧呼哧直喘气的患痛风病的小个子老头儿,他的脸就像两只装奥波多酒的大酒囊堆放在他两边肩上。他交叉着双臂,把一条缠着绷带的腿放到桌上,似乎他认为自己有权利得到某种尊重。他显然为自己的每一分外貌而感到自豪,但更乐于让别人注意他那件色彩炫丽的大礼服。说实话,这礼服肯定花了他不少钱,而且剪裁得非常舍身——式样是依照一种精心刺绣的、用来保护那些光荣的纹章盾牌的丝套,在英格兰和别的地方,那些罩着丝套的丝纹章盾牌习惯上常挂在已故贵族新居某个显眼的位置。
     
     
     与他相邻,坐在那位首领右手边的是一位穿着白色长袜和棉布衬裤的绅士,他的身子以一种十分滑稽的方式一阵阵战栗,塔渡林称这种战栗为“恐怖”。他刚刚刮过的下巴被一条细棉布绷带紧紧缠住,他的手腕也以同样的方式被缠得紧绷绷的,这使得他不能随心所欲地替自己斟酒;依照勒格斯的看法,这是他那张饮酒过量、糟气喷鼻的脸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然而,他那双很可能没法控制、向两旁空间伸展的大耳朵不时地因拔瓶塞的声音而在一阵痉挛中竖起。
     
     
     他对面所坐的第六位也是最后一位人显得异常呆板,认真地说,这位为麻痹症所苦的人肯定会因他那身极不随和的穿戴而感到不自在。他那身穿戴多少有点儿标新立异,他穿的是一口崭新的漂亮的红木棺材。棺材顶端的那一块压在他的头上,朝四方伸出像是一顶兜帽,使他的整张脸显出一种难以描绘的趣味。棺材两侧各掏了一个伸胳膊的洞,这显然是为了方便而不是为了风雅;但这身服装却使它的穿戴者不能像他的同伴们那样直端端地坐着;而当他成四十五度角斜靠在他的棺材架上之时,他那双眼珠突出的巨大眼睛因绝对惊异于自身的巨大而朝天花板翻着白眼。
     
     
     桌边的每个人面前部放着一块用作酒杯的头盖骨。桌子上方悬着一具人的骷髅,骷髅的一条腿被一根绳子套住倒挂在天花板的一个环上,另一条腿没被束缚,与主体成直角搭下,使得整副因松散而嘎嘎作响的骨架随着每一阵钻进屋里的风旋转摇晃。在那副骷髅的头骨中放着一些燃烧的木炭,木炭发出忽明忽暗但能照清室内全部景象的火光;棺材店的棺材和其它殡仪用品被高高地堆放在屋子四周,遮住了窗户,以防止光线泄漏到街上。
     
     
     看见这怪模怪样的一群人,看见他们更古里古怪的衣饰装束,我们的两位水手没有表现出那种本来应该表现出的礼貌。勒格斯靠在他正好所在的那个位置的墙上,把他本来就往下坠的下巴坠得更低,把他那双本来就大的眼睛睁到了最大限度;休·塔波林则弯下腰,鼻子与那张桌子成同一水平,双手撑在双膝上,暴发出一阵最不合时宜、最没有节制的震耳欲聋且经久不息的笑声。
     
     
     可是,那位高个子首领并没有因为这两个入侵者的唐突无礼而生气,而是和蔼地朝他俩微微一笑,体面地冲他俩点点他那竖着黑羽毛的头,然后起身抓住他俩一人一条胳膊,把他俩领到桌边,在他起身迎客之时,其他人早已挪出了座位。勒格斯对这番殷勤没有丝毫异议,顺从地坐到了指定给他的座位上:但爱对女人献殷勤的塔波林则自己动手将让他坐的靠近桌端的棺材架挪到了那位娇小的患肺结核的女士身旁,并高高兴兴在她身边坐下,替自己斟了满满一头盖骨红葡萄酒,为他们的进一步了解而咕咚咕咚将酒一饮而尽。但他这番无礼似乎大大地激怒了那位身穿棺材的僵硬绅士,若不是那位首领用大腿骨敲击桌而转移了大伙儿的注意力,后果将不堪设想。首领致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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