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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附录金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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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中的屋子最冷时可达零下一度,毛巾和晾晒在里面的衣服都冻得硬硬邦邦的,像金中常常劈砍的柴。老婆惧寒,一遇冷气侵袭便怨天尤人地数落他,而后缩在被窝里不出来。金中便只好拄着棍子上街买菜,用冰凉冰凉的自来水淘米做饭,在楼梯口把煤炉子生得青烟如柱。金中想,这都算不了什么。
     
       中午,老婆的鼾声响起时,金中方拖沓着脚步坐到书桌前,哆嗦着手翻阅资料,开始续写他好多年好多年前便想好了的论著。
     
       研究所几乎有一半人都晓得,金中原先做过李四光的学生。而李四光是什么人,则是研究所全部的人都晓得的。所以金中作为所里为数不多的正研究员,是没有人惊讶也没有人嫉妒的,更没有人会说长道短。如果实在是要说有的话,那便是金中自己,以及他的老婆。
     
       金中老婆总是说:“你也配?凭了什么?凭你烧了几十年的火?”
     
       金中此时总也嚅嚅地回答说:“是不配,我凭了什么呢?”
     
       金中的表弟则宽慰他道:“凭着吃了这几十年的苦嘛。登门道歉哪有空手的?谁不拎一份礼物?这名分正是一份歉礼哩!”
     
       金中在表弟头一回如是说时,没有作声,只是望了望窗外发白的天空,心说,这是打发我这一辈子的礼物?
     
       金中有三个儿子,但在过年时只有一个表弟会来看看他。金中已经很多年没同儿子见面了。最末一次大约还是他刚刚平反之后。金中的老大二十几年前便去了新疆;老二下放在农村找了老婆便只好落户在那边的县城;老三则悄悄央求了远在美国的叔叔,一飞机飞到了洛杉矶,靠打工谋生。家里便永远只剩老两口儿和一只麻色的猫。猫是金中老婆的朋友,男性,对金中素无好感,仿佛同性相斥。幸而金中一生厌猫,倒觉得互相讨嫌乃两厢情愿。儿子们时而也有信来。但每每来信,无不怒气撩人。大的谈命苦,二的谈运差,三的则感慨世道如此不公,来了美国仍是人下之人。于是老婆见信便摔锅砸盆地责难金中,哭诉自己一生的痛苦不幸,一直到她的气力使完才罢休。金中逢此多无语,只能捡锅拾盆,给老婆搓一条湿毛巾揩面,而后将来信装入信封并在信封角上标上来信的顺序号码,放入抽屉。只这时,金中才会将目光穿越窗户,望着远处随风摆荡的树梢梢叹想:倒好像这些年的苦尽是你们几个吃掉了。
     
       表弟来看望金中时,总是为金中带一只金华火腿。这是年轻时的金中最嗜之物。过去金中属高薪阶层,一高兴便去买火腿,买了即呼朋唤友来家小酌。那时节馋嘴的朋友都好往金中这里来,每来必有一小碟切得整整齐齐的火腿片享受。而今研究所嗜好火腿的人几乎占了百分之九十以上,追溯起来,源头则在金中这里。金中的朋友,金中的学生,金中的助手,诸如之类,早先都在金中这儿享受过火腿。吃习惯了那味儿,必然自己亦开始享受,又将此享受习惯传给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助手,诸如此类。据说有一次研究所修大门,想弄一个别具一格的标志于大门上,便有人提议:火腿。又据说这提议竟获得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赞同并拍手称绝。只是提议到了党委会上,才被三言两语否掉。党委书记说:“别让老百姓以为我们是肉类加工厂了。”后来大门上弄了一本书和一支笔,大家都说没有意思,走到门下连看一眼的欲望都没有。
     
       但是当大家都风雅万般地嗜吃火腿时,金中却没有火腿吃了。金中被降了很多级,工资只剩得一点点,朝不保夕地吃上三顿饭,让火腿成为梦中之物。好在金中善于调整自己,这包括精神和口胃。金中想,这都不是正宗的金华火腿,吃了反会败胃。纵如此想着,金中也还是踮脚勾颈地盼表弟来。
     
       表弟现今是省里的政协委员,至于怎么当选上的,金中和表弟都没弄清楚。世上弄不清楚的事儿太多了,即使金中这样逻辑思维清晰严密的科学家也习惯于不去弄清那些弄不清楚的事儿。看着听着随着去适应便是了。为此表弟那天兴冲冲地奔来告诉金中他当了政协委员的消息时,金中只是怔了一怔。老婆那天破例下了厨房还弄了点酒。金中与他老婆是姨表兄妹通婚,表弟亦是妻弟,故而老婆更比他欢喜异常。只是三杯酒下肚后,金中才咕噜着挤出半句话:“早知如此……”表弟“嗨,嗨”地叹了两声,亦不再说。
     
       表弟一直相信金中不是等闲之辈,老婆原先也深信如此,现在却一点也不信了。因为金中做饭菜的水平已达到很专业的境界。老婆心目中总觉得男人应有鸿鹄之志,不当有这种雕虫小技,会井井有条地操持锅碗瓢勺的人又能干出什么天下大事呢?老婆到晚年瞧金中不起已达极致,使唤金中如使唤一只狗,令表弟每每看不过去。
     
       然而金中倒无所谓,他已拥有了几十年做众人人下之人的历史,哪里还会在乎老婆这一个?习惯成自然,老话总这么说。
     
       表弟送来的火腿总是挂在门后墙角的钉子上,若不来人,多可吃到四月。金中每馋嘴时只割一小块放在饭上蒸。饭上气时,火腿的香味溢得满房都是,让人觉出能飘出几里之外。金中此番最喜欢满厨房转圈,使劲地嗅着香味,偶尔也会细细地想起他和火腿的缘分。
     
       说起来,故事也实在太故事化了。金中曾经躺在床上想过是不是在闲暇里写一部《火腿传奇》的书?当然这念头只属于几秒钟的时间,金中永远不会提笔为这本书写一个字的。因为对文学有些兴趣的金中只是年轻时的金中,而今老了的金中木讷谦卑得看不出有任何文学才能,仿佛一柱苍老朽败了的树桩。
     
       其实任何复杂的事儿拆解开来都很简单。很多很多年前(俗称万恶的旧社会),金中同他的上司发生口角,斯时金中正是盛气凌人之年纪,一怒之下,拍桌跌椅地辞职而出。出门后心里尚觉堵得慌,恰遇表弟逛街,见之硬要拉去喝酒。金中坚辞不从。表弟说我那里有一只上好的金华火腿,朋友刚送的。金中心一动便随其后而去。喝了酒,气稍顺畅,便说了辞职一事。表弟说:“嗨,这有何难。我早觉得你那职业没什么干头。到我这儿来吧,我还缺个随军医生。”
     
       金中便笑:“我哪里会医?我学什么的你不晓得?”
     
       表弟说:“晓得呀。有个名额给你挣钱不好么?我可不想我姐姐受穷。”
     
       金中说:“那也得有那么个意思才能干呀?”
     
       表弟说:“我太太是医生,我有病叫她看就是了,你装装样子总会吧?”
     
       金中大笑,觉得有趣,又想眼下兵荒马乱,找工作也不易,便允了。回家后,告知老婆,老婆亦连说滑稽滑稽。没几日,金中便穿了军装。军装很漂亮挺刮,可套在金中身上怎么看都不像回事。不光表弟呵笑不止,连表弟手下的勤务兵以及那些乱七八糟的打杂人员亦都好笑。这一系列笑,使得金中一着军装便没了见人的勇气。后来表弟见他实在痛苦异常,便说:“嗨,想不到你连装个样子都不会,算了算了。”
     
       金中听此一言方如蒙大赦,急急地卸了军装。好在有好友荐他来了研究所。薪水虽低些,人却自在得多。掐指一算,金中从军前后不足一月。用金中老婆的话说,他当军医所干的全部医事便是给表弟的厨子涂了一次红药水。那厨子还是为金中切火腿时不小心割破了手,金中当时恰好在场,否则连这一个机会都不会轮给他。
     
       然而,这不足一月的军医生涯成了金中的命运之柄。这柄被别人捏着,使金中被摆布得一忽儿底朝天,又一忽儿天朝底。总而言之,他的命不再归他自己管了。
     
       研究所那年定指标,坏人当占好人的百分之几。先前坏人人数已足,没有金中的份儿,可定案那几日,呼啦啦分来一帮大学生,于是坏人按比例得增补一个。有人忆起金中的历史问题(即做过国民党随军医生)便把比例尺往金中那儿拉了一下,将金中拉了进去。金中当时正日以继夜地赶制一部很重要的学术著作,用他的话说,这书如果出来,不仅会在同行中引起轰动,连他的老师李四光也会对他另眼相待。金中正忙得如痴如醉,全然没料到自己发生了质变。当他获悉自己一夜间已成为人民的敌人时,异常恼怒,说:“是不是有人神经出了毛病?哪可以这样拉比例尺?”这话说完刚一天,金中便由原先单纯的“历史反革命”变为“历史加现行反革命”双料货。
     
       下降的速度是出奇地快,这符合物理学的原理。没几天,著名学者金中便被指派到了勘探队的食堂,那是全所最偏远也最贫苦的一个小勘探队。金中就是在那个艰苦之中练就了一手烹饪的手艺。那是几近二十五年的时间造就成的。
     
       表弟到底不是外人,或许也是因为他当年的一只火腿的勾引致使金中几十年抑郁不得志而引起的内疚所驱使,一为政协委员,他便上上下下地呼吁有关金中问题之一二三。没几人知道金中为谁,但一旧日军官,且又识得许多台湾要人,如此声嘶力竭地为一个人的遭遇叫喊,总归还是有人会听的。几经周折,终于将金中流落在异乡的老二一家调了回来。房子却仍在七楼没变。好事不能成双。放下来住在二楼三楼,岂不跟党委书记及所长一般的待遇了?表弟还想努力一番,却叫金中劝阻了。金中说住七楼很好,在阳台上,他能找到俯视人世间的感觉。表弟惊异地瞪了他一眼,咕噜了一句什么,便放弃了努力。表弟到金中这儿来时已开始有车坐了。金中原以为车是政协给派的,搭了一回便车,方晓得不是。政协委员多如牛毛,车没几辆,除了排名在前的几位,其余人都没资格。表弟的车是一家合资公司给提供的。表弟以往的副职一九四九年出走台湾,现在是个富商。其子回大陆办公司,寻到了表弟。告知表弟,任何时候要用车,只需来个电话。表弟当年是威风过的人,于是又很自然地摆起了威风。表弟每次离开金中的家,都叹道:“朋友是老的好呀。”叹得金中心里只发怵,心想,你不怕人听到说你散布今不如昔?
     
       儿子的归来没给金中带去一点快乐。两室半一厅的房子让了一间给儿子媳妇做卧室,半间给孙子住,他自己在老婆唠唠叨叨时连个躲避之处都没有了。有几日他灵机一动想到厕所倒可作紧急藏身之处,便一逢老婆脸色不对就上厕所。这么干了几回,全家人都对他面色不好了,孙子有一日甚至用脚使劲踹了一下门,踹得金中心脏“咚咚咚”响了有半日之久。孙子要屙屎,也是急红了眼。这之后,金中再不敢将厕所作为逃难之地,甚至连正常入厕他也心情慌乱,生怕引起大家误解。
     
       老婆的脸色一日多一日地变幻。媳妇是小县城的人,不土不洋,自以为是。既无农村姑娘的淳朴,又无大都市女孩的落落大方。心眼多得让人觉得她不是凡胎所生。说话永远让你去理会弦外之音,从不直白,致使金中和他老婆不光耳累,连心都累得不行。金中有忍术,问题不大,而老婆却不行。于是婆媳之间战争频繁。家里由此再也容不下金中放一张安静的书桌,他只好在家中鼾声四起时,悄悄地坐到桌边,把台灯的头按得低低的,颤抖着手一字一字地写他搁浅了近三十年的书。
     
       白天的日子变得难熬起来,媳妇尚未寻到工作,每日在屋里用富余的精力同婆婆干仗。金中倦于参加女人的战争,便开始踱下七楼,在宿舍大院里作长久的散步。
     
       有一日,金中忽然发现宿舍西北角有一幢平房,房门口挂有“老年人活动中心”的木牌。他想从“老”这个角度讲,他恐怕是最有资格的人了。所以他就很自然地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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