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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寡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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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上海的时候养了只猫。准确的讲也不是我养的,我只是在想起来的时候会给它带点吃的。猫薄荷啊,小饼干啊,诸如此类。后来它认得我,总在路口等我。时间一长,有时候手头没东西,它不说,我也会感到有点不好意思。所以就快步地走过去,或者说一声“抱歉”。幸好它不像是只很小心眼的猫,仍然天天在那等待。
     
       猫是黑身子,白爪子,趴在那小小的一团。街口有个废弃的小院子,它的窝应该在里面,有时候我看见它在草丛里奔跑跳跃,好像一只幼年的猎豹。我把吃的放在外面,看一会然后走掉。有时候它看到我好像看到猎物,大大咧咧地扑过来。我考虑给它起个名字,白爪子,唔,叫踏雪(一个猎豹该有的名字),或者是煤球,反正不起眼。
     
       但哪个名字叫起来它都不睬我。它根本是野的,怎么驯都驯不好。它不听我话(或者只在它想听的时候),对于吃的倒是从不拒绝。我想小猫真是有傲骨啊,刚想完它又绕着我喵喵叫。
     
       但是没有名字还是带来了很大麻烦。后来,小猫不见以后,我只能站在院子栏杆外面喊:“猫啊,小猫啊。”自然没有回应。
     
       同时喂养小猫的也许还有别人,我不确定。有一次我出差几天,回来时看到猫咪在路边啃着一块油腻腻的肥肉。油吃多了又不好的,我这样想。可能也不是别人在喂它,反正我从来没有撞见过。那么就是小猫自己出门觅食。它躲在枯草后面,盯着猎物看,用上看我的那种眼神。然后伏着身子蹭啊蹭,最后突然暴起,把麻雀或者老鼠牢牢按住。小猫把它们把玩几天,玩厌之后,一口吃掉,满口血淋淋。
     
       那是秋天,我住在香樟路。香樟路其实一棵樟树都没有。我要搬来的时候心里还有一点期待,尽管我也知道“期待”本来就是挺没有意思的东西。所以后来拖着箱子站在香樟路377弄外面的时候,看到稀疏平常的街道,没有一棵香樟的马路,反而释然。
     
       二楼的房间大概十平方。一盏书桌,一张床,一个柜子站在墙角。再加我,房间就满了。我把箱子掏空,东西摊在地板上,空箱子塞在床底,站起来的时候有种转不了身的拥挤感。稍一活动,木地板吱吱吱地响个没完。房间里都是东西,总有些是多余的。或者根本,我才是多余的吧。我把书一本本从地上拿起来,码在桌子上,出了点汗。桌子压着玻璃,玻璃下没有照片,玻璃上灰很厚,我打了个喷嚏,地板又是一震。刚才的念头还是挥之不去。
     
       房东太太在楼下喊我。她说:“搞什么搞,都落灰了。”我赶紧躺到床上。又听到:“搞什么搞,快下来吃饭哦。”我噔噔噔地下楼,纯粹是为了显得充满活力才噔噔噔噔,正撞见她在擦桌子。她说:“坐下等会。”我说我有事,低着头往外走。她说:“没事的嘛。”我看见桌子上放着两双碗筷,但还是嘴硬。她就说:“晚上早点回来哦,我要关门睡觉的。”我出去,把门带上。“房租我很快就交,阿姨。”我在门缝里说。
     
       工作还没有着落。几个月前一个朋友在网上找到我,问我要不要到他们公司做做,至于做什么,他没说。“保证你可以胜任,并且绝对有劲。”他这样讲道,然后好像抓住我的命脉,他又说:“反正你早就想换换环境。”于是我就来了,在香樟路住下来。那个朋友却不知所踪。
     
       我接了一些私活来干。虽然难以启齿,但你在网络上读到的言情小说和色情小说,很可能都是我写的。它们挂着成名作者的名字在网上展览,让你的夜晚不至于那么无聊。其实写那种东西很费脑筋,而且很诡异。无法想象我的读者们如果知道小说里那些颠鸾倒凤的制造者,其实是一个坐在书桌前挺直腰板一动都不敢动(因为一动地板就会响,阿姨受不了)的年轻男人,该作何反应。反正我是没反应,我只是把艳丽的词汇堆砌起来,同时不放过任何让孤男寡女(也许不是孤男寡女)同处一室的契机。
     
       相比之下,言情小说还要更难写些。多少个白天我都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我抓耳挠腮,我很小心地抓耳挠腮,我把名著翻来覆去地看,还是不知道如何下笔。一男一女,纠结着一个问题,好像在冰面上滑行,但谁也不说到那个关键的词。其实只要有一方先说那个词故事就可以结束。我该怎么写。他们怎么有那么多的话可讲呢?她和他,他们私下都讲些什么。还有她,你到底在想什么呢?
     
       后来我的言情小说写得越来越色情,色情小说的男主角则厌倦了女主角,经常一个人仰望夜空,思考人生,独留女主角满腹牢骚。我写得颠三倒四,读者看得云里雾里。两种读者一起说,这不是真正的爱。
     
       到了晚上,我出门,去满足我的小嗜好。白天在房间里会影响阿姨,她年纪大,丧偶多年,又是独居,儿子常年不归——我不是有意窥探别人的生活,她喜欢安静。说来我的嗜好无非是在没人的路上走,听着歌。具体些则是,在香樟路上走,听walkman。有时候是摇滚,更多时候是交响乐。巴赫或者别的,平均律,嗯,嗯,越单调的东西越不容易厌倦,而我恰好那么容易厌倦。说起来可笑,我不注重音质,没办法的事嘛。音符从我的普通耳机里传出来对我来说就刚刚好,我的心足够和他们共鸣了。我好像走进了一个远古的房间,却一点都不担心什么,好像以后发生任何事我都能平静地接受下来。我在香樟路上感到完完全全的自由。快乐得想要跳舞,快乐得好像要飞起来。
     
       “晚上早点回来,我要睡觉的哦。”阿姨说。
     
       2
     
       那时候小猫还在。
     
       我朋友找我的时候,我和阿姨关系也已经很好。一方面原因是我交足了房租,另一方面我知道她口硬心软,总归是好人。当然,我说的好是那种租客和房东的关系。我不想跟香樟路有太多牵连。
     
       我朋友来时手上提着水果和蛋糕。他敲门,阿姨开门,他把水果递给阿姨。我拉他上楼,怕引阿姨想起儿子。阿姨没说什么,拣出苹果去洗。我在楼梯上转身,看到她在水池边低头忙活。
     
       朋友坐在我的床上,递蛋糕给我,说:“抱歉哦,前段时间公司忙,没来得及联系你。”他脸上也没什么愧疚。我就说没关系的啊,什么时候上班。他说明天。说话间他几次拍我肩膀,拍床,让我紧张不已。我去听楼下的响动,地板在响,阿姨没有骂人。我越是等待那子虚乌有的声音,她越迟迟不来。朋友说你不要伤心啦,说完又是意味深长地一笑。都有点让人讨厌了。
     
       下楼送他走的时候,阿姨坐在门口吃着苹果。“来吃吗?”阿姨指指桌子上的苹果。
     
       “不了。”我说。
     
       她洗了三只苹果。
     
       朋友的公司是搞编剧的。从外面包一些电视剧来做,一千块一集。我做得轻车熟路,以至于朋友很好奇我之前做过没有。我说确实没有,但这很简单。所有的故事都已经在希腊神话里发生过了,后来都是反复的演练而已,演员换了又换,事儿都确定了。我要做的其实是复写。更准确的说,我干的是(给人物)起名字的勾当。
     
       他不管这些,我也不晓得他听进去没有。大概是没有吧,让别人接受自己将要做的事其实都是古人——还是外国人,已经做过的,确实很难。所以在我刚讲到俄狄浦斯的时候他就叫我赶紧打住,快写。写好了去结账。
     
       我的生活越来越好,工作格外轻松。对工作的兴趣反倒成了大问题。常常写了一天,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我的生活总归越来越好。
     
       下班之后,略去中途漫长的地铁时间,我在晚上七八点到“家”。香樟路200号有家相当美味的鸡排店,我常去。记得第一次遇见小猫就是我刚买好鸡排,走到街角,听到它在叫我。后来每天都这样,我也就不记得具体是从哪天开始。没关系,每天都差不多,每天都幸福。
     
       有时候我看到它在阳光下睡觉,不敢打扰,快步走掉。
     
       说来小猫走丢也是很突然的事。好像它来的时候一样,在草丛里喵喵地叫,叫来行色匆匆的我。然后完全没有预兆,它又自己消失。小猫轻轻地来,轻轻地走,不带走一块鸡排。我想,一定是我有所怠慢,它才会离开。源于一次漫不经心,或者更古老的原因,最有可能的是我一出差就好几天不出现。怒气在心底积蓄良久,终于爆发,它就选择离开。
     
       记得有一次傍晚路过街角,它不在。我站在院子外面,看了一会,推开生锈的铁门进去。院子里没有一条路,杂草遍布,没过了脚踝。前面看不清太多,隐约看到有一堵墙,但是没有门。我有种置身深山老林的感觉,担心害怕从黑暗处突然钻出毒蛇猛兽。这是它的地盘。突然我听到滴滴滴的声音,又是一惊,过了很久才意识到那是车铃声。于是回过头向外走,正看到小猫在门口看着我,喵喵叫。我又羞愧又快意,好像偷闯私宅被撞见。
     
       小猫不在后我试着去找过它。一次我拿着根木棍走进院子,边打边走,十分钟就走遍。院子不过二十几平方,因为主人不在显得冷冷清清,空空荡荡。
     
       来到香樟路半年时间,已经冬天了。因为太冷或者干燥,我的脑子转不动,写不出稿子,让我的朋友非常头疼。他再过多久开掉我,成为了我闲暇时一个必要的猜想。幸好阿姨对我越发的喜爱,主动提出减二成房租,才不至我无处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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