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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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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就这么过去,一天又一天,每天都缺乏新意,平淡而乏味。
       我们储备的食物渐渐短缺,已经开始吃起罐头和饼干。枪火每天都在发火,但只是对着我们,对狼牙他总能尽量控制脾气。
       受伤的人大多已痊愈,我的肋骨也恢复得很好,不再整晚失眠。白天,我们会结伴出去,假装散步熟悉地形。但是“对手”一直没有出现,我甚至以为他们离开了这个小镇,去寻找新的乐园。这很有可能,对于一个危机四伏,到处都是敌人的废弃小镇,实在没有什么值得留恋。
       天气在这个时候不该这么晴朗,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人们依然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生活。我从教堂中出来,走进面积很大,墓碑林立的墓园。大院的中央有块草坪,但是没有花,什么花都没有,哪怕是一朵野菊或是蒲公英。
       我沿着砾石小路走,一边走一边想着心事(我忘了当时在想什么,但一定和回忆有关,值得回忆的事太多太多了)。等到我回过神来,忽然发现自己正站在别墅的院子外面。竟会有这种事。我跨过白色尖板条木门,继续向前,穿过被烧成漆黑一片的的草坪和花园,朝前门走去。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安安静静,但是我总觉得有眼目在注视着我。
       我打开前门,进去后把门关上。实际上这扇门经历了无数次冲撞,早已破败不堪。进了房间,我立刻闻到一股刺鼻的臭味,起居室里的死尸味越来越浓烈。我忽然想到,为什么别墅里会有个死人?他是别墅的主人么?如果是的话,为什么“对手”不安葬他,就这样任由他日益腐烂,不成人形。我慢慢地走近沙发,重新打量了一下死者。和上两次相比,这次腐败的程度更严重,几乎已无法分辨性别,但是他的姿势似乎有了变化。我想起了梦中的那一幕,这种无聊的联想实在让人不适。我绕过沙发,穿过整个起居室走上楼梯。梦中我就是从楼梯上下来的,楼梯的样子和我家的有点相似,但更坚固,踩上去没有太大的咯吱声。第一间是卧室,枪火一定已经把它翻过一遍,到处都是翻得底朝天的抽屉,衣柜全被打开了,里面是女人的连衣裙和大衣。第二间也是卧室,孩子住的,架子上放着一排飞机和汽车模型,玩具盒倒翻着,从里面滚出很多玻璃珠。第三间是书房,两边的书架又高又宽,放满了积着灰尘的书:《爱与美》、《天才雷普利》、《奥蕾莉娅》,还有一大摞园艺和果树栽培相关的书籍,最下一层则放着《爱丽丝漫游奇境》《一千零一夜》插图本。日光从窗外透进来,靠近窗边的桌上放着一堆拆过的信,它们已失去了主人,信封上写着“沃尔特先生收”。我拍掉椅子上的灰尘坐下,抬起双脚搁到书桌上。这些信件的内容多而繁杂,还夹着一些发黄的账单,一封接着一封。我打开书桌的抽屉,想找找还有什么值得翻看的东西。一群米粒大小的爬虫从抽屉的各个角落仓皇逃窜而出,在底部抽屉的角落里,我找到了一本黑皮革封面的日记。翻开第一页,上面用黑色墨水笔写着: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虽然日记没有任何内容简介,也没有目录,我却感到了它的沉重和冰冷——爱爱爱,恨恨恨,还有无数秘密。
       翻开第二页,日记的时间是一年前——
       “9月22日,晴。今年的小镇果树节中,威弗列德先生和他的儿子鲁克获胜,他们以新品种的甜樱桃赢得了所有人的投票。大家都以为我会嫉妒这对令人羡慕的父子,但我并不介意,种植本身就是乐趣。在随后的晚宴上,我们一起喝了很多便宜的烈酒,意犹未尽,没有人愿意散去。这时,又冒出了一件事:凯瑟琳来了——她是新搬来的,我对她的印象很少,除了第一天登门拜访之外几乎从不交谈。今天她穿着件普通的深蓝色连衣裙,看起来和别人不太一样,我觉得她可能有印第安人的混血,也可能是吉普赛人。她带着一个小男孩,是个机灵的家伙,名叫艾德……”
       这里的艾德和我认识的艾德是一个人吗?如果是的话,我很意外,没想到那孩子对我说了真话。
       “我们一起聊了很多关于果树栽种的事,看来她对此也相当有兴趣。虽然和其他女士相比,她的衣着明显寒伧,但并不影响我对她的好印象,我邀请她明天来家中做客。”
       
       第一篇日记到此为止,我翻过一页,继续看下一篇。
       
       “9月23日,阴。中午时,我的客人来了。凯瑟琳看起来精神不错。艾德也在旁边。我请他们进来,步入客厅时,凯瑟琳的脸上露出了微笑说‘这房子真漂亮,就像一座城堡,美极了。’我们一起共进午餐,并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我拿来插画本给艾德看,他像一只警惕的小狗,总是左顾右盼。”
       警惕的小狗,这个形容不错。我往后翻了几页,日记先生以最快的速度坠入爱河。凯瑟琳自称来自一个贫穷家庭,父亲收入微薄十分潦倒。十五岁时她就离开家独立生活。我感到索然无味,又看了几篇,全是些生活琐事。就在我想把它扔回抽屉的最底层时,忽然听到了脚步声,非常轻微,小心翼翼。我环顾四周,对面的墙角有一个小衣柜,柜门敞开着,角落里结着蛛网。我把日记塞进口袋,悄无声息地躲进柜子,当柜门关上的一刻,书房的门就被推开了。令我意外的是,进来的是个女人。她穿着一身宽松裤和白色V字领背心,金色的头发剪得很短,像军校的男孩子那样,看上去非常硬朗,但很漂亮。她长得很像某个歌手,只是头发短一些,我一时想不起名字。她从门外进来,在书架前留连了一会儿。那时,我几乎可以肯定,她就是那个在教堂中袭击我的人。她的胆子真大,现在还是白天,到处都有我们的人在闲逛,要是被发现,她一定会惨遭不幸。一个漂亮女人,对男人来说本身就是诱惑。
       她在书房中徘徊了一会儿,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翻了翻,慢慢走向窗边。窗外阳光明媚,她的眼睛微微阖起,像是在看着远方。不知为什么,我好像闻到了一股温热的沥青味,就是那种炎热的午间阳光下街道的味道。过了一会儿,她离开了玻璃窗,目光落在我坐过的椅子上。几乎是一瞬间,她的神色就变得紧张起来,从身边拔出了手枪。
       这个房间如果用来搏斗就太狭小了,所有东西一目了然,可疑的只有柜子。我摸到了自己的枪,当我们之间的距离只隔着一扇柜门时,有人轻轻喊了一声:“珍妮。”
       她没有立刻回头,而是答应了一声,目光依然警惕地注视着我的藏身之处,慢慢后退,直到门边。
       “怎么了?”门外的人问,是个陌生男人的声音。
       “好像有人来过。”她说,但是她和她的同伴都没有再进来搜查一番,而是很快离开了。我又等了几分钟,才从衣柜里出来,拍掉身上的蛛网和灰尘。这么说“对手”还在镇上,而不是如我们想象中那样,因为怕麻烦而离开去寻找属于他们的新生活。我重新把那本日记拿出来,希望能从这里找出他们不愿离开的原因。
       回到教堂后,枪火问我去哪了,我随口敷衍。他并不是真的想知道我去了什么地方,只不过是一种例行询问,让我感到随时有人盯着,不得随心所欲。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是枪火一直自诩为第二首领,而这一身份在其他人中也得到默认。
       “有没有发现什么特别情况。”枪火又问,似乎他对我总是一个人单独行动有些不满,而且带着怀疑。这真不是个好现象,我们之间不该有猜疑。
       “什么都没有,我随便逛了逛,拿了一本书来看。”我说着晃了一下随手从书架上拿回来的一本小说——《惊悚故事集》。
       “祝你晚上睡得好。”枪火说。他说这话时,语气带着十分明显的不屑。我记忆中的外祖父就是这个模样,皱着眉,坐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他喜欢找我谈话,但决不会同意我的任何观点,好像我说的总是错误,我太年轻,我什么都不懂,需要他的指导,以免多走弯路。
       我走向自己的床——两张长椅拼凑起来的床,上面铺着毯子,我把行李放在枕边,躺上去翻开书看起来。以前,我悄悄看过很多这类小说,充满悬念的怪诞故事,爱玛会收走这些书,然后塞一本童话书给我,等我再长大一些,她会塞给我更多励志小说。我想把他们找回来,把一切都找回来,过去的一切。我希望有人能把时间倒回去。
       白沙来到我身边,他走来走去,最后坐下看着我手中的书。
       “惊悚故事。”他说。
       “要看么?”我冲他翻着封面说,“等我看完。”
       “我看到你去别墅了。”白沙说,“书是从那里拿来的?”
       “是的。”
       “遇到什么人?”
       我合上书本看着他,从他平静的脸上看不出什么端倪。
       “能遇到什么人,别人也去了?枪火?”
       白沙忽然沉默起来,过了一会儿说:“你为什么要看书,你能从书上学到什么东西?”
       “很多。”我说,“书上会教你从桥上往下跳时要夹紧屁股,否则水会冲进你的肠子。”
       他笑了,很高兴我能对他说笑话,可我是认真的,我真的在哪本书上看过类似说法。
       “我看到了那个女人。”白沙压低声音说,他冲我点点头,好像我们是同谋。
       “什么女人?”
       “你说的那个女人。”白沙说,“袭击过你的那个,我想不会再有第二个了。”
       “是么?她长得怎么样?”
       “一个普通女人,和以前那些没什么两样。”他说着看了对面的枪火一眼,又用更低的声音说,“我不会说出去的。”
       “什么?”我大为惊讶。
       “你看到了,我们这么做完全是浪费时间,在这里待得越久越危险。最好能说服狼牙离开,何必和他们捉迷藏呢?”
       他说得很对,但我不能就这样赞同他的说法,万一他也是被派来试探我的眼目怎么办?自从我擅自给艾德吃东西之后,狼牙虽然什么都不说,但态度明显冷淡了很多。他不希望我们中的任何人因此而表现出软弱和善心。
       ——同情怜悯。枪火带着厌恶的口气说,别让我逮着,现在可没有什么救济营,这里不需要同情。
       我看着白沙的眼睛,很快地说:“你应该去对狼牙说,我能做什么?他不会听我的,事实上他谁的话都不听,我只要干好自己的事,按他的计划去行动,难道你不是这样想么?以前我们也是这样,至今都没出过什么乱子。”
       “的确,以前我们总是一帆风顺,不过我很同意上次你说的话。”
       “我说了什么?”
       白沙看看我说:“你说凡事不能超过三次,知道为什么是三次么?”
       “不知道。”
       他又笑了,好像我说了个好笑的笑话。
       “因为三是个极限,每个人都有极限,每件事都有极限。如果超过了三,我们就会被搞得粉身碎骨。”他点了一支烟,悠然自得地吹了口气。
       “我以为你很乐意去干这些。”
       “我以为你也一样。”
       我忽然忍不住想笑,我总算知道他为什么总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而且不止是我,一定还有别人也感到无聊透了,这一点都不好玩。”
       “难道你不觉得这是一种耻辱?”
       “耻辱?什么耻辱?”白沙说,“我们除了求生欲之外为什么还要特地为自己留下羞耻感这一项?这是群居生活中最无奈的部分——羞于向别人暴露我们的缺点,可今时不同往日。我们究竟还能活多久是个未知数,何必自寻烦恼。”他说得很轻松。
       “你打算怎么说服狼牙?”
       “我说服不了他。”他说,“没人能左右他的决定。”
       “那么你觉得‘对手’有多厉害?我们真的没法对付么?”
       “不,我觉得我们能对付。”白沙看着我说,“但我无法确定需要付出多少代价。如果我们愿意豁出性命,所有的一切都不成问题。”
       他停顿了一下,目光一动也不动:“你愿意为此而死么?没有在瘟疫中死去,没有死在家中的亲人身边,却死在一个陌生小镇,因为一点虚无的耻辱感。”
       我问:“你呢?”
       白沙想了想说:“我的答案和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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