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77 章 香料城主

首页 书架 加入书签 返回目录

柏培拉城,已知世界的香料之都,这是一个神奇之地,这里除了特有的乳香出产以外,几乎不出产其他任何香料,可这里却售卖任何香料。

城中有大小几十家香料作坊,日夜不停的加工着优质的各类香料,让整个城市弥漫着一股奇异的特殊味道。

无论是来自神秘东方大陆的黑胡椒、肉桂、藏红花、安息等香料,还是来自格罗尼亚大陆的百里香、花椒、罗勒等香料,或是来自卡拉迪亚大陆的迷迭香、龙蒿、莳萝等香料,以及来自不知名产地的丁香、肉豆蔻、孜然等香料,这世界上流行的几十种香料,都可以在柏培拉城以较优惠的价格买的到。

除了干燥的沙漠气候让集中到这里的香料能够析出多余的水分,使得香料可以更久保持优良的品质,便于长期销售以外,最主要的是这里处在东西方大陆的交汇之地,任何东西方流通的高附加值的商品都要从这里经过。

“你们都要走我的路,入我的城,交我的税。”

——柏培拉城第一代城主阿卜杜勒·胡马木如是说。

自从这里建城以后,胡马木家族就一直控制着这座东西大陆的要冲,每一代城主都以“胡马木”这个名字自称。

他们家族坐享着地利和香料贸易的红利,过着堪比王侯贵胄的生活,却干着类似于拦路抢劫的行径,还对外还以“胡马木”自称,这个释义为勇气和慷慨的称呼真让人觉得讽刺。

其实来往东西的商人也并不是非要从这座收断腰税(即收取最少一半利润的税)的城市经过不可,附近有广袤的沙漠,还有无人的山区,又临海有便捷的海运可以绕道走。

但是如果身为商人的你这样想,那你就是小看柏培拉城金碧辉煌的繁荣了,胡马木城主手里有着两大王牌作为依仗,一是多达一千二百多人的陆军部队,一是大小船只三十多艘,人数也有近千人的海军。

这一千二百多人的陆军部队人人着甲,个个精锐,是完全职业化的军队,每一名战士都是通过严格的筛选考核,最后择优录取的,这支军队各方面都堪称当世强军,是胡马木城主花大价钱养起来的军队。

这支军队不仅是他的骄傲,也是他立足的本钱,曾经他依靠这支军队,再加上临时征召的几千民兵,成功抵御了好多次兵力多达上万的远征军,从未有过败绩,号称不败军团。

另一个依仗就是由大小三十多艘船只组成的海军舰队,这支海军舰队总人数达到上千人,这个规模的海军舰队和舰队里的先进船只,在这个时代称得上一流的海军舰队了,在这片水域,更是无敌的存在,号称无敌舰队。

这支无敌舰队明面上主要帮助胡马木城主维护这片水域的秩序,收取前来贸易船只的税收,给自家贸易船队护航,保护付了钱的商船安全等等。

暗地里他们还负责打劫敌对势力的商船,扰乱附近海域的海上贸易,监控封锁附近海域其他势力的香料贸易,锡安城那断绝的海上香料贸易就是这么来的。

有时候他们干脆白帆降下,黑帆一升,直接就化身海盗,干起了无本的买卖来,黑帆海盗就是这个舰队的别称,是这一带让人闻风丧胆且臭名昭著的海上强盗。

有了这两张王牌在手,附近要想进行东西贸易的商队,就必须绕道从柏培拉城经过,去成就柏培拉城的繁华。

不仅如此,为了更加细化控制,胡马木城主还故意扶持一些柏培拉城退役的职业兵,让他们组成名义上的佣兵团,如强盗一般控制着附近陆地上的各个商路要道,像那个大盗哈桑,就曾经在柏培拉当过职业兵。

最近,控制锡安城至柏培拉城商路的哈桑一直没有消息传来,锡安城的香料也一直没有到货,正在胡马木城主犹豫要不要派人去锡安城走一趟时,一封来自锡安城的密信交到了他的手里。

写信的是锡安城五大家族之一的萨比尔家族族长,这个萨比尔族长其实也是胡马木城主暗中扶持的势力。

锡安城作为离柏培拉城最近的香料产地,自然也是胡马木城主必须掌控的地方,一旦此地的哈里西家族生产的香料不按他的要求,把大部分卖到柏培拉来,那么大盗哈桑和萨比尔族长就是挟制哈里西家族的手段。

萨比尔族长的来信说是附近出现了个叫作屹立堡的势力,不仅灭了盘踞在甜水井镇的哈桑,还阻断了锡安城到柏培拉的香料贸易,萨比尔族长来信希望胡马木城主能够发兵灭了屹立堡的势力。

对于这种附属势力的狗咬狗,胡马木城主是没有兴趣干预的,他更愿意干的事情是让这些人互相消耗,当他们人脑子打出狗脑子,直至两败俱伤了,他才适时以碾压的姿态下场,参与掌握最后的利益分配。

至于暗中附属的哈桑被灭,胡马木城主也毫不在意,这种打着柏培拉城的名义,实际上独立在外的势力,都是些有奶便是娘,首鼠两端的货色,灭了也就灭了,他这边只要花点心思很快就能再扶持一个。

这些还都不是让胡马木城主下场的理由,能让他心动的却是萨比尔族长在信的末尾附带的一句话,说是屹立堡发现了地下水源,足以灌溉几千亩的土地的大水源。

要知道锡安城的价值就是种植香料,这里昼夜温差很大,这种气候非常利用种植香料,产出的香料品质也是上乘的,之前他之所以对锡安城不屑一顾,除了这里荒芜偏僻以外,最主要的就是这里缺少淡水,能产出的香料也有限,给人一种鸡肋的感觉,他只愿意知会一些附属势力去渗透遥控。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