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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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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男性都喜欢运动,篮球、足球、棒球……我也不例外,三年前。
       学校规定了一年级学生必修体育运动一科,但自从我上学以来都逃避着上体育课。每一节课我都很珍惜,很想上,可是,我不得不走堂。肩膀的伤还没好是一个原因,最重要的是长袖衬衣下,实在太多斑驳的痕迹,不论是新添的,还是旧创,大大小小,被人看到的话,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解释,被狗咬的?遇上鬼?反正不是人干得出的就是了。尤其是给何帆他们见到的话,更会没完没了,虽然,我不会给他们有这样的机会看到。
       总之,我待半个月后,身上的瘀伤褪淡了才敢去上体育课,而那个瘀伤制造者,自十一月底起就不见了。每年临近感恩节、圣诞节,杨骚都不会在这城市,所以尽管有点冷,十二月也是我一年之中最快乐的月份。
       第一次出现在体育课,自是不免得向任教老师交代我究竟为什么旷课。
       二十多双眼睛注视下,我说:「对不起,我病了。」真烂的借口,没创意。
       大学的老师都很通情达理,或者是漠不关心?
       他不愠不怒的问我:「有医生写的请假纸吗?」毕竟是旷课了半个月多,怎样也不能不闻不问。
       「没有。」
       「那有药物吗?」呃,这倒有,胃溃疡那些,我从书包中拿出一大堆药丸胶囊,色彩缤纷得很,有点像糖果,我觉得。教师的脸迅速换上同情道:「我知道了,你现在病好了吗?」我点点头,教师才开始上课。
       热身后,这节是久违了的篮球比赛,老师将矫捷的年青的男生们分成两组。
       汗水、合作、速度交织。奔跑、跃身、转动一气呵成。
       我的位置是后卫,有次控球,全力往前跑时被对方一个高大的男生撞得整个人飞开,很不幸的,撞上的是我的肩膀,更不幸的是,肩膀着地。
       枪伤是好得七七八八,可惜就是那三三二二没痊愈,我倒在地上没有立即站起来,手紧紧的抓住右肩,痛得脸上血色褪得一乾二净。撞倒我的那男生向我伸出手,想拉我起身,我没空理会,有些人围过来,有人惊呼:「你流血了﹗」干,我知道了,不用阁下提醒……
       屋漏偏逢连夜雨,是用来形容我的。
       有人想扒开我的体育服检查伤势,我不得已的厉声道:「别碰我!……我没事。」即使有多痛,我也挣扎着站起来,有人扶了我一把,教师皱着眉头急急道:「你别动,让我看看,先帮你止血……」
       我不管,打断他道:「我没事,我可以早退吗?」
       「你受伤了,必须包扎……」
       「老师,我想早退。」
       「不行,在课上发生了意外必须报告……」
       「刚才没有意外!我要早退!」我高声的说道,再顾不上礼貌、尊师什么的。我想离开,可是撞倒我的那男生,也是扶起我的人,抓住我的手臂,我挣开,举步往门口。
       「你必须去医疗室—!血愈流愈凶了!」
       急救箱早在一旁了,绷带、急救药品等着跑往我身上,在场的所有人都想撕开那一层碍事的体育服。二十多个男人想撕掉自己的衣服,我这是第一次遇上……
       衣袖被扯住,「你别走—」那男生满脸愧疚,我只能怪体育服太有弹性,因我紧抓着右肩的衣服,他扯得我的左肩露了出来,张牙舞爪的狮子倨傲的俯卧在我肩上,众人倒抽了一口凉气。
       我冷冷地道:「放手。」他终于放手了。
       我向教师伸手道:「绷带,谢谢。」接过绷带,往更衣室去。
       关上更衣间的门扉,我闭着眼靠坐了一会才小心翼翼的脱下体育服,血迹斑斑。伤口裂开而已,忍下晕眩,单手慢慢包扎。穿上长袖衬衣、牛仔裤,我终于买了新的。弄好之后,更衣室外,还是一堆人。
       我淡淡的对教师说:「抱歉阻碍了大家上课,我没事,是我自己不小心。老师,我想我要早退,对不起。」不等他回答,拿了书包就离开了学校。
       回到阁楼,找出之前吃剩的消炎药物,看来这个伤没全好之前,我都是不适宜上体育课了。我握着玻璃水杯和药品,空洞地绕着屋子走了一圈。静静的,空旷的,这样的寂静无声却是最安全的。而我,最需要的就是孤独。
       我停在挂在客厅角落的那一幅画前。三年前,它已经在阁楼了,历史比我悠久多了,三年后,它仍旧静静的看着我。
       日本美学家厨川白村说过:「艺术是苦闷的象征。」
       透过艺术,可以得到什么?我是学理的,对艺术陌生得很,至少它不是我擅长的,但我起码知道,艺术,是没有答案的。
       画,毫不起眼,只是一幅铅笔速写之类的草稿,是风景画,约莫是欧式建筑物,有一棵落了叶的大树,画里面有一个长发女性的背影,而签名十分潦草,几乎与画面溶合一起。
       John Sobieski,没看错的话应该是这样,波兰之狮?三百多年前的人,从土耳其入侵者手中解救了维也纳……和杨骚有关系吗?
       我跟了杨骚三年了,但我仍旧不知道他是谁,也没有意思要知道。我只知道他的名字,那是他上我时随便说的。
       十七岁、十八岁、十九岁,刚过了生日不久,而今我二十岁,不知不觉,我人生中最黄金的岁月就这样过去了。所谓爱情,只有三年保质期,三年的时间可以令什么热忱爱恋的感觉都消去,让热恋的男女由相爱变得麻木。
       何况,杨骚从来都没有爱过我,这样深的感情,杨骚不可能会有,而他让我上学是代表了什么?为了什么让我读书?厌倦了我?天天吃同一种食物,怎样也会生厌吧?
       我不得不再次考虑未来,不是我的未来,而是家人的未来。
       我十七岁以前,曾期待过未来。计画好用心点,花四年完成六年大学医学院,实习,赚钱,让家人生活好一点,让妹妹们可以享受一下青春,让妈妈姐姐可以不用担忧。而我,或者可以在学术上有一点成就,找个知心的女孩,谈一场恋爱,或许会结婚,或许……前程似锦……
       我闭了闭眼,坐在沙发上,搁下水杯。
       即使杨骚厌倦了我,他也不会放我走,我十分肯定这一点。随便他将我怎样,我没有意见,也轮不到我有意见,我唯一希望是让姐姐离开这牢笼。一开始,根本就不应将她卷进来,她只是杨骚用来逼迫我的牺牲品。我只是身痛了三年,她却为我心痛了三年,她应该有属于她自己的未来,不用再担心任何人,若果,有一个人能够幸福的话,要我怎样也没关系,从小开始,姐姐为了这个家牺牲太多了,学业、青春、自由……
       我能够安稳的念到高中,完全是靠姐姐的无偿付出。
       那次入院后,姐姐告诉我,她想保护我……
       我甩了甩头,轻轻叹息。
       「咯咯」的敲门声响起。
       这个世界,会敲这阁楼的门的人只有何生而已。他带来了医生。
       看来,即使我做不成医师,也和这种职业有缘得很。
       医生拆下我胡乱包扎的绷带,弄了一会说:「你发烧了。」
       是吗?
       冬天了,热一点比较好。
       太冷的,我不喜欢。
       可惜,纵使我如何不喜欢,它还是要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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