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文网
返回上一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七章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浑浑噩噩地,我终于正式意识到,这是一辆开往Mallarpa的火车。我的命运正在离那个荒蛮之地越来越近,噩梦一样的城市,漆黑的街道和耀眼的霓虹,形如鬼魅的人影。我曾以仰视的角度去看那个世景,墨蓝的天空蒙着一层淡淡的硝烟,星空化为白色的飘带。那个除了死亡之外模糊一切的世界。
        Kei似乎在不停地抽烟,让我想起了很多事情,这是我熟悉的烟味,味觉会解读人的记忆。
        确定,那时我做梦了。
        我再次看到了落雪的M市,梦到了那里每个人的虔诚的脸,佛之垂目下的人道,那些绰约的背影,还有红而不腥的天空。
        睁开浑浑的眼,望到头顶昏朦发白的天。这是现实还是梦境?
        终于,又到回到起点。上帝并没有让我呆在M市一辈子的意思。我这一辈子,最终都留在了Mallarpa,神明不可思议的力量操纵着每一个人,他以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来完成每一个游戏——或许,我们的人生,在他手中只不过是一场游戏。区别在于复杂与单纯。
        我有一本珍藏了很久的书,后来随着我一起在历史中变老发黄。它记载着先辈们的哲理,被人传诵很久,最后化成铭印的文字刻在了白纸上,以人们最常用的方式流传给了后世。即使历史陈旧,哲理不会衰老。
        书上写:对许多人来说,恶人的成功是一种诱惑。
        我是个恶人,只在人们眼中是个英雄。
        Kei曾对我说,所罗门是富裕之王,凯撒是英雄之王,但定论因人而异,在有些人眼中,所罗门是小偷,而凯撒是强盗。
        Kei问我愿意成为哪一种,我合上书。
        我情愿是一只兔子,我说。
        Kei笑了笑,那亚瑟王呢?
        他只有一只圆桌,和一桌子的骑士,他不是英雄。
        为什么?Kei问。
        真正的英雄只能是孤独一人,为了光荣他注定要孤独,他身边不会有人愿意成为陪衬,除了想顶替他的人。我把书放回书架,用手指细细溜过它精装的书脊,指腹掠过古老却不陌生的文字,体味这种人类繁衍世代积累的所谓\"文明\"。它教导着人类,像颗天长地久光芒灿烂的钻石,慵懒地横卧于历史长河,糟粕经河水沉淀,精华随时间奔流,目睹人世境迁。
        如今我抚摸它的手已是皱纹满布,可它依旧深黑不变,刻在记载文明的卷轴上。文明永远不会衰老,只有人,和人的心会被时间带走。
        我老了,纸黄了,可字还是深黑,刻在书脊上——《寓言》。
        为什么远在公元一世纪的古人能写出这样的故事?我问Kei。Kei回答我:因为他也生活在那个叫“社会”的圈子里,只是他所经历的东西远比我们多。
        二千年前的社会,和我们一样么?
        当然不一样,Kei回答,可是都存在阶级,有阶级就有反抗,有反抗就会诞生很多东西——战争、英雄、悲剧。战争产生英雄,英雄带来悲剧。
        战争是不是就像我们反抗义心堂那样?
        对。
        后来我又问Kei,英雄,是不是就像我这样诞生?
        Kei回以相同的回答:对。
        可我觉得自己就像雅典人口中的皮西斯特拉托斯,是个篡位的僭王。
        Kei对我说:别傻了,英雄都是在别人倒下后才站起来的。所以,悲剧,就在英雄站起的脚下,刻在土地里。
        何其,一切都像是上帝手中的游戏。
        当我再次看到那片熟悉的天空时,我意识到自己已经回到了命中注定的城市。这片酝酿悲剧的土地,悲唱咏叹的海洋,绰约的云影和刺眼如剑的阳光。Mallarpa再灿烂也只是一个白昼的炼狱罢了。
        火车徐徐进站,窗外可以看到大量滞留的逃亡潮。
        Kei收起枪,踹了踹熟睡的信士。他能在这样糟糕的空气里睡着也真是本事,我感叹着深呼吸——Kei拉开了窗,湿冷的空气立刻冲进瘴气弥漫的车厢。一阵凉气自肺叶弥漫全身,我感到Kei伸手拎着我的衣襟把僵睡麻木的身体从座位上拽了起来。
        “我们到了。”硬梆梆的语气标榜着他的怒气,“搬行李。”
        脚踏实地的感觉让人觉得有点恍惚不前,我拉拽着几个行李包箱走在Kei身后,一肚子疑虑——老板是怎么联络上我们的?除了东亚联盟情报局,又是谁要杀我?为什么杀手没有出现?……我忧心仲仲地走在Mallarpa进站口,与流亡潮互相挤压,警惕着潜伏于此的每一个不安分的家伙。
        然后,我看到了那个人——那个白人。他站在出站口的广场上,对我微笑,然后向我们走来。我只感到脑子轰地一声,脚步定在了原地,直至后面的人撞上肩膀。
        那个白人, 在咖啡屋撞上的白人,有一双褐色的眼珠。他穿着茄克衫牛仔裤,胳膊里还夹着那份报纸。Kei推了推我的肩膀:“你在干什么?”
        “你就是Syou吧?”他走到我眼前,视线几乎比我要高半个头,张嘴便是一口地道的汉语,“你就是Kei了吧,你们可以叫我Leck。我按唐先生的意思来接你们去他那里暂住。”他摸了摸鼻子自管自地笑道:“老板最近有点事情,明天才能赶回来。说实在,你们的归来突然地让人有点吃惊。”
        见我紧紧地盯着他的脸,这个叫Leck的奇怪男人立刻对我展示出无比无辜的微笑。他的眼角略微有点皱纹,这与他的表面年龄看起来不太般配。
        “我记得在火车上,看到你了。”我说。
        他瞪起了褐色的眼睛,该死的无辜,更该死地选择了一个该死的话题逃避责难——“Syou,我刚才就想说了,你走路的姿势有点奇怪。”
        信士尴尬地咳了几声。妈的!我只能学他的无辜样子装了一次傻以求蒙混过关,所幸Leck也没再深究,我们彼此放弃了追问。不过,被他这样一问,他妈的又开始觉得疼了……
        “我想唐先生会很乐意看到你长大的样子,Syou。很多人都希望能看到你。”他伸手提过我手里等的部分行李,大步向站外的一辆轿车走去。
        唐先生?
        谁?
        我想不起这个“唐先生”是谁,或许我根本没见过他。不过,这个念头在到达目的地时彻底推翻了——我认识他。
        那个有着狭长凤眼与漆黑眼珠的男人。他曾在我进入M市军官子弟学校时在校门口与我握手。那时,金德文笑笑,说:“他就是那个样子——唐学优。”
        唐学优——坐在沙发里,长相上看来比我们初次见面时要成熟些,唯一没变的是那双狭长的眼睛,黑色的眸子里隐约可以看到一些似笑非笑的光芒。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他不会像Leck那样轻易对我示好,或者允许我直呼名讳。他的手腕上带着一块纯钢质地的腕表,仿若在标示主人的身份一般发着隐忍的光芒,棱角分明反射窗外的阳光。
        当我正式坐到眼前时,保持着优雅坐姿的唐先生站为我到了一杯饮料。他的身形在阳光下看来修长而略显单薄,与他低沉有力的嗓音相比显得有些不和谐。
        “欢迎回到Mallarpa,Syou。”
        他扫视了一下我们三人,视线在我左侧略微停滞了一下——那里坐着Kei——这让我感到了不快。Leck坐在另一边,一语不发。
        “老板外出去处理一些事情,听说你已经到了Mallarpa,正在在赶回来的路上。”他看了看表,“差不多明天才能到。”
        “我们在来路上遇到了点麻烦,”我说,“火车上有人想对我们不利。”
        “哦?我的人并没有向我报告。”他轻描淡写地说着,连看都没看Leck一眼。我皱起眉毛,靠在他对面的沙发上,效仿他的坐姿搁起了腿四处张望一圈。
        “如果觉得无聊的话,我可以陪你先在Mallarpa里逛逛,现在的Mallarpa你或许已经不认识了。” 唐看了看我,微笑。
        “也好。”我喝了口水,“不过我现在最担心的是我们住在哪里。”
        “一切都按老板的意思安排好了。”
        “听唐先生的口气,好像和老板很熟。”
        “他是老板,我自当为之效劳。”他说着,站起了身,用阳光包裹了半身立于我的视野里,五官模糊。“不过,Syou,”他忽然指着自己的右脸颊,“在老板为你接风前——你的这里,对,就是这里,还是治疗一下消消肿比较好——”
        随后,他的嘴角勾起了一丝漫不经心的笑容。信士又尴尬地咳嗽——靠!我恨这群家伙!
        Mallarpa在我眼里没变多少,还是那么阴沉灰调,只有外地人会以为这里是金钱与富裕的天堂。灰蒙蒙的天,灰蒙蒙的建筑和不知道哪里出现的阳光,只有人穿得光彩艳丽。
        经过4年的建设,整个Mallarpa都沉溺于半成的奢华颓靡中,视线在新建的环城高架桥上显得无比开阔,夹于海洋和陆地之间,远远地飘到了天穹的最高点。我的身边只有Kei,不习惯长途旅行的信士不愿意再受折腾。
        Leck开车进入城市中心。视野一下暗了下来,头顶的高楼争相显示自己的霸气。但从车窗里望去,Mallarpa依旧很繁华,高楼大厦刺入云空,而尚未重建的地方仍然是Mallarpa遗留下的伤疤,惨烈地暴露在视野里。一群暴躁的治安队正在用棍棒驱赶人群,与之缠斗的是一条打着标语游行抗议政府的队伍,要求提高这里的移民待遇。路人的眼神都和八年前一样淡漠,自顾自地做着自己的事情,听耳机,看报纸,或者抬头看着头顶单色的天空。顺着他们的视线望向天空,发现路灯上空悬着一件红色外套,残破地在风中飘舞,灰茫茫中刺眼的色彩。我厌恶地别开视线。
        在市中心,我们遭遇了堵车,刺鼻的汽油味闷在拥挤的空间里。一辆大巴司机对着横穿马路的小孩破口大骂,而那孩子只是抱着一只包从我视野里飞快地跑了。
        刹那间,我看到了自己儿时的背影,淹没在Mallarpa的人群里,仿佛被野兽吞没。
        “你不会属于这样的Mallarpa。”
        Kei的声音突然传进我的耳朵。他看着外面阴暗的城市,景色在他的眼睛里随汽车飞快地移动着。
        “又是凭直觉么?”我头也不回地问他。
        “不,是预言。”
        预言家曾经用预言预知了皇朝的覆灭,而Kei用这句话预言了我的未来,以及这个城市的未来。鲜花、欢呼、掌声。阳光、微笑、蓝天。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臆想,唐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接通。
        “这回,他又做了什么?”他说,低沉的声音听不出任何语调,仿佛早就习惯了对方的定式骚扰。
        “在哪里?”
        唐收了电话。
        “调头,白莲湾,维多利亚。”
        “我们去哪里?”
        唐的表情看起来多少有点怏然,耸肩道:“赌场。”
        “我们去打架。”Leck开口,“帮少爷擦屁股,。”
        唐并没有阻拦Leck的多嘴。车已经调头,一路东行。
        “少爷?”我皱起眉,哪里来的少爷?
        “河锡?给我准备五十个弟兄到维多利亚赌城门口等着,太子爷又出状况了。”唐又开始拨打电话,“还有钱,别给我打哈哈放屁,太子爷在陈彪那帮人手上,半点差池都不能出。”他的声音依旧沉着淡定,有力地鼓捶对方的耳膜以标示自己高人一等的身份。他再次合上电话时Leck在一边淡淡地问:“需要我的人么?”
        “你觉得陈彪那点人值得么?”唐淡淡地说。
        “年轻人现在都火气旺——这才是最野蛮的战场。”Leck好似早就习惯,哈哈地对扑克脸打趣,“Syou!怕不怕?”
        “别说话像个老爷子!看在你还年轻的份上!打架谁没见过?”我回头看看Kei。那家伙似乎还在在意火车上的事,我将他的沉默当作默许,用力推了推Leck的肩膀。
        那绝对是一次偶遇,我对自己这么说,以宽慰自己告诫说并非是一时犯贱才去贴太子爷的冷屁股。不过那家伙给人的第一印象并不怎么样,你要我如何去想象这家伙的狼狈相?如果换成我是唐,可能会在第一眼看到时就放他自生自灭在该死的赌局里,直至把自己输得赤条精光!
        白莲湾是Mallarpa目前最繁华的区域,位于这里的多是赌场与高级俱乐部,新生代的花花公子们的游乐场,可我们并没有那份闲功夫去流连这些东西。直达目的地——维多利亚,这是一家中等大小的赌场,大多是小资产老板的败家子到这里寻乐,我们的太子爷偶尔也会来这里逍遥一趟,不幸的是他今天却吃错了药,与这里的巡场发生了口角直至他们后来所说的“肢体碰撞”。天知道那些巡场是从哪里来的,总之从唐的口气听来不好惹——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这种世界,难免感到一丝紧张至极的快感。
        大队的人马已经在赌场门口迎接我们,五十来人的架势端得很正统,引得在附近游玩的有钱人向我们侧目。唐跨下车,眼睛扫视了一下四周。这时,一个小头目样子的人走上前,递给他一个箱子。他略微打开看了一下。
        “留几个人在外面把风,其余的人和我进来。”说完,他看了看探出身的我,“你在这里呆着就行。”
        我瞪起眼睛。Leck向我笑笑,跟在唐身后向维多利亚赌场走去,那里已经有人在等候,按照正统礼仪方式把他们迎了进去。
        “Kei,他看不起我。”我懊恼地靠在车上,望着在门口把风的家伙们点起烟。
        Kei没搭腔,我再次感到被冷落,回头恶狠狠地瞪着他:“喂!聋了还是哑了?”
        谁知他只是移了一下屁股,慢慢地点起烟,坐在车后座上悠哉地观看着维多利亚赌场的外围构造,看似很感兴趣。我的火气在他的淡定中越烧越旺,忍不住火冒三丈地扔了烟头猛踩一顿,大声骂了一句粗话。
        “你比在里面受罪的人还急躁,就不能稳着点?”Kei终于开口,灰蓝色的眸子淡淡地看着我。我忍住了火气,重重地坐回车盖上,用力甩了几下不争气的火机,勉强点着了下一根烟。
        一根烟的时间,一个少年抬着头从里面走出来。唐则紧随其后,样子看来很是恭敬,而那少年看起来也就我这点年纪,虽然此刻看起来有点狼狈,可那不协调的跋扈却甚是扎眼。我拿出嘴里的烟,好让思维紧紧盘系在这家伙的脸上。一个黑发黑眼的少年,一脸桀骜不驯的神情,用力推开手下递来的衣服,歪歪斜斜地走向车队中的黑色凯迪拉克——原来那是他的专座。
        “我要好好的教训那几个家伙!你给我记着了!”少年探出了半截身子对唐大声说道,“那群家伙!我要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唐低头表示谨记在心,少年才满嘴不服气的坐进去。凯迪拉克迅速载着少爷离开现场,黑色耀眼的车身在马路中央转了个身,我隔着玻璃想仔细看清太子爷的脸,但由于他没有回头,视线也就模糊不清地仅仅捕捉到一点片断,除此之外最清晰的,就只有那双深黑色,似有火焰在内燃烧的眼睛。
        忽然,赌场里传出几声惨叫。
        几个男人连滚带爬地滚出了大门,身后跟着几个同样脸上带伤的二十出头的青年,对他们拳打脚踢,大声喝骂。Kei将车窗再次摇下了一点,看着喧闹的大门口。
        Leck也走了出来,踢开滚在路中央的垃圾,直接向我们走来。
        “事情搞定了,”他看了看表,“饿的话,我们可以在白莲湾找家西餐厅填肚子。Syou,喜欢吃法国菜么?还是英国菜?我更乐意向你推荐可爱的下午茶。现在差不多时间正好。”他的表情永远都与这些繁琐杂事无关。“唐先生打算去处理一下后事,他吩咐我带你们继续观光。”
        “我比较喜欢吃中餐。”我嘟囔着坐进车内,望了一眼站于赌场口的唐。Leck哈哈笑了一声,钻进车内起动车子。
        “喜欢传统是一件好事。”Leck说着,打着方向盘将我们带离维多利亚的门口。
        我时常在日后为轻看这个小插曲感到懊恼,因为那时完全没想过有一天会和这个混日子的太子爷共处——这个看似没头脑的家伙将在不久的将来,在一场小小的阴谋下成为我的顶头上司,这实在是件令人怏然的事情。我想,至少该在那时走上前,把他从头到尾地观察一遍才对。
        当我们把车开回环城路三岔口的高架桥时,时间已经不早,中式面条的香味在还食道里打嗝。我望着点亮夜间的Mallarpa,点点灯光使这块陆地看似一面巨大的镜子,把夜幕的一切化为装点凝固在南太平洋的一角,沉淀下了所有金碧辉煌的时代。
        Kei始终保持着沉默,自从进入Mallarpa后他就一直如此,我错误地理解为他还在生气——不过事实的确如此——所以一直都保持缄默不提旧事,可并不如我想的,在Leck接了一个电话后对我说:“老板到了,要见你们。”
        我感到意外,不是说明天才到么?似乎还没来得及意识到老板已经回到Mallarpa,便得知我们又得回到那个熟得快烂的地域。
        “又是白莲湾?不能换个地方么?”我皱起眉,已经不记得今天去过那里几次了!我一点都不喜欢那里的气氛,光是看着那些大腹便便满脑狗屎的家伙在视野里游荡就够痛苦了!处于儿时的记忆,我对那些无聊的有钱人有种独特离奇的厌恶感。
        “那里可是Mallarpa最奢华的地方。”Leck说。
        “那里总是堵车。”我嘟囔着,“我不喜欢该死的汽油味,现在全世界的汽油味都集中在我的鼻子里。”
        “这是有钱人才能享受的恶劣空气。”沉默已久的Kei忽然开口。我回头看了他一眼,因找不到回驳的句子而闭上了嘴。“老板请你去那里,应该是想好好款待你吧。”
        我不需要这种款待,我在心里叨念着,不如给我一个痛爽的热水澡和一张舒服的大床——我简直太需要他们了。昨天一晚上都被Kei折磨折的我,现在只觉得浑身的骨头都在互相打架。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返回顶部
本站推荐
痞子王子1
30-45岁的人,一定要养成这个好习惯
自信的女人最好命
秦天恋
你陪我一程,我念你一生
身边
梁二少
中国童话百篇· 一
邵氏兄弟
七月乱世 九日为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