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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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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观自己的头发,还是和小时候一样:乌黑发亮,像小动物的毛发一样柔软丝滑。只不过这样的赞美之词用在成年男人身上时,就多少带了些贬义。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好,我不喜欢的,李熙卿当个宝。
     
      快速的洗完手,摸了把脸之后,用水将贴在额头上软趴趴的刘海打湿,使劲向后脑勺撸了撸。效果自然没有二十一世纪的定型啫喱来的好,但至少让我略显秀丽的脸颊变得稍微刚毅了点。更多的继承了母亲的容貌特征,让我的眼睛大了点,睫毛稍稍长了点,嘴唇略微薄了点,总得加起来还算得上是一个相当俊俏的小后生。我庆幸现在还不流行“小白脸”这种有损人格的国骂。
     
      “好香~~~,是回锅肉!”刚走进客厅,就被桌子上一盘热气腾腾的回锅肉给勾去了魂。这是一道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回锅肉,可架不住李熙卿有高超的火候掌握技术,他能将薄薄的片肉做到肥而不腻,香嫩可口。如果火太大,肉老了就会沾牙缝。要是火小了,油脂下不来就容易腻。这不老也不肥,就是回锅肉的经典了,当然也是最下饭的一道家常菜。
     
      “怎么老是把头发弄得湿漉漉的,还不过来!”李熙卿端着两碗米饭刚走出厨房间就看到我伸长筷子专挑半精半肥的肉吃,于是又折进卫生间拿了一块干净的毛巾,将我摁倒在沙发上一阵扑腾,直到把我的头发揉成了鸡窝头才堪堪罢手。然后微微并拢五指,耐心的一点点将凌乱的头发理顺。感觉头皮上的酥痒,我放弃抵抗,眯起眼睛像只餍足的猫儿一样任由施为。
     
      “这是什么?”李熙卿的目光瞄到沙发上那一抹恶俗的大红色拎包,一向缺乏好奇心的李熙卿今天破天荒好心情的将装有情书的拎包从我的书本下抽出。我懒懒的扭过头,就看到李熙卿正嫌恶的看着拎包上拙劣的“荷塘月色”。我一骨碌爬起身,就去抢李熙卿手里的包裹,“这是芦荟的东西!”动了她的东西,我就等着被她烦死吧。
     
      “芦荟的东西?你很紧张?”李熙卿笑得很阴沉,钢筋铁骨般的五指紧紧的捏着包裹,发出“咔咔”硬纸信笺打褶皱的声响。看着李熙卿危险的眼神,我有些怀疑眼前无所不能的男人是不是吃醋了?
     
      “是芦荟的东西,但这不是给我的。”我盘坐在沙发上,“坦然”面对李熙卿“春风化雨”的眼神。李熙卿满意的揉了揉我的头发,我不禁长长的吁了口气,暗暗发誓以后远离芦荟,就是远离危险。可就在我以为这个指甲壳般大小的误会解除时,李熙卿一股脑的将拎包里所有的东西全倒在茶几上。
     
      看着李熙卿修长的手指一张张的拨着信笺,我心里突然不是个滋味。喜欢一个人的心情比当年在院子里跟葛援朝小叔叔讨论的还要复杂,还要多变。如果看到别人送我东西,李熙卿不介意,我一定非常的不舒服。可要是介意了,还非常介意,却有种不被信任的窝心。也许这就是因为太喜欢,不想失去,所以才总是患得患失的吧。
     
     
     
      107、一个半的愿望
     
      “瞎想些什么!不要把这些东西交到王雄手里。”李熙卿拍了拍我无精打采的脑袋,语气中透着淡淡的愉悦。
     
      我疑惑的抬起头,心中惊讶:李熙卿怎么知道这是给王雄的?毕竟这些是八十年代的学生写给老师爱慕的信笺,所以都非常的隐晦。除了芦荟这个异类,大大方方的在信封上写着:国际关系学院,王老师亲启,落款:艺术学院民族舞蹈系87-1班。
     
      “要是写给宝宝的情书,宝宝敢带回来吗?”李熙卿戏谑的瞄了我一眼,让我的脸“刷”的红烧云。凭我这副上好的皮囊,说从未收到过爱慕的情书,那是矫情。可我每次收到小女生红着脸递过来香喷喷的信笺时,都有种做贼被窥视的心虚。明明自己也没那意思,却偏偏感到莫名的心慌外加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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