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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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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现在在北戴河,”我的老板神清气爽地告诉我,“我们可以在这里度个假,增进一下了解什么的……就当提前度蜜月。”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床上坐起来,同时打开我们面前的一扇壁柜,里面赫然有一面镜子——我震惊地跳起来:“等一下!我刚才不是还在北京吗!你——”
       “你被车撞了——”他把那个公文包放进去,语气淡定地说:“所以送你过来疗养——”
       “等一下!这不是重点!”我指着他大喊,“我之前不是还在北京吗!”
       他转过身来把手覆在我的额头上,眼神深沉。我被怔得口不能言,只听他说:“脑子应该没撞到——坐直升机送你过来的。”
       我顿时哑口无言。过了半晌我又转身跳起来,望着窗外哗啦啦的海声,有些发愣地说:“真是北戴河啊?真的假的啊?”
       “你以前没来过?”他说,“就算坐车,从北京到这边也才一两个小时。”
       我愣愣地看着窗外泛着金粼的海水——我以前并没有来过真正的海边。不,如果窗外就是沙滩的话,也太假了……那真的是海吗?它和电视里、摄影照片里那些海都不一样,并不是蓝色的,而是呈现出一种昏暗的灰色和金色……它就像一个湖,或者和武汉的江滩并没有什么太大分别!
       不,也不仅仅是这样。还有哪点不一样——对了!我霍然转过头,紧紧地看着他:“这真是海滩?!为毛海边一个人都没有!北戴河不是旅游胜地吗!!!”
       他理所当然地笑了。嘴唇的一角勾起来,显得十分温柔——但是又令人想打:“这一片海滩都是专属的。”
       我的表情立刻就裂了。瞬间以后我就内牛满面死皮赖脸地大喊道:“黄总!老大!boss!我懂的!您是高干!您是太子!您威武!我从来没听说过海滩还能划分——”
       “这有什么,”他转过身去淡定地说,“他们划给我的这片算小的。”
       我无语凝噎。过来片刻,我慢慢地说:“那这个房子……也是专属的?”
       “这个啊,你说海边别墅啊,”他关上柜子,道:“这个原先不是我家的——你看得出来么?早先是国民党高级干部过来休假的时候住的,后来翻修了一下,但设施和装潢没怎么变……”
       我恍然大悟。难怪这陈设看起来有些眼熟……所谓的民国装修风格?
       我跟在他身后囧着表情说:“你们统治阶级太潇洒了!”
       “其实我不是统治阶级。”他非常认真地转过头来对我说,“……我只是统治阶级的一颗棋子。”
       我被这句话和这个眼神刺激得心狂跳不止。当然,我还是努力稳住了心神,问道:“那我什么时候回去啊?”
       “回去干嘛?”他惊讶地看着我,“你不疗养吗?”
       “呃……我觉得我好像也没被撞到……”
       “你现在回不去啊,”他淡定地说,“专机已经飞欧洲去了。”
       “啊?”
       “我爸在欧洲开会,专机要过去侯着……”他转身继续整理东西——但我一点也看不出他整理的是什么东西。
       这是我的老板第一次提起他父亲……
       “呃……”我挠挠头,“我能不能问问你爹是谁啊?是中央的哪位委员还是书记什么的……”
       问完这个我的就后悔了。因为大强哥瞬间就停下了手上在清理的东西,转过头来,用那双深深的、火山湖般的眼睛看着我。那双眼睛又湿润又黯然,仿佛要沉到地心里去,嘴唇微微动着,仿佛想说又说不出话来的样子——
       那一刻时光都沉淀成灰烬了。我被这样的眼神看得有些绝望,唯有挥了挥手,闭上眼睛叹息道:“好了你别这样看着我……我不问啦……我知道有些事情我还是不知道为好。”
       他转过头去,闷闷地说:“我父亲下周才会回来。这周以前我和二中要在这里把事情都办妥……所以我下周才会回北京。”
       “哦……”我默默地说,“那我……那我去车站自己坐回去——”
       这句话还没说完我就被吓了一跳。因为他唰一下转过头来,定定地看着我,表情比刚才更惊悚了——他皱着眉头,声音依旧那样让人沉沦:“你已经这样恨我?……因为我不能说我的事情——?”
       “呃……”我满头大汗,拼命挥手:“不!强哥!你别激动!我就那么一说!我就那么一说——你别咬嘴唇!喂喂!”我冲上去惊恐地把他的嘴角拨开,看着他面无表情的脸——“我……因为我每天都要写文!”我情急道,“我没带电脑过来!我什么都没带呢——”
       他面无表情地转过头去,又一次打开柜子,还没等我看清就塞过来一个不轻不重的东西——“用这个。”
       我看到眼前的笔记本电脑时,表情又一次的“=口=”了。
       这是一只只有七、八英寸大小的小笔记本。没错,就是网络广告里宣传的那种女式用小本——其实小本也未必是女式用,为何我要说是女式用呢!因为它又是粉色的!粉色外壳,打开是奶白色键盘!每一个按键看上去都无比卡通!擦!大强哥你从哪里搞来的这些东西!你们这些商务精英或者说政治JY难道不应该用那种又大又厚重的黑色商务机吗!
       “强哥!”我内牛满面地望着他,“其实你最喜欢的颜色是粉色,是吧?”
       他答非所问地说:“这也是我在日本才买到的——写你的吧。”
       “啊——你要去哪儿啊?”
       “我去找二中谈谈事情——你饿不饿?中午才开饭,你要是饿的话我提前给你做——”他淡定地说。
       “啊——不饿……”
       “还有事么?”他的神情非常淡然,但是这种淡然里有一种很大的不满——我心惊胆战地猜测着,是不是因为我嘲笑他喜欢少女的色系令他非常不爽……?从大强哥的尿性来看,他真的很爱粉色系啊擦!
       “啊,那个,”我赶紧说,“刚才楼下的……嗯,程先生?他真的是下一任的框框总裁?你真不做了?”
       他终于笑了,笑得非常舒心。“是啊……过年以后就交接完了。”他显得心情舒畅地挥了挥手,“——他我才信得过……他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
       “噢!”我知道自己此刻的表情一定是“(⊙o⊙)”,“在中南海吗……”
       “我不会告诉你的,”他转过头来,非常少见地对我挑了挑眉毛:“一旦告诉你,你今天晚上就会把它当成素材写进陈聿哲的履历里了——”
       “……呃,”我有些惭愧地转过脸,在所有的事情中,我觉得我这件事最对不起大强哥。“那个……你不做框框的CEO以后,你要去哪里工作啊?”
       “进中央。”他出乎意料地爽快而简洁地说出这句话以后,打开门就消失了。
       房间一下子安静下来了。我怔了一下。外面的海浪声还是非常大——但是那海并不像真正的海。准确的来说,这整栋建筑都是如此,专属海滩、海边别墅、神秘的我的下一任boss程二中先生,还有大强哥……话说回来了,每次和大强哥在任何一个场景里,我都会感觉非常虚幻。
       我愣了一会儿,无事可做,还是缩上床,打开了那只小电脑。房间里有wifi,但是并不知道安装在哪个角落里——直到我打开QQ,打开居然密码不对——咦?我揉了揉脑袋,重新输入一次,它又提醒我“您是异地登陆,请输入验证码”——我输入了好几次,才终于想起了密码打开了它。
       看着QQ头像右下角显示的地域【河北省-北戴河】我才恍惚地意识到……果然我已经真的跑来了这个地方。
       我知道北戴河这个地方,历来是我朝和前朝诸多重要领导人的度假基地……但是我以前根本没来过。你们知道,这地方,听名字你还以为是内陆哪条河边——但实际上看窗外你也不觉得这里像大海。
       我恍惚地在网上乱逛。大概因为是白天的缘故,很多人都不在线。一般而言,网络世界通常是从晚上才开始热闹的。事实上,我对任何一个世界的了解都没有对网络世界的了解多。当我拿到键盘的那一刻起,不管这键盘这屏幕有多小,我都会觉得十分安心。在真实世界里,我没出过国,十八岁以前甚至连省都没出过几回。
       不过,反正,有电脑就能让人安心了……我是一个很好哄的人。给我一台能上网的电脑,我就能安安静静地坐上一天。
       然而,始终有什么地方不对。就在我打字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太阳穴还在隐隐作痛……好像我忘记了什么事情似的。但实际上并不是,因为我确认自己好好的,四肢完整,脑袋也没被撞到——晕过去?晕过去也才几个小时,那是我贫血或者被吓晕了吧……
       算了。我还是专心写文别想那么多比较好。
       这一动笔的状态格外好。我心无旁骛奋发图强地写了六千多字,这六千字,啧,不是我自夸,可谓是字字珠玑,又有狗血萌点又有剧情大突破,写兰兰收编源立海麾下秘密力量的过程……当然这个过程起码还要好几个章节才行,虽然我还是觉得我忘了什么——我是不是忘了什么情节?
       我翻了翻书评区和论坛讨论区,没有,什么都没有。就连我那些大量的共享种子的读者群里,也没人喊“小黄瓜好像写掉了什么内容”——在前几天大家的大哭大闹以后,大家似乎对我的下限承受能力又提高了……当然,在“生子”这个标签大量涌出以后,我对女频同人区的承受能力也提高了……
       一阵刺耳的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我吓了一大跳,笔记本险些从床上滑下去。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发现是我对面那个桌子上一个金色的复古式的电话响了——吓!我从来没在现实生活中看到过这种电话!
       迟疑了片刻,我才跑下去把那个看起来像是电视剧道具的电话拿起来。长长的金色弹簧线拉开来,那号码盘看样子都是要转着拨的——天知道!我从大学以后就没用过电话只用手机了!
       “下来吃饭。”电话里清清楚楚地传来我的老板那被电流电得有些失真的声音,但依然好听而沉稳:“记得穿袜子。拖鞋不要穿反了。”
       我挂下电话,匆匆忙忙地穿过大门和走廊——当然,我还套上了袜子和拖鞋。擦泪!其实我觉得搞这种萌系造型并没有什么,但是大强哥怎么知道我平时总是把拖鞋穿反了?!
       我穿着厚拖鞋走在厚厚的地毯上——我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全部铺了地毯的房子。楼下餐厅里传出一阵奇异的香气,我的老板正背对着我坐在那里。与此同时,程二中先生亲自端着一碗正在蒸腾的东西出来了,一边走一边对着我点了点头:“罗宋汤!来,尝尝我的手艺!”
       我震惊得目瞪口呆。桌上摆满了盘子,盘子里都是满满的——我简直要想起七个小矮人的晚餐!我的老板则淡定地把我拖着坐下来,沉稳地说:“二中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在餐馆打工。所以他就偷偷学会了做西餐。”
       “程总好厉害!”我脱口而出,非常景仰地望着此人——大强哥也会做饭!大强哥的哥们也会做饭?!他们都这样深不可测吗?!难道说程总也会缝小兔子什么的……不过程总不是在中南海长大的吗?为何会需要去餐馆打工……
       “哈哈,哈哈。”程总高深莫测地笑了一下,推了推盘子,用那依然充满jingye味道的声音说:“吃好,吃好。”
       “你这么快就叫上程总了?”大强哥非常不满地皱了皱眉头,“其实他只是在必胜客打工而已,你看这做的都是什么面包夹肉夹蔬菜啊,然后意大利大烧饼啊,甜汤混咸汤啊……”
       “哟。”程总揶揄地看着他说,“你别说我,你不就是嫉妒吗?黄自强,你看看你对你男朋友都搞了些什么——”他低头看了看我的鞋子,非常暧昧地盯着大强哥说:“黄自强,你还是喜欢这种东西啊,你真恶心。”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此刻我这种拼命想憋住笑但又憋不住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我没有你心理阴暗。”我的老板不甘示弱地喝了一口浓汤,皱了皱眉毛:“你盐给的太多了。”
       “法式浓汤不就是这个味儿吗?”程总挥了挥手,“只是你不喜欢而已。我怎么心理阴暗了?林可——”他转向我说,“你看出我心理阴暗没有?”
       “啊——呃……”我一惊,这个……
       “不说这个了,”程总捏着一片被大强哥称为“面包夹肉夹蔬菜”——的烤三明治,热切地看着我说:“林可,你们搞文艺的,其实心态都差不多的,是吧?我有个事情想请教你,我最近也看上了一个人,也是一文艺青年,你说说,我该怎么追呢?”
       “你看看你看看,这不是心理阴暗是什么?你又不是真的爱人家,还要去招惹人家,”大强哥说,“你做这种祸害的事情,总是要遭报应的。”
       “我怎么就报应了?”程总不乐意地看着他说,“我再怎么做,也没有你做得那么危险……我就想不通了,你老头要那样,你干嘛要把你自己也搭进去呢?哪天你要是消失了,我和林可都不知道怎么帮你收尸去。”
       我的老板面色平静地继续切肉,餐具的声音响得可怕。我心里颤了颤,还是把话题转移了过来:“那个,程总……”
       “啊?”程总立刻满面堆笑地望着我——他真是一个非常自来熟的人。
       我硬着头皮说:“其实追人这件事,没什么大不了的。文艺青年其实都是愤青,都认死理,有时候被感动了一下,可能他对感动自己的东西了解并不多,但还是会付出心意。因为他们爱上的一般不是真正的某个人,而是自己对那个人的脑补……”
       大强哥静静地没有说话。程总若有所思地看着我:“高。真高。不愧是我站台柱言情小天王。”
       “这个绝对不敢当……”我赶紧说,“言情这个其实我被人掐过……”说到这里我怔了一下,赶紧转移话题,发扬韦小宝精神狂拍马屁道:“其实我觉得程总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追个把人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这种事情,心意到了对方自然就懂了。”
       “你看看你看看,”程总笑嘻嘻地,低低地说:“林可你果然很会说话又聪明,黄自强说的没错,真是越看越像冠希……哎,哪天你和黄自强掰了,要不要和我谈?”
       我的表情瞬间就裂了。在我还没来得及暴躁地大喊“我哪里像冠希了!我到现在连个单反都没有!”——我就由衷地感到身边升起一股冰冷的杀气——就在我心惊胆战地看着大强哥的眼神,以为他就要把手里那把切牛肉的刀子丢过去的时候,他突然笑了,那股气息瞬间化为无形,并且说出了我更想不到的话:
       “二中,其实你是爱我的吧?”我的老板不怒反笑,“为什么你那么想让我身边的人离开我呢?因为你其实从小就喜欢我,但是苦于爱而不得这么多年,只好现在在林可身上下手。二中,你真可怜。你是个好人。”
       我的老板以一种曾良君的表情,语气淡定、声线完美地吐出每一个字!没说完一句,我就仿佛看到程总仰天吐血一次!说实话,我也想仰天吐血……大强哥你杀伤力好大!
       程总吐血完毕,终于抑郁地转过头,不再试图对大强哥说话,而是转头看着我,继续堆出一个商用表情般的笑脸:“林可,你知道的,你们搞文艺的,又都是八十后,对这方面比较有经验。我想追的那个吧,读音乐学院的,一直在搞音乐。你有没有什么建议呢?”
       “啊,这个,”我说,“搞音乐分很多种啊,投其所好就可以了,比如喜欢流行音乐就送流行音乐的碟啊,比如他喜欢古典音乐就带他去听歌剧什么的……”
       “据说他喜欢摇滚。”程总脱口而出。
       “啊…… 我有朋友其实也是搞这个的……”我想起百合子,当年她混迹北京各个小摇滚演出场,可惜现在早已从良不干——“摇滚也有很多种的啊,有暴躁一点的也有轻一点的,狠一点的是碾核啊死亡金属啊,妖一点是日本视觉系那种啊,宗教一点的还有歌特,一般人搞的就是流行性的轻摇滚……”我看着程总越来越难看的表情,赶紧说:“但其实一些标准的是大家都喜欢的,比如约翰列侬啊科林啊这种谁都喜欢……”
       “唉。”程总喝着浓汤感叹道,“就单单搞个摇滚,还有这么多学问。”
       我和大强哥并肩坐着默默吃东西,一言不发。
       “唉。”程总继续感叹,“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文艺的东西。我母亲以前是个女演员,后来她死了。”
       我和大强哥都不说话。
       “唉。”程总接着感叹,“你们说文艺咋就能让人这么疯呢?实话说,黄自强,你让我当文学网站的CEO,但我一点都不懂什么文学,我也不喜欢什么文学……框框作者的小说?我一篇都没看过。”
       我的老板终于好整以暇地淡定开口了:“就是因为你不懂这个,所以才让你做。做的和以前越不一样越好,反正你总是会做生意的——这才叫洗底。”
       程总显现出了一种非常担忧的表情:“你这么着急洗底?”
       我看着我的老板把盘子里的肉拨到了一边,低垂着眼角,慢慢地说:“因为我们的进程加快了。从明年——提到了今年——”
       我坐在那里,觉得自己如坐针毡。我看起来像是一个彻底的局外人,一个旁观者……但偏偏这又是我一直以来的角色,也是韩笑给我定位的那个角色——“你要在一边围观,活下去,写尽这个时代的忧愁。”
       大强哥垂着眼睛擦了擦嘴角,沉沉地对我说:“林可,你上去吧——我和二中再商量点事情——晚上我们再出去走走?”
       他最后一句又像是肯定句又像是疑问句。然而我得不到什么回答了,我把餐具方向,同样垂着眼睛站了起来,把椅子拖回去,再踩着那个粉色的鞋子踏回原来的房间——小笔记本还亮着,我打开文档继续写了一会儿——不,也许并不是一会儿,也许写了很久。
       每当我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的时候,我就只有写文。
       因为我其实从来都不知道我该干什么。有人告诉我我应该写文,我就去写了。而且我觉得我是需要很多很多读者的爱和很多很多读者的钱的。
       我写到太阳沉了沉,但还没有沉入海底。写着写着,一阵困意袭来——在床上写久了确实是会这样——我终于忍不住关上电脑,盖上被子,埋头便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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