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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凌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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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剑明是在高二文理分班的时候遇到凌夕的。
      他还记得那是个晴朗的午后,刚刚分班的缘故,互相很陌生,安排座位的时候看着同桌都有些尴尬。
      归剑明因为个子最高,视力又是1.5,所以主动要求坐在最后一排。
      没有人想跟他坐,或许是耳闻过他的冷漠高傲,又或者是害怕跟帅气的他坐在一起会成为众矢之的,所以当老师问“谁愿意坐最后排”的时候,一时没有人回答。
      没想到这个问题居然冷场,老师也有些尴尬,赶忙圆场说:“我知道,很多同学视力不好……”
      有个清秀的男生突然站了起来,微笑着说:“老师,我坐最后吧,我的视力很好。”
      老师松了口气,笑着说:“好,那你就跟归剑明坐同桌吧。”
      男生点点头,走到最后排放下书包,微笑着伸出手来,“久仰,我叫凌夕。”
      归剑明礼貌地伸手跟他握了握,“你好。归剑明。”
      “喂,我知道你叫归剑明啊,不然我干嘛说‘久仰’。”凌夕笑得很开心,坐下来一边整理书包一边说,“一直听人说你的事迹,成绩又好,人又低调,所以很想认识你的,没想到分到一个班,也算有缘呢。”
      “嗯……”归剑明淡淡应道。
      “哎,你怎么报文科了?我听说你上次数理化都考满分来着,我们物理老师天天表扬你,上课的时候老说,你们看看人家归剑明同学,这么难的题目都能考满分,瞧瞧你们,一个班六十个人,上六十分的倒没几个。”凌夕顿了顿,又说,“你好像特别聪明。那么难的数学题都会做。”
      归剑明淡淡道:“满分只是运气好。不会做的几个选择题,我猜的答案都对了。”
      “唔,那也是运气很好啊。”凌夕说着又笑了起来,“以后还请多多关照了,我数学最烂的,有空就教教我吧。”
      “嗯。”
      “当然,我可不是为了你教我做题才跟你当同桌的,我只是很想认识你。对了,你有没有想过将来考哪个学校啊?我的目标是……”
      凌夕话很多,多到归剑明觉得耳边像是坐了只麻雀。
      男生话这么多的他还第一次见,所以一时有些难以消化。不过,归剑明自己不爱说话,有凌夕在旁边一直说个不停,倒也不觉得无聊,有时候,甚至会被他一些奇怪的想法逗得笑起来。
      凌夕成绩很好,只是偏科偏得厉害。他历史地理很多时候拿满分,数学却一直在及格线徘徊,所以归剑明经常给他讲题目。
      凌夕对数学很头疼,归剑明讲好几遍他还是搞不懂,归剑明也不会不耐烦,他每次问题目,归剑明都会耐心给他讲。因此,凌夕经常夸他说:“你是我见过的最耐心的人了。”归剑明只是平淡地说:“我有个朋友叫夏羽,数学比你还糟,从小给他补课补习惯了。”
      跟凌夕同桌两年,算是高中时代最好的回忆。高三报考志愿的时候,归剑明填了本地的T大新闻系,那样小唯就是他的师姐了,他总觉得,有熟人的地方会温暖一点。
      全班聚会吃散伙饭的那天,很多人都喝了酒,凌夕也被灌酒,显然是醉了,跑到角落里大声跟归剑明说:“归剑明,你知道吗?我报的是T大中文系,我已经拿到通知书了!”
      “哦?那恭喜你。以后我们又是校友了。”归剑明微笑着说。
      凌夕神秘兮兮地道:“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你报一个学校吗?因为……我暗恋你好久了。”
      屋里突然安静了下来,凌夕似乎也察觉到诡异的氛围,回头看了眼一脸抽搐的众人,终于察觉到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瞬时酒醒,涨红了脸。
      既然已经说了,骑虎难下,凌夕索性豁了出去,继续往下说:“我们……在一起好不好?我……我喜欢你。”
      屋里顿时爆发一阵尖叫声,口哨声,还有一些人搞怪的喝彩声:“好!归剑明快答应啊,看人凌夕都当众告白了!”“答应了吧,快答应了吧!一起去T大比翼双飞多好啊!”“真没想到散伙饭遇到这么喜庆的事儿!”“哎哎,我们凌夕喝了酒胆子也变得这么大!”“小归快答应吧,你看凌夕羞得都快站不住了。”
      凌夕被众人说得满脸通红,低着头攥紧了手指。
      归剑明看了他良久,才微微笑了笑,柔声说:“好。”
      在震耳欲聋的起哄声中,归剑明轻轻抱住了他。感觉到怀里那个清瘦的男生激动地微微发着抖,归剑明也觉得,心里变得柔软了起来。
      其实,凌夕告白的那天,他并没有太多的喜悦。
      反而是惊讶多过喜悦的。
      自己对凌夕并没有达到爱的程度,当时答应跟他在一起,只是不讨厌他,或者说,挺喜欢他的性格。而且,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直接拒绝会让凌夕很难堪。
      高中那两年同桌的时光,凌夕也带给过他很多很多的快乐,再说他很清楚自己不会喜欢上女人,所以,当时没有过多的考虑,就答应了下来。
      后来,跟凌夕一起来到T大,两人一直在一起,怕同性情侣在学校会太过招摇,凌夕就建议两人出去租房住,归剑明也答应了下来。
      同居那段时间过得很舒心,凌夕虽然话多,可相处久了也渐渐摸清了归剑明的脾气,在他看书的时候就会乖乖闭上嘴,安静地靠在他身边。
      就这样在一起,两年多,日子一直很平静。归剑明甚至以为,自己终于有了可以陪伴在一起,相守一生的人。
      大二寒假的时候,孤儿院的老院长生病了,归剑明和夏羽李唯他们都回去探望,一群一起长大的孤儿,陪着院长过了最后一个春节。
      在院长的坟前,一群人都哭了,只有归剑明沉默地看着墓碑上的名字,没有流一滴眼泪。跟他一起长大的人都知道,他这样沉默的时候,往往,才是最难过的时候。
      归剑明记得,那天是正月初七,或者气温太低了,飘下来的水滴居然凝成了冰,抬头看去,像是在下雪,只是细碎的雪花落在地上马上就化成了水。
      归剑明又一次去了院长的坟前,待了太久,腿都有些麻了,天快黑的时候他才终于站了起来,收拾起行李。
      夏羽说:“你明天再走吧,这么晚了还在下雪呢。”
      归剑明摇了摇头,说:“我想现在就回去。”
      他那么执着地要回去,只是想见见凌夕,他记得凌夕最怕冷,屋里的空调坏了,这样下雪的天气,凌夕一个人会被冻着。
      搭了最后一班长途车,到达市区的时候已经快十点。走上熟悉的楼梯,突然听见屋内有奇怪的声响,好像什么被撞倒。
      归剑明停下脚步,疑惑地看向屋内。然后,僵在原地。
      凌夕正和另一个男生拥吻在一起,动作太剧烈的缘故,把一个小凳子撞倒在地。
      那个男生,居然是归剑明熟悉的人。广播台的前任台长,是他很敬重并且欣赏的学长。那个学长一直很照顾他,还说把他当成最好的兄弟,也是在那个人的鼓励下,他才尝试着多跟人打交道,加入了广播台,认识了很多的朋友,甚至参加了广播台台长的竞选。
      去年十月份的时候,他还跟那个学长,李唯,还有另一个师姐,一起组了个乐队,几人渐渐熟悉起来,乐队也越来越红火,四人打算去参加下学期的歌手大赛,所以,这个学期,每周末都一起练歌。
      凌夕会经常去音乐室看他们,有时候还带些水果过去慰劳,跟大家有说有笑的。
      他们都知道,凌夕是他最珍惜的恋人。
      可是现在,凌夕却跟他最信任的学长,拥抱在一起,在距离他不足五米的地方接吻。
      归剑明静静地站在门外。
      他发现自己手脚似乎都被冻僵了,连推门的力气都没有。
      他甚至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那么担心凌夕会怕冷。为什么担心凌夕会着凉所以从郊区半夜三更赶回来却看到了这一幕。
      良久之后,凌夕红着脸推开那个人,轻声说:“我们这样背着剑明,被他发现了怎么办?”
      “怕什么,只要你真心爱我,其他的事情我会解决的。”
      “可是……他一直对我很好……”
      “但你爱的是我,不是吗?”
      凌夕没有说话,只是犹豫着点了点头。
      “好了,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别说这些丧气话。”
      说着就把凌夕直接压倒在沙发上。
      听着屋内渐渐响起的喘息声,归剑明终于面无表情地伸出手来,轻轻关上了门。
      他们爱得有多深?好不容易相聚,着急到连门都不关就吻在一起的程度?
      归剑明的嘴角扬起个冷笑,慢慢地转身下楼。奇怪的是,被人背叛的这一刻,他居然不觉得有多痛苦。
      是自己太冷血了吗?
      还是,被抛弃已经是第二次,所以……习惯了呢?
      就像当年妈妈说“在这里等我”却一直没有回来一样。如今,看着亲口说“我爱你,我想一直跟你在一起”的凌夕,跟别人接吻,甚至上床,他的心里,居然没了痛的感觉。
      这次是冬天,还飘着小雪,天气比当年的雨夜要冷上许多,归剑明提着行李箱,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了很久。直到广场上零点的钟声响起,这才发现,那行李箱很重,提太久了手都有些酸。
      里面都是他给凌夕带的特产。
      虽然不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却是孤儿院的婆婆亲手做的,听说小归有恋人了,婆婆高兴得不得了,走的时候找了一大堆吃的给他,有腌萝卜,土豆丸子,还有腊肠之类的。
      凌夕爱吃零食,归剑明也就没有拒绝,回来的时候多带了一点给他。
      只是现在……不需要了吧?
      归剑明抬头看了眼不远处广场上的时钟,零点钟,没公车了,地铁也停了,那个“家”肯定是不能回去的,凌夕跟学长还在那儿甜蜜着。
      自己……这种从来都没有真正的“家”的人……
      该去哪儿?
      抬眼看见不远处好像有个小旅馆,于是就走进去开了间房。
      到屋里放下行李,然后站在阳台上默默点了根烟,冷静地思考着该怎么跟凌夕分手。
      到了今天这地步,他不可能再缠着凌夕。凌夕爱上了别人,他能做的只有放手。他不想让两人之间变得太难堪。
      跟凌夕在一起的这段时间,他一直很尽心尽力充当着恋人的角色。他对凌夕有多好,众人都看在眼里,甚至好到夏羽和李唯都说要嫉妒了。
      得到的,却是这样的回报。
      他并不恨凌夕,只是觉得很失望,还有心寒。
      还以为,这样尽心的付出,就可以和他一直在一起。
      现在想想,才觉得自己太愚蠢。
      会有哪种爱胜过母子血浓于水的亲情?会有哪种话胜过母亲对儿子亲口所做的承诺?连亲生母亲都会抛弃的人,有幸运得到如此深刻的爱吗?
      显然,他没有。
      他之所以会傻到去相信凌夕,只是因为太渴望温暖了,却没曾想,经历温暖后再次被抛弃,会更加寒冷。
      那天晚上,归剑明一夜没睡,天亮的时候,他收到凌夕的短信。
      “剑明你在哪儿呢?什么时候回来?我想你。”
      看着“我想你”那三个字,眼睛突然有些刺痛。归剑明没有回短信,去厕所用冷水冲了把脸,再脱了衣服洗去一身的疲惫。理好头发,让自己看上去很精神,这才回到屋里拿起手机,回了条短信说:“我今天早上的车,中午才到。”
      “好的,我在家等你。”
      归剑明没再回复,直接从电话薄里删了凌夕的号码。
      他坐车回到家里,走上楼去,进屋后发现屋内整理得非常干净整齐,一点也没有其他人来过的痕迹和味道。
      凌夕果然是很谨慎的人呢。
      归剑明笑了笑,走到沙发旁坐下。凌夕听到脚步就从卫生间出来,笑着走过来说:“这么早回来?怎么不在那边多待几天呢?”
      他是盼着自己在郊区多待几天,好跟学长甜蜜吧?
      归剑明沉默了片刻,看着他,低声说:“小夕。”
      “嗯?”
      “我们分手吧。”
      凌夕怔了半晌,才问:“你刚说什么?”
      “我们,分手吧。”归剑明一字一句的重复着,深邃的眼睛紧紧盯着他,“我喜欢上别人了,所以,我们之间不必继续了。”
      凌夕惊讶地道:“那个人是谁?”
      “你不必知道。”归剑明果断地说。
      凌夕沉默了良久,才黯然垂下头去,“你怎么会喜欢上别人?我们在一起……两年了,你……”
      “感情的事总是由不得人,你该知道,爱上谁是自己也没法控制的。”归剑明淡淡答道。
      “剑明……”凌夕还想说什么,却被归剑明低声打断,“这个理由够了吗?”归剑明站了起来,转身往门外走去,走到门口,又停下脚步,没有回头,只低声说,“祝你幸福。小夕。”
      然后轻轻关上了门。
      他以这个理由作为分手的借口,只是为了给凌夕留最后一份尊严。
      因为,高中所有同学都知道他跟凌夕在一起,夏羽和小唯也一直认为他们感情很好,或许是自己太宠着他了,所以,几乎所有认识的人都以为,他们很相爱。
      莫名的分手,分手后凌夕又跟那学长在一起,一定会有很多的猜测和谣言。
      总不能让大伙都知道是凌夕背信弃义脚踩两条船吧?如果那样,夏羽和李唯肯定会仇视凌夕,冲动的夏羽说不定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来,凌夕也会被高中的同学朋友们看低了。
      就说是归剑明喜欢上别人所以抛弃了凌夕吧。哪怕从此以后,自己会变成众人唾弃的花花公子,变成众人口中始乱终弃的人渣。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自小就不在乎那些流言蜚语,更不屑于去跟看不起他的人解释。
      反正,他在外人眼里,从来都不是好人,不差再加上一条罪名。
      况且他自己也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
      在凌夕为难的时候,用这个借口说分手,替凌夕担下一切,不过是他留给凌夕的,最后的温柔。
      虽然结局让他心寒,可至少,在过去的两年里,凌夕真的让他感到过快乐。所以即使被抛弃,他也不会那么小气的去恨凌夕。
      就如被妈妈抛弃的时候一样,他也从不恨那个女人。
      他知道,那个女人肯定有什么迫不得已的理由才不要他,凌夕爱上别人也是情非得已,既然自己成了他们的负担,与其跟在他们身边当累赘,当绊脚石,干脆点抛弃了,也没什么。
      恨又何必呢?反而显得自己挺可怜。
      这个世上,没有人必须为别人付出什么。
      反正他习惯了一个人过,这么多年一步一步走过来,每一个脚印都踩得特别踏实。
      因为,自从他跌跌撞撞学习走路的时候开始,就没有人,会扶着他。
      作者有话要说:归剑明自己造的孽,他会承担后果,说我偏心的也请消停点,放心,我从来都是攻受一起虐的。天秤座不是白当的。
      小归他不自私,也不冷血无情。他要自私,当场冲进去打凌夕一耳光赶他出门算了,何必替凌夕承担那么多骂名?他的温柔藏得太深,很多人看不见。
      他只是在冰窖里待久了,被一再背叛、抛弃、伤害之后,很渴望温暖,却害怕被热度烫伤的可怜虫一只。
      ps:嚷嚷换攻的,抱歉,我不可能换小归,要是真换了这篇文也就成了垃圾。三十万的文最后几章换攻那还写什么= =|||从不伤人的是圣母,不是人。人都有毛病,我笔下,从来不会有完美的圣母。
      给有毛病的人创造幸福是我写文的目的,一帆风顺的天仙配还写个毛线>_<再说,程乐是那种随便就能爱上其他人的?归剑明对他不好,咱换一个。下一个性格又有点问题咋办?没事儿,咱再换一个?
      程乐的爱情,不会这么廉价的。
      很严肃地说:不换攻。
      所以别再纠结换攻的问题了。一直嚷嚷也没用的,我不会被评论煽动而修改原本设定的情节。
      归程天生绝配,娘胎里指的婚,不拆,就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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