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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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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饭上桌时,苏白愣了。本来是兴冲冲来吃饺子的,确实是饺子没错,就是个头忒大了点。秦离做的是大馅蒸饺,馅料很简单,白菜,猪肉,韭菜,还有前一天晚上熬好的一大碗肉皮冻,皮薄馅大,吃起来水灵灵的香而不腻。配着大葱豆酱,相当家常的吃法,完全的东北乡村风格。
      吃饱喝足,秦离捡了一盒饺子打发李铮回去了,苏白和穆哲远也先行离开了。
      “那个人是谁?他凭什么对你指手画脚?”老马一向护短,对那个黑西装男很是看不顺眼。
      “我债主。”想起那七万块,秦离再次牙根发痒。
      老马无语了。扯到钱,他没辙了。老马薪水不低,偶尔炒个股投个资什么的,也算高收入,但是,家有母老虎。说到老马的老婆,不得不提几句。老马最怕的人是他老婆,秦离最怕的人是老马的老婆。那个女人,怎一彪悍了得!
      老马的老婆方笙,本来是秦妈的学生,在秦家认识了还是青春帅小伙的马力,一见钟情,然后,开始了马拉松式的追求。但是老马却看不上方笙。也不怪老马看不上,方笙有着这个年代所有独生子女的毛病,而老马,是在秦妈眼皮子底下成长起来的。秦妈是什么人啊,典型的江南女子,温婉秀丽,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且抚的一手好琴……
      不说别的,就说马力和秦离两人,两人年轻的时候没少闯祸,就连秦老都经常上戒尺,可秦妈往那里一坐,只要微微红了眼圈两兄弟就缴械投降了。秦妈,养刁了两个孩子的眼光。
      方笙也不是白给的,追了五六年无果,干脆把人绑了,灌酒,霸王硬上弓,奉子成婚。方笙明白,抓住男人的心要先抓住男人的胃。可马力早就被师母征服的胃那里看得上方大小姐做的那些东西啊!所以方笙换了个政策,要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男人的钱包……
      当初那两人唧唧歪歪的时候秦离没少添乱,要么推推波助助澜,要么使点坏下个绊子,反正坏事好事都没少干。还记得当初方笙把人弄到手之后,婚纱还没脱下就送了秦离一个左勾拳。秦离被打的窝火,又不敢跟孕妇计较,只好转头收拾老马,然后再被方笙收拾,被打了几个月最后得出结论:方姓泼妇威武,秦家小生惹不起……
      老马皱着一张脸,就跟那晒坏了的苦瓜皮似的。七万块不是小数目,如果去找太座拿,用膝盖想也知道以后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是没好日子过了。如果不去找,要是太座知道小离在这里受苦,那自己能不能见到隔日的太阳都难说。
      秦离喜欢看老马的热闹,但也没想改变目前的生活方式,看到小满揉着眼睛打哈欠,起身抱着儿子上楼了。阁楼面积很小,里面东西很简单。一张一米二的木板床,上面摆着一大一小两个枕头,一条毛巾被。靠墙一张小方桌,一把椅子,是小满专用的。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房间内也没有空地再摆放其他东西了。一个狭小的卫生间,只能冷水淋浴,门边放着一个大大的塑料盆,是给小满洗澡用的。
      秦离从楼下提了热水帮儿子洗澡,洗完澡抱人上床睡觉,等忙完才发觉不对劲,回头一看老马正坐在房间里唯一的一把椅子上吧嗒吧嗒掉眼泪呢。
      秦离只觉得头皮一阵发麻。老马从来都不是一个感性的人,向来都是那种大而化之的个性,可现在居然在他面前哭得不可自抑。秦离可不想陪着一个中年大叔抒情,干脆把人撇下下楼了。事情还很多,腌的泡菜已经不多了,得再预备一点。
      小家伙睡得很熟,小师弟也下楼了,老马看着这巴掌大的地方却怎么也忍不住心酸。小离从来都是娇生惯养的,学习工作全都顺风顺水。在他印象中的小师弟,可以穿着丝绸唐装抚琴,可以捧着书卷通宵达旦,可以端着茶水坐在摇椅上看日出日落,可以站在讲台上毁人不倦,却怎么也想象不出那样精致那样讲究的一个人,会窝在这样一个地方,会扎着围裙在灶台间忙碌,会带着一个拖油瓶顶着巨额欠债挣扎求生。他一直以为,小师弟那样的人,生来就是属于书斋世界的,是不可一日无书的。可现在这个房间,除了幼儿园的图画本,除了几本菜谱,再也找不出有字的东西了。
      秦家也算有点家底。在解放前也是住花园洋房的,手上也有一批古董,在那个年代好不容易保存下来。现在系里图书馆那上百本孤本珍本,也都是从秦家搬来的。秦家藏书,近十万册。当初秦离特意买下了公寓楼下的一栋四室三厅全部打通做了藏书室,当然,那些书全被搬进了系里的图书馆。
      秦离的身后事是他一手操办的,秦家亲戚单薄,只有一个已经移民的舅舅。舅舅白发人送黑发人,也知道马力和秦家的关系,干脆把一切都给了他。他也没有含糊,秦家的几处房产股票都卖了,再加上掀翻校长的办公桌而得来的拨款,给系里新建了一幢教学楼,用秦老的名字命名的。剩下的钱设立了奖学金基金,用师母的名字命名的。
      马力现在万分后悔没有留下一些,哪怕留下一点点,小师弟现在也不必这般辛苦了吧!越想越烦躁,越想越心疼,马力抽出一支烟,抖抖索索点燃狠吸一口,想起和小师弟纠缠在一起的十六年,胸口越发疼痛起来。
      刚认识的时候,就像秦离不喜欢马力一样,马力也不喜欢秦离。那时的秦离只有十六岁,完全被宠坏的孩子,恨不得什么都围着自己转,所以一次次给自己找麻烦。在一次次把人打趴下之后,马力也发现了秦离的一个优点,韧性。那个孩子,每隔三天都会找他单挑一次,每次失败都会更加刻苦的训练。
      第一次被打趴下,那简直是毕生的耻辱。那时的秦离已经练了三年散打,两个人几乎打成平手,到最后两人全都没了招式。然后,杯具出现了。急红眼的小师弟用上了牙齿。路过旁观的方笙刚好丢下了一个香蕉皮,小师弟刚好一脚踩了上去,紧接着马力被扑倒了。那天穿的是运动衣,结果裤子一下子被扒掉了,小师弟也收势不住一口咬了上去。于是,马力收获了一个种在屁股上的牙印(马某人肤质特殊,此牙印一直没有消失)和方笙半辈子的嘲笑。
      真正喜欢上小师弟,是在秦离大一的暑假。那时还没发生牙印事件,师傅师母出国讲学,马力带着秦离回乡下过暑假,刚好送大妹妹出嫁。
      大妹妹马璐是家里第二个孩子,念完初中就退学了,一直帮着家里干活供大哥和两个弟弟读书。普通的乡下家庭,三个念书的男娃,家里的困难可想而知。那时乡下刚刚流行陪送三金,即金戒指、金项链和金耳环。有条件的家庭大多会给女儿陪嫁其中的一两件,有钱的家庭则会陪送一整套三金。马家,别说三金,就连必备的三大件(冰箱、彩电和洗衣机)都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货色。当时马力在读研,正准备保博,秦老用人又狠,马力根本抽不出身打工,补助也仅能够自己生活而已。
      不得不说,马家的四个孩子,马璐是最委屈的一个。
      马力一直觉得对不起大妹妹,回家几天也只是闷头干活,理都不理带回来做客的小师弟。可小师弟却让他大吃了一惊。
      秦离在马家绕了几圈,从最初的惊愕过后很快就平静下来。婚礼前一天是送嫁妆,由新郎家派人派车来取,新娘家则要酒肉招待。那天秦离一大早就不见人影了,直到傍晚时分才回到马家。
      当时马力找人都快找疯了,见人回来二话不说上前就打,当然毫不意外的两人再次打成一团。吃过晚饭,秦离却扔给马力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盒子上还印着本市最大的一家金店的名字。
      “本来想送给你的,可是你打我,不给了!算借你的,以后要加上利息一起还我!”当时的秦离是这么说的。
      秦离进城,不只买了全套三金,还租了一套婚纱,买了一双红色高跟鞋,请了摄影车和美发师。
      第二日的婚礼风风光光。十里八村这是第一个穿婚纱出嫁的新娘,也是第一家请了专人录像和拍照的婚礼,陪嫁全套三金不说,还从城里请了专人给新娘盘头上妆。
      那天秦离花了近两万块,把带在身上的一张银行卡提的一干二净。马家两老一边为女儿高兴,一边心疼的不行。秦离做这些,用的可是马力的名头,在两老面前瞒得滴水不漏。
      马力也心疼,心疼刚刚给小师弟打出来的伤。
      “大妹妹结婚,一辈子一次的事,当然要隆重点儿。三金的钱算我借你的,记得还我哦!”秦离扬扬下巴。
      “什么大妹妹?马璐比你还大两岁呢!”马力敲敲小师弟的脑袋,回头找父母借钱买了两张硬座火车票。
      那年的秦离,只有十八岁。一直到很多年以后,马力都记得小师弟嘴角带着一块淤青得意的扬着小下巴让自己还钱的表情。
      秦离只喊过马力一次“哥”,一次,足以让马力记忆一生。
      师父师母的祭日,扫墓。一路上心惊肉跳,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拧开广播,刚好听到连环车祸的消息。那条路,是从秦家到墓地的必经之路。
      打手机,不通。打座机,不通。
      一路飙车赶到车祸现场,推开交警一辆一辆车找过去。车子已经挤压变形,车座上那人,自胸口以下全部血肉模糊,脸上却没有任何血污,只是苍白的厉害。那人微微张眼,从碎掉的车窗里看着马力,轻轻动了动嘴唇,然后闭上了眼睛,再没有睁开过。
      动作很轻,声音很低,但是马力还是听得清清楚楚。
      “哥。”
      生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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