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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章 往事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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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前。
       烟雨蒙蒙的江南三月。
       柳染新碧,桃李芳菲。西子湖畔,会仙桥下。
       
       坐在防守严密的画舫里,送走秘密会晤的地方要员,尉迟睿收起虚与委蛇的面孔,纠结著眉,起身推开了窗,想透口气。
       皇上病得越发厉害,撑不了多少时候了。
       宫里几位皇子斗得如火如荼,每一位都想拉拢他这个掌握军权的兵部尚书。送上门的金珠美人他从来都是来者不拒,却什麽也不表态。
       尉迟家忠心的只有永远一个,那就是能坐稳皇位的人。
       
       其实那个人选很早就定了,就是六皇子景琰。既不显山露水,也不过分隐藏,若有若无的存在感,让人既感觉不到过分危险,又不能小觑了去。还是小时在宫中和一群王孙子弟做了三年伴读之後,尉迟睿就预感到,只要不出意外,这个皇子将来会出人头地,继承大统。
       所幸自己与他倒也谈得来,两人似乎都著这份心知肚明的默契,既不过分亲近,也不刻意疏远。很多时候相互扶持,相互提点著,一同长大。
       
       京都的局势已经尽在掌握了,麻烦的是这些地方要员、封疆大吏,一个个作威作福惯了,趁著国事危急,竟敢用手中的权势讨价还价,都想在这场皇子间的博弈中为自己和家族争取更多的荣华富贵。
       尉迟睿暗自冷笑,这些人怎麽就忘了,自己手中的权势到底是谁给的?若是坐稳了皇位,皇上难道还需要看你们的脸色麽?
       
       真是太不知进退了!怪不得自古以来,那些开国功臣、顾命大臣就没有几个好下场的。
       不要怪天家无情,不要怨鸟尽弓藏。你既做了这张弓,就该学会在太平盛世时如何用自己的弦来弹奏动听的乐曲,而不是继续杀伐争斗。
       
       尉迟家最早是在马背上助大洪朝的开国皇帝夺取了江山,但他家祖上极有先见之明,待天下平定後,立即主动交出兵权,从不居功自傲,多管闲事。算是当年的开国功臣中能保全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几家,甚得皇室欢心。
       永远牢记自己是臣子,不要逾矩。若是子孙庸碌,那便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这就是他们永安侯府的智慧,几代人在大洪皇朝中安享尊荣、屹立不倒的智慧。
       
       冷不丁,一只小小的乌篷船悠悠的从桥下荡来,漾出浅浅的水痕,如玄色的水鸟轻巧的掠过湖面,闯进了他的视线。
       青衣少年立在船头,微微仰著脸,承接著自然的馈赠。表情是仿佛正享受著世间极乐般的从容惬意,舒展著双臂,几要化在这片江南烟水里,随风而去。
       
       十六岁,初出茅庐的庄净榆就这样,只一眼,便被尉迟大人铭记在了心里。
       除了惊豔,更多的却是──妒忌。
       深深的妒忌。
       这少年比自己还小上几岁年纪吧?怎麽能如此悠然自得的享受宁静的人生,而自己却要在尔虞我诈的朝堂拼得你死我活?
       
       看那少年腰间佩剑,应是江湖人士。那就应该配上一身好勇斗狠的戾气,或是象他府中侍卫般冷酷沈静,怎麽会生出这样一张悠然恬淡的脸?
       尉迟睿不知怎地,越看这少年越不顺眼,直觉的想要做点什麽打断他的恬淡宁静,於是想也不想的吩咐左右,“去把他请来。”
       
       “谢谢主人的好意!可惜在下此刻只想在雨中游湖,恕不奉陪!”
       清亮的嗓音破空传来,悦耳动听,竟是武功不弱。少年转眸微微一笑,毫不留恋的翩然而去。
       
       他……他居然连看也不看自己一眼就走了?
       尉迟睿很是火大,当即心中就有了决断:你就是天上的飞鸟,我也要把你关进我的牢笼!
       本来一向冷静持重的人,为什麽会无缘无故对一个初相见的少年产生如此强烈的感情?尉迟睿很多年以後才明白,那到底是种什麽感情。
       
       很快,庄净榆在西湖边“偶遇”江南名妓叶海棠,美人如玉蕙质如兰。挟金而来,欲效红拂夜奔。
       失败!少年待之以礼,不逾分毫。叶海棠自请责罚。
       
       然後,庄净榆又“无意”结识了青城少侠李伯阳,义气相投,惺惺相惜。结伴而去,借兄弟之情伺机诱之。
       失败!少年心地高洁,光明磊落。李伯阳自请责罚。
       
       尉迟睿的眼神飘忽得很远,莫测高深得看不见底,良久才吩咐了一句,“把他送上京来。”
       短短六个字,改写了庄净榆的一生。
       
       那个八品小官,早就该死,就算庄净榆这次不出手,还会有其他的替死鬼不断的送到他的剑下。
       终於把鸟抓进笼子里来了,可尉迟睿没想到,这个倔强的少年,竟然在第一次面对他时就决然服毒!
       
       这是他绝对不能容许的!
       他要在少年的眼睛里刻下自己的身影,要他跪在自己面前哭泣求饶,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完全的臣服於他!听命於他!
       这念头一经生出,就在尉迟睿的心里疯狂的生根发芽。
       
       既然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亦不能屈,那麽,用情呢?
       尉迟睿心中有了计较,接下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的了。
       要不,解毒的丹药有千万种,为何偏要给他服用那味最神秘最珍贵的难情丹?
       
       “西南蛮荒之地,群峰环伺,中有一山,名曰崇云。山中有谷,四时若春,凡人罕至。内有神石,大若屋宇,小若儿拳,色如赤炼,纹似霞光,声若罄玉,温润有光。
       旁生奇木,员叶白柎,赤华黑理,其实如桔,味甘微酸,食之定六腑、镇五脏、解百毒、美肌肤,兼有起死回生之效。若习武之人食之,可平添功力若干。
       又及:好男风者大忌。服之三月,若受阳精,会宜子孙。处之不当,九死一生,故名难情果。此乃逆天行事,当戒之慎之!”
       这是从罗家先祖的行医笔记里看到的。
       
       若不是有活生生的例子摆在他面前,罗怀仁打死都不信长辈们以前传授的男男生子之术竟然是真有其事。
       尉迟睿不动声色的将黄灿灿的金子往他面前一推,“我要儿子。”
       
       无良无品又见钱眼开的大夫当然是笑纳了,不过他又伸出两根手指头很严肃的说,“要是我把大的也保住了,诊金得再加两倍。”
       不是救死扶伤仁心仁术,而是对自己医术的考量与磨炼,他需要一个试验品。
       就这麽简单,却为庄净榆保住了性命。
       
       尉迟睿那时似乎无所谓,可此刻,他却很是庆幸,庆幸他还活著。
       可为什麽,你的眼睛里又没有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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