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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医者有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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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晟睿的鼻子灵光的很,闻到后院中香气传来,就知道李贺杰大功告成了,自告奋勇地跑去后院帮大厨端菜。
      李贺杰让他把几个炒菜端走后,才慢悠悠地去灶洞把那团被烤的又干又硬的泥巴给弄了出来,放出神识穿过泥壳往里一查探,满意地点了点头。
      拿着泥团回到屋里,唐少逸已经帮金刘氏看完了病,正在沉思着如何应对。
      而屋中此时又多出了一人,是个中年男子。刚毅的脸上满是岁月侵蚀的痕迹,曾经挺拔的腰杆已被生活的负担压弯,相貌与金一鸣七成相似,李贺杰不用猜也能想到这位就是金一鸣的父亲金正了。
      金正每日起早去山上砍柴采药,到正午回来吃个饭,然后下午再出去,日复一日的两点一线式的生活让人感到枯燥疲累。今日家里来了客人,让他有些意外,但最意外的还是听到了儿子的消息,连带着背脊都挺直了不少。
      “伯父好。”李贺杰给人打了招呼,把泥团往饭桌中央一放,发出一声闷响。
      一屋子人除了李贺杰,现在全把目光集中在了正冒着热气的泥团之上,各自猜测着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夏晟睿和唐少逸都吃出经验来了,在十方崖上的时候,李贺杰偶尔也会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出来。他俩直接把神识浸入到泥团里面,面上立刻现出了然之色,但是这样做往往也会少了许多期待中的乐趣。
      金水仙之前听李贺杰说抓了野鸡,但这一桌子的菜里头并未见到野鸡的影子,不禁猜测野鸡是不是在这泥团里面,毕竟看泥团的大小,跟一只鸡的大小也相差不了多少。然而这样的做法她却是闻所未闻的,也不知道做出来的鸡好不好吃。
      “这是煨鸡,俗称叫花鸡。”李贺杰提起菜刀,用刀背往泥团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一下。
      他这一刀下去,泥壳上立刻出现了一条裂缝。裂缝渐渐扩大蔓延,露出里面青绿色的荷叶。鸡肉香混合着清新的荷叶香气,争先恐后地从裂缝中跑出来,霎时间充盈了整个屋子。
      屋子里一时间鼻子的抽气声此起彼伏,似要将这满屋的香气都吸入到身体里去。而随着整个泥壳的碎裂,香气也愈加的浓郁起来。
      夏晟睿自觉地帮忙把桌上的碎泥块清理干净,还不忘拿起泥块嗅了嗅,露出一副迷醉的表情。
      其实类似于叫花鸡的做法,有一道菜叫做“炮豚”,是李贺杰在大齐皇宫中见到的。炮豚就是用粘土把乳猪包裹起,加以烧烤,然后再进一步加工而成的菜,与叫花鸡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只不过炮豚更加费时费力,若不是选用乳猪的话,一个人可能还忙不过来,一般是富贵人家才吃得起这道菜的。李贺杰九岁那年就帮忙做过一次炮豚,累得够呛,他相信夏晟睿当时一定是有吃到的。
      话又说回来,李贺杰现在的身手完全可以独立完成炮豚的制作,就是让他把几百斤的肥猪当哑铃举也不是问题,但他还是更倾向于做叫花鸡这类平民化的食物。而且若是在野外,取材便利才是第一要紧的,不管是野鸡还是野兔,都比野猪要容易搞定得多。
      李贺杰挑动手指,把荷叶剥开,伴着一阵更加浓厚的香味,被煨至棕红色的野鸡终于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
      鸡身油润光亮,安静地趴伏在同样油亮的荷叶之上,热气缭绕之间,又似要展翅飞去,让人视之垂涎欲滴。
      “大家快别愣着,赶紧坐下来吃吧。冷了味道就不好了。”
      几人回过神,纷纷落座。四方小桌本就不大,现在就更显得小了。座位也是不够的,金水仙和金正父女俩坚持不肯就做,要把位子让给客人。
      这样一来他们几个做客人的反倒不好意思了,最后三人把两张凳子并在一起合坐,总算是让出了一张凳子给金正。
      坐定之后,唐少逸摸出一把匕首就要去切鸡,却被李贺杰制止了。
      “叫花鸡要直接拿手掰着吃味道才好。”李贺杰说着,掰下一只鸡翅递给夏晟睿。
      夏晟睿接过就啃,也不管李贺杰的爪子干不干净,当然,如果这鸡翅是唐少逸递过来的,他肯定会嫌脏的。
      大家看他大快朵颐的样子,忍不住也动起手来,一个个都把双手弄得油腻腻的。
      金水仙掰下一只鸡大腿放到金刘氏碗中,自己却拧下了没什么肉的鸡头。
      金正撕下一块鸡胸脯塞进嘴中,突然发出“啊”的一声大叫,但随即又紧紧地闭上了嘴巴。
      “爹,怎么了?”金水仙抓着鸡头,一脸紧张的问道。
      金正快速嚼了几下,把鸡肉咽下,尴尬地笑道:“没什么。是这鸡实在太好吃了。”
      夏晟睿看着李贺杰给自己也掰了一只鸡翅,笑着撞了撞他,“你看咱俩这算不算比翼双飞?”
      李贺杰丢了枚卫生眼给他,折下鸡尖喂给了蛋炒饭。
      蛋炒饭连鸡骨头也一块儿吃了,咬得嘎吱嘎吱作响,似在嘲笑某个拿热脸贴冷屁股的人。
      唐少逸收好匕首,对李贺杰玩笑道:“大厨你偏心,怎么不给我也弄块鸡肉?”
      “呿,自己动手,我可不伺候你。你又不像某人笨手笨脚的。”
      唐少逸笑笑,撕了些鸡肉,放到李贺杰碗里,看着蛋炒饭道:“别光顾着喂这没用的家伙,你自己也吃点。”
      蛋炒饭至今为止,除了比较通人性之外,就没有表现出什么天赋特长。不过夏晟睿听了却是唐少逸在含沙射影,不禁有点气闷,也站起来撕了些鸡肉放到李贺杰碗里。不过他什么话也没说,又管自己闷头吃了起来。
      李贺杰看着自己碗中堆得小山高的鸡肉,有些不好意思,“伯父伯母,水仙姐,你们赶紧吃,不然就全进我们肚子了。”
      金正哈哈一笑,“你们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多吃点是应该的,我们年纪大了,反而吃不下多少东西。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老觉得饿,一只鸡可能还不够我垫肚子的。哈哈。”
      金水仙看着父亲爽朗的笑容,也抿嘴笑了起来。她不知多久没见父亲如此开怀的笑容了,心里就好像尝到鸡肉的舌头一般,感到畅快。
      叫花鸡肉质酥嫩,鸡汁鲜美,油而不腻。因为用的是野鸡,所以鸡肉更结实筋道一些。
      金刘氏近年来牙齿松脱,吃东西多有不便,但好在鸡腿肉质本就要松软好咬很多,所以就连她也是吃得津津有味。
      活了大半辈子,金刘氏自问还没有吃过像今天叫花鸡这般美味的食物,不禁对坐在对面的李贺杰高看了几分。
      上的厅堂下得厨房,若是个女子该有多好,金刘氏妇人心态,又开始担心起儿子的因缘来。想到李贺杰是个男的就觉得有些可惜,然后又朝着女儿忘了一眼,终究还是叹了口气,暗自摇了摇头。
      ……
      吃罢午饭,又聊了些关于金一鸣的趣事,唐少逸把话题带到了金刘氏的病上。
      “伯母的病是五年前起来的吧。”唐少逸道。
      金水仙难掩脸上诧异,点头道:“五年前我娘在地里干活,当时他应该是在锄地,突然就晕过去了。我娘之前身体一直很好,但是从此之后身体就一年比一年差,一日弱过一日了。”
      “其实伯母并没有生病。”唐少逸此言无异于抛出了一枚五雷符。
      “怎么可能!没病我娘怎么会这副样子!你刚刚不是还说我娘是丧气之症么!”
      唐少逸依旧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方才我的确是这么认为的,但是现在想了想,却不是这么回事。伯母五脏六腑俱完好无损,但生气微薄,我再三思量,觉得伯母的生气应该是被压制了,而不是在逐渐丧失了。”
      这些东西金水仙和金正都听不懂,但他们却想到了另一种可能,“莫不是中邪了?”
      唐少逸摇摇头,“的确像是中邪,但绝对不是中邪。”
      李贺杰干脆走过去亲自替金刘氏进行了把脉,但很快他的面色就变得古怪起来。金刘氏的病的确如唐少逸说的那般,棘手得很。
      “这样吧,我给伯母开一副药。”人的生气乃是先天之气,但后天补足也是有办法的。
      因为金家三口不识字,唐少逸斟酌了一下,缓缓报出了几样药草的名字以及它们所需要的分量,让金水仙记下。
      李贺杰听他报出的药名,心中一番合计,突然插口道:“不若把人参这一味换做大枣和百合,用量为人参三倍。”
      “为何?”唐少逸有些不解,“改用别的效果可能就弱了。”
      “伯母年纪大了,不受大补,换做大枣和百合,则药性相对温和一些。何况普通人家的条件,也吃不起人参,就算金师兄托我们带来了不少银钱,但也经不起如此消耗。”李贺杰沉吟道。
      “如此倒是我欠考虑了。”唐少逸向着他淡淡一笑,赞扬道:“医者仁心,你这样改正合适。你如今的医术,只怕已经在我之上了。”
      医者不能仅考虑用药,还应考虑到其他方方面面。李贺杰也笑了笑,现在想起来,当初在宫中的几年,申紫莹还真的教给他不少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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