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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三叔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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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二公馆是一座三层小楼,楼顶天台十分平坦,四周装有矮矮的雕花栏杆。沈子淳独自蜷缩着蹲在角落处,身上只穿着一套紧巴巴的单薄西装,在大雪天里冻得瑟瑟发抖。
      沈嘉礼带着他那六神无主的二侄女站在楼下,仰头对着上方大喊:“子淳,下来!”
      沈子淳抱着脑袋,一言不发。
      沈嘉礼一甩袖子,不耐烦的吼道:“你他妈的小兔崽子,连三叔的话都不听了?马上给我滚下来!”
      二小姐像个猫似的,“喵”的一声就哭出来了,又拉着沈嘉礼的袖子细声细气道:“三叔你别骂大哥了,爸这一天都没饶了他,说的那些话,难听的都没法提,大哥要气死了。”
      沈嘉礼叹息一声,迈步走入楼中,从内部上楼,一路跑去了天台。顶着寒风走到沈子淳身边,他见这孩子藏起了埋头一张脸孔,裸露出的手背手腕全冻得紫里蒿青,可见是十分受苦,心中便复又怜悯起来,蹲下身去拍他后背:“子淳,好啦,三叔来了,你爸爸不说人话,你跟三叔走。”
      沈子淳这才剧烈的哽咽了一声,抬起一张涕泪横流的红脸:“三叔,我……不是的……”
      沈嘉礼想要把沈子淳带回楼内,然而沈子淳赖在地上就是不肯起,说自己“不想再见到爸爸,今天冻死在这里,早死早托生”。
      沈嘉礼一听就知道这是幼稚气话,自然不放在心上,对待沈子淳是连哄带吓,生拉硬拽。哪知沈子淳这十几岁的半大孩子,正是活驴一般,又是个天生的大个子,耍起赖来也不是好对付的。沈嘉礼将他摆弄了许久,又冷又累,最后气的直起腰来,照着他那屁股狠踢了一脚:“混蛋崽子,再不起来,三叔也不管你了!”
      沈子淳被他踢了个大马趴,滚了一身的雪。
      沈嘉礼像牵驴似的,终于把沈子淳牵离了天台。沈子淳一路扒着门框,哭哭咧咧的哀求道:“三叔,我不回去,我不想再看见他。”
      沈嘉礼停住脚步,转身拍了拍他身上的残雪,又用温热的手掌捂了捂他那冰冷的耳朵:“他是你老子,他就是那个样子,难道你是刚知道吗?行了,也别说那些再见不再见的傻话了,你跟三叔走,到三叔那里住两天,等到这股子火气过去了,再回来!”
      沈子淳当然不想真的去冻死,听了这话,也就哽咽着答应了下来,又说:“三叔,那我跟妈说一声,然后咱们直接走吧!”
      沈子淳和他那继母打了招呼,然后穿上一件颇为漂亮但很不御寒的薄呢子大衣,低着头和沈嘉礼出门上了汽车。叔侄二人并肩坐在后排位子上,沈嘉礼伸手捻了捻对方那衣角,口中问道:“光想着俏皮,不怕冻出病来?”
      沈子淳闷声闷气的答道:“皮袍子让爸爸夏天拿去当了。”
      沈嘉礼知道这是个好孩子,摊上那样一个亲爹,娘又是后来的,两头不靠,故而感到颇为心疼。抬手解开褂子排扣,他随即搂过沈子淳,让他把半边身体靠进自己怀中。沈子淳把手插进褂子里,搂住三叔的腰,在隐约的暖意中得到了些许安慰。
      及至到了家,沈嘉礼先打发沈子淳去洗了个热水澡,又找来一身干净衣裳给他换上。沈子淳近来那成长的速度堪称惊人,已经有了高出沈嘉礼的苗头;如今穿着他三叔的日常衣服,倒也舒适合身。垂头丧气的吃了一顿有汤有水的热饭,他盘腿坐在三叔的床上,老老实实的讲述了自己这一段奇遇记。
      原来他所在的学校中,很有一些不大上进的纨绔子弟,勾搭连环的就引来了那位师长的妹子。该妹子看上沈子淳生的好,而且身材高挑,远不是个小孩子的体格,不禁芳心暗许,使出许多手段来笼络他。沈子淳没经过这个,又贪恋着人家的好吃好喝,所以竟也不甚拒绝。最后那妹子的确是给了他五十块钱,不过他并没有浪费,而是把那钱给了二妹,让二妹拿去做校服穿了——二妹上的是一家昂贵女校,同学女友都有体面的校服穿,就她没有,她嘀嘀咕咕的一直眼馋,可是家里硬是拿不出这么一笔钱来。
      沈嘉礼也坐到了床边,询问他道:“你说实话,她一共给了你多少好处?”
      沈子淳想了想:“她……她请我看了两场电影,吃了三次西餐,在公园吃过一次冰淇淋,还有那五十块钱,没了。”
      沈嘉礼向他靠近了一点,迟疑着低声说道:“子淳,你和她到底有没有……你知道我的意思……”
      沈子淳眨巴着大眼睛,好像是有些不明所以。
      沈嘉礼发现这也不是个措辞的事情,越婉转越容易造成误会,索性开诚布公的发问:“你们有没有开房间上过床?”
      沈子淳那脸“唰”的一下就红透了:“没有……”他在极度的难为情中低下头,喃喃的答道:“那天她说要带我去旅馆,在车上亲了我一下,我心里害怕,就推开车门跑了。”
      “亲了哪里?”
      沈子淳抬手一戳自己的脸蛋:“这里。”
      沈嘉礼听了这话,忽然笑了,又抬手在他头上胡噜了一把:“傻小子,这没什么的。你爸爸看到女人就走不动步,你怎么一点也没有遗传到?不过你犯不上和那种女人鬼混,她们只是玩弄男子的感情,你年龄还小,正是个上进的时候,怎能把光阴浪费在这样无意义的事情上?过两天三叔再给你点钱,等你见到了那个女人,把钱还她,从此一刀两断也就是了。”
      沈子淳一听这话,感激的快要痛哭出来——自从此事闹穿之后,沈嘉义就像捡了大乐子一般,不做半点正面的教诲,只是一味的讽刺他是个小白脸儿,年纪小小的就开始吃软饭,后来连“面首”一类的词语都涌现出来,让他羞愧的恨不能与父亲同归于尽。说来说去,还是三叔最好了!
      沈子淳近两天身心受尽折磨,如今吃饱喝足心情轻松,便脱了外衣展开棉被,躺下想要睡上一觉。沈嘉礼那床单被褥都十分洁净,透着一股子温暖干燥的芬芳气息——沈嘉义也是个香喷喷的男人,不过那香气背后躲藏着生发油、鸦片烟以及雪花膏,成分十分复杂,并且还混合着一点儿汗味,大概是因为不勤洗澡的缘故。
      沈子淳在满室阳光中,很惬意的伸展了身体。沈嘉礼坐在床边,正是要走不走的时候,忽然看到这贤侄从棉被下面蹬出一只薄薄的大脚丫子——沈子淳现在光长个子不长肉,瘦的可怜,脚踝处完全是一层薄皮包了骨头,脚可是不小,脚背上还有一处冻疮。
      沈嘉礼在他那脚上摸了一把:“怎么冻成了这样子?”
      沈子淳不好意思了,将两条腿向上缩回被窝中:“爸爸说煤贵,今年冬天不烧暖气了。他那屋里倒是总有个小洋炉子,我们就只有晚上睡觉时才能灌个热水袋。”
      沈嘉礼恨了一声,由着性子胡乱骂道:“真他妈不是人养的,有钱换新汽车,没钱买煤。”
      沈嘉礼扔下侄子,自去出门忙碌,又到花旗银行,存下一大笔款子。他现在也没什么可傲人的地方,就是资产颇丰。他想自己是万万不能穷的,自己一旦穷了,连沈嘉义都不如——沈嘉义毕竟还有个人样子摆在那里,而他自觉着挺矮,好像放在哪里都不大合适。
      在回家的路上,他无所事事,又想起了段至诚——段至诚真是连着好几天都没露面了。
      先前他和沈子靖相好之时,因为对方总是摆着一张苦大仇深的面孔,导致他知难而退,十天半月的亲热一次,也很知足;然而自从和段至诚情投意合之后,他就像那老饕一般越吃越馋,三天两头的想那一桩好事,偏偏本事又不大,竟会时常被段至诚干的讨饶。
      坐在车中叹息了几声,他无计可施,决定还是再等一等。若是过两天还没有消息,那他再往段宅打个电话过去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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