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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是非成败转头空 第一章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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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什么状况?穿越?这么小的概率都能让我给撞上?真该去买彩票的。不过,现在,嘿!还是先走出这个穿越必备的森林再说吧!
     
        一天后
     
        不,不会吧!想我堂堂二十一世纪的高智商生物,怎么会被这么一个小小森林给困住?我一定能走出去的。一定!可是,心里有些打颤啊……
     
        一天后
     
        “咕噜咕噜”肚子连抗议的声音都变得那么虚弱了,我不得不承认,不管我是否来自二十一世纪,不管我本身智商有多高,我没有野外生存的能力,一切就都免谈!
     
     
        “神啊,救救我吧!”我高唱了一句,一下子瘫坐在地上,也顾不得地上是否干净,实在是没力气再走了。
     
        “切!早点求救不就好了嘛!”
     
        什么,什么,谁在说话?我赶忙爬起来四处张望。要知道,这个林子我走了两天了,有人没人我还是弄得清楚的。现在突然冒出个人,还冒出这么句话,很显然是跟了我很久的,而我却一点也不知道,那肯定是所谓的世外高人之类的人物了。就算不是,至少有人,那就说明,我应该不会饿死在这里了。
     
     
        “我在这里啦!”一个老头(没办法,脱不开俗套)突兀的出现在我的面前。
     
        “哇!”我吓得大叫一声。
     
        * * *
     
        因为这个老头,我现在可以狼吞虎咽的吃着香喷喷的烤鸡,唔,好像不叫鸡,老头说是叫做伊卡兽,不过我看着就跟鸡没两样,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个叫伊卡兽的东西会喷火。如你所想,我穿越到了一个叫做拉斯拉的魔幻大陆。面前这个老头叫做修偌,是个空间魔导师。我的穿越,就是拜他所赐。现在才发现,以前看那么多魔幻小说终于没白看,至少我还能听得动他的一些专业术语。修偌跟我说,他虽是主修空间魔法,但他其实是个全系魔法师,唔,据他自己说,他是超厉害那种,整个拉斯拉大陆,不说第一,前十也是绝对没问题的。据他自己说,他在拉斯拉找不到合适的继承人,又不想一身魔法就此失传,于是就召唤了我来。据他说,我能到这里来,完全是因为,我的精神力和磁场极适合在异世界生存,且我的精神力极其强大。不过都是据说,我倒是没怎么信。从我穿越到现在的一切都透着古怪,直觉没这么简单。况且,整个拉斯拉大陆就算不大也不会多小吧,会连个合适的继承人都找不到?这种话骗鬼鬼都不会信。至于拜他为师么,他既然这么辛苦的把我弄来,要收我为徒,就算我不干,他肯定也会想方设法的让我拜他为师的。更何况,拜他为师也没什么不好。要在这魔幻大陆生存,没力量是不行的。再者,我本身也是个崇尚强者的人,我深信只有自身强大了,才能够保护自己,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于是我很干脆的拜了他为师。
     
     
        * * *
     
        那之后,我就开始跟着修偌学习魔法。不过不光是魔法,因为没多久,修偌就请来了据说是拉斯拉大陆三大剑神之一的坦梅茨教我武术,药王谷的药王菲利尔教我医毒。现在修偌的谎言就更加让人不能相信了。不过,我也懒得拆穿他,他既然不打算告诉我实情,那么我问了也是白问,必然招来另一番谎言。再说,那么多的小说告诉我,知道得多并不一定就是好事,搞不好,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后来,我一整天的时间都被安排得满满当当,原本以为会很好玩的想法早不知被我丢哪里去了。真他妈的,累死人了,还不准人放弃。天哪!我本来就是个懒得要命的人,这样玩,非玩掉我的小命不可。可,可,那三个人,居然还没命的教,不学会就不准这,不准那的。只要一偷懒,就是皮肉受苦。这世界可没什么人权的说啊!
     
     
        本以为这样的生活不会太久,小说里都这么写的嘛。学个一两年就速成,然后闯荡江湖,骗尽天下美男子。要等我学完都老了的话,那我还混什么呀。可惜,天不遂人愿啊!二十年!整整二十年!连我自己都佩服我自己,我到底是怎么过来的呀。
     
     
        现在的我,已经是个四十多岁的老头子了,不过,凭我的能力,游遍拉斯拉大陆,混个大侠还是没问题的。修偌可是说过,我现在的修为绝对足以在拉斯拉大陆称霸!嘿嘿,等有了名声,还怕没有美男子送上门吗?
     
     
        不过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的。我这才计划着游遍拉斯拉大陆呢,那边,修偌居然打算送我回去了。他说那儿才是我的家,他说我离开那么久,也该回去了。对他的话我可是一个字也不信。我从不认为我有多非凡,尽管我常说我智商很高,可是其实我很有自知之明,我知道我很平凡,是属于那种丢大街上就再也找不到的那种。我不可能非凡得让他们辛辛苦苦的把我弄来就为了传授我力量。以前我不知道,现在我可是知道的,要从异世界弄个人来,是需要相当大的魔力的,这也是为什么修偌在教了我2个月后就急忙把菲利尔和坦梅茨弄来的原因。况且二十年来,虽然我被他们虐待得不少,但二十年的感情可不是假的。再说,我也并不想回二十一世纪,在那里,我只是个孤儿,本就没什么人关心我,就算少得可怜的几个关系一般的朋友,二十年后,也不会再记得我的存在。所以,现在,对于我来说,二十一世纪才像个异世界。相比之下,我更放不下这里。
     
     
        可是,事情并不会因为我的不想而有所改变。修偌似乎是铁了心的要送我回去。现在我才意识到,事情可能真的是一点也不简单。导致这一切发生的,到底,是什么?隐藏在这后面的,究竟,是什么样的秘密?
     
     
        * * *
     
        我睁开眼,对着床顶素色简陋的床罩和三角瓦顶发了半天呆。闭上眼睛,苦笑!不是我习惯了的玄冰床,不是我熟悉的流星幻像屋顶,也不是我知道的二十一世纪的白色天花板。所以,我又一次穿越了。
     
     
        内视了一下这个身体,一切功能都是全新的,看来是刚出生的婴儿了。二十年练就的魔法跟斗气还在,贮藏在灵魂里。要不在我才会奇怪呢。修偌一定是趁我睡觉的时候运用的亡灵魔法,将我的灵魂生生从肉体里抽了出来,再用空间魔法将我送到这个世界的这具身体里。是的,我确定这不是我拉斯拉大陆。二十年可不是白学的,波动不样了,气息不一样了,连灵力都要黏稠得多。修偌,无论是亡灵魔法中的抽魂,还是空间魔法中的时空转换,都是禁咒啊,更何况你将两个禁咒魔法一起使用,修偌,那样巨大的魔力消耗,你承受得住吗?
     
     
        “宝宝,宝宝,你醒了?”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传进了耳朵。张开眼,望过去,好漂亮的孩子,粉雕玉琢的脸蛋极为精致,小小的嘴角扬起好看的弧度颧骨处有点肉肉的婴儿肥,肉球上却有两片嫣红,衬得本就精致的脸蛋越发动人。如果不看那双眼睛,任谁都会以为看到了秋比特,但是,那双眼睛里,闪烁着的分明是邪恶与有趣。拜托!不要用你那滑嫩柔软的小爪子“使劲”的掐我好吧!瞪着眼前这小屁孩,心想,这谁啊?
     
     
        “大少爷!您又跑这儿来了!快跟奴才回去吧!要不然夫人又该生气了!”
     
        原来是大少爷,希望我不是什么家奴的孩子。
     
        * * *
     
        这几年,我一直致力于融合贮藏在灵魂里的能量。陆风,就是那个天使外表,魔鬼心肠的小屁孩,原来他是我哥哥,大我四岁。其实说是魔鬼心肠倒也太过,他心肠也不怎么坏,当年也纯粹是恶作剧罢了。
     
     
        至于我自己嘛,就是那种不受宠的,没人关注的孩子。虽说是陆峥,也就是这个国家的丞相,这个家的主人,陆风的爹的儿子,但却也是个连不受宠的奴才都可以欺负的苦命娃。我娘只是个舞姬,受宠2月,就又失宠,然后在相府一隅艰难的产下“我”后就难产而死了,还是陆风贪玩路过我娘住了院子,听到“我”的哭声才叫了人来料理我。
     
     
        要不是因为一岁时被欺负,其实也说不上欺负,不过是有些奴才的小孩在那里长独角戏,骂了些难听的话而已,我自己没放在心上,我一四十多岁的人了,会跟几个小孩子计较?不过看在陆风眼里,我就是被人给欺负了,然后他就说他要保护我。于是,我就第一次见到了我名义上的爹,成了真正的二少爷。还记得第一次见陆峥的时候,他看我的眼神没有任何情绪,甚至是温度,想在看一件物品,一件工具。我想,他大概是因为陆风才看我的吧!毕竟他很宠陆风,他看陆风的眼神充满了慈爱。
     
     
        自那以后,陆风就很黏我,也喜欢时不时的来整我。后来我烦了,就整了几个小魔法吓了吓他。然后他就不敢再整我了,不过却比以前更黏我了。那死小孩也聪明,虽然我确定没露出什么破绽,但那死小孩就非常肯定的说就是我搞的鬼。所以,死活要黏着我。
     
     
        最可恶的是,他比我大四岁,早开始跟夫子读书,又硬要黏着我,后来就干脆拖着我一起上课。想我这种不受宠,甚至是不被父亲承认的“少爷”是没人管你读不读书的。而我,拜陆风这个天之骄子所赐,两岁就开始读书了,简直是郁闷得要死。之前苦学了二十年,现在好不容易休息两年的啊,又要开始学习。不过也正因为这样,我和陆风的关系一日千里,比死党还铁。
     
     
        关于我身上的奇怪之处,自从陆风第一次问被我瞪了半天,加上两天没理他之后,他就聪明的看在眼力,记在心里,却什么都不说不问。大概也因为这样,让我把他放在了心里。毕竟他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真心对我好,也一直真心对我好的人。况且,他对我的确是很好的。
     
     
        * * *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就跟着陆风学文学武,学医学毒,学士学商,学天文学地理,学机关学暗器,学勾心学斗角。然后,我们悄悄捡一些聪明的乞丐,孤儿之类的,藏在我们两用私房钱悄悄买的院子里。后来索性办成了学堂,光明正大的请人叫他们东西。每天,我和陆风也会抽空去教教他们。间或,我也教他们一些魔法。开始,那些明显比我们大的家伙,虽对我们的收养感恩,却也不服我们,这样才是聪明有主见的孩子嘛!不过后来在我和陆风了露了两手之后,就基本上没有不服的了。我就不用说了,陆风可就真的是个天才了,学什么都快,也是这样才镇得住那群半大不小的孩子。也幸亏陆峥对陆风的极度宠爱,陆风撒几个娇,陆峥就不管陆风跟我每天下午那两个时辰去了哪里了,只吩咐必须带着暗卫。至于暗卫么,找让我们给收服了。
     
     
        于是,我和陆风的势力就从我3岁,陆风7岁时,开始培养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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