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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天下第一名妓怜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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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叶身上,怜秀秀能够敏锐的感觉到那种发自内心的尊敬和平等!

而且最关键的是,她同样是能够感受的出来,陆叶对她,心灵之中绝无侵略和占有的意味。

怜秀秀道:“陆兄乃是真性情的英雄豪杰,今日能够出手,为秀秀解围,已是天大的恩情,让秀秀略敬一杯酒,聊表心意即可!”

说话间,三人一同进入画舫之中。

远处的庞斑同样随后入内。

庞斑进入画舫后不久,便将目光看向四方的陈设,随后又观看向上首的字画,郎声开口道:“如果庞某没有猜测错误的话。房间之中的上首的字画,必定是出自秀大家的手笔。”

随即老庞从书画的笔法入手,讲起怜秀秀作书时的心境。又开口说起房间中景致的布局,以及种种檀香的描述,还有酒的味道。

老庞同时间面对陆叶和怜秀秀,大显手段,不仅仅对于书法展现出来了极为高明的造诣,而且对于房间布局,景致变化,檀香香料、酒质无一不是显露出冠绝天下的风采。

此人虽然根本就没有一句话表现出对于怜秀秀的恭维和讨好,但是每一句话之中,无不是包含着对于怜秀秀的品味的推崇,即便是以怜秀秀的为人,也不由得被哄得心花怒放,喜不自胜。

陆叶倒也没有什么。

他早就已经知道,庞斑这老小子绝不是泛泛之辈,如果要论及泡妞,十个自己恐怕都不是庞斑的对手。

然而。

跟随在陆叶身边的两女,却不由的暗暗着急。

有道是夫辱妻忧,在两女的心目中,丈夫受辱,比她们两个人自身受辱还要严重十倍。

谷姿仙暗暗开口道:“陆郎即便是没有庞斑如此造诣,到底也是名闻天下的人物,难道没有几手拿手的本领?怎么也应该显露几分手段,不至于输得太过难看。”

陆叶笑一笑,道:“除了武功以外,其他的方面,我如果拿出来,面对庞斑,只不过是被吊打的份。与其如此,还不如藏拙,好在今天只不过是恰逢机会,我与秀秀姑娘见一面罢了。”

“怜秀秀虽然是天下第一名妓,但是却有家国情怀,即便是真的喜欢庞斑,也不可能跟他离开,倒也不用担心。”

怜秀秀突然间转身,看向陆叶,道:“陆兄也是才智高明之士,必定才学过人,博见强识,只是为什么笑而不语?似乎无意参与的样子?”

庞斑风度潇洒的道:“陆兄必定是拥有别具匠心的理解和见识!”

庞斑倒不是在刻意为难陆叶。

而是能够将武道修炼到他这个层次的高手,必定是才学过人之辈,像是这样的高手。即便是第一次踏足另外一个行业也能够发表出来与任何人完全不同的见识。

在庞斑的心目中,面对其他的新奇的事物。陆叶确实可能会发出别开生面的见识。

并不是由他的才学决定的。

而是由一种玄之又玄的灵机,或者说是天赋决定的,任何人都没有办法改变。

怜秀秀当然也是这样的看法。

这便是整个时代中,天下人对于顶尖武道高手的推崇之心。

陆叶目光扫视墙壁上面的字画以及四方的景致布置,说实话,从进入这个香闺之后,他唯一的理解就是清新雅致,拥有怜秀秀这一个名闻天下的绝代美人,更是完美的表现出来这里的清新雅致。

然而。

真的要让他说出一个一二三四,陆叶怎可能拥有庞斑的手段?

陆叶微笑道:“陆某拥有什么才智,我身边姿仙和散花,可以说是一清二楚,无非献丑罢了,不过既然庞兄和秀大家竭力相邀,陆某也不能驳回两位的面子,至少也应该说上一二。”

说话间。

陆叶开口,同样是开口照着庞斑的说法顺序解释一番,不过,每一次遇到至关重要的节点,突然间别出蹊径,说出有别于庞斑的看法,发人深省。

庞斑和怜秀秀两个人暗自失神。

凭借他们两个人的智慧才情,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陆叶在之前从来也没有接触过眼前的事物,但是,此时此刻,照猫画虎之中,又展现出一种截然不同的风采和气度,展现出来的知识或者一般,才情却是非凡。

足足是大半夜时间,陆叶一行三人方才告辞。

怜秀秀亲送三人和魔师庞斑一同离开。

望着面前两方人马先后离去的身姿,怜秀秀暗自赞叹,道:“却是天底下有数,而且数一数二的人物,才情智慧,无一不具。最难得的是,两个人虽然拥有冠绝天下的武力和位高权重的身份,但是却歉然有礼,丝毫也不因为自己的武功和势力而自傲,便是对待一个普通的女人,也虚怀若谷,敬重有加。”

……

正在叹息之间。

突然间。

画舫的不远处,传来另外一道声音,只见一群人簇拥着一个年过四旬。风流倜傥的贵胄男子行走过来。

为首的男子三四十岁的样子,气概如龙,上下打量怜秀秀,潇洒微笑道:“名闻天下的秀大家,果然是名不虚传。在下燕王府朱棣!”

“原来是燕王朱棣!”

怜秀秀失声惊呼,困惑的道:“夜深人静,燕王爷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朱棣微笑道:“本王今日来秦淮河,本就是为了见秀大家一面,之前泉一郎叫嚣,本王已经拥有主动出手,替大家教训他一番的打算,不过,有陆叶和庞斑珠玉在前,却是不太好出面争锋。”

怜秀秀灵秀过人,念头一转,便已经明白过来。

燕王朱棣应该是听说自己进了京城后,马不停蹄赶来,可是自问无法与陆叶、庞斑抗衡,不得不退走。

然而,却心怀不甘,没有完全退走,而是留在了画舫的不远处。

仅仅是这一点,便可以体现出三人的差距。

一者是有备而来,而后两者则是恰逢其会,心思的纯恶之间便有天差地别的差别。

而燕王既然失策,就应该立刻离开才对。

深更半夜留在这里,又显示出嫉妒之心,让怜秀秀再次生出忌惮。

燕王道:“本王在不久前观看到陆叶和庞斑两人先后离开,不知道小王是否有幸能够前往秀大家的画舫坐坐?”

怜秀秀歉然道:“如今夜色已深,秀秀已经决定休息,实在是万分抱歉!”

燕王出乎意料的展现出来绝佳的风度,道:“既然秀大家身体不便,那就改日再来。”

说话间,燕王和身边随从转身离开。

怜秀秀望向燕王离去的方向,不喜反忧。

不远处,阴影处的浪翻云飒然一笑,刚才对面的两个人的谈话,他听得一清二楚,像是他这样的人物,怎会察觉不到燕王的心思?

什么所谓的改日再来?

燕王最后一句话外示宽厚,实则则是以退为进,明摆着是打定了主意,怜秀秀这一次可以不见,下一次便不好推辞。

实则是使用这一次的机会,交换另外一次更加妥当的时机!

浪翻云知道,怜秀秀也知道。

怜秀秀和浪翻云同时想到,朱棣不仅好色如命,而且极为擅长权术,在对付女人方面,同样是展露出种种权术手段,在人品方面,确实是拥有瑕疵。

(注:翻云覆雨和正史有差距,原著中燕王朱棣手中的盈散花,就是从儿子朱高炽手里抢走的美人,送给韩柏的夷姬,后来又忍不住的感觉到后悔。而且还因为好色如命,中了姹女大法,好色,是朱棣一个巨大的破绽,不知道正史是怎么样的,翻云覆雨他确实很色。)

但是恰恰是因为他好色如命,方才会不计代价的保护自己的权势。

正是因为擅长权术,才能够屹立朝堂之上。

加上名闻天下的燕王兵法,确实是做皇帝的不二人选。

相比起乳臭未干的朱允炆,燕王朱棣无疑要合适的多了!

……

秦淮河畔发生的事情,在极短的时间内,传遍京城内外。

朱元璋收到密信之后,暗自皱眉。

自己七十大寿,之所以兴师动众将怜秀秀邀请进入京师,目的可以说是不言而喻,京城内外,差不多都知道,朱元璋有染指怜秀秀的意思。

却没有想到,这女人如此魅力出众。

刚刚进入京城,就先后引动陆叶、庞斑、燕王这些人物。

朱元璋悠悠叹息,开口吩咐道:“夜枭严无惧、阴风楞严,传我命令,东厂锦衣卫密切配合,朕要你们不计代价保护怜秀秀,寿宴前后,绝不容许怜秀秀出现任何意外,我说的任何意外,包括她自己离开,或者说是,和某个男人离开,伱们明白吗?”

“是!”

少林严无惧、魔师宫楞严大声应命,转身前往布置。

朱元璋仰望星空。

毕竟是名动天下的美人,风采比宠妃陈玉真有过之而无不及,自己如果只是强迫,必定适得其反。

“或许!”

朱元璋沉声开口道:“也应该适当的表示一些关怀。传旨,赐怜秀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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