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心理咨询-报恩婚姻无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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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某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某中学女教师吕某有期徒刑3年。这位年仅29岁的女人将她那54岁的丈夫、另一所中学的高级教师常某的脸部严重砍伤。
        被害人喃喃地说:“10年如梦,情份如水,恩恩怨怨,我是咎由自取,人情皆空。”
        这是一个恩怨相报的真实故事。它给人的启示是厚重的。在常老师众多的学生中,有一位18岁的女孩吕某,她是全班最刻苦最优秀的学生。她出身贫寒,一边读书还一边干活来维持学业。
        常老师特别钟爱这个学生,把她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爱情”在一片报恩心理的情潮中涌上来了。吕某在狱中谈及了当时感觉:“他当时为我付出了那么多,对我是有恩的,我是个除了拥有年华外一无所有的农村女孩,除了献身,我还能靠什么来报答他呢?”
        婚后几年,吕某先后流产3次,她的脸上出现了皱纹。她在给大学同学的一封信中写道:“一个女人失去了对家庭的依恋,变得麻木不仁,这是我的悲伤,我对丈夫,过去曾是仰着头看他,但现在生活在一起了,我感到两个人在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上犹如隔在两个不同时代,更使我难以忍受的是丈夫对婚姻的消极态度。”后来,她感到自己的丈夫再不是才华横溢的好男人,是一个没有青春、没有活力、没有金钱、无所作为的庸俗男人。吕某正式起诉离婚,可那来的这么容易。吕某情急之下,转身捡了把菜刀,把这位昔日恩师的脸砍得鲜血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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