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心理咨询-一个色迷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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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性病人屈某,大学毕业,现为某公司职员。病人自述如下情况。
        病人在16岁时开始,发现自己的眼睛活动“失控”,在面对别人时,眼球不由自主地注视对方阴部,起初只对女性,后来对男性也这样,在公共场所尤其如此。越想控制,冲动反而越强烈。不久即发觉别人已经觉察到他这种行为,从别人厌恶和愤怒的反应中,他断定他的眼神带有“色迷”和“勾引女人”的意味。一有这种念头之后,不能控制,上课不敢抬头,平时很少接触人,各门功课勉强及格。
        后来,他考入某大学专科,入学后情况稍好。但在失恋后,在情绪低落的情况下,又故态复萌,怕见别人,感到孤独,内心痛苦。经精神科医生诊断为强迫症并采取相应疗法后,仍不能控制用“色迷”眼神去注意别人下身的冲动。
        病人在医生启发下回忆并详述了自己在儿时的一些性行为,并至今深深地为那些事而自责。他说:“一想到此就非常害怕、紧张,大脑负担不了这么强的长期刺激,终于找到眼神这个突破口,把内心世界无保留地暴露出来,让人一看我的眼神,就知道我是一个好色之徒。”病人还讲了他在弗洛伊德的著作中好像看到,少数病人得到性满足后,此类症状就消失了,于是便想到性交,却苦于无机会,于是找寻一些替代性满足,如在火车、公共汽车上乘人多拥挤时触摸妇女身体,并以此引起性冲动,但这些行为并没有消除“色迷”眼神之症状。
        这个病例,也是恐人症的一种症状。医生在治疗中,首先指出,儿时的性行为不能用成年人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儿童是不懂性道德的,正是由于他把儿童时的行为看成是成年的性犯罪而不断自我谴责,引起内心愧疚和紧张心理,才出现了恐人症的种种症状。经过医生长达五年的治疗,病人的病全好了。他在治疗总结中写道:“现在已认识到站在成年人的高度来看以前的想法和行为,该是多么幼稚可笑。”病人说他已能控制自己的行动,相信自己的眼神没有“色迷”意味,并已对触摸妇女身体的不文明行为感到羞耻和厌恶。“现在真正感到自己是一个成年人了。”
        我们所应该做的是,一方面要警惕儿童过早性体验,如父母之间的亲昵应尽量避开儿童,而影视片中的性爱动作更是儿童观看之大忌,影视工作者应以艺术为天职,避免这类镜头出现;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对儿童进行适当的性教育,给他们.的好奇心以适当引导,规范他们的心理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后来的青年有一个健康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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