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动机-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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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花板上的十二盏水晶灯猛地射出耀眼的光芒,已经在黑暗中浸淫了太久的我在一瞬间简直睁不开眼睛。在我本能地眯上眼睛的那几秒钟里,我突然再次感觉到恐惧──如果他真的是罪犯的话,那他等待的是不是就是这一个时机?
      三秒钟的时间,已经够我死上一次的了。
      然而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我的眼睛很快适应了眼前的光明。
      我好象是梦游中的人突然回到现实,我又身处在我熟悉那间漂亮的客厅里,我的脚下是光洁的金黄柚木地板,不远处是温暖的浅米色布艺沙发,大理石的台几上摆着几本杂志和一个水晶烟灰缸,墙角的花架上,一大丛深红色的蝴蝶兰花优雅地垂下花枝,刚才在黑暗中面目狰狞的一切,突然显出它们的本来面目,一切又都变得温馨,精致,亲切。就象被施了魔法一样──光实在是不可思议的退魔咒。穿著黑色V领毛衣,白色衬衫的程明,似笑非笑地站在我对面不远的地方看着我。他没有戴眼镜,衬衣的衣领敞开着,他今天应该刚刚剪过头发,鬓角修得非常整洁。他的嘴角破了一点,有些肿,那是被我刚才揍过的地方。但总的来说,他看上去斯文又潇洒。在那一刻我几乎有一种错觉,我好象做了一个荒唐透顶的噩梦,现在梦醒了,其实什么事也没有,我只是来这里作客,他仍然是等待着我的情人,现在我到了──而我手里却用枪指着他,这不但非常戏剧化,而且还异常可笑,这一切太不真实了!
      本来以为十拿九稳的事,可是当我真正与他面对面的时候,却象阳光下的冰淇淋一样,迅速溶化。溶化在他漫不经心散发出的那种强大的亲和力里。我狼狈不堪。
      我觉得我他妈的这样子太傻了!
      不知道为什么会搞成这个样子,他气定神闲,我却狗急跳墙。“你看,这样是不是好很多?”他挑起嘴角,问。
      不知是不是因为没有戴眼镜的关系,他的笑容里有种我不熟悉的感觉。他虽然是在笑着,可是从前展现在我面前的温柔感消失了,现在的他很象最初的时候,我在他的办公室见到的他。在礼貌的范围内殷勤,周到,彬彬有礼。我感觉到枪在我手里的沉重。
      一时间我不知道下面应该怎么做,我也许应该把它收起来?
      程明向前走了几步,弯下腰,把刚才放在地板上的东西重新拿了起来。“子鱼,把枪放下好不好?你看,我并没有拿什么可以攻击性的东西,我也不会逃跑的。我可以向你保证。”
      我这时才看清了一开始他拿在手上的黑乎乎的东西,原来是一瓶红酒和两只杯子。“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本来想等你来一起庆祝的。”程明一边把它们放到大理石的茶几上,一边说:“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进来的,后来听到音乐停了,才知道你来了。”
      我还是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但是我握着枪的手慢慢的放了下来。我这时才发现我的手臂又酸又痛。“我的眼镜呢?”他环视了一下四周,然后走到一个角落,将它捡了起来。其中一块镜片已经碎掉了。他拿在手里看了看,耸耸肩,把它放在小茶几上。然后他转身坐在沙发上。“坐啊,子鱼,不要那么拘束。”他说。
      我无言地在他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他拿起酒瓶,斟了两杯酒,将其中一杯推给我,自己拿起另外一个杯子。我默默地拿起,喝了一口。红酒特有的苦涩的清香,顺着我的喉咙流到胃里,我饥饿的胃立时腾起一股热辣辣的感觉,火舌一样顺着我的每一条神经末梢向头顶上一路攀升。我喝酒一向不上脸,但是这一次,我感觉我一定连眼眶都红了。“还是这样说话比较舒服,对不对?”
      他也喝了一口酒,问我。
      我不说话。
      他仰身靠在沙发上,在椅背上长长的伸展开手臂。
      “我们开始吧。”他又说。
      我抬起眼看着他。
      “你不是要调查我吗?现在我准备好了。我们随时可以开始。”
      “好。”我说。
      然后我跟他说了我的想法。我是怎么发现李信如的性取向问题,然后以此得到的推理。其实基本上刚才他自己也已经猜到了是怎么一回事,只是我说得更具体详细。他是唯一符合一切条件的人。有强烈的杀人动机,也有充足的作案的时间,现在我们唯一需要的就是确凿的证据。这也是最困难的地方。我一边把继续着我的推理,一边紧紧地盯着他的反应。只要他露出丝毫恼羞成怒的神情,或者流露出对于整个谋杀计划百密一疏的懊恼,一定逃不过我的眼睛。但他只是一言不发的听着。
      很认真的倾听。
      虽然善于倾听也是律师的一大特性,但他那个样子就好象在听与自己毫相关的,某个客户的委托。关于我自己的感受,我当然没有向他透露一个字。
      听我说完了,他发出了一声感叹:“你的想象力,的确很丰富。”
      我不理会他话中的揶揄:“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李信如在黄山旅游时那张相片,是你给他拍的吧?”
      “是的,是我。”他承认:“但是在法庭上,这样的证据根本不会被承认。就算一个男人给另一个男人拍了张相片,这也不能证明他们是同性恋啊。”
      他笑了笑:“谁能证明我是同性恋者呢?你吗?”
      这一下又点到了我的死穴。
      我语塞了一下,但随即说:“我们只是提出这样的证据,信与不信,是法官和陪审团的事。”
      “看样子,你真的非常肯定是我杀了信如。”他喃喃的说。“还有那位周小姐。”我平静的补充。
      “就算是法官判案,也得给人犯一个自辩的机会,对不对?”
      这也是我预料中的事。他当然会狡辩。
      我等待着领教他的口才。
      “哼,”我说:“你说吧。”
      “我只是想向你指出,以我是凶手为假设,在这整个案件中,有几点很不合理的地方,希望陈警官能留意。”
      他对我的称呼改变了。
      我心里微微一痛。
      “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陈警官,如果我真的是凶手的话,我应该躲你躲得远远的才是啊,我没有必要来招惹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察。这么做实在是很不明智的。”
      “你不过就是利用我来刺探案情。”
      “如果我真的想那么做的话,还有很多其它的办法,我没有必要选择其中最危险的一种。”他摇晃着手杯中的红酒:“你知道,你那位搭挡许警官好象对我很有好感,利用她岂不是方便得多?”
      的确,那样也安全得多。
      “也许你是做贼心虚。我迟早会认出你来的。”
      “是吗?我很怀疑。”他一笑:“那天你根本烂醉如泥,连我把你带回你自己家里也不知道。好吧,就算你有所怀疑吧,只要我矢口否认,或者再向许警官献献殷勤,你能怎么样?”
      “……”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李信如的太太,李梅──如果要行凶杀人,我完全可以趁李信如离开周洁洁的家的时候动手,先杀李信如,再杀周洁洁,我没有必要跟踪他回到家里。我明明知道他老婆在家,我如何能够确定他太太这时是睡着了还是醒着?事实上,女人大多非常敏感,一点动静就会从梦中醒来,不是吗?我为什么要冒这个险?”
      “这个……也许是你想嫁祸给李梅。”我勉强说。
      “如果是这样,我为什么不做得更漂亮一点,比如说,弄点血滴在楼梯口上或她的某一件将洗的脏衣服上?你大概也注意到了,信如家的洗衣机放在楼下,非常方便。诸如之类。连丈夫离开身边,被杀在家里都一无所知的女人,实在睡得太沉了,就算我把凶器塞进她手里她大概也不会醒吧。──你不觉得这里很可疑吗?”
      “……”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假设的杀人动机根本就不存在。”
      “你说什么?”
      “我和信如的确都是同性恋者,这件事与案件也许有着某种相关联的地方,但是却不是你以为的那种关联。我没有杀信如,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杀他。”他缓缓的说:“事实上,我很同情他。我一直想要帮助他。但有些事,除了自己,别人是没有办法帮得到的。”
      “你,同情他?”我问:“为什么?”
      “因为信如他……是一个很不快乐的人,”他的眼睛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神情:“他也许是我见过的,最不快乐的人。”
      “在别人眼里,信如也许就是所谓的幸运儿。他外型漂亮,头脑聪明,事业一帆风顺,也很有女人缘。很多认识他的人都羡慕他,甚至妒嫉他──当然,我是说,男人。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同事,甚至背地称他作男人公敌。”程明微微一笑:“意思就是说,他是这些男人的众矢之的。信如是个好强的人,别人越是注视他,他愈发不肯输人。他身边的人真真假假的敌意越浓,人前人后他就越要漂亮,张扬,从来不肯低调服软。”
      “哪怕是在我的面前,他也不肯放松。他是那种打落牙齿和血吞,宁可忍痛,也不哀求的硬骨头。这么骄傲的一个人,你可想而知,在大学一年级时发生的那件事,对他的打击有多大。后来他对我说,当时感觉如同灭顶之灾,他的爸爸,妈妈,身边的人的眼光好象要把他生吞活剥了。那时他特别不敢出门,走在外面,觉得好象自己赤条条的没有穿裤子一样,他也特别怕别人在他后面窃窃私语,他害怕他们是在议论他。就算街上两个完全不认识的人聊天,距离远一点,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他也会全身发抖,认为他们是在谈论他自己。”
      “那时他只有十九岁,本来就是成长过程中最敏感的少年时期。那件事在他的生命里留下了浓重的阴影,一直到他死恐怕也没有摆脱。”
      “信如一直认为他爸爸是被他气死的。因为他,他爸爸觉得在工作了一辈子的教育局里丢人现眼,所以提前办了病退。本来那么令他骄傲的儿子,成了他晚年最大的耻辱,老头子怎么也没想通这件事。后来他爸得了癌症,未了已经不能说话了,见到他就是流眼泪。他爸爸去了以后,他妈让他跪在他爸的病床前面,指着老头子的尸体发誓,说他再也不敢了,说他一定会改。”
      “老太太还以为那跟戒烟似的,下定决心就可以痛改前非。”
      李信如的经历就象是镜子一样让我照到自己。
      我想到我的老爸爸,满脸忧色,一头灰发在风里抖动的样子,只觉得一颗心直往下沉。“信如和你不一样。”
      “你非常清楚自己的性取向,也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所以你可以勇敢平静的面对。他不是。他不敢去承认自己想要什么,不敢承认自己的性取向,他只知道他不想要什么,可是他又根本不敢面对这个事实。他对自己感到害怕,他认为自己是病态的,他充满了罪恶感。他甚至去精神病医院看过医生。不止别人,他自己也完全承认自己是神经出了毛病。没有经历过那样的遭遇,你不会体会到他那种巨大的惶惑的恐惧。”
      沉默了一会儿,程明接着说:“信如曾经对我说起过他在精神病医院渡过的一个夏天。那是一个暑假,当时他已经重考上了西南政法大学。他看上去和普通的学生一般无二,也许更沉静,更用功,有谁想得到学校一放假他就进了精神病医院?”
      “为了不让周围的人知道,所以那是一间偏远小城的医院。那时候的医生也更为保守,他们根本没有同性恋并不是精神病的基本意识。这个少年来求医,他们也就当他是精神病来治疗。但他们从前没有经验接受这种案例,不知是谁异想天开地提出对他采用电击疗法。”
      “你知道那是怎么样的吗?他们在一个古怪的浴缸里面放满了冷水,然后在信如身体上贴上一些连着电线的金属探头,再让他睡到水里。信如说,虽然是夏天,但是他还是在水里全身发抖。刚开始的时候电流很弱,好象虫咬着全身,但是后来他们渐渐加大电流,他觉得好痛,好痛,但他咬牙忍受着,好象肉体的痛可以渐轻灵魂的罪孽,在痛的时候他可以体味到自己罪有应得,他活该受这些痛苦,他是多么的下贱。”
      我的后背一阵发寒。
      这哪里是治疗,这根本是一种刑罚。一种愚昧的,可怕的,危险无比的肉体刑罚。而李信如那痛苦的,狂乱的心,竟然还将它视为理所当然。“他跟我说这些事的时候,我特别的怜惜他。”
      程明说:“我几乎看得到他闭着眼睛躺在那池冷水中的样子,瘦弱的肩头,脸色苍白,满面泪痕,那么无助而绝望地,无声的哭泣着。”
      “经过了那么一个可怕的夏天,他认为医生已经治好了他。他妈妈也是这样以为的。可是后来他发现他所遭受的一切都是白费。他怕极了,不敢让他妈妈知道。他不断的尝试和女孩子谈情说爱,可是越是如此,他就越清楚自己根本无法去爱女人。”
      “信如二十七岁的时候,他妈妈觉得他应该娶一个媳妇了。这时有人给他介绍了李梅。他妈妈看到他这么些年也没有什么特别要好的女朋友,可能是害怕他旧病复发,就急着答应了。对于信如来说,和谁结婚都是一样的。只要让他妈妈安心,他怎么样也无所谓。”
      “那时他还不知道,所谓结婚是怎么一回事,他即将开始的,混乱而乏味的,如牢狱般的婚姻生活。”
      “他对李梅丝毫也没有感情,勉勉强强的凑在一起过日子。一开始,他也许试过去爱李梅,不是把她作为女人,而是把她当作‘一个人’那样去爱。但感觉是勉强不来的。后来他就放弃了。在最初的时候,女人的肉体也许还能给他官能上的刺激,但你也知道,那种感觉并不能称为满足。再后来,夫妻不得不履行的义务让他觉得厌烦。过了两三年后,不靠服用药物,他完全没有办法在李梅面前勃起。”
      我恍然大悟,为什么在这个三十七岁的,还称得上青年的人,他的抽屉里藏着那种蓝色的药丸。“可是,他和李染……”
      程明摇了摇头。
      “做丈夫的在房事前服药,妻子怎么会一无所知。李梅最终发现了信如的秘密,她非常吃惊,一开始她以为信如有病,劝信如去医院看看。但这时的信如,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不知所措的少年了,他最恨的就是别人说他有病。他和李梅大吵大闹。有一次在他服用了伟哥以后,他们又为此发生了争吵,李梅坚决拒绝和他同房,他本来以为,自己独自一人熬过那几个钟头就算了,可是,这时候穿著一层薄薄的睡衣的李染出现在他面前。他没能控制他自己。”
      “后来他一直躲着李染。可是那个女孩子象膏药一样死缠着他。他那么害怕被人知道他其实根本不喜欢女人,只得多多少少的敷衍着她,在实在推不过的时候也会和她上床。他在外面拈花惹草,做得非常张扬,其实也是源于这种心态。他害怕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他让大家都误以为他是一个花花公子,他其实也是在告诉李梅,我不和你上床,是因为你对我毫无吸引力,并不是因为我无能,我在外面有女人,有很多很多的女人。他天真的以为李梅也许会因此而和他离婚。但是他想错了,李梅宁死也不会答应和他离婚。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呢?也许李梅是真爱他,也许只是因为一无所有的女人实在可怕──除了死死的抓住自己的丈夫,她生命中唯一属于自己的东西,她们还拥有什么呢?”
      “你没有见过那时的信如。我从来没有见过象他那样压抑的人。多年来他的欲望一直得不到满足,他只有拼命的工作,把自己完全的投入到工作里面,才能忘记自己似的。他的脾气越来越差,脸色越来越苍白。他不喜欢女人,但是又害怕去找男人,包括我。”
      “长年的性压抑就象刀一样刻在他的脸上,他看上去苍老得特别快。他的鬓角开始有白头发,嘴角边出现了两条深深的法令纹。他越来越讨厌女人,可是他心里越是讨厌,越是不敢表露出来,他就越是不能摆脱周围的女人。这是一种恶性循环。信如,他实在太要强,太为难他自己了。”程明闭了闭眼睛:“他真傻。十九岁那一年发生的事完全把他的人生折断了。他的人和他的命运完全拧上了,但他根本控制不了,只有一味的发狠,一味的拧着来。”
      就象被蛛网捕获的猎物,越是拼命挣扎,越是感到窒息。“那么,李信如是完完全全的同性恋者?不是双性恋?”我问。“是的。”
      “周洁洁是怎么回事呢?”我问:“李信如不是在包养她吗?”
      “哦?何以见得呢?”
      我对他说了我们在李信如的遗物里发现的银行提款账单和房屋租金收据。还有他的助理艾小姐的证供,李信如生前最后一个中午,他是在和周洁洁通电话。“那个女人,”程明淡淡的说:“她一直在勒索信如。我叫你去查信如生前的遗物,也正是提醒你这一点。我知道信如是一个很仔细的人,他一定会保有那个女人勒索他的证据。谁知你们完全想错了方向。”
      我完全愣住了。
      “周洁洁。那个是一个很有心机,极力向上的小女人。一开始,她主动接近信如,不单单是因为他是业内出名的美男子,也是因为她看出信如在这间律师事务所地位举足轻重,她希望毕业后能留在这间律师事务所工作,为此她不惜牺牲肉体。”程明说:“可惜她完全打错了算盘。信如已经习惯了和各色女人调情,他根本不可能会被她迷住。只是信如当初也是小瞧了她,见她主动送上门来,在他那种奇怪的心理下,他很乐意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制造他的桃色假象。但是后来周洁洁发现了信如的的秘密,她就一直用此来要胁信如,索要金钱,达到目的。”
      “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她也曾经向我献过殷勤。信如知道以后,非常非常的生气。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她起了怀疑。但也有可能……是那一次,”程明回忆说:“那一次,我和信如同时接下了一个案子,我受控方委托,他则是辩方……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但信如一如即往的全力以赴。在法庭上,他的确是一个很可怕的对手。他不择手段,全情投入,每一次接的案子,都有一种背水一战的气势。这一点我和他不同。对他来说,工作是他的一切,是他活着唯一的意义,可是对于我来说,工作只是谋生的手段,赚钱的途径。我从来没有和信如正面交锋过,那一次辩论实在很激烈,很精采。信如就是这样,他自己充满了斗志,他也能激发别人的斗志。最后我输了,输得心服口服。能够如此明明白白的赢了我,信如很满意,很兴奋,我看得出来他很兴奋,在法官宣判的时候,他看了我一眼,眼睛闪闪发光,脸色发红。我也觉得很兴奋,那种兴奋,和信如的不太一样。他是为了打败一个强劲的对手,而我是渴望征服这个强劲的猎物。散庭后,我在法院的洗手间里遇到他,他在洗手,抬起头从镜子里看着我。我实在控制不住我自己,我太想要他了。我们躲在最后一格厕间里,发了狂一样的拥抱和亲吻。真是可爱,刚才还那么强势的人,这时候却抖得象小鸡一样。一开始的时候他挣扎着,想推开我,他害怕被人发现,但后来就软弱了,那也是因为害怕。他跪在马桶盖上,半趴在水箱上,用手紧紧的捂着嘴,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我们心惊肉跳地听着厕所外面传来的各种声音,有水声,脚步声,关门声,咳嗽声,因为是在那样危险的地方,恐惧变成特殊的催情剂,我们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刺激与兴奋。”
      “后来我们用了很长的时间来整理装束,他的领带被扯歪了,我的衬衫也揉皱了,精液也沾到了裤子上。那一次我们是太疯狂了,如果是平时,信如一定不肯让我这么做。因为他实在太害怕,太胆小了。但这一次,他其实也是想要的,因为我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做过爱了,他一定也饥渴得要命。只是在事后他也一直忐忑不安,我一直在安慰他,说没事没事,可是他太紧张了,过了好久手都在抖。”
      “我们是一前一后离开的。我先出去,我没有想到会在那里看到周洁洁。原来散庭后她一直没有走。她远远的站在长廊里,好象在看剪报。我假装没有看到她,径自往前走。在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当时我就有点担心。信如一定想不到这个女人在这里等他。在他出来的时候,希望不会太惊慌失措。”
      “后来有一天信如来找我。他平时很少很少到我这里来。这一次他看上去非常苦恼。他对我说周洁洁知道了,她会说出去。那个女孩子说她手上拿着确凿的证据。我劝信如,她也许是在胡说,就算她猜到了真相,但我相信信如不会有什么证据握在她手上。可是信如听不进去,他失魂落魄,忧心忡忡。那个女人,她手里握着信如这一辈子最害怕的事,这是信如宁死也不愿再经历的噩梦。”
      “在那天以后,信如没有再来过我家。我平时在公司看到他,也只是点头问候。他又恢复了他平时的样子,很冷酷,很强势,充满自信。我给他打过电话,问他那件事怎么样了。在电话里他也很冷淡,说得很敷衍,只说他知道怎么做了。我觉得他有些刻意避着我,我想他可能是怕万一事发,授人以口实。于是我也顺着他的意思,不再理他,不再管这件事。”
      “可是,我没有想到……”
      这是我们谁也没有想到的事。
      我记得李染曾经说过,她在一间咖啡厅见到李信如和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在一起,李信如在她的面前一反常态,俯首贴耳,我们都以为那是因为爱情。“这么说,周洁洁是被李信如……”
      我觉得非常的惊讶,但这却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我只是这么怀疑。”
      世上的事总是出人意料,但说到底,却又了无新意。
      周洁洁,显然是一个出身中下阶层,却又不甘命运,想要拼命向上的女孩子。她当然会尽可能的抓住她可以利用的一切资源往上爬,她自己,或是别人的秘密。这个熟知法律的聪明女孩,事到临头却又如此糊涂。她不知道那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也许她真的并没有想过要把李信如的事告诉别人,她只不过觉得用起来相当方便。但对李信如来说,她却成为自己生命中最可怕的威胁。那并不是因为钱的问题。从对李梅一家人的态度来看,李信如不是一个在乎金钱的人,他也许甚至不是一个在乎生命的人,但他却有一个拼了命也想要隐瞒的秘密。“可是,李信如后来也被杀死了啊。”我皱着眉头说。
      “我想不通的也是这件事。”
      “如果是李信如杀了周洁洁,那么是谁杀了李信如呢?”
      程明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在冬夜接近凌晨两点钟的时候,万赖俱静。
      我和程明无言的对坐。
      他的脸色在灯光下看上去很差,我想我的也好不到哪里去。深夜总是让人显得憔悴。一瓶红酒已经喝光了,酒精的热量散发完之后,我只觉得透骨的饥饿,还有寒冷。过了好久,程明突然问我:“你来的时候吃过饭了吗?”
      “呃?”
      我脑子里满是关于李信如案子的问号,他突然转换话题,让我很不适应。这时我的肚子代我回答了他的问题,它咕咕的叫了一声。程明站了起来。
      “你去哪儿?”我一下子直起身子。
      “去厨房拿点吃的。”他叹了口气:“我一直在等你,饿到现在,什么也没有吃。你要不要来帮忙?”
      虽然我觉得调查案件的时候吃东西是很不严肃的一件事,不过我到底是饿得狠了,程明那么一说,我就感觉到肠子肚子一起骚动起来。所以我始终没有勇气非常有性格的来一句:“我不饿!”或者“人民警察不吃疑犯家里的东西!”
      我无可奈何的跟着他来到厨房。
      厨房的案台上摆着他从外面饭馆叫回来的菜,只是全都冷透了。我们不得不把它们一一放到微波炉里回热。我这才看到冰箱顶上真的放着一只生日蛋糕。他背对着我,正挽着袖子,用毛巾包着手,把一碟热胜胜的樟茶鸭从微波炉里拿出来。我嚅嚅的说:“今天,真的是你的生日吗?”
      他回过头看了我一眼。
      “要不要给你看我的身份证?”
      我说不出话来了。
      我想我是不是应该说点“对不起”之类的话,但望着他的背影,张了几次嘴,又说不出来。我转念一想,好象也没必要对他那么客气,杀死李信如的凶手还没有找到,这个人现在还是有嫌疑,我的立场一定得坚定,千万不要轻易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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