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志第十四 五行二 灾火草妖羽虫孽羊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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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行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常燠,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蠃虫之孽,
      时则有羊祸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蠃虫,刘歆传以为羽虫。 春秋传曰:‘夫千乘之主,将废正而立不正,必杀正也。’”
      建武中,渔阳太守彭宠被征。书至,明日潞县火,灾起城中,飞出城外,燔千余家,杀人。京房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盛火数起,燔宫室。”儒说火以明为德而主礼。时宠与幽州牧朱浮有隙,疑浮见浸谮,故意狐疑,其妻劝无应征,遂反叛攻浮,卒诛灭。
      和帝永元八年十二月丁巳,南宫宣室殿火。是时和帝幸北宫,窦太后在南宫。
      明年,窦太后崩。
      十三年八月己亥,北宫盛馔门合火。是时和帝幸邓贵人,阴后宠衰怨恨,上有欲废之意。明年,会得阴后挟伪道事,遂废迁于桐宫,以忧死,立邓贵人为皇后。
      十五年六月辛酉,汉中城固南城门灾。此孝和皇帝将绝世之象也。其后二年,宫车晏驾,殇帝及平原王皆早夭折,和帝世绝。
      安帝永初二年四月甲寅,汉阳*(河)**[阿]*阳城中失火,烧杀三千五百七十人。先是和帝崩,有皇子二人,皇子胜长,邓皇后贪殇帝少,欲自养长立之。
      延平元年,殇帝崩。胜有厥疾不笃,髃臣咸欲立之,太后以前既不立胜,遂更立清河王子,是为安帝。司空周章等心不*(掩)**[厌]*服,谋欲诛邓氏,废太后、安帝,而更立胜。元年十一月,事觉,章等被诛。其后凉州叛羌为害大甚,凉州诸郡寄治冯翊、扶风界。及太后崩,邓氏被诛。
      四年三月戊子,杜陵园火。
      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库火。是时羌叛,大为寇害,发天下兵以攻御之,积十余年未已,天下厌苦兵役。
      延光元年八月戊子,阳陵园寝殿火。凡灾发于先陵,此太子将废之象也。若曰:
      不当废太子以自翦,如火不当害先陵之寝也。明年,上以谗言废皇太子为济阴王。后二年,宫车晏驾。中黄门孙程等十九人起兵殿省,诛贼臣,立济阴王。
      四年秋七月乙丑,渔阳城门楼灾。
      顺帝永建三年七月丁酉,茂陵园寝灾。
      阳嘉元年,恭陵庑灾,及东西莫府火。太尉李固以为奢僭所致。陵之初造,祸及枯骨,规广治之尤饰。又上欲更造宫室,益台观,故火起莫府,烧材木。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先是爵号阿母宋娥为山阳君;后父梁商本国侯,又多益商封;商长子冀当继商爵,以商生在,复更封冀为襄邑侯;追号后母为开封君:皆过差非礼。
      汉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阳刘汉等百九十七家为火所烧,后四年,宫车比三晏驾,建和元年君位乃定。
      桓帝建和二年五月癸丑,北宫掖庭中德阳殿火,及左掖门。先是梁太后兄冀挟奸枉,以故太尉李固、杜乔正直,恐害其事,令人诬奏固、乔而诛灭之。是后梁太后崩,而梁氏诛灭。
      延熹四年正月辛酉,南宫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二月壬辰,武库火。五月丁卯,原陵长寿门火。先是亳后因贱人得幸,号贵人,为后。上以后母宣为长安君,封其兄弟,爱宠隆崇,又多封无功者。去年春,白马令李云坐直谏死。
      至此彗除心、尾,火连作。
      五年正月壬午,南宫丙署火。四月乙丑,恭北陵东阙火。戊辰,虎贲掖门火。
      五月,康陵园寝火。甲申,中藏府承禄署火。七月己未,南宫承善闼内火。
      六年四月辛亥,康陵东署火。七月甲申,平陵园寝火。
      八年二月己酉,南宫嘉德署、黄龙、千秋万岁殿皆火。四月甲寅,安陵园寝火。
      闰月,南宫长秋、和欢殿后钩盾、掖庭朔平署各火。十一月壬子,德阳前殿西合及黄门北寺火,杀人。
      九年三月癸巳,京都夜有火光转行,民相惊噪。
      灵帝熹平四年五月,延陵园灾。
      光和四年闰月辛酉,北宫东掖庭永巷署灾。
      五年五月庚申,德阳前殿西北入门内永乐太后宫署火。
      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宫云台灾。庚戌,乐*(城)**[成]*门灾,延及北阙,*[度]*道西烧嘉德、和欢殿。案云台之灾自上起,榱题数百,同时并然,若就县华镫,其日烧尽,延及白虎、威兴门、尚书、符节、兰台。夫云台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图书、术籍、珍玩、宝怪皆所藏在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是时黄巾作慝,变乱天常,七州二十八郡同时俱发,命将出觽,虽颇有所禽,然宛、广宗、曲阳尚未破坏,役起负海,杼柚空悬,百姓死伤已过半矣。而灵帝曾不克己复礼,虐侈滋甚,尺一雨布,驺骑电激,官非其人,政以贿成,内嬖鸿都,并受封爵。京都为之语曰:“今兹诸侯岁也。”天戒若曰:
      放贤赏淫,何以旧典为?故焚其台门秘府也。其后三年,灵帝暴崩,续以董卓之乱,火三日不绝,京都为丘墟矣。
      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也,唯率礼修德可以胜之。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上天降监,故谴告陛下,陛下宜增崇人道,以荅天意。昔太戊有桑谷生于朝,武丁有雊雉登于鼎,皆闻灾恐惧,侧身修德,三年之后,远夷朝贡,故号曰中宗、高宗。此则前代之明鉴也。今案旧占,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诫。然今宫室之所以充广者,实由宫人猥多之故,宜简择留其淑懿,如周之制,罢省其余。
      此则祖己之所以训高宗,高宗之所以享远号也。’诏问隆:‘吾闻汉武帝时柏梁灾,而起宫殿以厌之,其义云何?’对曰:‘臣闻西京柏梁既灾,越巫陈方,建章是营,以厌火祥,乃夷越之巫所为,非圣贤之明训也。五行志曰:“柏梁灾,其后有江充巫蛊韂太子事。”如志之言,越巫建章无所厌也。孔子曰:“灾者,修类应行,精祲相感,以戒人君。”是以圣主鷪灾责躬,退以修德,以消复之。今宜罢散民役,宫室之制务从约节,内足以待风雨,外足以讲礼仪,清扫所灾之处,不敢于此有所立作,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报陛下虔恭之德。疲民之力,竭民之财,实非所以致符瑞而怀远人也。’”臣昭曰:高堂隆之言灾,其得天心乎!虽与本志所明不同,灵帝之时有焉,故载其言,广灾异也。
      献帝初平元年八月,霸桥灾。其后三年,董卓见杀。
      庶征之恒燠,汉书以冬温应之。中兴以来,亦有冬温,而记不录云。
      安帝元初三年,有瓜异本共生,*(一)***瓜同蔕,时以为嘉瓜。或以为瓜者外延,离本而实,女子外属之象也。是时阎皇后初立,后阎后与外亲耿宝等共谮太子,废为济阴王,更外迎济北王子犊立之,草妖也。
      桓帝延熹九年,雒阳城局竹柏叶有伤者。占曰:“天子凶。”
      灵帝熹平三年,右校别作中有两樗树,皆高四尺所,其一株宿夕暴长,长丈余,大一围,作胡人状,头目鬓须发备具。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人状。”
      董卓之乱,实拥胡兵,傕、汜之时,充斥尤甚,遂窥闲宫嫔,剽虐百姓。鲜卑之徒,践藉畿封,胡之害深,亦已毒矣。
      五年十月壬午,御所居殿后槐树,皆六七围,自拔,倒竖根在上。
      中平元年夏,东郡,陈留济阳、长垣,济阴冤句、离狐县界,有草生,其茎靡累肿大如手指,状似鸠雀龙蛇鸟兽之形,五色各如其状,毛羽头目足翅皆具。近草妖也。是岁黄巾贼始起。皇后兄何进,异父兄朱苗,皆为将军,领兵。后苗封济阳侯,进、苗遂秉威权,持国柄,汉遂微弱,自此始焉。 草妖之兴,岂不或信!”
      中平中,长安城西北六七里空树中,有人面生鬓。
      又掘徙梨,根伤而血出。曹公恶之,遂寝疾,是月薨。”
      献帝兴平元年九月,桑复生椹,可食。
      安帝延光三年二月戊子,有五色大鸟集济南台,十月,又集新丰,时以为凤皇。
      或以为凤皇阳明之应,故非明主,则隐不见。凡五色大鸟似凤者,多羽虫之孽。
      是时安帝信中常侍樊丰、江京、阿母王圣及外属耿宝等谗言,免太尉杨震,废太子为济阴王,不悊之异也。章帝末,号凤皇百四十九见。时直臣何敞以为羽孽似凤,鬏翔殿屋,不察也。记者以为其后章帝崩,以为验。案宣帝、明帝时,五色鸟髃翔殿屋,贾逵以为胡降征也。帝多善政,虽有过,不及至衰缺,末年胡降二十万口,*(尔)**[是]*其验也。帝之时,羌胡外叛,谗慝内兴,羽孽之时也。乐睰图征说五凤皆五色,为瑞者一,为孽者四。
      桓帝元嘉元年十一月,五色大鸟见济阴己氏。时以为凤皇。此时政治衰缺,梁冀秉政阿枉,上幸亳后,皆羽孽时也。
      灵帝光和四年秋,五色大鸟见于新城,觽鸟随之,时以为凤皇。时灵帝不恤政事,常侍、黄门专权,羽孽之时也。觽鸟之性,见非常班驳,好聚观之,至于小爵希见枭者,虣见犹聚。
      中平三年八月中,怀陵上有万余爵,先极悲鸣,已因乱□相杀,皆断头,悬着树枝枳棘。到六年,灵帝崩,大将军何进以内宠外嬖,积恶日久,欲悉纠黜,以隆更始□政,而太后持疑,事久不决。进从中出,于省内见杀,因是有司荡涤虔刘,后禄而尊厚者无余矣。夫陵者,高大之象也。天戒若曰:诸怀爵禄而尊厚者,还自相害至灭亡也。
      桓帝建和三年秋七月,北地廉雨肉似羊肋,或大如手。近赤祥也。是时梁太后摄政,兄梁冀专权,枉诛汉良臣故太尉李固、杜乔,天下噃之。其后梁氏诛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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