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
-32.估客偷金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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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有二估客,共行商贾,一卖真金,其第二者卖兜罗绵。
有他买真金者,烧而试之。第二估客即便偷他被烧之金,用兜罗绵裹。
时金热故,烧绵都尽。情事既露,二事俱失。
如彼外道,偷取佛法,著己法中,妄称己有,非是佛法。由是之故,烧灭外典,不行于世。如彼偷金,事情都现,亦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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