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
-14.杀商主祀天喻
字体大小:
超大
大
中大
中
中小
超小
昔有贾客,欲入大海。入大海之法,要须导师,然后可去。即共求觅,得一导师。
既得之已,相将发引。至旷野中,有一天祠,当须人祀,然后得过。
于是众贾共思量言:“我等伴党,尽是亲属,如何可杀?唯此导师,中用祀天。”即杀导师,以用祭祀。
祀天已竟,迷失道路,不知所趣,穷困死尽。
一切世人,亦复如是。欲入法海,取其珍宝,当修善法行以为导师。毁破善行,生死旷路,永无出期。经历三涂,受苦长远。如彼商贾将入大海,杀其导者,迷失津济,终致困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