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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1931-1932年,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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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过于复杂,他于是转而扎入一个自己喜欢的简单世界。"我喜欢妓女,她们不矫揉造作。她们清洗身体时都不避人。"

  亨利就像神话中的动物。他的文字艳丽,猛烈,混乱,邪恶,危险。"这个时代缺少的就是暴力。"他说。

  我喜欢他文字的力量,扭曲地、冲击性地、无所畏惧地发泄情感的力量。对生活的崇拜、热情,对万事万物的狂热兴趣,蓬勃充溢的智慧和笑声,突如其来的毁灭性的暴风骤雨,在他的文字里奇妙地混合在一起,令我困惑。一切都炸飞了,虚伪,恐惧,琐屑,矫情,都化为乌有,只剩下本能。他用第一人称,真名实姓。他拒绝秩序、形式和虚构。他用一种我们感觉无序的方式写作,从不同层面同时铺开。

  00我一直认为法国超现实主义诗人安德烈·布雷顿无拘无束,随心所欲,或有序或无序,全凭个人感觉,跟着感觉走,跟着事件和印象荒谬的关联性走,相信它们会把自己引入新的疆域。"对卓越的崇拜",还有对无意识的领导力的崇拜,对神话的崇拜,对虚假逻辑的躲避。对无意识的崇拜,就像诗人兰波所倡导的那样,不是疯狂,是一种超越陈规陋习的努力,超越清规戒律的努力。

  很奇怪,亨利身上混合了这一切。一本书,一个人,一个点子,很轻易就可赢得他的心。他是音乐家,是画家。

  他注意一切:大肚子的酒瓶,潮湿的日记本在壁炉上发出的嘶嘶声……从中,他只挑选能够欣赏得到的,他甚至欣赏爱弥丽亚的斗鸡眼,因为她让他想起西班牙画家高耶绘画中的人物。他欣赏墙上的颜色,橙色和蓝色。

  他在食物、交谈、饮料中,在门前的铃声里,在用尾巴拍打家具的活泼的班夸身上……在一切中寻找乐趣。

  他以为我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因为我16岁就给画家做模特儿。我的无知之极,让他难以相信。我试图在字典里查寻他使用的单词,但找不到。

  他走后,想到他不会对我感兴趣,兴致就全败了。他太有阅历,太威猛,太完整,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角色,下流却有深度。他会发现我毫无经验。亨利怎么看我都没关系,他很快就会把我看得通透。他有讽刺天分,我会在漫画中看见自己。我为什么就不能是本色的我?我也在做秀,凭什么在意遭人讽刺?不过我真的很在意。我在意一切!多情和情感是我的泥潭。我对亨利的"坚固"着迷。这是从未有过的。

  要创作一幅漫画,写一篇讽刺文章,动力是深仇大恨。

  我没有仇恨,但有同情心。我对万事万物不是崇敬、激情,就是同情、理解,极少去恨。但我对亨利烈焰般的反叛有反应,对他的愤怒有反应。他的愤怒与他的喜悦一样深不可测。我的反叛是掩蔽的、压抑的、间接的。他的是公开的革命。他笑我连爱弥丽亚的感觉都在意,我不想让爱弥丽亚听到他笑她的头与身体不成比例。我从不恨人恨到要嘲笑、要画漫画的地步,甚至描写仇恨细节,我更沉溺于爱。我不可能像亨利反对循规蹈矩的小说家时那样疯狂叫嚣。我挑选劳伦斯,把自己全部交给他。我不高叫反对政治,我不理政治。我挑选我能爱的,然后把自己投进去。我受到亨利的吸引,因为他缺乏自信,因为他自我批评,为人诚恳,内心蕴藏巨大的力量。我忙于爱。他呢?忙于一切。他几乎就是个游民,到处睡,睡在朋友家,睡在火车站候车室的长椅上,睡在电影院,睡在公园。他几乎没有可穿的衣物,身上的行头没一样属于他。

  他在改写自己的首部作品《疯狂的公鸡》。他每天靠借贷、讨要、依赖别人生活。我替他买了一套普鲁斯特的作品,外加一些火车票,这样他想随时想来就来。他没有打字机,我把自己的给他。他饭量很大,我给他烹饪丰盛的饭菜。我想给他一个家,一份收入,一份安全,好让他安心写作。

  亨利今天又来了。他谈起他的第二任妻子琼。琼是个有故事的人。有关她的童年、出生地、父母、种族,她告诉过他几个版本。第一个版本说她母亲是罗马尼亚的吉卜赛人,在咖啡馆唱歌算命,父亲是吉他手,他们到美国开了家夜总会。作为罗马尼亚生活的延续,他们主要招待一些罗马尼亚人,可当亨利问她在那种环境中做什么,唱什么,怎么算命,怎么跳舞,是否梳长辫穿白衫时,她缄默不答。琼说一口漂亮的英语,就像英国演员在舞台上说的一样,亨利想知道她从哪里学来的,她不讲。他曾带她到一家罗马尼亚餐馆,等着看她对那儿的音乐、舞蹈、歌曲以及目光像匕首一样投来的皮肤黝黑的男人有什么反应。可琼早忘记了那段故事,表情超然地旁观着。亨利追问她真实情况时,她开口讲了另一个故事。她说,自己生在路上,父母是卖艺的,总在旅行途中,父亲是马戏团的魔术师,母亲专门表演空中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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