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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再顾倾人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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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这话,我转身便往台阶下走去。轩外遥遥站着一群侍卫和仆人,但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拦我。

  只在这一会儿工夫,雨已经收了,风仍然是潮湿的,鱼池中,那大片大片的深绿荷叶上,滚动着晶亮浑圆的水珠,一粒一粒的,像是眼泪。

  A15 贰师将军

  几乎是一转眼,李家的人就布满了朝廷,李延年、李广利、李季,全都成了天子近臣。

  我不清楚皇上打算把他们派在什么用场。

  李延年精于音律,举世无双,他和李夫人从就在丝竹歌舞中长大,每一个毛孔里都流淌着角徵宫商羽的音韵。

  我也是讴者出身,当初在长安城的侯府家乐班子里,还曾小有名声,但论起音律和歌舞,我对他们兄妹只有自认下风。

  就算是能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乐师师旷复生,最多也不过是李延年这样罢了。他曾将博望侯张骞带回来的西域音乐全都翻成了新曲,刹那间传遍全国,令多少公侯士人如痴如醉,十三州几万里路上的驿馆酒店,到处都回响着那新翻的西域之声。

  他的两个弟弟也差不了多少,李季只有十五岁,年少清秀,口才便给,颇受女人欢喜,常常在明光宫里教授宫人歌舞,李广利十九岁,在哥儿三个里,数他的外型最雄壮有力,可隐约也带着三分脂粉气。

  我见过李广利在马场上炫耀骑射之术,他的骑术不知是何人所授,看上去既疾速又花哨,什么镫里藏身、凌空反骑、马腹射箭,漂亮是足够漂亮了,只不知临敌有什么用处,依我看来,他更像是骑着马在舞蹈。

  卫青和霍去病当年都曾任骑奴,他们和李家哥儿一样,识不了多少字,当了将军后,皇上曾命人教授他们《孙子兵法》,可霍去病一口拒绝了,说打仗应当临敌自谋机变,不必死读书。

  勇气、锐气、天赋和强大的自信,我们家的这两个男儿无人可以超越,即使是卫伉和霍光他们也不能。

  皇上如今就指望这能歌善舞的一家兄弟为他征服那些与匈奴仍有勾结的西域列邦。

  自博望侯张骞出使西域以来,皇上才知晓原来西域三十六国物产丰饶,应有尽有。

  细君公主嫁往乌孙国后,派使者贡来十匹罕见的西域良马,恰好建章宫的方士们刚刚用《易经》卜得一卦,称“神马当从西北来”,皇上大喜,以为这正是即将遇仙的吉兆,他将这些乌孙马名为“天马”,放养在上林苑中。

  可不久,一个叫做“暴利长”的敦煌人,因罪当诛,为了赎罪,他在玉门关外捕得一匹汗血宝马,献给皇上。

  这种马头细颈长,四蹄强健,一旦奔跑起来,浑身会沁出血点般的汗珠,神骏无比。皇上一见倾心,当即将乌孙马改名“极马”,认为汗血宝马才是真正的天马。

  暴利长说,这种汗血宝马产自一个叫“大宛”的西域小国。

  大宛国与乌孙国相邻,人口只有数十万,国内有个叫做“贰师城”的城邦,城外高山上有奔跃如飞的野马,最好的骑手也套不住它。

  大宛人在春天晚上把五色母马放置山下,野马与五色母马交配,就会产下汗血宝马,此马肩上出汗时殷红如血,胁如插翅,日行千里。

  皇上闻言,欣喜若狂,特地做了一首《天马歌》:

  太一贡兮天马下,

  沾赤汗兮沫流赭。

  骋容与兮万里,

  今安匹兮龙为友。

  皇上早已征服了四邦,安定了诸侯,如今唯一的梦想,就是和周穆王一样,乘着八骏之车西征遇仙,他访仙问道多年,从来没见过半点神仙的影踪,只有这汗血宝马,如此真切地呈现在他面前,让他以为自己几十年求仙的诚意,终于感动了上苍。

  李夫人的儿子刚刚三个月,皇上给他起名为“刘髆”。

  皇五子长得很小巧,也很俊秀,但无论怎么看,都缺少一点福相,不知是不是李夫人怀胎时仍然常为取悦皇上而热烈起舞,她早早动了胎气,孩子未足月生产,落地时只有四斤。

  李家兄弟们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到处宣扬这孩子生下来有多少异征,说是出生前曾有黑龙入殿,又曾见满壁赤火,还有不少外郡的高官们及时送来了祥瑞之征,歧山下见了麒麟,淮河边出现了蛟龙,李家的原籍中山,也有凤凰飞临。

  皇上登基快四十年,手下换过了四代外戚,如今,善于审时度势的外官们都看了出来,霸天下的那个女人,说不定就快要从卫子夫换成李燕然。

  皇上倒是很坦然,他仔细地看了看那襁褓里的孩子,叹了口气说:“罢了,这孩子身子骨儿太单薄,着人以后多看顾着点,别学骑射,也少读点书,他是朕的晚生子,先天本来就弱,不要跟哥哥们比。”

  李广利自是极不服气,不服气也没办法,这孩子从生下来就靠人参熊胆吊着命,不时地把脸憋成青紫色,眼睛翻白过去,吓得嬷嬷们和奶妈们连声尖叫。

  我怀疑李夫人是保胎药吃多了,那些建章宫的方士们,一个个要讨新夫人欢喜,隔三差五地进些新炼的丹药,说这个可以让胎儿骨血强健,生下来就不同凡响,有天子之相,说那个可以让胎儿天纵英明,将来文功武治,还要在六代汉皇之上。

  她也就欢欢喜喜地把一枚枚五颜六色的丹药尝了个遍。

  奚君有时候看李夫人痴心得厉害,摇头叹息道:“陛下干脆下道谕旨,不准那些方士向未央宫乱进丹药,万一李夫人吃错了药,生下个傻子怎么办?”

  我苦笑:“傻丫头,你没听那些方士说么?这些丸药,能保她生个英明神武、上应天兆的皇子,能保她生个强爷胜祖的圣君,我若下这道谕旨,岂不是成了李家人的眼中钉?”

  皇上打发使者带了千斤黄金和贵重的金马,去大宛购买“天马”,以备将来西行之用。

  孰料大宛王毋寡及贵族并不肯买汉使的账,汗血马是大宛的国宝,多少钱他们也不愿卖出去。汉使大怒,利诱不行,仗着大汉军威,口出大言威胁了一番,还当着大宛王的面椎破了金马。

  大宛王既愤怒又生贪念。

  他与手下秘密商量说,从大汉至大宛道路遥远,中间又多是沙漠戈壁,荒无人烟,汉使西来,无处补给,手下饿死病死大半,就算得罪了大汉,大汉国也无法发兵征打他们。

  因此之故,大宛王派人装成盗贼,杀了汉使,截下黄金,抢走金马,枉派人带重金跑了一场,皇上痴盼一年,却连半根汗血马毛也没得着。

  皇上这辈子,打二十四岁对匈奴宣战起,就没再把任何一个异邦放在眼里。

  前几年楼兰国劫杀汉使,又为匈奴当耳目,得罪皇上,皇上派浞野侯赵破奴以七百骑直捣楼兰国都,生擒了楼兰王。

  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虽然大宛距离大汉足有万里之遥,皇上仍然拜李广利为“贰师将军”,领劲旅六千骑、健儿数万,远征大宛。

  李广利在殿上陛辞时,慷慨激昂地道:“臣定当殄灭异族,夺回天马,建前古未有之奇功,报效皇恩!”

  皇上也激动地许诺,若是李广利夺来汗血宝马,定会升他为大将军,不逊于卫青、霍去病之遇。

  大宛,匈奴。

  一个是只有几十万人的西域小国,军队尚不满万人;一个是人口数百万、能征惯战、铁骑横扫草原、令所有西域王国臣服、曾将高祖皇帝三十万大军困了三天三夜的强族。竟然这军功也能相提并论。

  连皇上自己都说,只要发三千汉兵,以强弩劲射,大宛国指日可下。

  这侯封皇上是给定李家了,只是大汉家法,异姓无功不得封侯,所以,这“天马”,这万里之外的小国大宛,实是李家晋身之阶。

  贰师将军信心百倍地出发了。

  我听说,出发前,他与李夫人饮酒为誓,一个要做卫青再世,一个要成为卫皇后第二,生了一个病皇子没什么,反正李夫人尚不足二十岁,还有的是机会。只要贰师将军能胜利凯旋,他的侯位和大将军之职,足以撼得动卫家的根基。

  只是他们想不到我也想不到的是,李广利这一去,就是好几年,他迟迟逗留在玉门关外的漫天风沙中,苦苦眺望着长安,却无法回还。

  B15 劫狱

  从馆陶公主府出来,我浑身湿透地回到了皇宫,羽林郎们散尽了,我留下最后一个侍卫,他是个皮肤黝黑、身材高大的年轻人。

  “你认识建章宫的侍卫吗?”我擦干了脸,来不及更衣,便开口询问。

  他半跪在地下答道:“臣认得几个。”

  “他们当中,有谁和卫青交好?”

  “公孙敖。”黑脸侍卫谨慎地答道,“他和卫青肝胆相照。”

  我点了点头,扶着花瓶里那一枝皇上在太液池亲手摘取的白睡莲,思忖片刻,吩咐道:“传他来见我。”

  “是。”他躬身退下。

  出乎我意料,公孙敖是个身材短小的人,但浑身充满了肌肉,从里到外散发出一种刚强而悍然的气质,我只打量了他一眼,便对他有了信心。

  “卫青是我的弟弟。”我开口说道。

  公孙敖抬起眼睛,目光炯炯地看着我:“卫夫人有什么好主意吗?”

  “将他抢出来。”我一咬牙,沉声说道。

  “这和臣的意见完全相同。”他朗声大笑道,“但是臣势单力薄。”

  “给你六个最好的羽林郎和七把最快的剑,天色一断黑,你们便硬闯馆陶公主府,夺人之后,到平阳公主府躲藏。”我一字一句地吩咐,“尽量不要伤人。”

  “遵命!”公孙敖抚着手掌,全身都是按捺不住的劲头。

  “在前门等我的吩咐。”我匆匆接过侍儿递来的外氅,朝未央宫赶去。

  雨后初晴的天空,暗红的日头正在向太液池的湖波中坠落,晚风带着暑气,吹动了岸边的千棵垂柳,无边的暮色向深宫里涌来。

  未央宫的书房里,我一言不发,站在皇上的对面,眼睛直视着他:“请让臣妾挑选六个武艺高强的年轻羽林郎,臣妾要去办一件性命攸关的大事。”

  皇上停下了紫毫笔,深深地看了我片刻,忽然间,一丝无声的微笑绽开在他弧线分明的唇角:“好样的!朕答应你!”

  更大的暮色坠落下来,公孙敖跟在我身后,向宫院里那六个同样高大健壮的蒙面骑者一一打量。他们统统骑着黑色的焉支长腿马,腰间悬着黄色鹿皮鞘的伏夷剑,脸上扎着棕黑色的绸布,只露出一双湛然的黑白分明的眼睛。

  他们的发髻上插着红珊瑚的长簪,这是我们自己人的标识。

  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今后也永远不会知道。他们彼此之间互不相识,只能凭声音来胡乱猜测,皇上说,假如其中有人被公主府擒获或杀死,也绝不会有人去相认,但皇上会给他们的父母妻儿以最好的优抚。

  一种熟悉的厚重气味飘了过来,我犹疑地立定脚跟。

  “公孙敖!”一个故意变细的嗓音高叫道,“给你剑!”

  我浑身哆嗦了起来,是他!他竟然为了我亲自出手,以万金之躯前去救拯我那奴隶出身的幼弟。这是轻率,还是挚爱?

  后来的后来,我想过,即使为了他化装混入羽林郎前往公主府这一件事,卫青和霍去病也应该忠于他一辈子,鞠躬尽瘁,死生以报。而我,不管那一刻他的出发点是爱,还是年少好嬉,我都要为这个回忆感动落泪。

  一把伏夷剑凌空飞了过来,矮小的公孙敖在他的马上腾身而起,左臂一长,伸手接过了这把剑。

  公孙敖“噌”的一声猛地抽出长剑,银白色的青芒划过,冷如秋水,亮若朗星,剑尖上五色流动,有一种幽寂、诡秘而肃杀的焰彩。

  我提起一只金错黄耳方壶,壶里散发出浓烈的酒香,向侍儿托着的方盘里一一斟去,再亲手奉给这支即将出征的马队。

  “卫子夫当翘首以听佳音,一切拜托了!”我向那七双眼睛一一看过去,终于碰见了他那双燃烧着黑色火焰的眼睛。

  我们的目光交织在一起,此时无语却胜过千言万语。

  被软布包裹的马蹄飞腾起来,无声地疾驰而去,那些人马和长剑的影子,都消失在柳树的深荫中。

  冷月流照汉宫,已经是初秋天气了。

  直到深夜,公孙敖才由平阳公主府回来。他送来一封信,硬绫的信封里没有一个字,只有一块淡青色的玉雕小羊,那是卫青从小佩在项上、不离不弃的吉祥物,上面似乎仍带有卫青的体温。

  我喜极而泣,眼泪溅在晶莹的玉羊上。

  “今天晚上,”公孙敖深思着说,“有一位羽林郎特别勇敢多计,他对公主府的地势十分熟悉,一个人在十几名公主府侍卫包围圈中横挑竖打,全无惧色,最后冲出重围,砍断门锁,将卫青负在肩上跳出了围墙,打个呼哨,骑马遁去。”

  我的心在颤抖,不知道是震惊,是喜悦,是兴奋,还是担心。

  “奇怪的是,我觉得自己似乎认识他。”公孙敖若有所思地抱着双臂,抚摸着自己唇上翘起的八字胡须,喃喃说道。

  我没有回答,合起手掌,将那小小玉羊握在手中,默默想念着那两个我同样爱重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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