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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深受宠爱的骆驼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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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我趁它们不注意,把一个微型电子脉冲信号发射器悄悄绑在半大骆驼凹背的毛丛里,我用一个半导体接收器便能随时掌握这群野骆驼所处的方位,不管它们跑进荒凉的戈壁沙洲还是来到牧草丰盛的草甸子,只要需要,我什么时侯都可以准确地找到它们。
     
       一段时间后,我和这群野骆驼关系越来越密切,我来到它们身边,它们不会惊慌,也不再有戒备心理,吃草饮水休息,该干什么照样干什么。有时侯我会连续一两天跟随在它们后面,它们也不介意。
     
       为了方便观察和记录,我给这五匹野骆驼都起了名字,首领就叫光脖子,驼毛如秋天枯草的母骆驼就叫秋草母,前峰歪耷的雄骆驼就叫歪峰雄,另一匹眼圆如杏、睫毛特别长而密的雌骆驼就叫杏眼雌,那匹半大骆驼我叫它骆驼王子。
     
       我之所以给半大骆驼起名叫骆驼王子,是有原因的。我发现,野骆驼似乎是最疼爱最关怀幼兽的一种哺乳类动物,那匹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当它腿部的伤痛还没痊愈时,走不快,也不能奔跑,这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的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当它的腿伤好转后,四匹成年骆驼便采取轮流值班制,不管是在旷野行进还是在水塘边饮水,总有一头成年骆驼影子似的贴身跟随着它,从不让它处在落单的危险状态。
     
       有一次,这群野骆驼路过古戛纳河,正是凌汛季节,融化的冰块在齐脖儿深的河水里汹涌冲撞,发出咔嚓咔嚓可怕的声响。从上游冲下一只死獐子,四肢僵硬,被锋利的冰块割破了肚皮,五脏六腑漫流出来,惨不忍睹,一群大嘴乌鸦在铅灰色的天空盘旋,洒下一串串黑色咒语般的鸣叫。骆驼王子在河边野渡口踯躅不前,不敢下水,四匹成年骆驼便一起跳进水里,用自己的身体挡住来势凶猛的冰块,在野渡口筑起一道奇特的堤坝。水势顿时减弱,骆驼王子平平安安涉过河去,四匹成年骆驼在冰凉的激流里泡了十多分钟,快被冻僵了,上得岸来,驼毛上结了一层薄冰,瑟瑟发抖,直打喷嚏。
     
       在哺乳类动物中,整个群体都来关心未成年幼崽,这种现象并不多见。一般来说,母兽承担起养育和保护后代的责任,公兽或其他成年兽通常对幼兽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据我所知,肉食动物中只有豺狗对未成年幼崽采取集体喂养的生存模式,大型草食动物中,只有大象会共同照顾象群里的小象。有些动物,常发生遗弃幼兽的现象,特别是面临生存危机时,成年兽为保全自己的性命,往往会很残忍地将幼兽抛置荒野。生活在非洲稀树草原上的狮群,一旦发生饥荒,大雄狮便有可能将幼狮杀死以充当裹腹的食物。我曾亲眼目睹一群野牦牛,在沿着陡峭的山坡下山时,一头半岁龄的小牦牛一脚踩滑扭伤了脚,疼得站不起来。一头面容憔悴的母牦牛在受伤的小牦牛身旁转着圈,不用猜也晓得,母牦牛是这头不幸的小牦牛的妈妈。可怜的母牦牛朝每一头经过自己身边的成年野牦牛哞哞哀叫,用意很明显,是请求它们给予同情和帮助。遗憾的是,几十头成年牦牛一头接一头从它们身旁走过,却没有哪一头停下来用怜悯的眼光看受伤的小牦牛一眼,更不用说守护在小牦牛身旁了。浩浩荡荡的牦牛群越走越远,天色昏暗,那头母牦牛害怕黑夜和孤独,也没有能力让自己受伤的幼崽重新站起来,无可奈何地长哞一声,撒开四蹄追赶牦牛群去了。夜幕降临时,几条野狗路过此地,把那头被群体抛弃的小牦牛撕碎吞食了。这类弃幼现象在荒原丛林里并非绝无仅有。
     
       我很想弄清楚这五匹野骆驼彼此的关系,可我除了知道光脖子是这群野骆驼的首领外,却始终未能判断出秋草母和杏眼雌谁是骆驼王子的生母,当然也就更难断定光脖子和歪峰雄这两匹雄骆驼究竟谁是骆驼王子的生父了。
     
       过去我跟踪观察野生动物,最容易判断的就是母子关系了,不管是愚笨的动物还是聪明的动物,也不管这些动物聚集在一起数量有多少,只要需要,很快就能准确地辨识出哪一只幼兽是哪一只母兽所生。哺乳期自不必说,幼兽吃谁的奶谁就是幼兽亲生的妈妈;过了哺乳期,母与子也天生有一种特殊的亲情联系,母兽看自己幼兽时,目光温柔如水,母兽舔自己幼兽时,神情无比慈祥,母兽叫唤自己幼兽时,声音委婉动听,而幼兽总是更愿意待在妈妈身边,在妈妈身边时无拘无束显得更活泼可爱。可是,在这群野骆驼里,我过去的观察经验失效了。骆驼王子已过了哺乳期,自然没法从喂奶和吃奶的动作来判断秋草母和杏眼雌谁是它的生母。而想从这两匹母骆驼的行为举止来判断谁是生母却非常困难,它们对待骆驼王子都非常好,一样热情,同等亲昵,很难区分孰优孰劣。骆驼王子对待秋草母和杏眼雌也一样亲密,同等爱戴,很难区分出亲疏来。有时候,秋草母和杏眼雌一左一右把骆驼王子夹在中间,深情地嗅吻骆驼王子的背部和驼峰,你嗅个不休,我更是吻个没完,淋漓尽致地表达着舔犊之情,真让我怀疑骆驼王子是不是它俩共同产下的幼崽。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任何动物都一样,只能有一个生母。至于两匹成年雄骆驼,也不分彼此,尽心尽力照顾骆驼王子。有时走在草甸子上,远远发现一个可疑的黑影,或者闻到食肉猛兽的气味,光脖子便会抢前一步,用身体挡住骆驼王子,竖直脖子警戒观望,而歪峰雄则用小小的脑袋顶着骆驼王子的屁股,催促小家伙赶紧离开。两匹成年雄骆驼就像两个训练有素的警卫,分工明确,配合默契,以确保骆驼王子的安全。
     
       我走过的地方不算少,天南海北,从神农架到大兴安林,从西双版纳到五指山,都曾留下过我的足迹;我野外考察的时间也不算短,从事动物行为学研究已有十多年,跟踪观察过许多野生动物种群,但像这群野骆驼那样对后代如此负责如此无微不至关怀的实在不多见。可以这么说,这群野骆驼是我迄今为止所研究过的动物中最具爱心最疼子女的动物之一。
     
       我是个动物行为学家,我当然晓得,对动物而言,纯粹的爱是不存在的,任何感情倾向或任何感情方式都是生存的辅助手段。换句话说,感情是生存的附生物,一个种群之所以选择某种感情形式,而非选择另一种感情形式,肯定是因为这种感情形式更有利于种群的繁衍与壮大,而另一种感情形式会削弱减低种群的生存能力。
     
       根据这一逻辑,我推想野骆驼如此这般关爱后代,视幼崽的生命超过自己的生命,这一在动物界罕见的护幼现象,其背后所蕴藏着的生存利益。这或许与明朝末年青海巴颜喀拉山发生大地震,野骆驼成功地迁徙到云南有关,我猜想。据史书记载,当时有高鼻羚羊、鹅喉羚、藏羚、牦牛、野马、野驴等十来个种类的高寒大型草食动物成群结队经四川往云南迁移,形成一支浩浩荡荡的迁徙大军,场面蔚为壮观,称得上是一次野生动物长征,沿途爬雪山、过沼泽、渡江河,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环境恶劣,凶悍的食肉兽围追堵截,猎人猎狗大肆捕杀,绝大多数种类的动物经受不起命运严峻的考验,纷纷减员,走到一半就溃不成军,有一些无可奈何地滞留在四川阿坝地区,有一些继续前行,刚进入云南境内就整个种群倒毙殆尽了,唯有一支野骆驼克服了重重困难,顺利地到达日曲卡雪山。
     
       四十年代末,当时的西南联大组织了一支生物考察队,沿着明朝末年高寒大型草食动物迁徙的路线,从青海的巴颜喀拉山脉到云南的怒江峡谷走了一遍,实地调查当年十来种高寒大型草食动物集体迁徙这一历史奇观。虽然事隔三百来年,沿途仍能见到大量动物骨骸,一路不断,越靠近云南骨骸越多,有时在一个砂砾坑里,能找到上百具已经半风化的各种动物的骷髅。当时负责考察工作的是一位名叫约翰的英国博物学家,他是个有心人,详细描述了动物骨骸在沿途的分布情况。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我记得很牢,说是牦牛、野马、野驴、藏羚等动物,沿途留下的骨骸,在青海境内多为体弱的幼崽,到了四川境内,多为不够强壮的雌性,最后才是身强力壮的雄性,而野骆驼骨骸的分布情况却有所不同,开始时多为年老体衰者,其后是成年雄性,很少有未成年小骆驼的骨骸。约翰得出的结论说,之所以众多种类的大型食草兽在那次悲壮的大迁移中只有野骆驼走到了终点,是因为野骆驼是所有大型食草兽中最能吃苦耐劳最适应环境变化的动物,尤其是那些未成年的小骆驼,生命力旺盛,适应能力极强,死亡率明显要比其他种类食草兽低得多。
     
       我对约翰博士细致的调查工作十分赞赏,但对他的结论却不敢苟同。我觉得应该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为什么十余种大型食草兽集体大迁移,最后只有野骆驼能成功地到达目的地。
     
       是的,从生理结构来分析,野骆驼确实称得上是一种能高度吃苦耐劳的动物。骆驼有“沙漠之舟”的美称,能适应恶劣的自然环境。驼眼有双重睫毛;驼耳驼鼻就像装了自动门那样,遇到风沙能紧闭耳孔和鼻孔,遮挡风沙侵入;又大又厚的骆驼蹄子,既能在流动的沙丘上奔跑,又能在崎岖的山道上行走;高耸的驼峰积存全身五分之一以上的脂肪,就像粮仓一样,一旦找不到食物发生饥荒,可动用积存的脂肪来维持生命;耐渴的本领更是大得惊人,胃内有很多贮存水的水脬,可以持续不饮水而生存二十一天,并且还能赶几百公里路;由于常年在干旱的荒漠生活,天生一套极经济的耗水办法,排尿量很少,一天最多只排一升左右;汗腺不发达,即使在烈焰似的骄阳下奔驰,出汗也不多;更奇妙的是,鼻腔还有吸收空气中水分的功能,不仅如此,极度干渴时,鼻腔甚至能过滤出呼吸气体中的水分,将体内水分的散发量降到几近零的程度;在丧失肌体含水量四分之一时仍能保持血液量和血液浓度而不会死亡;一旦遇到水源,野骆驼则能在十分钟之内一口气喝下九十五升水。
     
       即便如此,我仍认为,三百年前野骆驼之所以能从青海长途跋涉顺利到达云南,特殊的生理结构只是重要原因之一,而不是唯一的原因,也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说到吃苦耐劳的本领,应该说野生动物各有各的高招。野驴的耐力较之野骆驼来毫不逊色,野马的速度是野骆驼所望尘莫及的,藏羚的机敏非野骆驼所能比拟,牦牛比野骆驼更加耐寒也更有吃苦精神,而大迁移里有一种名叫疣猪的野猪,对环境的适应性更是强得惊人,不畏高温严寒,既能在赤道附近的热带雨林生活,也能在靠近南极的寒带针叶林看见它们的踪影,但这些动物却都在那次大迁移中,一路走一路减员,未能像野骆驼那样进入云南境内。对像我这样的动物行为学家来说,这是一个值得探索的秘密。
     
       我的兴趣越来越浓,想象力就像羽翼刚刚丰满的鸟,漫无边际腾飞,海阔天空翱翔,脑子里像播放电视连续剧那样不断出现明朝末年大型食草兽从青海到云南集体大迁移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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