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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狂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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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长的哨子吹响,这一口气居然维持了泰西时三分钟,传令军官一张脸已经憋得通红。一直如山岳般站在战马旁边的骑兵纷纷翻身上马,满面都是兴奋。作为陈留军装备最好,训练最苦,待遇最高的骑兵,每个战场都有他们矫健的身影。没有人比他们见过更多的人血,没有人比他们更嗜杀。
       早已经在旁边等得不耐烦了,终于等到了出击的一刻。
       不过,刘满囤的骑兵还是分为轻重骑兵两个部分,重骑兵现在都呆在中军位置。而现在的战况已经不需要那些重如泰山的大家伙们。
       “重骑兵留下押阵,轻骑兵随我出击。”刘满囤有仔细看了一眼旗语兵传递过来的信号。
       “得令!”副将应了一声,立即下令骑兵作好冲锋准备,命令很快下达到各个十人队。所有的人都从马鞍旁抽出了火枪,“割了建奴的头下酒。”的声音四下轰鸣。
       “不许用枪,砍死他们!”刘满囤大吼。实际上,敌人已经彻底崩溃,再用火枪打,因为准头原故杀伤力实在不偶,还不如马刀来得有效和痛快。
       “割了建奴的头下酒!”马刀闪亮,暴烈的日光下,轻骑兵分成两股从大方阵的两翼出击,卷起长长的烟尘,兜了一个大圆,在阵前汇合在一起。如破空的箭头一往无前地朝阿巴泰背心刺去。
       因为灰尘实在太大,刘满囤在冲锋前就在口鼻上蒙了一张白布面巾。他一马当先地冲在最前端充当箭头,风在耳朵边呼呼刮过,久违的热血涌上头顶。灰尘扑在脸上,竟如枪口中射出的铁砂般强劲有力。即便遮上了一张白布,那些灰尘和沙子也钻进了眼睛,弄得眼中干涩难当,可他必须努力睁大眼睛。一刹那,他有些羡慕长枪步兵脸上的铁面具了,若有那东西在,也不至于被弄得如此难过。
       连日的暴晒让地面干得裂出口子来,被人马的脚一踩,泛起黄色烟尘。但土地却变得更加结实,这样的地面条件十分适合骑兵的冲锋,战马每一脚踩下去都发出响亮的蹄音,犹如不断敲击的战鼓,让人热血沸腾。更美妙的是,每一步都好象有一种弹力将人和战马使劲向前推。推出去,在半空划出妙曼的抛物线。
       “哈哈!”这美好的感觉使得刘满囤只想放声狂笑。一直以来,他的骑兵都是陈留军的主力。不管是冲阵,打援还是最后解决战斗都得靠他。而作为其中最敢死的一个,他一直在拼,他以前只是一个普通的俘虏。不管是资历、能力还是军事才华都比不上军中其他大将,为了出人头地,就只能玩命。将军不怕死,敌人还拦得住吗?
       当刘满囤率先冲出去的时候,身边的护卫还都吓了一跳。都慌忙跟上去,想拉住他的马缰,试图让主将放慢速度,可迎接他们的却是刘满囤火辣辣的鞭子。
       无奈之下,护卫们只得紧紧跟在他后面。
       主将如此拼命,三千骑兵更是勇猛。
       骑兵阵地离阿巴泰的败军并不近,但在这种高速的冲击下,转眼就将他们咬住了。
       破空声不绝于耳朵,后金经过陈留军步兵的沉重打击之后减员五成,慌乱地退了下来。见敌人的骑兵追了上来,皆发出绝望的惨叫,回头将手中的弓拉圆朝刘满囤他们射来。
       陈留骑兵在一刹那同时将头伏在马脖子后面,任凭羽箭从头上掠过。但还是有人被射中,无声地从马上摔了下来。后面的战马毫不留情地从落地者身上冲过去,竟没人停一下。
       后金士兵因为是仓皇回射,无法形成箭雨,也没有任何准头,不但没能阻住刘满囤的冲击,他们的人流反因此被骑兵冲碎。
       一个弓手刚射出自己手中的箭就看见刘满囤风一样冲过来,他大叫着也来不及拔出兵器,只得下意识地竖弓去当。
       可惜,刘满囤的力量是如此的大,他轻轻一抖手腕,人借马力顺利地从他身边冲过。一颗头颅带着折断的弓弦跃上半空,那颗头颅上的双眼瞳孔紧缩,想必在死前承受了极大的恐惧。
       也不停留,手一沉,马刀置于妈颈一侧。这回他咬上的是一个空着双手的金兵。敌人正在飞快地逃窜,可人脚如何比得上马蹄,转眼间。刘满囤就同他擦身而过。而他也被这一刀在背心割出一条长长的伤口,皮肉翻卷,白森森的脊椎骨露了出来。
       骑兵还在凶猛地冲锋,三千骑兵对上三千步兵,结局可想而知。
       转眼,两军突然合而为一,裹成一团。
       灰尘遮天蔽日,犹如积雨云在积累天雷那狂暴的力量。一片惨烈的叫声传来,眼前大亮,无数马刀如闪电在云层里划过。那片云团也瞬间被鲜血染红了。
       “太快了!”远处的高原感叹一声。
       徐以显;“阿巴泰完了!”他想象不出在这个时代,又哪一支军队在没有火器的支援下,能够在野战中抵挡住陈留功勋骑兵的冲锋。
       身边的军官们都大声地欢呼起来,到此,战争已经没有任何悬念,接下来就是商量如何打扫战场。
       还没等他们的欢呼声停下来,那团如电光一样的马刀便从灰黄色的云团中破茧而出。陈留轻骑兵已经将阿巴泰的步兵冲了个对穿。
       “战况如何,战况如何?”作为高原的首席参谋,徐以显更关心战果。可阿巴泰已经彻底被灰尘给笼罩了,如何看得清楚。
       一个军官回答:“金兵情况不清楚,但看刘满囤好象没什么死伤。”果然,正在迎风冲刺的轻骑兵们队型整齐,依旧保持着极高的士气,想来也没受到什么损伤。
       阿巴泰的精锐果然不是乱吹出来的,刘满囤虽然杀得爽利,也不过是欺负人家士气低落,又是在撤退。其实,那些家伙武艺不错,特别是白甲强兵,一个个身强力壮。遇到他们,刘满囤的马刀第一次落了空,可他无暇回顾,只能勇猛地朝前冲去。但是,那个避开他马刀的白甲很快被后面的骑兵补了一刀,遗憾地死去。在死前,他大概还在遗憾一直没捞到同刘满囤公平决斗的机会。敌人只砍一刀,一刀下去不管砍中没有都径直向前冲去,将自己留给下一个人。一刹间,他一连对上了五刀,终于在第六个骑兵出现时被砍中了脖子。仿佛一个同三千骑兵作战这是所有金兵的感觉。
       手终于有些发酸,手腕一抖,一刀劈进一个后金士兵的胸腔,强烈的冲击固然将那个倒霉鬼拉成了两片,但刘满囤因为使力不当,“铿锵!”一声,细长的马刀终于折断。
       刘满囤略一回忆,刚才一倒自己在拔刀的时候好象加了一个旋转。若是平时,加上这么一个旋转会让敌人受到巨大的伤害。可这是战场,就因为如此,锋利的马刀终于承受不了这股巨大的冲击力。看来,自己还是习惯使用武功,而在这样的战场上武艺这种东西却没什么用处。
       一把扔掉手中断刀,拔出火枪,回头一看,战友们都冲了出来。敌人已经死伤籍枕,因为没有骑兵,陈留军一冲进去几乎就是一边倒的大屠杀。很多人甚至没有挥刀,就那么用战马将敌人直接撞翻在满是尘土的地上,纵马踩去,如滚动的碾子,所经之处都是一片血红的开阔。
       “哗啦!”随着陈留骑兵暴风雨般的打击,付出巨大死伤的后金士兵终于散开了,体积膨胀了两倍,有四散而逃的趋势。
       因为实在太快,刘满囤的骑兵一时收不住脚,居然一头撞进河滩上的巨大人块中去,将一排又一排乱民和乱军踩死脚下。有的骑兵已经开始大声呐喊,将马刀毫不留情地朝他们头上招呼。
       刘满囤大怒,一枪打翻面前的一个蒙古人,猛地调转马头,怒吼,“调头,杀回去,活捉阿巴泰!”
       三千勇士从纷乱的人群中杀出来,再次杀回阿巴泰的队伍中。“活捉阿巴泰”的声音响彻云霄,可以想象,已经彻底崩溃的阿巴泰精锐再被刘满囤杀个对穿还能剩几个活人。
       已经有后金士兵扔掉武器,抱着头蹲在地上放弃抵抗了。虽然蹲下去也有被人踩死的可能,但总比站着被人一刀过存活率高上许多。
       “我是阿巴泰,敌将受死!”灰尘中,突然有一群后金骑兵冲出来,看模样大概有十来人,转眼已经冲到刘满囤面前,为首那个老将手持一柄战斧当头朝刘满囤劈来。
       刘满囤暗叫一声糟糕,他手上只有一把火枪,刚才又射光了弹药,如何抵挡得住。只得将火枪一横,狠狠地架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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