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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节 天意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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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枫坐在房间里面,嘴角还是笑,但是目光已经望向了很远的地方,对面是面墙,不过他的注意力显然不是那面墙。
       思想有多远,人就走多远。
       他的思想这一刻,完全沉湎在回忆之中,可以说是倒退几十年。
       他一直都很难想象四叔以前的生活,那离他钟鸣鼎食的生活实在相差太远。可是经过了这三年来的磨练,他的足迹从南到北,从北再到南,他终于发现看似成熟的自己,其实很幼稚。
       那些年间,他莫名其妙地想要北上,去看看那个千里冰封的城市,无疑也是潜意识在作怪。
       张发财也在笑,他的目光有些诧异,但他的目光在叶枫的脸上,并没有停留太久的时间,他并没有望向那面墙,他扭头望向了窗外,那里繁星点点,灯光灿烂,很是辉煌的夜景。
       澳门的夜无疑也是美丽的,不过那种美丽却是有灯火的点缀,而并非本身的色彩。这是不是和叶少一样的性质,张发财如是想着的时候,又斜睨了叶枫一眼。
       叶枫的思想显然还是柳絮一样,飘摆不定。
       四叔白城从那一刻起,变成了沈门的一分子,他的真名已经不为人知,他也成为沈门的中流砥柱。
       沈爷的威严全部由他们来维持,他们来代表。
       他们四人实在是这二十年来,很多波涛暗涌的发动源泉。但是不知道沈爷,不知道花叶金白四人的还是很多,很多。沈门的风光,表面上,是隶属很多人。
       张发财就是很多人中的一个。虽然很多人都只觉得他很神秘,他的生意做的很精,却不知道,他也是沈门的一分子。
       叶枫斜睨了张发财一眼,看到他望着窗外,若有所思,心中一动,他在想着什么,他是不是也在研究着自己?
       张发财虽然是父亲一手栽培出来,但是他心机也深,他对门内四兄弟都很恭敬,就算对白城也是如此。他到底想什么,现在也很少有人知道,叶枫想到这里,摇摇头,苦笑了下,不再去想张发财。
       如果张发财按照分类,也算沈门的一分子,那么,沈孝天也应该算是很多人中的一个。
       机遇向来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沈门选择的代表有很多,不过这些人无一不是有某些方面的天赋。这些人也不扎堆,东西南北的散着,开花生根。沈门向来也知道,烂泥扶不上墙的道理,如果你是个刘备,当然振臂一呼,从者云集,可是若你是阿斗,只会害人。
       张发财和沈孝天无疑都是这种选拔过程中,最出色的两个人。
       沈孝天的被发掘,是由叶枫来执行。叶枫到现在还记得发掘沈孝天的情形。
       或许冥冥中真的有一种东西,叫做天意。
       天意无常!
       那天,他是和沈爷在一起,他当时不明白,沈爷为什么会去那么一个小城。沈爷当时已经八十多岁的高龄,陪同沈爷从海外来到国内的荣耀,很多人都羡慕。叶枫不用羡慕,他向来有这个荣耀。
       四兄弟有的时候都在开玩笑,说我们跟着沈爷这么多年,看起来还不如你这小子一张嘴。
       沈爷很喜欢叶枫,谁都知道,沈爷一直把叶枫当作孙子来看待,这很多人也知道。花剑冰就是因为知道这点,所以死了,他实在太嫉妒。
       嫉妒害死个人!
       小城很破烂,或许只能用个破烂来形容,狂风一起,黄沙漫天。
       这种地方,叶枫很少来过。他后来听到父亲说明,才知道沈爷为什么来到了这里,这是沈爷的老家。
       人老了,不总是喜欢落叶归根?
       沈爷那时虽然八十多岁,但还很矍铄,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他虽然穿得很质朴,但还是惹上了扒手的注意,那些扒手无疑是在找死。
       明里虽然只有沈爷和叶枫两人,不过沈爷这种人衣锦还乡,怎么会没有专人保护。但是不等专人出场,叶枫的一对拳头已经打的他们满地找牙。
       叶枫做事有的时候迂回百折,有的时候却是再直接不过!
       混混败退,警察出场,然后警察也是华丽的败退。因为他们才问了两句话,一个电话打了过来,他们就和见到鬼一样望着沈爷和叶枫,连连说着对不起。
       这座城市虽然穷,不过学校倒不少。可是最少有一半的小学都是以沈爷的名义捐赠建立!如果这种人物有个意外,谁都知道什么后果!
       沈爷对这种场面司空见惯,他没事人一样,坐到地摊旁,叫了一碗羊汤面。
       叶枫有些皱眉,也叫了一碗,当时的他,一口也吃不下。不过近三年来,比那碗面难吃的东西他也吃过。
       虽然不明白沈爷为什么对羊汤面有兴趣,可是叶枫还是没有问,他只有坐在那个一摸就能刮下一层油的桌子旁,看着沈爷吃的津津有味。远方,有一个排的警察装作若无其事,却是全副武装的向这面张望。
       叶枫有些苦笑,沈爷要求低调,沈爷不要求什么保护,可是现在看来,他这种身份,想要低调,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他想到这里的时候,看到了沈孝天。
       沈孝天年纪其实和那时候的叶枫差不多,可是他实在很瘦,瘦的皮包骨头,他站在那里,好像一根木桩立在那里,因为他的瘦,所以让他的一双眼看起来很大。
       他望着坐在面摊上的二人,望着沈爷吃的那碗面,咽了下口水。叶枫从来没有看到过,有种人对于食物的渴望,竟然如此的强烈。
       或许是天意,或者是第七感觉,沈爷缓缓地抬头,望向了沈孝天,那一刻的功夫,叶枫突然斜睨到沈爷眼中的一丝愕然。
       时间很短,但是在叶枫头脑中的印象却很深刻,因为沈爷从来不是那种大惊小怪的人。
       他的愕然,只是因为这个看起来,瘦的皮包骨头的木头?叶枫当初心中有些古怪。
       沈爷后来的解释是,我从他的身上,看到我当年的影子,我没有想到的是,七十年过去了,还有人有如我当年的狼狈。
       父亲叶贝宫对于沈爷的解释,沉默半晌才道,沈爷当年也很苦,苦的你难以想象。
       沈爷望了木头好久,低下头来继续吃面,吃完面后算账,无动于衷的样子。等到他和叶枫坐到车里的时候,沈爷说了一句,刚才那个人,你培养一下吧。
       叶枫有些啼笑皆非,可是他从来不违背沈爷的意思,他尊称沈爷,在内心中,却已经把他当作亲爷爷一样看待。
       不久后,便有了沈孝天。
       沈孝天当然也不是真名,每个入门的人,都要抹去过去,这是沈门的规矩,一个很奇特的规矩。叶枫再见沈孝天的时候,他正被几个混混欺负,他看起来已经准备逆来顺受,叶枫三拳两脚赶走了混混,知道了那时的沈孝天,别人欺辱的,已经成为木头。
       木头,相信我,你一定能行。
       叶枫的这句话改变了木头的一生,但是他当时隐瞒了沈爷让他来的真相,因为沈爷没有让他说。
       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沈孝天竟然有着惊人的潜力,和张发财一样。
       沈孝天的名字是沈爷起的,沈门里面的人,除了沈爷,没有人姓沈,这让很多人都很诧异,可是没有人反对。孝天的意思就是,孝天孝地孝父母,感谢一切应该感谢的人。
       沈孝天是张发财包装出来,开始还是三人组合,很火爆。这些对张发财而言,简直是小菜一碟,如果不是叶枫嘱托的原因,他完全会让手下去做的。
       他那时已经和叶枫一样,很多事情,都不需要亲力亲为。
       那是叶枫失忆前的事情,可是三年后的叶枫再见到沈孝天,都有些讶然他的变化。
       有些人的成就开始就已经注定,这是叶枫的结论,可是就算是他,也看不出沈孝天路的尽头。
       沈孝天或许是因为吃过苦,或许是因为感激上天的恩赐,他做的兢兢业业,他也做的有声有色。
       三年过去后,和他一起的另外两个人虽然还很出色,但是已经星光黯淡下去,在太阳的旁边,有哪个星星能被人所认知?
       沈孝天风靡东南亚,他有个心愿,他是什么心愿?叶枫很好奇,可是他没有强迫沈孝天说出来,不知道为什么,他对沈孝天也是有种难言的好感,所以对于当年沈爷的嘱托,只有尽心去做。
       沈孝天,白城,都是沈爷发掘出来的人才,叶枫想到这里,有些苦笑,别人都说他有一双点石成金之手,却不知道,真正能够点石成金的,却是沈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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