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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 小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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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眼这个时代,能够与秦国相抗衡的,也只有正在崛起中的罗马共和国了,这倒不是说罗马人现在的科学技术水平、社会发展形态已经凌驾于秦国之上了,而是说作为在历史上交映争辉的两大文明古国,彼此各有自己的长处,又各有自己的不足。
       在公元前三世纪末二世纪初,如果说秦与罗马是站在金字塔最顶层的话,那么在它们之后,象塞琉西、埃及、马其顿、孔雀王朝这些国家充其量只能算是二流国家,这种情况和二次大战后的冷战格局类似,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然后各自带着一帮小兄弟,两大阵营壁垒分明,明争暗斗。
       是最强者,就不可能是朋友,就算在短时期内有可能合作,也会在不久的将来出现裂痕,这一点傅戈看得非常清楚,作为一个拥有了二千余年知识的先知者,对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那些微妙复杂的角力游戏,他并不陌生。
       现在的合作只不过是登上拳台的预演,一场真正高手之间的较量,不能没有相应的垫场赛,秦国还没有彻底将安条克三世击垮,还没有稳定刚刚占领的大片领土,而罗马也还没有将迦太基这个纠缠了几十年的对方给完全摆平,最起码汉尼拔的存在让西庇阿和元老院的一众议员们坐立不安,吃饭不宁。
       大秦天启元年九月二日。
       经过将近一个多月的追击作战,秦主力骑军一部终于顺利抵达巴比伦城,率领这支先遣轻骑部队的正是‘凶名远扬’的李烈。
       巴比伦。
       伊丝塔尔城门口。
       得到李烈骑军来到的消息,欣喜中的傅戈顾不得穿戴好衣服(既然已是皇帝,必要的着装还是不可避免的),便急急的带着一众亲卫赶了过来。
       细算起来,他与李烈也已经好多年没有相见了,自打击溃匈奴人入侵的白登山一役后,李烈便一直率领着骑军部队在秦国的北疆草原上作战,鲜有回到咸阳的机会,而同时,傅戈也因为南征孔雀王朝而常年在外,因此,两人再也没有碰过面。
       想不到,这一次,竟然能在距离咸阳数千、万里之外巴比伦城见面,这样的喜讯又如何能不让他喜出望外。
       经过数十年的奔波风雨,一起转战八方的老兄弟渐渐的远去,彭越,这位以游击战术而闻名的风云人物已经故去,与他一同归于黄土的还有郦商、李左车等一帮子赫赫有名的人物,楚汉那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被人淡忘。
       新的历史已经展开,又有一批新的人物登上舞台——。
       或许,在许多年后的某一天,当一群年轻的学子偶然翻看起古籍时,才会让这一个个名字和他们的事迹一起重新鲜活得呈现在面前。
       “傅帅,我终于又见到你了!”
       与傅戈一样,李烈的神情也是无法自制,激动不已的他飞身跃下战马,如同一阵疾风般的来到傅戈的跟前。
       不过,就在他张开双手想要拥抱的时候,身子却忽然又停了下来,他脸上的表情古怪,眼眸中希冀的火苗瞬间暗息了下去。
       瞧见李烈的犹豫,傅戈明白李烈是顾虑到他皇帝的身份,才始收回了脚步,这样的隔阂不是他想要看到的。
       皇帝算什么,一个人人想要得到但却又不是人人能够得到的虚名罢了,没有实力,就算坐上这个位置又能怎样,还不是象傀儡一样任由他人摆布。
       “我的李大将军,怎么,不认识了!”想到这里,傅戈毫不迟疑的一把将李烈魁梧的身躯揽了过来,猛烈摇晃着他的肩膀道。
       “父亲,他便是传说中有三头六臂,能预算天地变化、能斗败诸路妖魔的傅戈傅元帅吗?怎么没看到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呀!”
       正在傅戈与李烈热烈拥抱的时候,一个嫩生生却又似乎带着无限失望的声音在耳边倏的响起。
       “呃,你小子胡说什么,还不快快过来见过傅帅!”李烈转头,对着站在他身后的一个相貌俊朗的年轻郎中喝道。
       “这位是——!”
       眼见着这年轻人的眉眼与李烈有几分相似,傅戈心里就猜测到了八九不离十。
       “李广,快过来见过傅帅,你小子在家不是天天嚷着要见吗?这回早算如愿了。”李烈笑呵呵的一把拉过腼腆的唇边还带着稚毛的年轻人。
       李广——,听到这个名字,傅戈只觉得脑袋轰了一下,一时间什么都不记得了,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在历史上征战沙场一辈子李广将军威名令匈奴人闻风丧胆,他曾经箭射石虎,他曾经以十余人吓退了匈奴数千追兵,他曾经孤身被匈奴人擒获但却又奇迹般逃脱——。
       “李广参见傅帅!”
       虎父无犬子。
       仅瞧李广的这身打扮,锁叶连环甲、红缨镔铁盔、藏青色腰带、还有悬于背后的满壶雕翎箭,加上手中持着的一对金丝宝雕弓,如此英姿勃发的少年英雄当真是世间少有。
       “小李广,你父李将军有神射之名,今天我看到你也背着弓箭,不知射术如何呀!”傅戈朝着李广赞许的点了点头,问道。
       历史上李广少年成名于汉文帝时期,当时由于汉文帝对匈奴执行的是和亲修好政策,因此边疆除了一些小磨擦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大的战事。
       也因为如此,所以文帝曾慨叹:“惜乎,子不遇时!如令子当高帝时,万户侯岂足道哉!”
       其实,李广不幸的又何止是他没有出生在楚汉相争时期,他要哀叹的应是为何自己生于文帝时期,若是能再晚生个几十年,到了汉武时期对匈奴大规模动武的那段岁月,对于一个骁勇的武将来说,封侯也不是什么难事!
       听到傅戈询问自己的箭术,李广骄傲的扬了扬眉,大声道:“傅帅,我李广敢言:百步之内,飞禽走兽,弦震则中;百步开外,十中八九;三百步时可中七八——。”
       李广这一句话,周围的军士齐声大哗,拉弓射箭与用弩机射弩箭不同,需要的除了精准的眼力之外,还有开山的臂力,臂力越大,射出的箭准星也越高。
       有基于这因素,体能上先天不足的中原男子是很难和北方的匈奴人一较长短的,因此,李广这自夸的一句话说出,立刻引来无数士兵惊异的呼叫。
       不过,对于李广这一句,别人或许会不相信,而傅戈却是一百个相信,原因当然是因为他饱读过李广的英雄事迹,不止是李广,还有他的儿子李敢,他的孙子李陵。
       见傅戈久久不语,李广以为他是不相信,年轻人火气上来,立马跃上战马,嘶溜溜兜了一个半圈后,拉弓已如满月,稍臾,箭挂弦钩,直等着目标出现。
       也合该着李广露脸,此时头顶正好有一行大雁飞过,似乎准备从寒冷的北方迁徒到非洲温暖的维多利亚湖过冬的候鸟,这串人字形的标靶对于李广来说,正是最好的目标。
       “嗖,嗖,嗖!”
       稍臾间,李广三箭连发,众人皆抬头观望,只见空中那行雁阵已经散乱,振落的羽毛被风吹得到处飘扬,而更令大家惊奇的是,李广三箭,从半空中跌落的大雁竟然有四只。
       三箭射落四只雁,这也太神奇了!
       难道说其中有一箭射中了二只,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许多士兵已是自告奋勇的朝着雁落的地方奔了过去。
       “李家箭法果然了得,弦震而雁落,这份能耐当真世所罕见,傅某这回可是开了眼了!”在一众将领疑惑的注视下,傅戈笑着对李广说道。
       方才李广的确射出了三箭,但在这三声响之后,他又弹了一下弓弦,而正是这一下,让半空中已成惊鸟的大雁一头撞在了同伴的身上,结果惊雁的脖子被强烈的撞击扭断,这才有了三箭射落四雁的故事。
       “傅帅是怎么知道的?”站在旁边的李烈笑问道。
       “呵呵,你李烈的那点本事还能瞒得过我,不过我瞧你这小子,将来怕是要青出蓝而胜于蓝了!”
       “傅帅真的这么认为?”
       “那是当然,我什么时候说过逛语?”
       听到傅戈对自己儿子有这么高的评价,李烈不禁喜形于色,虽然在军中时对李广他要求甚严,但在此时,为人父的那么骄傲却已是实实在在的挂在脸上了。
       随同李烈先行赶到巴比伦城的骑军一共是五千骑,他们正是一路尾追古斯里沙赫的骑军先锋,他们本想着要生擒敌酋,可惜,在古斯里沙赫屡屡祭出壁虎战术的情况下,李烈他们还是没能获得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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