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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用好你的身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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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电总局称,电视节目在审美导向上,要防止过度娱乐化、低俗化倾向的反弹,不允许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物上电视做嘉宾。所以上一次封杀了凤姐,这一次封杀了苍井空。其实苍井空到中国内地发展的这三年,一直塑造着“德艺双馨”的形象,她在有千万粉丝的微博上,不是发可爱萌照,就是晒中国书法;参加的线下活动也很高端,还和杨澜宋祖英同场亮相过;今年刚拍了充满文艺气息的微电影《第二梦》,唱起主题曲来,好似小野丽莎版邓丽君:你说过忘了我,忘掉我吧,为什么又回到我的梦中。
     
       这么努力转型的女孩做错了什么呢?错在冒犯了某些狭隘的社会良识:一个AV女优竟想成功洗白?一日脱衣就是终生脱衣,别想穿回来了!是的,“丑闻劣迹”的定义就这么简单。往深里想,是冒犯了男权社会的私有财产权——他们把女性身体视作私有财产,如果你的身体隐私成了公共财产,那么你是不能得到同等尊重和优待的,否则对那些“洁身自好”的女性不公平。
     
       他们可以下载种子观摩女优的性爱表演,可以在成人展上用手抠女优的仿真“名器”,也可以公开表达对梦中情人的喜欢。但是如果西湖龙井找苍井空代言,就会有人想起“传统”这个东西,而进行抨击;如果苍井空要像“正统”出身的女明星那样活跃在电视荧屏上,就会有人祭出“限制级”的大杀器。
     
       我看过日本媒体人桥本隆则介绍苍井空的文章,她在日本的发展也受诸多限制。比如她拍摄的《姬路旅行》,算是一种国内旅游影片,内容与手法与一般的演员相差无几,播放的时间却全部被规定为凌晨一点左右——成人影片粉丝时段。滑稽地推理一下,中国内地电视是没有成人频道的,所以苍井空就算拍了文艺片也没法播啊。
     
       一个女人公然展示过裸体或者性爱,她就会被剥夺许多正常权利,这是一种“身体罪”。你说发肤受之父母时,不知它还限之社会,那尊承载你的呼吸和生命的身体,可以被当作商品消费,却不能同时拥有尊严。而且这种“恐吓”无处不在,有过几分钟裸体镜头的女演员,一生都政治不正确;出道时拍过几部三级片的女演员,一生都被冠以艳星称号。哪怕是你问一个男人,如果你太太在网上发布了自己的裸照,你怎么做?他会说:离婚。
     
       身体解放了那么多年,还是逃不过“丑闻”的封杀。时刻让你对身体和欲望保持羞耻感,是女人的悲哀,也是男人的悲哀。可是,做人的“底线”就这么高,奈何!
     
       坏女人叙事学
     
       “你怎么看《金陵十三钗》?”在我还不知道它是张艺谋电影时,就有人问。我脑子里冒出“十三陵水库”、“失恋33钗”的奇怪组合,不以为然地继续玩自己的点名床友游戏。“十三钗里的玉墨应该让你去扮演。”接着又有人说。咦,好像和我有关联了。玉墨是谁?哦,听说“她”写了《我和贝尔演床戏》一文,事关“好莱坞神父”和中国义妓的激情床戏。
     
       就这么东一耳朵西一嘴巴,炒着炒着,我终于知道这是一部近日公映,并且要角逐“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的张艺谋大作。海报上穿着华丽丽的各色旗袍,提着夹箱的十三名民国女子原来是秦淮河妓女,在南京大屠杀中为保护女大学生“慷慨赴义”。然后又看到了名家影评:把大屠杀的教堂变成情场,把民族创伤记忆变成床上记忆,把政治叙事变成身体叙事,把血色战争变成桃色新闻……
     
       这些个“变成”剧透了一种价值观:“坏女人变‘好’了,但好得让人有点不接受。”人们想,大屠杀是很沉痛的事,牺牲又是很严肃的事,怎么就把肉欲和灵魂搅合到一起了,怎么民族大义就让妓女超度了。他们刻意放大“下贱”和“高尚”的人格对比,而我想的是,为什么“坏女人”要替“好女人”去死,女人的“好”与“坏”又通过身体被叙事了。
     
       身体叙事是个敏感区,文艺女青年叙述自己的身体经历,被称为“身体写作”,暗含着大沙文主义的歧视。男人们并不喜欢“女性觉醒”这类玩艺,因为他们排斥女人的身体主张,也被不能控制的女性叙事困扰,尤其是“床上记忆”她怎么可以给男人打分,怎么可以透露着享乐主义而把男人当玩具?多少伤自尊的事让他们愤愤不平。
     
       为此不管娱乐题材还是政治题材,男人总想倒戈一笔。在他们眼中,女性的“身体”更适合被叙事,赋予他们想要的“意义”。比如你会看到新民歌天后汤灿被中纪委调查,卷入多名高官案件的“谣言”。他们一边描绘着“娇好的容貌,高挑的个头,迷人的胸围,修长的肉腿”,一边想像“高官情妇”的生活。比如你还会看到年纪不到三十的女性当上县长副市长而被质疑背后有个“升职器”。越是靠近政治,女人就越像一坨性感的肉。
     
       不能有更高意义了,他们想。如果有,她们的身体就是去为政治牺牲的。女特工女间谍也好,她们的身体也是被叙事成为政治服务的,《色戒》里汤唯毫无保留演完床戏就算贡献自己了。而《金陵十三钗》虽为女作家严歌苓原著,经张艺谋一拍,成“中国义妓回忆录”了。
     
       女性的自我表达,不能超过男性的话语权,这便是现实。有人跟我说,他的大学老师上课时,讲“坏女人”必备条件:第一,她要有姿色,不见得要多漂亮,但至少要好看;第二,她要聪明,只有这样,她才能把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第三,她要解风情。
     
       如此,女人的身体叙事,除了“色诱”,还有更大用场吗?
     
       第一次给了他
     
       “第一次给了他”这样的大标题我以为只会出现《人之初》杂志封面,但主角是陈冠希和中学生嫩模,就可以上香港八卦杂志了。配上十六岁的谢芷蕙同学梨花带雨的特写照,很有见证历史一刻的感觉。说起来,陈冠希又比周董运气好些,侯佩岑出嫁时还是纯洁之身,杂志也没做个“第一次没给他”的封面。个中滋味,陈冠希只在微博上用一杯饮料回应,绿色吸管插入比普通口径要大的孔洞,到底是认了啊,还是有难言之苦啊。
     
       本来少女怀春之事司空见惯,就算行差踏错也是一份人生经历。但我家附近一间中学开除了一名早恋女学生,很让人抱不平,她何错之有,如今大学生都可以结婚生子了,中学生不能尝禁果吗?何况90后情侣穿着校服在街头接吻都不是新鲜事。如果她在香港念书就好了,像谢芷蕙同学那样被曝光了亲嘴照,还可以接受杂志专访,谈谈第一次,而校方绝不多管闲事,更不会以“临时学生”的名义予以澄清。
     
       事情的蹊跷在于,陈冠希此次“复出”有提携新人的心照不宣,十六岁的谢芷蕙也是“高调”的未成年少女。她去年加入嫩模组合“Fantasy”,推出写真和拍硬照广告,个人成绩不见突出。今年八月她单独在台湾男模沈志明的香港家中发生不愉快事件后向传媒哭诉,称被他借醉行凶,以及被迫看他自渎过程。双方隔空对质,令她的见报率提升,人气大增。
     
       根据线索,那时的谢芷蕙还在接受陈冠希追求阶段,兴许还未“失身”吧,到九月底他们才开始正式拍拖,男方曾带谢芷蕙见过他的好友公开关系,还经常亲自驾车接送,并带她出入高级餐厅,埋单最少都数千元。但一个月后,她就丢了手机,成了“艳照门”新主角。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那些床上亲嘴照,化着大浓妆抓手机的是谢芷蕙同学,而陈冠希讪讪地陪笑,讪讪地配合45度角。他跑完龙套,宣布“这一刻我已回复单身,谢谢大家关心”。
     
       其实谢芷蕙感谢你才对,在她出道的“第一次”名单上,筛来选去,台湾男模也只是炮灰,而债多不愁,有过数多热门女主角的陈冠希,真正算得上娱乐大腕,第一次不给你给谁?有这样的“剩余价值”,你就掩嘴偷笑吧。
     
       故事告诉我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亦已是90后新派MM的现实主义作风。第一次总要给了谁的,给了无名小卒,不如给名人作纪念。亲嘴是要拍照的,上床是要拍照的,因为男欢女爱来去太快,不留证据就过眼云烟了。尤其在这“女朋友还是二奶”都需要对证的年头,空口说说已不算数。
     
       在数码和通讯设备还不发达时,少女之心只能文字流传。现在的少女不同,约会都要化好精致的妆容,随时准备出镜,从第一次到第N次,用记录片说话。
     
       女神驾到
     
       城头变幻大王旗,放眼望去,有呼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有为妓权运动体验民间疾苦的,有张扬女权主义坐在钢琴上让男人舔脚趾的……忽然惊闻一声:女神驾到!三十八岁女硕士拍出“处女膜完整”的医学鉴定书,又立一山头:守贞。
     
       咳,我忍住笑。因为我知道如今流派众多,旗帜飘飘,稍微不留神就会被扣上歧视的帽子。比如前些天和动保主义激进人士聊天,他为“畜生权利”辩论:“既然你认为男女是平等的,妇女可以有权利,那狗、猫、马等动物不也是一样可以有权利吗?”我说:“先生,你这样的类比让人很反感。”先生说:“你觉得反感是因为你有严重的物种歧视!”
     
       所以贞操女神在上,我尽量保持严肃,听她怎么说。女神说,她少女时代憧憬着在新婚夜开始双方的第一次,但多年来的性开放没有培养三十多岁的处男供她选择。女神还说,目前是很多富人占用了大部分的贞操资源,穷人只能娶富人的第N手女人了,她倡导守贞其实还是为中下层人服务。
     
       我一听,惭愧了。原来主张性自由的我,掠夺了圣膜斗士的处男资源,破坏了性贫族的幸福,并且无视阶级矛盾,让“中下层人士”忍受着不贞之苦。但是我们能还女神一片纯净的天空吗?连她都不敢奢求,因为女神深叹,守贞运动在中国开展得太晚了,二十三岁以后的处男处女和熊猫一样稀罕,她只能从少男少女抓起,五年十年后,让膜来得猛烈一些。
     
       然而女神的贞操网没几天就服务器瘫痪了。潮水般涌来的猎奇,潮水般退去。我坐在这里,想起几年前在一档电视节目的辩论台上,站在对面的大学女生参加一个机构开办的守贞课,受了很多“恐吓”教育,教员拿出一组组数据,说明失贞与性病泛滥的关系,与离婚率攀升的关系,她深以为然,带着一脸圣洁宣誓:婚前绝不发生性行为。我们问这位女生:“如果有一天你结婚了,不性福怎么办?”她回答:“不会的,有爱就会幸福。”
     
       叔本华曾说:“一个人认识的世界,是按照他认识能力的多寡而决定。”所以在守贞派的“井”里,世界的表象是这样的。而更尖刻的女生穿着一件英文T恤出现在地铁里,上面写着:I don’t need sex. The government fucks me everyday!相比对守贞女神的嘲笑,她得到一片喝彩:Yeah,你说出了我们不敢说的话!
     
       在我十几岁的时候,妈妈教导我说:“女孩子应该像保卫莫斯科一样保卫自己的首都。”在我的处女年代,盖棉被纯聊天的男生听说这个典故,挥笔疾书:“我上路了,纯洁的莫斯科万岁!”然而解体后的重生已经很多年了,我走过硝烟炮火,走过轰轰战事,也经历过欲望都市“重新处女化”的潮流,最后像尊自由女神:守贞,就是忠于自己,忠于自己的生活和选择。
     
       如果可以强奸男人
     
       “遭遇强奸时,你该怎么办?”女性立场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反抗。但具体到对方是陌生人还是熟悉的人,暴力还是非暴力,处境又变得复杂。比如我有个女友曾经夜里喝多了,在街上走,被一个店铺老板拖了进去。“我全身发软,没有力气推开他,迷迷糊糊记得他放下卷门,还戴了安全套。清醒后,我没有报警。”她选择原谅的理由是,他不算恶意。
     
       很多强奸案件就在伤害不大,不愿声张中遮掩过去了。因为遭遇强奸后的“二次创伤”是女性最难面对的问题。最近有人和我谈到中学生的性保护,一个被班主任强奸的高三女生,向警察报案,警察没保密全校皆知,一下课全校围观,甚至有人问当事人爽不爽之类。最后班主任被学校开除,赔偿受害女生两万元,而她被迫和妈妈背井离乡。她问:为什么明明不是我的错,偏偏他们只针对我?她还以自身经告诫女孩:被强奸一定要忍。
     
       这让我想起去年广州某创业导师被曝性侵多名女生,然后受害者在记者的鼓励下,到派出所报警,值班的男警员一遍遍询问细节,反复质疑口供的真实性,以证明她们不是诬告。过程中,警员还试图为性侵者解脱,以男人受到诱惑会产生冲动行为,来模糊强奸的边界。报案的女生深夜回到学校,失声痛哭。她们感觉又受了一次凌辱。
     
       女权主义者在为性骚扰立法奔走,而中国的强奸罪却似乎在减轻惩罚力度。其中暗含的观念是:在性开放尺度越来越大的今天,两性行为的意愿不再单纯向女性倾斜。这在三十年前,是难以想象的。朋友给我讲了个八十年代初北京胡同里的故事:男孩十八岁,女孩十六岁,两人是邻居,自小相识,但在那个保守年代,早恋是不被允许的。大冬天的晚上,女孩从家出来上厕所,男孩尾随,然后强抱住她,脱她衣服,女孩受了惊吓,大声尖叫,街坊们冲出来立刻报了警。结果男孩被判强奸,关了八年,出来后,女孩和他结婚了。
     
       “当时女孩为什么不替他辩护?”“也许是家人的压力,如果辩护就坏了名节,无法自证清白。”男孩因为不恰当的示爱成了强奸犯,女孩因为尖叫成了既定受害人,是是非非让他们不能自扫家门雪。由此有了讽刺性的结合。
     
       违背妇女意愿的性行为,从不能自辩到质疑构陷的极端,是个矫枉过正的过程。女性的意愿实际上被社会意愿代替了,当它要宣判强奸,恋爱中的越轨也算强奸;当它不想宣判强奸,受害者出示证言证物,哪怕做DNA鉴定,也可能被驳回。而悬挂在上空的贞操宝剑,始终指着女人,只要指控,你便失去隐私和尊严。
     
       “要是哪天,女人也可以强奸男人,我就相信女权主义到来了。”美国联邦调查局长达八十多年的强奸定义去年修改,首次将男性也可算作强奸受害者,并废除受害者必须进行身体上反抗的必要条件。那么未来社会,意愿可以公平决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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