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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梦中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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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想起了我当年插队落户的那个小岛上的芦苇,在那块肥沃的土地上,芦苇高大茁壮,铺天盖地,时时刻刻积蓄着力量要跟我们争夺生存的地盘,完完全全显示着一种雄性勃发的壮美和奇观。
     
       初春芦芽的新绿最好看,那种浅色的羞涩的绿,跟田里的麦苗、堤上的柳枝的绿都不一样,在阳光下泛出一层毛茸茸的银光,手摸上去,是婴儿皮肤的感觉,柔滑得发腻。清明节一过,满滩的芦芽会在一夜间“嗖”地蹿出一米多高,展开的芦叶变得坚挺和丰润,手摸上去就能感觉到分量和质量了。风吹过河滩的时候,芦叶哗啦啦的响声此起彼伏,你挤着我,我撞着你,真是热闹啊。站在江堤的任何一段,鼻子里都能闻到芦叶那股特有的清香,让人口舌生津,不由自主就想到端午节的粽子。这时候,江水的颜色也随季节有了变化,不似冬天那般的厚重滞涩,变得白亮而轻灵,载了一江的阳光,金闪闪的,蹦蹦跳跳的,有使不完的劲儿似的。学校后面的毛竹林也开始疯长,每天有数不清的竹笋破土而出,胖鼓鼓,黑黝黝,尖尖的头上顶着一个鸡冠似的小帽子。早晨看它的时候,可能也就是钢笔长的小不点儿;到傍晚再看它一次,它已经威风凛凛挺出一尺多高。
     
       到端午节真的来临,岛上的芦叶已经长到了一掌多宽。四乡八镇都有人撑着小船上岛打芦叶,江边热闹得像赶集。男人拳头那么大的一只粽子,别处的芦叶要三片重叠着才能裹住,江心洲的芦叶只需一片就够了。裹好的粽子,大火煮透,灶头上闷一夜,第二天揭锅,异香扑鼻。剥开粽叶,但见颗颗米粒碧绿油亮,用一只精致瓷碟盛了,案头一供,说是翡翠艺术品,准有人信。
     
       傍晚,黄昏的光线橙红中透着紫蓝,芦苇滩上氤氲着一团青色的混沌。芦叶被打去许多,显出清瘦苗条,像刚刚减肥成功的少女。岛上光屁股的孩子们在河沟里扑腾着狗爬式,每当他们抓着芦秆直起身来的时候,河水从脑袋哗地淌下来,黑黝黝的身体上忽然就映出夕阳的五光十色,活像被一盆透明颜料迎头泼上。蚊虫在芦苇尖梢处疯狂交配,成百上千地纠合在一处,飞舞,旋转,组成一团又一团黑色的风球,忽而上升忽而降落,忽左忽右,膨胀又收缩,搏杀得天昏地暗,把芦苇滩里弄出一片鬼魅。其实,这时候你若是不巧从芦苇滩边走过,根本不必担心裸露的皮肤被它们当做美餐,它们才没有闲空理你,繁衍生命是第一要紧的事。待到彼此精疲力竭,索然无味,晚风把它们吹得四散开来,无数张饥饿的嘴巴就要见缝插针地疯狂嗜血了。这时候你才会知道芦苇滩里养大的蚊子到底有多么强悍。
     
       秋天芦苇开花的时候最是好看。初开出来的芦苇花细长柔韧,握在手中,轻轻捋过去,手心只觉冰凉滑腻,那种柔若无骨的手感,我至今没有在别的物体上体验到。那个季节走在江边,走一路我总是要摸一路的芦苇花。胳膊抬起来,手张开,手掌心自然地从一穗穗芦苇花上扫过,芦苇花低眉顺眼地从掌心这头钻进去,又从掌心那头冒出来,浅浅地笑着,好脾气地任凭我抚摸,活像天性中喜欢人的亲近。
     
       待到芦苇花长老,不知道是见的世面多了还是对生命感到厌倦了,总之,脾气变得张扬起来,手轻轻一碰,花絮四散,纷纷扬扬飘散在空中,杂乱无章的一片。有时候风的拥吻也使它们极不耐烦,苇絮乘风而去,躲得老远老远,真不知道哪儿才能使它们感到宁静和满足。秋风一阵紧似一阵,苇絮一片跟着一片飞扬起来,翻滚飘舞,为身不由己而哭泣、而愤怒、而哽咽。漫天苇絮织成一张遮天蔽日的网,网中是无数不屈不甘的哭叫的灵魂,那样一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凄美场景,令人观之心碎。
     
       芦苇收割之后,江边大片的土地显得苍凉而空旷。灰色的长江也因此而一览无余。江堤下的农田是整齐的棋盘形状,每一垄麦地都有百米之遥,规整而笔直地伸展出去。麦苗刚出不久,带着茸茸的新绿,视线望出去的感觉非常舒服。灌溉渠边的柳树槐树和杨树落尽黄叶,树干一排排如卫兵列队,挟着一股步调一致的阳刚之气,特别地令人振奋。江面上有船:上百米长的拖轮如老牛拉车,行动缓慢地逶迤而过;楼房似的客轮则比较地高贵和傲慢,呜地一声汽笛长鸣,生怕人家忽视了对它行一个注目礼;打鱼的小划子小得像一片树叶,在江面飘浮移动,忽地被浪尖顶起,又忽地往下一沉,让人为他们捏着一把冷汗。
     
       我知道芦苇是有许多实用价值的,否则也不会年年有那么多人浩浩荡荡驻进江滩割苇子去。使我最念念不忘的是用芦苇花编扎成的一种鞋,老家俗名叫“毛窝”。冬天一到,便有四乡农民一串一串挑了进城去卖。自然极便宜,两三毛钱就可以买到一双。外婆健在的时候,年年都要买几双回家,自己动手加工一番:用棉花和绒布垫了底,旧的棉毛衫剪开,鞋口和鞋里衬上一圈,粗针大线缝结实了,穿在脚上暖和无比。我老家的屋子高大阴森,窗户是老式的木格子窗,门也是老式的排板门。晚上我坐在窗前呕心沥血学写小说,风把窗纸拍得呼啦啦响,身后的毛巾转眼冻成冰帘子。那时候没有电热靴更没有空调电暖器,我手上戴了无指手套,脖子上裹了围巾,脚上穿着“毛窝”,居然写得忘却时空,丝毫不感觉寒冷。
     
       大学毕业后落户在大城市,看见芦苇的机会少得不能再少。有一次偶尔在装潢漂亮的鲜花店里发现有两三根芦苇花插着,在一片花团锦簇中,灰色调的芦苇花倒显得高贵无比,仿佛舞女群中鹤立着的贵妇。我只觉心里有一根弦被轻轻弹响了一下,就快步走开了。我不忍心去问它的价钱,这与我心中梦魂牵绕的故乡的芦苇多么不同!问了它的价钱好像就有亵渎它的感觉。
     
       还有一次去邮局寄信,发现柜台里的小姐们手上在传递着一双“毛窝”。她们嬉笑着,品评着,不屑着,仿佛面对着一只“丑小鸭”。我隔了柜台,伸长脖子呆呆地看着,忽觉脚下有了一种毛扎扎的、异常温暖也异常熟悉的意念。后来回家,我懊悔了很久,当时怎么就没有鼓起勇气问问她们“毛窝”从哪儿买的。再想想又觉得问也是白问,南京难道还会有卖“毛窝”的地方吗?指不定是她们中的哪位亲戚从乡下老家带给她们玩的呢。
     
       户外又是数九寒天了。故乡的小岛上,无边无际的芦苇已经被人割干净了吧?这时候扒开滩泥,可以挖出雪白雪白的芦根。芦根脆嫩清甜,当年插队时用它解馋,也曾是一大乐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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