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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烈没听出来,花生听出来了。
       眉毛一挑,兴趣盎然地问:“什么时候认识的朋友?我们认识不?男的?长得如何?”
       季宣不得不感叹,万叶丛中走过的人,果然不一样。
       没有掩饰,也没有故弄玄虚,这本来就是他找他们出来喝茶的主要原因,季宣很平和地说:“这次回来才认识的,是个很诚恳很善良的男人。”
       语气间的那种得意,甚至有些炫耀了。
       这次连高烈都感觉到了点什么。
       花生了然地一笑,“哦……你看上人家了!”
       高烈张大嘴巴,“这么快?”
       花生坏笑着用手肘撞了撞高烈,“哪里快?从三月到现在,大半年了,是我的话,都不知道换了几个了。”
       高烈作势要扁他,“还想换?还想换?嗯?”
       花生嘻嘻哈哈地边躲边问季宣,“怎么?是不是搞不定才找我们出来当军师?”
       季宣看着对面两个人,那么开心,那么自然,心里涩涩地,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
       咬了咬嘴唇,说:“我的事就你们最清楚,除了你们,我不知道该找谁说……”
       高烈说:“你肯找我们,我们不知道多高兴。”
       花生哼哼,“就你高兴,我可不高兴……”说着斜了季宣一眼,“老季啊老季,你从小就这样,对什么事都不够坦白,做事先顾及别人的看法,都不问问自己。别的不说,就钟林那事,你又没什么责任,干嘛非得把自己弄得这么累?”
       “别说了。”高烈扯了扯花生的袖子。
       季宣说:“你继续。”
       花生鬼笑,“觉悟啦?还好,还不算太晚。不就是一个钟林嘛,同样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我看不出他有多好,何况他背叛你在先,你为什么还要心心念念着不忘?”
       “我已经,没有了……”
       “所以说觉悟了嘛……说吧,这次什么情况。”
       季宣从来没有听花生这么认真地说这么大一通话,恍恍惚惚地,觉得花生似乎也没有记忆中的那么难相处。
       或许他只是因为他们从小到大的共同点太多,又或许他们只是缺乏沟通。
       如果他们能放下心结好好地谈一谈,就像现在,说不定早就没什么隔阂了。
       “发什么呆呢?”花生伸出手在季宣眼前晃。
       季宣回过神,“呃,没,没事。”
       高烈说:“那言归正传,阿季,你恋爱了吗?”
       季宣双手交握,左手一下一下地抠右手指甲,“我也不知道。”
       花生接话,“不知道?那起码有一半可能了。有什么问题?对方是直的?还是有老婆了?或者他痛恨同性恋?”
       季宣摇头,“不是,他可能……喜欢我。”
       “那不是很好?”高烈说。
       花生也点头。
       季宣左看右看,叹气道:“可是他不说。”
       花生双手击掌,“我知道了!你想他向你表白,但是不知道怎么暗示,所以才会苦恼!”
       再叹,万叶丛中过不愧是万叶丛中过啊。
       季宣脸红了,尴尬地说:“嗯,而且,他现在外派在A市培训,我……”
       “哦哦哦,距离产生美,他不在身边,你越想就越思念,你不如……”
       “等等,”高烈打断花生,严肃地问季宣,“阿季,你喜欢他吗?”
       季宣一愣,没有立即回答。
       高烈露出个“果然如此”的表情,“阿季,我说过花生要爱人才有安全感,而你不同,你更希望有人爱,比起主动出击,你偏好被动。而且你会将被爱的感觉误认为爱情,当初你和钟林……算了,事情都过了我们就不要去追究当初你究竟是爱他,还是爱他给你的恋爱感,我们就这件事来说,阿季,你真的确定喜欢你那个朋友吗?你确定不是因为寂寞或是感动或是其他什么情绪而产生的好感?”
       季宣想了想,慢慢摇头,“我……不知道。”
       “不能确定就不要擅自撩拨,除非你能回以相同的感情。”
       “可是,不试一下怎么知道呢?”花生不赞同高烈的观点。
       高烈语重心长地说:“花生,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你那样勇敢,对于很多人来说,一时的伤害能痛上一辈子,万一试错了呢?阿季也说了,他那个朋友是很善良很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伤害无辜?”
       花生不说话了。
       高烈又转过头对季宣说:“刚才你说他外派了?在A市?”
       “嗯。”
       “阿季,想不想出去散散心?你看,很快就是圣诞了。”
       “啊?”
       “有很多事呢,要勇敢地去面对,才能真的过去。去A市走走吧,那是你学习工作了六年的城市,也是你和钟林相识相恋的城市,如今连喜欢你的人都在那里,你不觉得这是老天爷设的一个局?能不能破局,说不定再去一次就知道了。”
       “是哦,去玩玩也好嘛,见见老同学什么的。”花生附和道。
       季宣虽然动心,却还有些犹豫,“我……我的钱扣除路费就没多少了。”
       高烈说:“有路费就行,住处我帮你解决。”
       季宣想也不想就拒绝了,“我不要你的钱。”
       “我不是要给你钱,我给你找个地方住。”
       “你让他住哪里?”花生抢着问。
       高烈嘿嘿嘿地笑,“A市的房神啊,找他还怕没地方住?”
       “啊我知道了!”花生叫起来,“奥斯卡!”
       
       
     
     
     
     
     十七
     
       奥斯卡是个人。
       
       A市V大的建筑学院,那一年出了好几个风云人物。
       其中以设计系的三剑客最为有名。
       季宣,高烈,和花生。
       凭着出色的身材相貌和优异的成绩以及铁打的兄弟情谊,刚大二就风靡全校,甚至还有人为他们组织起粉丝团。
       粉丝团的人说,A市其他大学里是再找不出这样的人了,就连影视学院里未来的炸子鸡们,都赶不上三剑客风姿卓越。
       当时唯二能堪堪和他们齐名的,只能是城规系的黑白双煞。
       至于两年后在土木工程系崛起的某某某,虽然也是个才貌双全的清俊小伙子,但因为行事低调,和三剑客他们比起来,那还是有点差距的。
       我们先不提。
       只说那黑白双煞,花生口中的奥斯卡,便是其中之一。
       其实公平一点来看,奥斯卡的相貌绝对在花生和季宣之上,自然比高烈更高一个档次。
       但此人似有怪癖,常年都穿着一身风骚的白衣在校园里晃荡,身边又跟着个经常穿黑衣,且不苟言笑的朋友,故而名气略在三剑客之下。
       根据所谓的官方消息,三剑客和黑白双煞为了争夺校园第一流风云人物的宝座水火不容。
       但其实,他们关系挺不错,有事没事就凑在一起打球,吃饭,K歌。
       特别是季宣,他当年的内部应聘消息还是奥斯卡给的。
       私底下花生经常调侃奥斯卡和老黑,说什么这年头,偶像组合也要讲人海战术,你看日本那什么什么早安少女就知道了,你们得再找两个人组成四大天王才能红过我们云云。
       都是笑话。
       后来毕业了,刚开始他们五个人都在A市,渐渐地,高烈出国,花生回乡,季宣跟着钟林南下,那么大一个A市,没能留住三剑客,倒让黑白双煞混得风生水起,有滋有味。
       小道消息几乎都是从高烈那里得知的,因为早些年他一个人出国在外太孤独,所以特别关注老同学们的情况。
       听说老黑开了个和大学专业没什么关系的贸易公司,请了几个人,经营得还不错;而奥斯卡,拒绝了某公司的高薪聘请,接了家里的班,安安稳稳做起房产中介,手里捏着无数新房旧楼的信息,号称每年过手的生意几乎能把一个市级小城推平了再建一次。
       所以当季宣风尘仆仆坐了两个半小时飞机,拉着行李箱站在奥斯卡面前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看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无数的小区,写字间,居民楼!
       奥斯卡皱着一张苦脸,接过季宣的行李,扔进汽车后备箱,“我是做中介的,又不是开酒店的,高烈他是怎么回事?他以为我能让你去住别人委托我出租和倒卖的房子吗?我其实就是一个二传手,二传手你懂吗?那些房子,不是我的!”
       这么多年没见,话语间居然没有一点生疏感。
       真不容易。
       季宣不好意思地笑笑,主动摸上副驾驶,系好安全带,“你随便给我找个地方窝几天就行,我不挑……主要是没钱住酒店了,不然……”
       奥斯卡发动汽车,边开边拿眼角看季宣,“装穷给谁看啊?你想挑也没得挑。马上就是圣诞了,酒店家家都客满,就算有钱你也挤不进去。我说阿季啊,我们也有好多年没见了,你怎么一点也没老?”
       季宣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怎么没老?都三十了。你才是,19岁20岁的时候长得像24岁的人,30了还是像24岁的人。”
       奥斯卡一听得意了,“我妈说我属于一眼望到老的类型,别看我以前吃亏,显老,一过25就翻身了!再过十年,我还是24!”
       “嗯嗯,这样不错,先苦后甜。”
       “你这次来是来办公事?”
       “不,一点私事。”
       “哦,那就住我家吧,客房常年没人住都快长蘑菇了,你帮我弄点人味进去。”
       “谢谢啊,我最多也就呆个五六天。”
       “没事,想住多久多行……对了,听高烈说你现在也在帮他做事?”
       季宣含混地应了一声,他不好意思说其实他现在没工作。
       奥斯卡笑道:“他小子真行,在国外出了一圈名,回来还能把你和花生都拉着给他卖命。我看不出两年,你们还能在业内掀起一场风暴,就像去年你和你那个搭档一样,诶,他叫什么来着?”
       奥斯卡并不知道季宣和钟林的恩恩怨怨,自然问得有些大大咧咧。
       “他姓钟。”季宣惊异于自己居然能这么平静地回答,连忙偏过头,看着窗外。
       没错,他是在A市。
       夜晚中的A市特别漂亮。
       来之前他还认为故地重游之时一定会因为此处有和钟林的不少回忆而伤感,没想到此刻盘恒于脑海的,却大多是和高烈他们的大学生活。
       啊,那家便利店,学校后门也有连锁,卤水鸡蛋特别好吃。
       A市骑自行车的人也还是那么多,自己那辆后来送给学弟的小自行车,不知道现在在哪个垃圾站。
       手抓小龙虾!心中的最爱啊,在这个食物普遍偏甜的城市,那种带辣味的小吃,简直能把人带进天堂!
       也不知道学校后门的院墙修好没,如果修好了,可苦了喜欢翻墙的孩子。
       还有,毕业前听闻三食堂要换承包商,可别把煮面条的师傅也换了才好。
       还有还有……
       奥斯卡一直在耳边碎碎地说些什么,季宣已经听不真切了。
       车要开向何处,似乎也不是他要关心的事情。
       他陷入让人安心的回忆中,觉得像被大海包裹住一般地舒服。
       只是没舒服多久,裤兜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两下,他拿出来看,有新信息。
       时间是晚上十一点零三分,季宣靠在车椅背上缓缓地吐了一口气。
       奥斯卡说:“还有一会儿才到,累了你就休息下。”
       季宣点点头,闭上双眼。
       手里还拿着手机,屏幕光没有熄灭,如果仔细去看,会发现“邮件已经送出”的字样。
       车外霓虹灯飞逝,在眼睑上一闪一灭地滑过。
       季宣突然无声地笑了。
       原来,原来回复一条短信竟是那么容易。
       只因为他们现在站在同一个城市的土地上,那个一直想问的,憋在心里憋了很久的问题,动动手指,就问了。
       ——我在A市,你在哪里培训?
       
       和往常一样,顾冬藏吃了晚饭后早早地洗漱上床,开着床头灯,复习白天学的课程。
       住同一间房的学员是顾冬藏酒店客房部派的代表,最喜欢A市的夜生活,每晚都出去,不玩到凌晨见不到人影。
       虽然没人说话是安静了点,不过没人打扰他看书,也不错。
       顾冬藏从小脑袋就不够灵光,虽然很努力地学习,成绩也不好。
       初中毕业时想到就算勉强上一个普通高中,也不一定能考上大学,加上那时候母亲病了好几年,干脆去念了个职高,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
       这次培训,虽然大部分是实践性的课程,但也有一些书面上的学习。
       老师第一天就说了,结业时有个考试,考试成绩会发回学员的酒店,作为奖金评定的标准。
       顾冬藏不在意酒店对自己的评价是好是坏,但他在意奖金。
       所以他几乎每天晚上都在看书,虽然看过后第二天能忘掉一大半,但他记得以前老师说过,就算再笨的人,只要日复一日地去记忆,总有一天能记住。
       十点半,往往是学习的休息时间,顾冬藏偶尔会看看电视,偶尔会看看窗外夜景,偶尔只是发呆,却一定会想一想季宣。
       离开他,是因为无法控制感情,只有用地域的局限来强迫自己冷静。
       结果距离是远了,思念却越长。
       最近看天气预报,那边的温度也接近冰点了,自己家里半个取暖电器都没有,季宣会不会冷?
       平时他下班回家时多半会买点宵夜,不知道自己走后季宣会不会也买来吃。
       季宣这个人啊,对于收拾整理实在太不在行,自己上个月真该做一次大扫除再走。
       大半个月前,方天习突然打来电话,把季宣从头到尾地骂了一顿,说他不叫顾宣,而是叫季宣。
       还说他是名人,收入和身价都相当高。
       虽然顾冬藏一直都隐约知道季宣不一般,但没想到会那么厉害。
       季宣所在的那个世界,遥遥地挂在天边,顾冬藏也只有在梦里才敢踮起脚,试着去摸一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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