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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去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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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顿很快就陷入沉思。一些十分重要的问题必须解答。他该怎么办?去哪儿?他必须找到强有力的支援,不然就只好放弃继承权,还要背着冒名顶替的恶名。哪里有希望找到强有力的支援呢?是啊,哪里呢!这可是个难题。渐渐地,他想到一种可能性——当然,这只是一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性,但仍然值得考虑,因为再没有别的途径了。他想起老安德鲁说过年轻的国王如何仁慈,对那些受了冤屈和不幸的人是如何慷慨大度。为什么不找他谈谈,请他主持正义呢?啊,这办法对以,可是他这么一个怪样子的穷汉能被允许见到威严的皇上吗?不要紧——任其自然便了,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他是个老兵,常常能够随机应变,无疑他总会找到办法的。对,他应该到京城去。也许他父亲的老朋友,汉弗莱·马洛爵士可以帮他的忙——“好心的老汉弗莱爵士,先王的御厨或是御厩或是其他什么的总管。”——迈尔斯记不得他是个什么头衔了。这时他已有了可以投入精力的事情,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要完成,原来如烟雾一般笼罩在心上的耻辱和灰心便一扫而尽,他抬起头来环顾四周。他惊讶地发现已经走出了很远,村子已远远落在身后。国王低着头跟在他后面,他也在专注于自己的计划和想法。亨顿刚升起的快乐不禁又蒙上一层忧郁的阴影,这孩子还愿意回到那座城市去吗?在短短的人生中,他在那里除了受苦受穷之外,什么也没有享受过。但是他必须问这个问题,这是不可回避的,于是亨顿勒住牲口,问道:
     
       “我忘了问陛下,咱们究竟去哪儿。您吩咐吧。”
     
       “去伦敦!”
     
       亨顿接着往前走,对这个回答十分满意——但也感到惊讶。
     
       一路上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但是结尾却碰到一件。二月十九日晚上约十点钟的时候,他们踏上了伦敦桥,桥上熙熙攘攘,拥挤不堪,人声鼎沸,喝足了啤酒的人的笑脸被那些各式各样的火把照亮,显得格外突出——就在这时候,一位原先的公爵或其他贵族的腐烂的头颅突然掉下来,打中了亨顿的胳膊肘,又弹开去,在杂沓的脚步中乱滚。人世间的事是多么短暂、多么不可靠啊!——先王才死了三个星期,在墓中才躺了三天,而他煞费苦心从显要人物中为这座高贵的桥所选的装饰品已经在掉落了。一个市民被那颗头颅绊了一下,头撞在前面的人背上,那人转过身来,一拳把刚巧在他身后的第一个人打倒,结果又马上被那人的朋友打倒。那时正是适合随意打斗的时候,因为第二天——加冕日——的盛典庆祝已经开始了,人人都灌满了烈酒和爱国热情;不过五分钟,那场打斗就占了好大一块地方;不过十到十二分钟,就波及了约一英亩那么大的地方,变成一场骚乱了。就在这个时候,亨顿和国王被喧闹躁动的人流冲开了,怎么也到不了一块。那么,我们就暂时离开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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