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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英国人的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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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丁从复原院打来电话,要求对方付费的,我接了。
     
      “我明天要走了。”他用我念念不忘的轻快的英国口音告诉我。
     
      “真的?你要去哪,做什么?”
     
      电话那头先是一阵沉默。“哦,我其实没地方可去,除非回伦敦;但是我还不想回去,所以我想……”他声音低下去,“我想,我能不能先到你那儿住一阵子,只是一阵子……”
     
      我兴奋地打断他的话,“当然可以,我太高兴了。”
     
      “真的?”
     
      “真的!你马上来,我这儿肯定会成一个小复原院。”
     
      最后我们说好他明天晚上八点到我这儿。挂断电话后,我绕公寓直走,像个疯子一样露齿而笑。我这儿不大,但肯定不比复原院的房间小。海丁可以睡在沙发上,像只宠物一样。
     
      他可以抱着我给他买的毛绒玩具睡觉。
     
      第二天上班时,我们得知我们进入威克森姆啤酒广告的最后决选了。这意味着我们打败了其他七家竞争对手,闯入三强。
     
      “这次我感觉真不错。”格瑞尔说,“Faberge那次真是太糟了。”
     
      我们的香水客户决定不发行新款香水了,定单已也被撤除了,这让我如释重负。我不需要在再为那笔定单费神了,我巴不得离Faberge那些蛋越远越好。
     
      “知道了,唠叨鬼。”我嘲讽地说。
     
      格瑞尔通常上班时桌上会有本《每周娱乐》。我随手翻了翻,奇怪的是,杂志上的那些名流们总让我想起福思特。我被一种莫名其妙的痛苦击中了!
     
      “我不喜欢梅格-瑞恩。”格瑞尔宣布说。
     
      “为什么?”
     
      “我就是看不惯她那套‘我内心一片平静’的论调,我觉得她其实是个很暴躁的人。”
     
      “哦……好吧,”我说,“我们不该管那种闲事,是不是?”
     
      “哦,好吧,随她去。”她说。
     
      很好,这才是我认识和喜欢的格瑞尔。
     
      我低头时,看到我桌子抽屉有个东西突出来,我狐疑地打开了它——抽屉里塞满了从杂志上撕下来的彩页。“这是什么?”我一边说,一边把它们抽出来,打开看。我花了好一会儿才发现原来是一些收集下来的啤酒广告,而且像是精心收集的。“你干的?”我问格瑞尔。
     
      “什么?”她说,凑过来看。
     
      我打开了一张广告给她看,“这个,是你把它们塞到我抽屉里的吗?”
     
      “哦,真是奇怪,”她说话的语气使我相信她是无辜的,“是谁要这么干呢?”
     
      我把它们揉成一团,扔进垃圾筒。我尽力安慰自己,这不过是个可恶的玩笑;但是我仍然觉得浑身不舒服——某个人费了半天劲,花了不少时间收集这些广告给我?
     
      这倒是像我头脑发热时会做的事。
     
      海丁的那班飞机迟了六个小时,他凌晨两点时才到。我们在东乡村的一家二十四小时店吃了晚饭,然后一直坐到五点,神智不清、兴致勃勃地勾画我们清醒健康的未来。不喝酒而自醉的感觉妙不可言。
     
      海丁待多长时间还没定下来,至少两三个星期吧,要是一个月或者我的整个下半辈子那更好了。我们惟一敲定的事是:如果他旧习重犯的话,我就请他离开。我几乎不能想像他还会重蹈旧辙,因为他看上去已经下定了决心;而我也清楚我也不会了。我一旦下定决心做什么事,一定会走到底。
     
      今晚我感觉自己不可思议地欢欣鼓舞,这估计就是传说中的粉红色的云,上帝的灵光。海丁把他的行李放到沙发旁。沙发被我铺成了一张临时的床,整个房间一下紧凑起来。我真高兴我不再孤独一人了,我觉得充满了安全感。大概五点半的时候,我们各自上床睡觉。
     
      闹钟九点时响起来,把我们俩个都闹醒。“你有没有觉得你喝多了似的?”我迷迷糊糊地问。
     
      “好像是。”
     
      “我不是指累,我是指……”
     
      “我知道你的意思,”他插话道,“我觉得我仿佛喝了整整一瓶酒,感觉很愧疚。”
     
      “就是那个!”我如释重负地说,我欣慰地发现我不是惟一一个因为太幸福而惴惴不安的人。
     
      我爬出被窝,伸腰扭腿。“我下班后要去参加一个小组活动,所以七点半左右才回来。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一起去八点佩里街的会议。”
     
      “太好了。”
     
      “你今天有何安排?”我问。
     
      他傻笑起来。“哦,不知道,可能会旧病复发吧。”他大笑,“实际上我要去见卡尔-非什尔公司的一个人,谈谈我给他们做兼职音乐编辑的事。”
     
      我问他卡尔-非什尔是什么公司。
     
      他说是一家知名的古典音乐出版商,他以前跟他们合作过。我几乎都忘了海丁不仅仅是个瘾君子,还是个古典音乐编辑。我立刻想,可千万别看我的CD收藏:我的全是麦当娜、朱利安-佛汉……还有一个藏得很好的贝蒂-米德勒。
     
      上班时除了等啤酒商那边的消息,无所事事。因此我和格瑞尔充分利用了这些时间翻杂志、打长途电话和对别人评头论足。
     
      “他可爱吗?”当她得知海丁搬来和我住时,问道。
     
      我拿起一只铅笔像飞标一样掷向吊顶,扎了进去。“不,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之间根本没什么化学反应,我们只是在一些方面很合得来。”然后我跟她说起前天晚上我在酗酒者会议上听到的话,那杯水。
     
      “天哪,真是见地深刻。”她一边说一边拿起一只文件夹在钉书机顶上像小马一样绕圈疾走,“你现在一定对你拥有和面对的一切充满感恩。”她凝视窗外,“我也要提高警惕,我好像太容易失控了,我看的书都说愤怒对身体有害。”
     
      除了热衷于收集爱玛士Hermés,法国时尚品牌。鳄鱼皮手提包和马诺洛ManoloBlahnik,时装界的传奇人物,被誉为世界上最伟大的鞋匠。的露跟女鞋外,格瑞尔还是个励志类书的狂热者。
     
      “我真希望我也酗酒。我是说,你得到了那么好的治疗,还有那些会议上那么深刻的见解。”
     
      她这么一说,真让我有点沾沾自喜,但接着我又有点顾影自怜了,“你也可能会酗酒的。”我说。
     
      “不,”她叹气道,“我不可能成一个合格的酒鬼,我倒可能成一个酒鬼的好妻子。我比较善于合作,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一直相处很好的原因。”她认真地看着我,“我很高兴你是个酒鬼,”她补充道,“我是说,我很高兴你获得了这些治疗,仿佛我也间接从你那儿得到感化似的。”
     
      我冲她微笑,你这个笨蛋。
     
      “不,我的意思是,我也参加过你的那种‘让一切过去’的聚会,我也感到我的困扰少多了。现在你又提醒了我这一点,我甚至在我冰箱上贴着一个‘让一切过去’的字条。”
     
      她的话让我意识到眼下发生什么了:格瑞尔正在转型;她正在或多或少地转变她自己来适应刚转型的我。
     
      小组活动时,我谈起了工作。我谈起我是如何疲于应付工作,接着我告诉每个人海丁是如何搬来和我住的,我谈起我们是如何在复原院结识的。众人一致同意只要我和他注意彼此保持界限,这会是段好经历。
     
      福思特气势汹汹地谈起他打算如何要他的那位英国人离开,他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
     
      众人都鼓励他:“是的,你应该这么做。”听上去好像他来这里六个月以来一直在设法赶那个人走,而且他好像已经进出复原院四次了。
     
      有三次我捕捉到他凝视我又避开的眼神,我感到和他之间有一种奇怪的无形的联系。我在想是不是只是我的个人幻想,我又想起上周他穿长袖粗斜纹棉布衣服而今天穿了件紧身白T恤,是不是有什么特殊寓意。
     
      活动结束后,我朝公园大道赶去,好及时在佩里街和海丁碰头。
     
      福思特突然出现。“嘿,奥吉,等一下。”说着他递给我一张纸条,我看到它上面写着电话号码。“我只是想给你我的电话号码,你知道,万一你想找人聊天的话……”他好像对我眨了眨眼,或者只是平常的脸部肌肉抽搐?
     
      酒鬼们总是喜欢交换电话号码。在复原院里我就知道最好找别人要些电话,以备你想找人说话。我已经在佩里街攒了十个陌生人的电话,我去那儿的第一个晚上就拿到了六个。“如果你想交谈,尽管打给我。”人们总是这么说,酒鬼们之间交朋友轻而易举。
     
      “好的,谢谢。”我说,把纸条塞进我牛仔裤的前兜里。“我很感谢。”我尽力装作自然随意,我装作就像以往接到别人的电话一样。
     
      “那么下星期见。”福思特说,他笑着往街里走去,一边招手。一辆出租车仿佛久候多时似的立刻停下来。
     
      当我走进佩里街会议时,我依然还想着裤兜里的纸条,仿佛那里装着一块热源。
     
      海丁拿着两大杯咖啡在外面等着,他递了一杯给我。“发生什么事了?”他说,一边笑着等我回答。
     
      “你什么意思?”我问,打开杯盖,吹散热气。
     
      “我不清楚,”他说,“你看上去很高兴。”
     
      我仰头大笑,“是吗?”咖啡泼出来溅到我手上。
     
      “我不知道,估计是我又踩到那朵粉云了吧。要进去吗?”
     
      “好!哦,顺便说一下,”他随意地说,仿佛和我在谈论座位之类的事,“我从来没想到你是个斯蒂维-尼克斯StevieNicks,著名英籍蓝调摇滚乐队佛利伍麦克乐队(FleetwoodMac)的女主唱;嗓音充满草根性质与热情活力,深具一种无法解释的的磁力,因而被称为是“仿佛有魔力般”。这里指奥古斯丁的说话神神秘秘。迷。”
     
      我怒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开会时我心猿意马,对每个人说的话充耳不闻。我从头到尾都在绞尽脑汁,想找一个给福思特打电话的借口。
     
      会议结束后,我们在离我公寓不远的街角发现了一张乒乓球桌,于是我们跑去打球。我们渐渐找到了节奏,一般能一次相持五分钟左右。
     
      乒:海丁估计能从卡尔-非什尔那找到些工作。
     
      乓:我今天上班时间过的真慢。
     
      乒:海丁去了图书馆找了些书。
     
      乓:我想我真的被我们小组里的那个瘾君子迷住了。
     
      啪啪啪,球弹出桌子掉到地上。“你在说什么,什么瘾君子?”
     
      我想最好还是显得自然些。“没什么,”我说,弯下腰捡球,“你知道,只是种感觉,很快就会过去了。”
     
      他狐疑地打量着我,“没你说的那么简单吧。”他的英国口音为他的话平添了一些威严。
     
      “我知道我知道,”我说,“什么都不会发生的,真是感觉奇怪而已。他一团糟,我不可能和他卷到一起的;况且他也根本不可能迷上我,他只是比较友好而已。”
     
      我们离开,径直回家。
     
      “我会监视你的。”他警告道。
     
      我趁海丁洗澡时,把那张纸条藏进钱包。想到它就在那儿,我心里有点蠢蠢欲动。
     
      我电话上有条留言。“是我,格瑞尔。听着,既然明天是周五,我们又没什么事要做,不如放一天假,就当是我们的心理健康日吧。如果你同意的话给我电话。”
     
      我和海丁把晚上的时间都花在了阅读上。他读诗歌,“天哪,我搞不准在我们这种清醒早期是不是该读安妮-塞克斯顿AnneSexton,美国著名女性主义女诗人,抑郁症患者。的诗。”他评论道。
     
      我读着一本平装小说。我每页必须得读两次,因为我根本集中不了注意力。十点时,我们关灯睡觉。但我至少有一个小时睁着眼,脑子里一遍遍回映福思特递给我电话号码时的情景。
     
      突然我灵光一闪,我想起我根本没看到他在小组活动时写那个号码,那他一定是活动前就写好的了。这意味着他在活动外至少都想我一次;这意味着不管是有意识还是下意识,这都可能影响到他选择穿什么衣服来;这意味着那件紧身白T恤是特意为我穿的。有时候人们把男同性恋比作十几岁的小女孩,他们是对的。我想原因在于男同性恋们在中学时还不会表达那种异样的情愫。我们一直压抑自己,直到成年后才学会胡思乱想,分析谁穿了什么白T恤,为谁而穿……
     
      “你睡着了吗?”海丁轻轻地问。
     
      我咕咕哝哝,装作几乎已睡着了。最好还是自己留着这些迷思吧,况且,在复原院时,没人说心怀幻想有什么错。
     
      “我不知道,我只是心神不安。”
     
      我在电话里和皮格海德说。我打电话是想问问既然我有天假,他想有什么安排。“你发烧了?”
     
      他开始打嗝。“没有,就是有点……”他又打嗝。“我老是忍不住打嗝,”接着他承认道,“我是有点发烧,头有点晕。”
     
      一刻钟后我已经出现在他的家里。他看上去很糟糕,脸色苍白,不停出汗,打嗝不止。“你得打电话给你医生了。”
     
      “我已经打了,”他说,“她出城了。她的信息中心在尽力找她,让她给我回电话。”
     
      维吉尔呼呼喘着粗气从一个房间跑到另一个房间,仿佛暴风雨正在逼近。“你能带维吉尔出去散散步吗?我今天还没带它出去呢。”
     
      马上要中午了。皮格海德通常上班前七点时带他出去,即使休假时也如此。
     
      我把维吉尔带了出去。他脚一落在马路沿上,就抬起腿来撒尿,他几乎撒了有二十分钟。我带着他绕着街区溜。我突然发觉我有点恐惧,接着我意识到是因为我从皮格海德眼里看到了前所未有的东西:害怕。
     
      回到公寓后,皮格海德发誓说他很好,他只要休息一下就行。他对我说我没必要再留着照顾他,他需要什么可以自己打电话。我离开了,但是回家的一路上有种不安的情绪笼罩着我,挥之不去。
     
      我到家时海丁正往杯子里倒开水,“这么快就回来了?!你朋友还好吧?喝点茶?”
     
      我靠在水槽上。“我不知道,很奇怪,皮格海德从来不生病。”
     
      “但是你说过他得了艾滋病。”
     
      “不,他只是HIV阳性,他其实并不是真正的艾滋病。我是说,他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病状,感冒都没得过。”
     
      “好吧,可能不过是个感冒;但是你不能否认,那也有可能……”他绕着圈子说道,“那可能意味着更多……”
     
      他的话重重地落到地上,发出巨响,以至于我们都沉默无语了。我绝不允许自己,哪怕只是想像一下那种可能性。
     
      最后,我说,“现在我们有新的艾滋病治疗方法了,不像从前了,现在我们有办法了。”我这么说时,我发现我声音里有种我向客户推荐他们根本不想要的广告时的腔调——我在兜售。
     
      海丁笑了,吹着他的茶。
     
      “太烫了?”我说。
     
      他点点头。“哦,对了,你的那个治丧人朋友打电话给你了。”
     
      “吉姆?什么时候?”
     
      “你在皮格海德家的时候。对不起,忘了告诉你了。”
     
      “没关系,我待会儿打给他。”
     
      “他说他一定要和你谈一下。”
     
      某种渴望一闪而现。要在以往,我可能会说我想喝一杯,但是现在我只想能转移一下自己的注意力,我要忘掉皮格海德和他的打嗝。我给吉姆回去电话:“什么事?”
     
      “我遇到了一个人。”他说。他总是遇到一个人,他的一个人通常持续一个星期,或者持续到他终于承认他是干哪行的那天,而这一天迟早会到来。
     
      “哦,是吗,她怎么样?”我问。
     
      “她很棒,”吉姆说,“一个电脑程序员,而且她身材很火辣。”
     
      他们是在东乡村的一个叫乌鸦的昏暗忧悒的哥特式酒吧里遇到的。那种酒吧总让那些只习惯夜间活动的夜猫子趋之若鹜。
     
      “你们俩出去……”我想说白天也出去吗,但是还是改口说成,“一起吃晚饭或干别的?”
     
      “是的,我们已经成功约会三次了。你猜怎么着?”他兴奋地说,“她知道我是干什么工作的了。”
     
      “吉姆,你确信她知道你是做什么的吗?”
     
      “是的,”他有点生气,“我确信。”
     
      我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一幕场景:一个长黑发和黑指甲的脸色苍白的女人,身穿黑色蕾丝,浑身颤抖地把她自己交付给一个治丧人;然后一辆黑色灵车在偏僻的高速公路上呼啸而过,锡罐子们在车后迎风飞扬,车后窗玻璃上有个用剃须膏写的标语:我们结婚了!
     
      “听起来不错。”我说。
     
      “我们打算今晚去那家酒吧喝酒。我想知道你愿不愿意来,这样你也能见见她。”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害怕。我想起我在复原院里雷对我说的话:如果你走进一家理发店,你迟早会剪头发的。所以不要去酒吧,想都不要想!
     
      “吉姆,我真的很想见见她,但是我真不该再去酒吧了。”
     
      海丁从他的书里抬起头。
     
      “哦,实际上不是酒吧,其实算是家餐馆。他们是有吧台,不过基本上算餐馆。”
     
      海丁注视着我,眼睛在说,怎么了?
     
      我想到如果我不去,我太不够意思了;而我一意识到我在做什么,我就知道我会没事的。“几点?”我问。
     
      海丁张大嘴,眼睛难以相信地盯着我。
     
      “八点。”
     
      “好,告诉我地址。”
     
      “你疯了吗?”我挂断电话后,海丁问。
     
      “那不是酒吧,是餐馆。”
     
      “是家有酒吧的餐馆。”他辩论道。
     
      “听着,我会没事的。我只是走进去,见见那个哥特女孩,喝杯矿泉水,然后离开。”
     
      海丁露出一副不信任的家长相。他不用说话,只消用表情就让我感觉到这一点。
     
      餐馆在伍斯特街上。因为它独特醒目的外观从一个街区外看都能鹤立鸡群,所以我很容易就找到了它。它那两扇巨大的法式大门向人行道敞开着,长而厚重的红天鹅绒门帘从每扇门悬垂下来,在夏日夜晚温热的微风里摇曳着。餐馆内如此昏暗以至于我的眼睛花了很长时间去适应,我呆呆地站在这未知的空旷里。渐渐地,它向我展现了它的面目:一座造价不菲的吧台从大门边展开,一直延伸到仿佛几里之外的黑暗中;低矮的摩洛哥式桌子在改造过的阁楼空间里四散开来;惟一的光亮来自桌子上和吧台上的蓝色玻璃球里的蜡烛;吧台后面是自上而下排列整齐的五颜六色的酒瓶,看过去像上等艺术品。
     
      它们美得让人凝息。看着它们,我心中充满了渴望。这不是普通的渴望,是一种浪漫的渴望。因为我不仅仅只喝里面的酒,我真的还很喜欢那些瓶子。我毅然决然地转过身不看它们。
     
      两个女人交叉着腿靠着桌子,坐在旁边的织锦软垫上,每人面前摆着一杯充满异国情调的蓝色的酒,她们烟灰缸里香烟的烟气像眼镜蛇一样袅迤向上;角落里一个穿西装的高个男人正跟一个年轻女人窃窃耳语;四台巨大的叶片厚重的吊扇在我头顶蹒跚转动,我这才意识到今年曼哈顿比较流行吊扇。我站在那里,仿佛身处1943年的马达加斯加的一家专为间谍开的酒吧。
     
      吉姆正背对我站在吧台前,兴致勃勃地和一个女人说着话。我如释重负,小心地避开那些软垫、矮桌或其他一些没看到的东西,慢慢走向他们。这里是天国之境,而我只是来小做拜访。我将坐在地板上,而不是云上。
     
      “嘿,伙计,”吉姆一看到我就欢快地叫道,“该死的,你看上去焕然一新嘛,真不错。”他喝着伏特加,瞪大眼睛。我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见到他了,我从未在清醒之时见过他。此刻在这一百多瓦的清醒之灯泡的光辉照耀下,他使我想起了一具火车残骸。
     
      他把我引向他身旁的那个高挑迷人的金发女郎:“奥古斯丁,阿斯特丽德——阿斯特丽德,奥古斯丁。”我们握手示意。她的手又冷又湿,不是来自她的血管,而是来自她拿着的那杯酒。
     
      “该死的家伙,”吉姆又上下看了我一眼,“我得说你看上去真是——现在我绝对舍不得把你从我床上踢开了。”他一阵大笑,然后俏皮地对阿斯特丽德眨眨眼;后者也大笑起来,然后仰面喝了一大口鸡尾酒。
     
      吉姆忘了两年前他根本从未将我从他床上踢开过。我记得那次我们在外一直晃荡到凌晨四点,直到酒吧打烊,最后我们到了他的公寓。第二天早上我们醒来,发现我们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我们都被当时的情景吓坏了,所以以后谁都绝口不提。此刻我很想故意提醒他,但还是忍住了。
     
      服务员迅速滑行而至,仿佛他鞋跟上装着无声喷气机,把他推过来似的。“您想喝点什么?”他只抬起一边嘴角问。我敢肯定他一定在镜子前站了数小时,固定用那边的嘴角练这句话。如果你问他是不是如此,我敢打赌他会酷酷地往左抬起嘴角来形容自己。
     
      我真想说来杯KetelOne马提尼,带干橄榄叶的。“嗯,一杯酸橙矿泉水。”我还是按捺住没说。我也可以要杯热自来水,但是我觉得那不太酷。我沮丧地意识到酒鬼在这个时候是多么可怜而压抑,就像那些地下室里的祈祷者们。这样真让我觉得没有颜面。
     
      “你们二位呢?”那个服务员指着吉姆和阿斯特丽德的酒问。
     
      “我们再来两份同样的。”吉姆说,一边用眼睛余光瞟了阿斯特丽德一眼。那样子仿佛在说,他现在有了一个女酒伴了。
     
      “好。”服务员用一种矫揉造作的腔调说。
     
      吉姆转向我:“我刚刚在和阿斯特丽德聊我现在上班时要应付的那家人。”
     
      谢天谢地!一个精彩的治丧故事将有助于转移我的注意力。“哦,发生什么事了?”我问。
     
      吉姆伸手拿酒杯,发现是空的后,就看看服务员。我清楚他在想什么,他在想,漂亮男孩,你能不能把你的酒调快些?“是这样的,我已经告诉阿斯特丽德了,我现在在给公园大道的一个恶心的有钱人家办她女儿葬礼的事。”当服务员将酒放到吧台上时他停了一下。他和阿斯特丽德立刻迫不及待、如饥似渴地喝了一口。“是这样的,”他一边说,一边用手背擦擦嘴,“那位母亲这么问我,‘她在你们那儿会很安全吧?’伙计,我只好看着她。我很想说,‘不,危险着呢。我会给她穿上鱼网袜和开叉裤,然后把她塞到我货车里,把她载到路边,给那些残忍无情的流浪汉卖弄风骚。’”
     
      阿斯特丽德一阵得意的大笑,直抓吉姆的胳膊,使两个人的酒都泼了出来。
     
      我僵硬地礼貌地笑着。我脑子里立刻闪现一个词:社交润滑剂。是的,这是我现在想要的,我要一杯鸡尾酒调节一下我和他们的气氛。我口干舌躁,呷了一口矿泉水。
     
      “我不明白他们是什么意思,”他一边摇头一边说,“他们准备把她葬在一个以前是垃圾场的公墓里。他们是担心她在那墓地里的安全吗?”他的五官扭到一起,做恶心状。“我是说,两天后那个女孩就要被埋在臭味难闻的六英尺的地下了,她的身上会盖着一层废电池和用过的安全套。他们是不是担心这些?”
     
      我这时才第一次意识到,我和他能走到一起主要是因为我们干的工作使得我们喝上了酒,喝到了一起。
     
      吉姆转向阿斯特丽德:“嘿,宝贝,你怎么这么安静?”他一边说一边将手放在她背上。
     
      我后来知道了阿斯特丽德二十九岁,是丹麦人,曾和一个号称和宗毓华ConnieChung,美国著名电视节目女主持人,是美国电视新闻界中最早成名的华裔人士。睡过觉的男人约会过。
     
      吉姆亲亲她的脸颊,然后又要了一份酒。
     
      这时我脑子里出现了激烈的暗示:快走,奥古斯丁,快走。“我得走了,我还有工作要做。”我又转向阿斯特丽德,“很高兴见到你。”
     
      她看着我,仿佛是刚注意到我似的。吉姆大吃一惊:“嘿,你这就走了?”
     
      “是啊,我只是过来跟你们打声招呼。”我把我那杯矿泉水放到吧台上。
     
      我现在必须得离开这个地方。
     
      “那好,谢谢你能过来,我下星期给你打电话。”说完他立刻就调过头,跟阿斯特丽德说话了。
     
      “好。”我拍拍他肩膀。我离开时,注意到那个服务员正和吧台旁的一个像是刚面试回来的亚洲模特说话。这真是像脱脂牛奶一样,世界流行,四海一家了。
     
      但无论如何,我不能这样和他们同流合污。我是一个有价值的个体。
     
      “我真的很想喝酒,但还是忍住了。那种氛围……真是诱惑难挡!这是我回来后第一次这么强烈地感觉到酒精恐怖的力量。”现在是星期一,我正坐在温迪的办公室里,忏悔。一半的我深感罪恶,仿佛我是个叛徒;一半的我又不想承认我想和吉姆他们喝酒。
     
      “我觉得你不该去酒吧,但是我很高兴你能坦诚心事,而不是藏在心里。”接着她又问道,“那之后你去参加酗酒者会议了吗?”
     
      我跟她说我没有,我直接回家了,一直和海丁谈话到半夜。
     
      “下次再发生这种事,你最好强迫你自己去开一次会。”
     
      这些会是酒鬼们的万福玛丽亚。在里面你可以随心所欲,坦诚任何神智不清时犯下的罪行。
     
      “我把他的阳具切下来后,就拿迷迭香黄油炒着吃。”
     
      “但是你之后去开会了吗?”
     
      “去了。”
     
      “那我就不担心了。”
     
      温迪问我和海丁相处得如何,我告诉她有他在身边真的很不错,他一心一意要洗心革面,我们彼此相互鼓励和扶持。我们整个周末都在开会、看电影、打乒乓球。
     
      她又问我上周的小组活动怎么样,我说小组活动非常有帮助;她说我表现很不错,一步步走向清醒了,我点头表示同意。
     
      当我站在走廊,等电梯下楼时,我听到身后传来声音,“奥吉?”我转过身,一看,福思特正向我走来。“你在这干什么?”
     
      “和温迪一对一治疗。”我说,我真希望我能回答得更长些,最好能让我回答四十五分钟,和他私下里。
     
      “我刚和罗丝做完治疗,真太巧了。”他把身体重心全移到一只腿上,看着我笑。
     
      “是啊,真有趣。”我挤出话来,我的心在胸膛里砰砰直跳。
     
      电梯来了,我们走进去。福思特首先打破了电梯沉默定律,开腔说话:“那么,哦,你现在准备做什么?”
     
      我看着电梯往下时闪亮的数字,“哦,我不知道,可能会去健身吧。”
     
      电梯到四层时停了下来,但是没人进来。福思特伸出头去两边看了看,耸耸肩,然后按了关门按钮。
     
      我们两个都看着前面,一言不发,直到我们到了大厅。我们从大厅出去时,福思特说道:“你不想喝点咖啡吗?”“我是说,如果你不急着去健身的话。”他补充道。
     
      “好的,没问题。”我尽力用最平静的声调说。我压抑住我的兴奋,没有像个六岁的孩子一样上下直跳地叫,可以吗?可以吗?可以吗?
     
      我们一起去了第六和十一大道交的“法国烘烤”。我们在露天的座位上坐下来,要了份卡布其诺。一阵微风温柔地拂来,仿佛是从一个旅游胜地的旅馆被特意联邦快递过来,为这一刻助兴似的。
     
      “奥吉,”他用他低沉、浑厚而懒洋洋地腔调说,“说说你的事吧。”他身体往椅背靠去,仿佛要安顿好自己,准备好好享受我奇妙的故事。
     
      我喜欢夏天,因为日照很长。金黄色的阳光几乎是从地平线上向我们照过来。我注意到他的胸毛从他T恤的V字领溜出来,闪闪发光。他的眼睛如此纯净幽蓝,让我浮想联翩,想到无数美好的词。
     
      我笑起来,确信边上的光一定会突出我下巴上那道扭出来的缝。
     
      他也笑起来,头轻微往右挺,嘴边露出漂亮的酒窝。
     
      我看向别处,又看回来。
     
      我们的卡布其诺送过来了。
     
      当获知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他异常地惊异。我母亲在我十二岁时把我送给了她的精神病医生。于是我和那个疯医生住在一起,再也没上过学,而且还和一个住在我房子后面谷仓里的恋童癖者发生了关系。
     
      我也很惊讶地得知了原来不到两个月前,他还在一家毒品旅馆里,当时一块碎瓶玻璃正压在他脖子上。他心知肚明,他不值得人爱;而且他还不敢把那个英国人赶出去,因为他害怕他会自杀。
     
      “但是在小组里,你还说他一直打你,冲你发火。”我说,“听你的口气,他很可怕。”
     
      “他是很可怕,但我是他惟一的依靠。如果我把他踢出去,他就无家可归了。”
     
      “那是他的问题,他得对自己负责,跟你没关系。”我说。
     
      “不,在某种程度上,他是我的责任,他甚至身无分文。”福斯特挠挠他的锁骨,露出他大芒果一样的二头肌。
     
      “你是不是爱他?”我故作漫不经心地说。
     
      “不,我不爱他,从来没有。我们只是两个混到一起的混球。”他痛苦地笑着,“我就是大混蛋。”他呷了口咖啡,问,“你呢?你的交往怎么样?”
     
      “我没跟谁交往。”我说。
     
      “但是……我好像听说你跟一个叫海克特的人住一起。”
     
      “是叫海丁,”我纠正道,“我们不是那种关系。我是在复原院遇到他的,他只是在回伦敦前在我那儿住一段时间。”
     
      福思特假笑了一下:“你确定没什么?”他擦掉他上嘴唇上的泡沫,舔舔他的手指。
     
      “我自己难道还不知道?”我说。
     
      他笑起来。“对不起,我不该管你的事。”他往右抻抻脖子,喀嚓一声响,接着又喀嚓一声,他又把脖子抻到左边。然后他看着我:“那么,你是单身?”
     
      “是的,我可不像你。”我的声音有种迷乱的敌意。我立刻就后悔了——它出卖了我。
     
      他挠挠他的下巴,露出不易觉察的笑容。
     
      这时服务员拿着一盒火柴走过来,点燃了我们桌上的蜡烛。我陷入了无边无际的自我恐慌中,我事无巨细地向他摊开了我的生活:我疯疯颠颠的母亲;我吝啬、总是醉熏熏的父亲;我的广告生涯;我是如何用我手机的叫醒服务来提醒我出门和朋友去离奇古怪的餐馆吃饭;我什么时候换的手机;我吃的法式面包的尺寸……
     
      他幽蓝的眼睛忽明忽暗。“那么你觉得什么样的男人比较吸引人?”他一边说一边把胳膊搭到他旁边的椅子上。
     
      我像一只狗盯着熏肉一样盯着他。我结结巴巴地说:“哦,你知道,这没法说。”
     
      “可以给我点提示。”他说。
     
      “我讨厌这个问题——好吧——我认为他应该比较有内涵,幽默,聪明,爱读书,疯狂但是又能把握分寸。”我又补充道:“这听上去好像是一个很差劲的个人广告嘛。”
     
      他大笑。“那么身体上呢?你喜欢什么样的?”
     
      我伸手够我的咖啡杯,发现里面已经空了。福思特注意到了,他端起他的杯子,把他的倒了些给我。“那么?”
     
      “这太令人尴尬了。”我说,“我比较……浅薄……我喜欢毛多的胳膊。”我吞吞吐吐地说。
     
      他又大笑起来,他笑的样子使我想起一大瓶馥郁芬芳的红葡萄酒,他笑得豪爽而富感染力。他点点头。我一下感觉我像个和帕米拉-安德森PamelaAnderson,美国著名艳星,以巨乳闻名。约会的直愣愣的毛头小子,而之前我刚告诉她我喜欢大奶头。
     
      他一边大笑,一边很自然地解开他袖口的纽扣,卷起袖子,把他毛绒绒的胳膊放到我面前。“我不是在笑你,”他说,“我笑是因为我也喜欢这样的胳膊。”他邪邪地露齿而笑。
     
      “那是什么?”
     
      一阵微风拂过我的脖颈,我飘飘欲仙,就像吸了大麻。
     
      “我听说……男人的上嘴唇上有卡布其诺泡沫……”他眨眨眼,或者又只是抽搐了一下。
     
      我仍然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胳膊,一边拿食指擦擦我的嘴唇,然后低头一看,卡布其诺泡沫。“你是说这个?”我说,脸估计已经通红了——我在他的注视下迷醉了。
     
      “对。”他依然用他懒洋洋的性感的腔调说。
     
      “你们还要点别的吗?”服务员过来问。
     
      “不,不要了。”我说,然后我像电影里演的那样装作看手表,“我想我得回家了。”
     
      “好吧。”他用一种在我看来混合着希望、悲伤和失望的情绪的声音说,这让我觉得他会在这里待上一夜。
     
      我伸手去拿账单,但他把它抢了过去。他看了一眼,然后手伸进牛仔裤兜里。他拉出一张皱巴巴的二十元的票子,塞到蜡烛底下,以防被风吹走。
     
      我们起身,走到街角。我们一直站着看着彼此。“明天小组见。”他最后说。
     
      我渴望他能再说些什么,就像我喝马提尼时,总渴望多来几轮一样。“明天见!再见!”
     
      但是我们都不挪脚,等对方先走。他先迈出了脚,但是立刻又停住了,回头看我。我被一种自皮格海德以来第一次的眩晕击中了——一种我永远都不想失去的眩晕,而且又是因为这种小小的细节而被击中,真是妙不可言。
     
      我们背道而驰。他回到他那个有英国酒鬼男朋友的家。我回有英国酒鬼兼瘾君子的室友的家。我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这种感觉是因为福思特,是吗?不是因为皮格海德,是吗?我回答自己说,是因为福思特。我想是的,我几乎百分之百地坚信不移。
     
      我已经多年没有对皮格海德怀有爱意了。以我们最一开始的交往,你可能会把我们看作一对为所欲为、狼狈为奸的人。我们勾搭在一起,使我们的朋友都疏离了我门。我整日迷恋于他的西装,他的气息,他振振有词像打排球一样说话的方式……皮格海德,这个投资银行家,总能自圆其说,能把你辩得相信任何事。
     
      我们总是去“它”餐馆吃饭,在“它”喝酒;我们去俊男靓女出没的酒吧跳舞;我们做爱,然后各自回家,然后再在电话里做爱。
     
      但我似乎总也抓不住皮格海德的心,这反而总是激我跃跃欲试。但是,慢慢地,我累了。接着他生病了,然后突然间他说:“好吧,你现在可以得到我了。”但我已经不再想要他了,为了摆脱他,我已经付出了太多的努力,我不想功亏一篑。
     
      所以后来,我扮演了他的普通朋友的角色。我所做的就是在火焰岛的沙滩上给他拍拍照。他穿着鲜艳的桔色泳裤,兴致勃勃地和一个跳舞的男人搭讪;而我则在后面,给他遛狗,看着他在灌木从里撒尿。“到底有什么问题啊?”他对我说,“我们又没结婚,我们早就说的很清楚了。我爱你,但是我不想被束缚住。”
     
      所以,很自然地,我花了数月,慢慢将他从我脑中抹去了。
     
      接着他发病了;然后突然间,一个新皮格海德出现了。这个新皮格海德总是信誓旦旦,慷慨许诺。他总是说,让我们一起共创生活;而我回答道:“你说我晚上跟别人的初次约会是该穿黑夹克还是灰色的呢?”
     
      星期二上班时,我正站在小便池边小便,我听到男厕所的门被打开了,然后听到格瑞尔一句叫嚷:“奥古斯丁,你在里面吗?”
     
      “在,什么事?”真讨厌,她。
     
      “你得快点。皮格海德在电话线上。他是从医院打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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