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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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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张设有阅书架的大椅子上坐着老佐里恩,他是这一家族、阶级和信念的领袖人物,白头发,大额头,代表着勤俭、秩序和对财产的热爱。在全伦敦最寂寞的一个老人就是他-舒适而忧郁地坐在这间屋子里,被一些完全不理会什么叫家族或者阶级或者信念的伟大动力所玩弄,只是像机器一样推动着,通过可怕的过程推往那无从推测的结局。小佐里恩感觉到的就是这些,因为他也具有一般人的眼光。
     
       可怜的老爹!原来这就是他的结局,他一生辛辛苦苦地省吃俭用,目的就是如此!一个人孤零零的,一天天老下去,渴望着有个谈天的对象!
     
       老佐里恩逐一回想起自己的儿子。他有许多事情要谈,这些事情是他多年来没法谈的。过去他就没办法说得让珍相信-苏荷区的产业一定会涨价,和他对于新煤业公司的监督庇平那样闷声不响非常感到不安,而他自己一直就是这家公司的董事长,以及他对美国高尔高得斯公司股票一直下跌真的厌恨,甚至于他想怎样用赠与的方式,来逃避他死后的遗产税。可是现在,一杯茶在手,兴致一来,他把手边的茶杯不停地搅和,开始讲起来。一个新的人生远景就这样展开:在这一片天赐的谈话乐土上,他找到一处海港来抵御那些焦虑懊丧的巨浪;他可以想出种种方法救出自己的财产,使他生命里惟一的不死部分永远活下去,用自己设计的鸦片来安慰自己的灵魂。
     
       小佐里恩是一个好听众,这是他最大的长处。他两眼盯着父亲的脸,偶尔也提出一些问题。
     
       老佐里恩话还没有说完,已经敲一点钟,听见钟声,他的习惯又复发了。他掏出怀表一看,脸上带着诧异的神情:
     
       “我应该上床睡觉了。”他说。
     
       小佐里恩站起来,伸手扶父亲起身。老佐里恩那张老脸又显得衰朽枯槁了,两只眼睛始终避开他。
     
       “再见,孩子,自己保重。”
     
       停了一会儿,小佐里恩就转身向门口走去。他眼睛简直看不清楚,自己哧哧在笑。在这十五年中,自从他第一次发现人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以后,从来没有想到它可以复杂到这样的程度。
     
       在史悦辛家的晚宴上。
     
       史悦辛那间用橙黄和淡青色装饰的餐室,正面对着海德公园;餐室内的圆桌上摆了十二人份的餐具。
     
       屋子中间悬挂了一架有花纹图案的玻璃架灯,点满了蜡烛,就像一座庞大的石钟乳垂下来;屋内的大金边穿衣镜,茶几上的大理石面和装有沉重的织花垫子的金椅子全被照得通亮。凡是有办法从穷乡僻壤混进上流社会的人们,没有不深深爱好美术的;因此这里的一切也都表现了这种爱好的倾向。史悦辛确实是看不过简单朴素,而喜欢金碧辉煌,这使他在一般交游中被公认为大鉴赏家,只是太豪华一点。哪一个走进他的屋子的人,都会立刻看出他的生活很阔绰;他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因此更加踌躇满志。在他一生中,恐怕从没有像眼前的境遇更加使他心满意足了。
     
       他本来是替人家经管房产的,这个职业他一向瞧不起,尤其是房产拍卖。自从退休以后,他就一心一意搞起这些贵族的玩意,对他而言,这也是很自然的事。
     
       他晚年过着十分奢侈的生活,使他就像只苍蝇掉在糖罐子里一样,他的脑子里从早到晚不曾动过什么念头,因此刚好成为两种极端相反的情感的会合处:一种是踌躇满志,觉得自己走出一条路,也创立了家业,这是一种持久而且顽强的感觉;另一种是觉得一个人既然这样出类拔萃,根本就不应让工作来玷污自己的心灵。
     
       今天他穿了一件装有金镶白玛瑙的大钮扣的白背心,站在食橱旁边,看男仆把三瓶香槟酒的瓶颈硬塞进冰桶;衣领的尖角使他动辄觉得刺痛,可是他决不打算换掉;在领子下面,下巴的白肉鼓了出来,一动不动。他的眼睛在酒瓶间转来转去。他的心里在激辩着:佐里恩喝了一杯,或者两杯吧,他很会保养自己。詹姆士,他近来不能再喝酒了。尼古拉呢-范妮跟他准会抱着水喝!索密斯算不上;这些年轻的子侄辈-索密斯38岁了-还不能喝酒!可是波辛尼呢?这个陌生人有点不属于他的哲学范围,所以碰上这个名字,史悦辛就踌躇了。他不放心起来!真难说!珍不过是个女孩子,而且正在恋爱!爱米莉(詹姆士太太)喜欢喝一杯好香槟。可怜的老裘丽会嫌这种酒清淡无味,她是不懂品尝酒的。至于海蒂·契斯曼!一想到这个老朋友就引起他一串思绪,使他原来清醒的眼睛变得有点模糊了:她准会喝上半瓶!
     
       想到其余的客人时,史悦辛上了年纪的脸不禁露出一种猫儿扑鼠的神情。索密斯太太!她也许喝得不多,可是她会赏识这种酒,给她好酒喝也算一种乐趣!一个美人-而且对他有感情!
     
       想到她就像想到香槟洒一样!请她喝好酒真是人生一大乐事,这样一个年轻女予,长得漂亮,又懂得怎样穿衣服,仪态举止又那样动人,真是出色-能招待她真是再快乐不过的事。他的头在衣领的尖角之间微微痛苦地转侧一下、今天晚上还是第一次。
     
       “阿朵尔夫!”他说,“再放一瓶进去。”
     
       他自己也许会喝得很多,这要感谢布莱特医生开的那剂药方,他觉得身体非常之好;他而且很注意自己发胖,从来不吃午饭。好多星期来他都没有觉得好过。他把下嘴唇嘟了出来,发出最后的指示:
     
       “阿朵尔夫,火腿端上来少加一点西印度果汁。”
     
       他走进外室,在一张椅子边上坐下,两膝分开;那个高大肥硕的身材立刻陷入一种带着企盼而又古怪、天真的静止状态。只要有人来通知一声,他立刻就会站起来。他有好几个月没有请人吃饭了。这次庆贺珍订婚的晚宴开始好像很头疼(在福尔赛家族,请订婚酒的成规是像宗教一样奉行的),可是发请柬和吩咐酒菜的差事一完,他的豪兴倒又引起来了。
     
       他就这样坐着,手里拿着一只又厚又光滑的金表,就像一块压扁了的牛油球,脑子里什么都不想。
     
       一个蓄了,腮须的长个子走进来,这人原是史悦辛的男仆,可是现在自己经营一家蔬果店了。他高声说:
     
       “契斯曼太太,希普第末斯·史摩尔太太!”
     
       两位太太走进来。前面的一个浑身穿红,两颊上也是同样红红的两大块,一双严厉而且尖利的眼睛。她向史悦辛走来,伸出一只戴淡黄色长手套的手:
     
       “啊,史悦辛,”她说,“好久不见了。你好吗?怎么的,我的好老弟,你长得多胖啊!”
     
       史悦辛的眼睛狠狠盯了她一下,同时也泄露了他的感受。他心里涌起一阵无名怒火。长得胖和谈论胖,都一样是粗俗的,他不过是胸口宽阔一点罢了。他转身望着自己的老妹,握着她的手,带着命令的口吻说:
     
       “怎么样,裘丽。”
     
       希普第末斯·史摩尔太太在四姊妹中是最高的一个,一张善良而衰老的圆脸已经变得有点阴沉沉的,脸上长满无数凸出的肉球,好像一直戴着铁丝网的面具,当天晚上忽然卸下来,弄得脸上到处是一小撅一小撅叛逆似的肉球。连她的眼睛都好像嘟了出来。她就是以这样方式来纪念希普第末斯·史摩尔逝世的长恨。
     
       她说话会出乱子是享有盛名的,跟她家人一样,她说话出了乱子之后,还要顽强地坚持下去,并且再说话又出乱子,就这样一直出下去。她丈夫去世之后,这种血统上的顽强和实际主义,逐渐变得荒芜了。她是个健谈的人,只要有机会让她谈话,她可以几小时毫不激动地叙说着命运刻薄和她的种种事例,就好像史诗那样令人厌倦。她也看不出那些听她谈话的人是因为认为她心地好,而同情她的命运。
     
       这个可怜的灵魂曾经长时期陪坐在史摩尔(一个体质赢弱的人)的病榻旁边,因此养成了一种习惯。她丈夫逝世之后,她多次长期陪伴病人、儿童和其他无依无靠的人。因此她永远不能摆脱那种感觉,好像这个世界的确是一个最忘恩负义的地方,实在过不下去。那位极端风趣的牧师汤玛斯·施科尔对她的影响最大,每逢星期日她都要坐在经坛下面听他布道,终年如此;可是她也跟人家说这也是一种不幸,并且使大家都相信。她在福尔赛家人中已经成为话柄,任何人只要显得特别叫人头疼的时候,就被认为是“裘丽第二”。像她这种心情的人,要不是姓福尔赛,在40岁的时候早就会一命呜呼了;可是她却活到72岁,而且气色从没有这样好过。人家对她的印象是,她有一种自得其乐的本领,但是还没有充分得到发挥。她养了三只金丝雀,一只叫汤咪的猫和半只鹦鹉-因为跟她妹妹海丝特合养的。这些可怜的动物倜摩西最害怕了,所以她很谨慎总不让他撞见。他们认为她倒霉并不能怪她,所以大家打得很火热。
     
       今天晚上她穿了一件黑色羽缎,淡紫色的前襟裁成小三角领子,再在细喉管下面系了一根黑丝绒带子,这身装束虽然颜色阴暗了一点,却很华贵。晚上穿黑色和淡紫色,对每一个福尔赛家人来说,都会认为是纯洁朴素的颜色。
     
       她向史悦辛嘟着嘴说:
     
       “安姊问起你。你好久没有来看我们了!”
     
       史悦辛两只大拇指插着背心两边,回答道:
     
       “安姊太衰老了,她应当请医生看看!”
     
       “尼古拉·福尔赛先生和太太!”
     
       尼古拉·福尔赛竖着两道长方眉毛,脸上带着笑容。他原打算从印度高山地带雇用一个部落去开锡兰的金矿,今天白天总算把事情办妥了。这是他一个很得意的计划,终于克服了许多当前的严重困难而得以顺利进行-他当然很高兴。他的矿产将增加一倍,赚不赚钱倒无所谓。他自己时常和人家争论,根据一切经验证明人是一定要死的,至于老死本国,或者在一个外国矿穴下面受潮湿身亡,都没有什么重要,只要借着个人生活方式的改变,而且只要这样改变有利于大英帝国就行了。
     
       他的才干是无可怀疑的。他抬起自己的塌鼻子向着对方,接下去说道:
     
       “由于缺少几百个这种家伙,我们多年没有红利可分,你看看股票的价钱,我不能靠它赚个十先令!”
     
       他还上雅毛斯去休养过,回来觉得自己至少年轻了10岁。他抓着史悦辛的手,兴致勃勃地嚷着:
     
       “啊,我们又碰头了!”
     
       尼古拉太太,一个憔悴的妇人,也在他身后跟着苦笑,那样子又像是高兴,又像是害怕。
     
       “詹姆士·福尔赛先生,太太!索密斯·福尔赛先生,太太!”
     
       史悦辛把脚跟靠拢,那种举止看上去更加神气。
     
       “啊,詹姆士,啊,爱米莉!你好吗?索密斯?你好?”
     
       他握着伊莲的手,眼睛睁得大大。她是个美丽的女人-稍为苍白一点,可是身材、眼睛、牙齿多美!索密斯这个家伙真不配!
     
       上帝给了伊莲一双深褐色的眼睛和一副金黄色的头发,这种奇异的配合最吸引男人的目光,据说也是个性软弱的一种标志。她穿一件金色的长袍,露出丰满的颈子和双肩,肤色柔和而苍白,使她的风度特别迷人。
     
       索密斯站在后面,眼睛紧盯自己妻子的颈子望。史悦辛仍旧把表拿在手里,表上指针过了8点。晚饭时间已晚了半小时-他还没有吃午饭-心里不由涌起一阵无名的原始的焦灼。
     
       “佐里恩不大会迟到的!”他跟伊莲说,已经压抑不住自己的气愤。“我想都是珍把他耽搁了。”
     
       “恋爱的人总是迟到的,”她答。
     
       史悦辛瞪眼望着她,两颊泛出暗橙黄的颜色。
     
       “他们没有理由迟到。无聊的时髦玩意儿!”
     
       在这阵发作后面,那些原始祖先不能用言语表达的愤怒好像都在嘟囔着。
     
       “你说我新买的这颗星好不好,史悦辛叔叔,”伊莲温柔地说。
     
       在她衣服胸口中间果然照耀着一颗五角形的星,是用十一粒钻石镶成的。
     
       史悦辛望望那颗星。他对宝石本来很爱好。要分他的神,再没有比问他对于宝石的意见更加有效。
     
       “谁给你的?”他问。
     
       “索密斯。”
     
       她的脸色毫无改变,可是史悦辛的淡黄眼睛瞪了起来,就好像突然触见什么事情而痛苦似的。
     
       “我敢说你在家里很无聊,”他说,“哪一天你愿意来吃晚饭,我都请你喝伦敦最好的酒。”
     
       “珍·福尔赛小姐-佐里恩·福尔赛先生!波-斯威尼先生……”
     
       史悦辛摆一下胳臂,喉咙里咕唧了一句:
     
       “吃晚饭了-晚饭!”
     
       他带着伊莲,理由是自从她过门之后,还没有请过她。珍当然和波辛尼坐在一起,波辛尼坐在伊莲和自己未婚妻中间。珍的另一边是詹姆士和尼古拉太太,再过去是老佐里恩和詹姆士太太,尼古拉和海蒂·契斯曼,索密斯和史摩尔太太,这样就接上史悦辛形成一个圆圈。
     
       福尔赛的家族的宴会都遵守某些传统。例如,冷盘是没有的。这个理由始终没有人知道。小一辈的人猜想大概是由于当初生口的价钱贵得太不成话的缘故;更可能由于在紧要关头上,冷盘大都没有什么可吃的,为了肚子的实惠就索性不要了。只有詹姆士这一房有时候不忠于这一传统,因为冷盘在公园巷一带差不多成为普遍的风尚,因此他们也就很难抵制得了。
     
       入座之后,接着是一种相互问无言的冷淡,几乎含有不快,中间也夹杂些这类的话:“汤姆的情况又不好了,我真弄不懂他是什么缘故!”-“我想安姊早晨是不下楼的吧?”-“范妮,你的医生叫什么名字?司特伯吗?一个江湖医生!”-“威尼弗烈德?她养的孩子太多了,四个,可不是?她瘦得像根木条!”-“史悦辛,你这雪利酒什么价钱?我觉得淡而无味!”宴会上整个气氛,一直到上第一道菜,都是这样的沉闷。
     
       斟上第二杯香槟之后,席间听到一片嗡嗡声;把这片嗡嗡声里面附带的杂声去掉,就发现它的主要成分是詹姆士在讲故事,他讲了一段很长的时间,连上了羊胛肉之后的时间也被他占用了一部分-这道菜在福尔赛家宴会上是公认的头道菜。
     
       福尔赛家不论哪一层请客都没有不准备羊胛肉的。羊胛肉又有滋味,又耐咀嚼,对于“有相当地位”的人士特别相宜。它有营养而且好吃,正是那种叫人吃了不能忘怀的东西。它就像放在银行里的存款一样。有它的过去和未来,这是一道可以引起争论的菜。
     
       关于哪儿出产的羊肉最好,福尔赛各房都会各执一词-老佐里恩矢口不移说达特莫尔的好,詹姆士说威尔斯的好,史悦辛说绍斯唐的好,尼古拉说别人也许会不屑一顾,可是的确哪儿都赶不上新西兰。罗杰呢,在弟兄中原是一个“别出心裁”的人,因此逼得不得不杜撰出一个自己的地区来,他真不愧为一个能替自己儿子想出一种新职业的人,居然被他异想天开发现了一家卖德国羊肉的铺子。人家说他胡说,他就拿出一张肉店的账单来,账单上开的价钱比哪一家都大,这就证实了他的说法。老佐里恩,就在这类争辩的场合,转向珍,向她发表了他的哲学:
     
       “的的确确,福尔赛家的人都是些神经病-你年纪大一点就会懂得!”
     
       只有倜摩西没有卷入争辩,原因是,虽然他吃羊胛肉吃得津津有味,可是据他自己说,却很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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