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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卷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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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如梦一般在河岸徘徊良久,有一个意念反复不断地带着越来越大的喜欢在心中出现:不仅她现在是自由身,而且显然一向就是,她可能并不比我更懂得心痛是怎么回事。嫉妒铁匠铺里那英俊的年轻人,是荒唐的,更荒唐的是一直把个什么“丹麦画家”的幻影放在心中,耿耿于怀。无疑那故事全是某个老阿姨的长舌头编造出来;这阿姨正像那小学老师所说,“不很应该是那个样子。”此外,明娜自己也常常说到她阿姨们的三姑六嘴婆。
     
       她是我的了。她岂不已经是我的了?我唇上仍感觉到她的吻。但为什么她这样离开?为什么她不允许我送她回去?女孩子真难以捉摸!谁又能了解她们,而谁又能没有她们?
     
       已是黄昏与黑夜交界的时候了。最后的余晖如此耀眼,以致很难判断幽沉的地貌之远近。模糊的阳光仍镶在山顶的岩石边上,河彼岸的草地似乎罩了一层蜘蛛网。
     
       我听到前方有人声,看到一个男人跟一个小孩过来。是地主跟他儿子从采石场回家。待我们已相当接近,那男孩拿着一个白白的东西向我跑来。
     
       “你的信。”他喊着。
     
       “我的信?”
     
       “对。我想是你要投邮的,”采石场主人说,“因为是寄往丹麦的。”
     
       “我在钻石洞的时候,在你们坐了很久的地方找到的。”汉斯说。
     
       我很不是味道地把信接过来,信已被露水所湿。
     
       在业已退落的微光中,我略感困难地看出洇湿的字迹是给“艺术家亚克塞尔·斯提芬逊先生”的。我想再看一下那字迹,以确定我究竟有没有看错,但阳光却显得耀眼。
     
       “好——好,谢谢你们。再见。”
     
       那“丹麦画家”的名字正面地站在你面前了。如果我突然见到幽灵,我的背脊也不至于感到比现在更为冰寒。
     
       亚克塞尔·斯提芬逊,不错!当然我知道这个人。谁又不知道我国的年轻艺术家之群呢?——即使是名人中最不出名的!我所要应战的不是一个天才,这毕竟也略值安慰了。我知道他,这也只是说我在咖啡屋中遇见过他一次;我也记得我们学院中他的一幅漂亮的风景画;我也常常听人提到他,虽然,并非总是赞词,因为他被人认为相当放荡。但让我惊奇的是就在当天,我接到我堂兄的一封信,对亚克塞尔·斯提芬逊做了很不好的品评:这位巴黎的花花公子一直向我们认识的一位年轻女士下功夫,而这位女士吸引人之处与其说是在脸上,不如说是在钱包里;他为她画了一幅像,画得如此之讨好,以致不仅女方欢喜,甚至连女方的家人都为之欢喜了。可怜的是,我们画家的这幅画惟一的去处是它命中注定非收它不可的主人——一个考试完全合格了的海军军官,而他考试的成功所得的报酬乃是订婚之宣布。
     
       那么,在明娜的一生中扮演着这并非不重要的角色的人就是这斯提芬逊了!从那小学老师的话推测,明娜在德勒斯登认识他已是两年以前的事了,而到现在仍在互相通信!若说这不是一种爱、一种秘密的了解或诸如此类的联系,这又能是什么呢?然而另一方面,她对我的信赖,她纯洁的嬉闹,这吻——显然她愿意任我偷摘的——又如何解释?除非她天性轻贱,我又能找到什么理由把这两种事实调和?我越是思考这些矛盾,就越是无以解答。
     
       我的苦思最后被一艘链锁汽船如铃的声音打断了。
     
       夜已全黑。
     
       月亮从河对岸一块高地的枞树梢上幽幽透光;河水仍在黑暗中,因此看不到船只,只有灯笼点点续续,在水中映成行列,缓缓移动,使我再次觉得像一列金杖,顶上装以大圆头,而由红玉和翡翠杖引导。
     
       这景象那般活泼地使我想起我们的河边生活之快乐,以致更感郁丧了。
     
       我拿着那封命运攸关的信走回住处。
     
       点起灯,我开始更详细地查看它。水汽把封胶浸得如此之松,以致封口只剩一点地方黏合。
     
       把它打开再重新封起而不致为人发现,乃是世上最容易之事。
     
       这个念头使我冷汗直冒,我惊恐地把它抛在桌上,在屋子里踱来踱去,不时地看着它。
     
       突然我把信抓起来,用指甲挑那黏合的一点;但又像神情恍惚般,我急急把信封翻转,渴切地检查收信人的地址姓名。
     
       原本我还在怀疑那字迹是否出自明娜,则现在已确定无疑。
     
       但有一个念头从我心中出现:这收信人的地址姓名和明娜那本诗册中所抄的歌德名句是用同样的墨水写的,有点发红,有点混浊,我想是在莱丹杂货店购买。看来,毫无疑问,她抄录那段可爱的文句是因我而起。这个意念使我对那封可厌的信略感泰然。
     
       我拿出一张信纸,写给明娜说:这封显然是她遗落的信,被人捡到,拿给我,但我不愿未经她同意而付邮,因为字迹已因潮湿而相当模糊,不易辨认,因此:我认为最好先寄还给她。
     
       然后,我用一大张纸把她的信和我的信都裹起来,写了她的地址姓名,立刻出去,投到“朝臣”的邮筒中。这样,我把诱惑与懊恼一并打发了。
     
       月亮的清辉照耀着矗立在沉睡的小村上端的高岩,村中则只有几家地势较高的,才分享到月光,在小窗上反映。更高处,是陡峭的山岩构成的冠冕,在月影中显得更近,更模糊而密集。采石场在远处河湾之外泛光,我可以辨认出我们一同度了一整天的地点。
     
       这静谧而沁凉的美平复了我,当我返身爬坡回家,突来的极度疲惫与静夜联合将我制服。
     
       我超乎想象之速地睡着了,模糊中仍想着我“预期会来的事情”。
     
       2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立刻冲下山坡,到杂货店,买回一瓶他们惟一的一种墨水,作为可疑的“罪证”。我检查之下,得到了我想要的结果:诗册上的段落和信封上的字迹都是用这种“凶器”所做,我即刻就以更欢乐的态度来看待整个案情了。
     
       我开始考虑“预期要来的事”。现在,她可能已接到了我寄的东西,我毫不怀疑地认定她会提出解释。我似乎觉得,她极可能选择写信的方式。那么,她会自己送来?但这容易引起闲言闲语。然而,她可能无法这么早就把信写好,让邮差得以尽快送来。那么,今天是必须奉献于耐心训练了。
     
       我又如何排遣这可怕的时间呢?最先我想到的是长途步行,但想到让我的意念在步行中反复折磨,我便不寒而栗。因而,我宁可投身在德文通俗小说中,这种小说惟一的目的就是把记忆从心中抹除。这一点,它做到了。然后我叫人把午饭送来。
     
       渐渐,天气过早的热了,窗子虽开,却丝风皆无。我把衣服一件件脱下,最后只剩衬衫;这样,我躺在床上,但这种仪态却跟小说中的人物全不相合,因为他们乃是优雅之化身。我并不认为会有人来访的危险,因为老赫兹夫妇不可能攀登这么多石阶前来。但突然一个念头让我惊吓:设若她亲自来怎么办?那似乎是不可能的,但在目前的状况下,必须准备一切可能的危急发生。
     
       立刻我开始极为小心地穿着。不错,如果不是阳光如此耀眼,我甚至连脸也要刮。当我的眼睛瞥见那枞树小径时,一个新的念头抓住了我——那“苏菲安休息处”岩洞!她曾说,每天这个时辰别墅的人从不会到这里来;那么,由于她相信我必然记得此话又如此清楚,她会不会预期跟我在那里相见!当然她会这样做。这简直是天启!我立刻冲出去。
     
       距那处数码以外,我站住,以平复我情绪的沸腾,而就在这时,一个高大的、留着像威廉皇帝一样胡子的绅士,从那岩洞出来,神情肃穆。
     
       “对不起,”我口吃地说,“我怕……或许这里是私人园地——”
     
       “绝对是私人的,先生,”那留着皇帝胡子的绅士以至为尊严的口吻说,我则从他威严与触怒的目光下离开了。
     
       在并非很好的心情下我回到住处,投入那小说的第二册。在情节最紧张的时候,另一个念头兀自出现:她不会到赫兹那里去吗?为什么我原先竟没想到?不可能——她昨天才说过今天不能去那里。于是,忘川之水重又用小说中的感伤情节洗刷我的记忆,直至烛火燃尽,而睡眠将我从高贵的伯爵与更高贵的牧师之女的故事中冲走。
     
       第二天,送信的时间来了又去了。
     
       “吾心,吾心,邮差未为汝送信!”
     
       我狼吞虎咽第三册,而这一册也像前两册一样,有五百余页。当这一本完毕!太阳已过窗棂,我匆匆准备刮脸,因为觉得有难言的事情迫在眉梢之际,当以干净的脸对应。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送信的时刻到了,我不愿测如果再度失望我将如何,但我仍然几乎确定它在等我。我刮完右脸满是胡楂的地带时,手抖得如此严重,以致不得不放下剃刀,因为,我看到邮差走上那“之”字形的小山道。他高瘦,穿邮差夹克,戴小军帽,活像莫特克画坏了的人像。我难以呼吸地站在窗口,看他消失于屋角,我谛听楼梯的声音,但在我仍旧徒然等待的时候,他又已沿陡坡下去了。
     
       可怕的失望袭来,在超出负荷的情况下,我投到床上。赤脚的足音从楼梯平台发出,敲门,门是锁的,因为免得有人见到我看小说时的“轻薄”衣装。当我把门打开,一只又大又湿的手把一封厚厚的信塞入屋中。
     
       3
     
       真是她的!我撕开信封,抽出几张字迹密密的信纸,信纸中间还裹着一封较小的信——给斯提芬逊先生的那封——而信封则是敞开的。这种坦白令我惊触,但那似乎是佳兆;自然我不会在此时先去细看那封。
     
       她那女性特征的、未写日期的信如下:——
     
       “亲爱的芬格先生——我不知道你会如何想我,尽管我确定你不知该如何想。我十分明白你不把我的信寄出不是因为潮湿,而是因为你想问我:‘这是怎么回事?’我相信你有权要求或预期得到一个解释。即使没有这件意外,我也会尽早找到适当的机会让你知道这封信现在要讲的内容。我一直犹豫着,不知是写信好还是当面说好,因为我们有那么多单独散步的机会,随时可叫孩子们作陪出来,但最后我认为还是写信较为合适,因为我所做的实是一种告白。当我的告白结束,你将不会像现在一样认为我好。但正由于这个原因。我必须要你知道我——不管愉快的幻象在遭受摧毁时何等令人伤痛。
     
       “我原先把我家庭和我如何长大的事告诉你,实是幸运的巧合,然而,也不纯是巧合,因为我本已决定让你知道我所经历的事,而我原先的坦诉实是一则前导。因此我求你尽可能回想一下我告诉过你的话;它的重点,我想,会给你一个清楚的印象——尽管我的描述相当混乱——而设若没有这个,你可能会对我做出超乎我应得的严厉批评。
     
       “但让我开始吧。啊!此刻我是多么希望你坐在我对面;写这些事是何等困难啊!“我不知是否告诉过你我母亲有六个姐妹。她们的父亲是有钱的旅店老板,而旅店的主要顾客则是乡下人。姐妹们统统要参与家务,因之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家庭生活几乎等于无有,因为她们的母亲忙着家事,父亲忙着生意。有时他棒打她们姐妹,而这算她们惟一的教育,结果却不甚好。(现在我能够写字,真是感谢天地了。)其中五个,未婚即生小孩,只有我母亲和她妹妹抱着什么事都可做,只是不能犯这个错的观念。
     
       “我就是由这样一个母亲带大的,我对她极亲,极爱,因为当我还很小的时候,她就把我当知心,分担她的苦,而父亲则从不对我说一句话。再长大一些,她就在跟我讲她件件的恋爱故事了,而我遂抱着这样的想法长大:倾慕你的人越多,你在别人眼中越有分量。
     
       “我受坚信礼后不久,就重拾以前一位同学的友谊,她比我大几岁。我们的院子是比邻的,她常常叫我过去。不久我就发现,在我们出门散步时,艾弥莉常向邻家花园的房子偷瞥,而未几她也就告诉了我‘她的爱人’住在那里,但我不可告诉她母亲。有一天,两个年轻人从那屋窗外望,其一是那‘爱人’,另一个则是他的朋友,而当这个朋友竟是对着我点头时,我真无法相信。我把这一切都告诉了母亲,她深感兴趣。现在我已不记得事情是如何发生的,但约会安排好了,我由母亲陪伴赴约,而到现在我仍可清楚记得,当我跟这个陌生人走在一起时,我是何等厌恶又何等骄傲啊!此后,他来看我们,而那时,我不过14岁。他坐在我旁边,并吻了我,我们一同散步。噢,亲爱的朋友,好可怕!想想看,我认为这是完全对的,然而这个人对我根本是无情的。他走了,我们偶然通通信——天知道写些什么!我常有一种模糊的感觉,就是事情不应当是这个样子,尤其是我们的见面完全瞒着父亲。
     
       “一定是这个人走后不久,一个年轻的音乐家来住到我们家。我必须服侍他,因为对每个住客都是如此。他比以前的任何住客跟我们都亲近,而不幸,我变得非常喜欢他,但是——于此我要请你完全信任我——那喜欢是非常纯真的。当我隔着门听到他准备出去的时候,我就急忙戴上帽子,穿上短外套,装作母亲有事派我去做,但实则是想跟他走在街上。有一天,我的表姐妹们要举行野餐,我问她们那音乐家可不可以参加,但由于她们反对外人加入,我也就留在家中。过后他邀我独自跟他去洛希维兹,我母亲并未反对,而我父亲,则照例蒙在鼓中。
     
       “这以后,有一次在玩输赢的游戏中,他受命吻我,我则断然拒绝。他回到他屋子去,而我母亲,不知是否出于计谋,则叫我去请他出来。他一再要求吻我,结果达到了目的,而自从那天以后,我真爱他爱得如此深重,以至于照我14岁的想法,我认为再也不可能这样爱别人了。我跟以前那个人的交往,现在开始令我烦恼,然而我也看不出有任何摆脱之计。不过,结局很快来临。
     
       “那年轻音乐家求我母亲答应订婚,但她告诉他我还太小,还想不到这么严肃的事。不久,我听说他要跟另一个人订婚——不过,后来得知这消息不准确——我的绝望是超乎一切的。无论如何,他离开了我们,而两个星期以后,斯提芬逊先生来租那间房子。音乐家离开的那天,我跪在地板上,把他参加射击比赛获得的、当作纪念品留下的花圈撕烂。
     
       “这样,斯提芬逊先生来了。后来他告诉我,他租我们的房子只是为了我,因为事实上他并不喜欢那房间。因此,照他后来所说,在他来以前已被我吸引,把我视为优越的而不可接近的人。为了这两位先生的名誉起见,我必须说明,他们对我从未有不当的亲近。因此,日后我得以了解敏娘的热情。因为她的热情也是如此清白。
     
       “当斯提芬逊先生在我们那里过了两个星期以后,一天傍晚那音乐家又回来告别。我陪他走到门口,在那里,他要我与他吻别,我做了,而斯提芬逊——(此处开始要写‘亚克’,未完,又划掉了)——在嫉妒中,隔门偷听。自此以后,他告诉我,从那一分钟起他开始把我看得和别人一样,并要求我依照他自己的‘看法’成为他的。
     
       “噢,亲爱的朋友,在我根本未察觉自己有任何过错之下,顷刻之间失去一个人的爱与尊敬,在他眼中变成了不值的女人,这何堪忍受!当我想到这个知我如此之少,却视我如此之高,而后来又被我爱上的人如何轻视我的时候,我的感觉真是难以言说的!我痛苦绝望地哭了千百次。我惟一的安慰是我知道自己清白。常常,当我反复思考这件事的时候,我会认为,当一个男人对某个女人产生了如此纯洁而优美的印象时——这印象,毕竟是来自直觉,他必不可因偶然的事件改变他的看法,以致变得极端不同;他该等待自己平静下来,能够清明地判断时再做判断。我认为一个真正的爱人不应当丢弃我,而应当留给我一个任我做过孩子式的不慎行为的余地,把我的错误视为我的教养与环境所致,并卫护我,使我免受伤害,并把我提升到他所怀抱的理想之高度。或许这是过分的期望,而我之所以这般想象,只是我对情感的无知。也许在你看这封信时你会比我更了解斯提芬逊先生的情感,并觉得如你处在他的地位,也会有同样的反应。
     
       “在我让你吻了之后,如此强烈袭击我的便是这段回忆。如果你知道你吻的是什么样的人——噢,绝非,绝非是我的初吻了!而这吻不也证明了他认为我轻佻并非无因?或许你也已经发现了,因而加以利用。噢,不,在我们经过那些纯洁的谈话后,我不认为你是这样。这样的吻绝不和那种世俗的聪明相合。或许它是稚气的,未加思虑的,或戏闹式的吻,但它绝不是犹大的爱吻。然而,我既不了解你,又不了解我,并为我们两个害怕。当我回家,我痛哭,如同心将碎裂,而实际并不知道为什么痛哭。
     
       “但我必须再说往日的事。斯提芬逊先生对我有许多开导,指出我的许多观念是多么错误,更正我母亲给我的不当教养,渐渐使我看到许多我以前有目不见的事。他也跟我讨论他的艺术,而发现我对艺术的领会很有禀赋(威玛时代的画家杰格曼——他是席勒的朋友,而席勒的作品或许你已读过——是我的祖先,我父亲年轻时也画过一点)。我常跟斯提芬逊先生去参观我们那些光辉夺目的画廊。在这段时间,他越来越做公开要求了、但我都强烈反对,而我之所以忍受下去,只因为我是那么喜欢他。再者,我抱着他会娶我的希望,但他总是想办法让我打消这个念头。他说,他没有钱,而他的艺术,无法忍受家累。我说我会做非常好的太太,让他花的钱绝不会比他单身多,他则回答,这样的束缚对艺术家是不适合的,艺术家应当到处旅行,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他的工作与理念。他不断地想说服我,要我相信,想要结婚只出于我的俗气与自私,而在目前的环境下,男人与女人的自由交往是更可贵的,甚至是理想的关系形态。我永不同意他这一点,而他呢,则开始挑我道德教养的毛病,结果是,我发现他的道德观相当松弛——或许这是我这方面的偏见,但无论如何我无法采取他的观点。因此我了解,我之所以要求结婚,并不是由于我的计较或世俗智慧,而是由于一种不可克服的情感,同时我也痛苦地了解到,他对我的爱远不及我对他的那么多;当然他还有他的艺术,但我却只有我的爱。
     
       “当他在德勒斯登的时间已过,我们分手了,互相了解我们仍是好友,可以通信,我该试着好好出嫁,并向他报告一切经历,以免我又走错。
     
       “这就是我的情况。你能想象我是何等孤独吗?对我母亲,我感到一种厌恶。世间我最珍贵的,我惟一可以跟他谈话的人,离开了我,而我甚至连想念他的权利都没有。我试着重拾钢琴课,但每一首优美的旋律都使我如此悲伤,以致我不得不放弃。
     
       “就是在这个时期我父亲去世(这已跟你说过),我认识了赫兹夫妇,在他们那里,我见到完全不同于我家庭的气氛,而另一方面又不同于你的本国同胞所带给我的艺术气氛,而这个气氛,给我的帮助超乎语言的形容,给我带来了和平。但我永不能忘的,是斯提芬逊先生出于对我的同情与关怀,唤醒了我的自尊,因而使我免于被那可能毁灭我的不健康家庭气氛所毁灭。
     
       “至于我们的通信,自此以后一直维持,每一年半载一封。他回我的信一向很快,并要我尽快再写;有时他会寄一张他的素描,上个圣诞节则是一幅漂亮的油画。为让你了解我们通信的情况,我把这封已经从你手上经过的信打开,附带寄上,并不是我认为你有任何猜疑须得我去洗清,而是希望你不致误会我的好恶,尽管你可能并不了解,甚至我自己也不了解,只是我想要让你知道;我甚至觉得,目前的状况似乎使你有权这样做,而如果我把这封信一撕了之,就剥夺了你的这种权利。寄,我是不会了,因为你从日期可以看出,已经写了将近两个星期。我原以为我已寄了,正料想该接到他的回信。
     
       “好了,再见吧!我已经写了半夜,疲倦难当了。我的希望是,在经过这份沟通后,你不致过于严厉地批评我,但无论如何,你必须十分坦白地告诉我这封信给你的印象,并且不要因心软而过于宽大。除非我的坦诉得到坦白的答复,我又如何能因之受益呢?我珍视你的评价,这是你已经知道的,并且你可以从我给斯提芬逊先生的信中看出。你的朋友
     
       明娜·杰格曼”
     
       这封信虽然以种种互相冲突的情感令我骚乱,我却没有立即把它清楚领会之意,而急急去看两天前我极力抗拒诱惑才未拆开的信。
     
       我毫不怀疑里面一定有关于我的话。我疾疾扫过开头常见的道歉语,以及关于天气和乡村的描述;接下来是几句关于目前她任家教那高贵家庭的话,很短,并不算恭维。我发现她并不像现在的女士们一样——尤其是女家教一流的——在写信时充做小说家,以尽量描述为能事。其后,我带着搏跳的心读到下面一段:
     
       “我认识了一位姓芬格的年轻学生,你本国人。我想你可以明白,使他跟我初识的就是这个原因,而也是这个原因使我们比平常的情况熟识得更快。我常在赫兹家跟他见面。他长得并不算很英俊,但他率性明快的脸让人喜欢,尤其当他笑的时候。他非常高,略有一点驼背,我似乎觉得他的胸部并不很强壮。设若情况真的如此,我会非常难过,他对我那么关切,以致我无法不觉得他珍惜我。不过,时间会告诉我这是否仅是暑假飘忽的幻影。他还非常年轻,只不过24岁,但看起来比实际更年轻,就像他还没有接触过生活。至于我这方面,如果事情认真发展起来,我倒不知如何自处了,同时我也无法先考虑这个而预做准备,因为这是违背我本性的。当然,当一个人被认为‘鼓励’了一个年轻人——我想人家就是这么说的——或甚至跟他‘调情’,而后,当你走到了该撤退的地点——而这意思也只是说,你不希望跟他走到天涯海角——好了,那么,当然你就是一个妖孽了,或者,至少也是个为人不齿的人了。在我这方面呢,我认为,如果两个人怕由相识而可能导致相爱——而这也未必一定不幸——则竟不敢互看一眼,那真是愚蠢之极,何况男女之间可以有友情存在,而这种关系又可以对两方有极大的益处。不,我不去费心想这些,因为这些计较永远都使我感到做作而愚蠢。总之,我非常喜欢这个芬格先生,跟他谈话既愉快又受益良多。但或许现在你已认为我若非步子走错,至少也是走上危途了吧?”
     
       此后是几句收尾的话和署名“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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