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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为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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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敢问——
“有所不为”的,是卑鄙龌龊的事乎,抑非卑鄙龌龊的事乎?
“狂者”的界说没有“狷者”的含糊,所以以“进取”名斋者,至今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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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五月二十日《太白》半月刊第二卷第五期“掂斤簸两”栏,署名直入。
〔2〕“不得中行而与之”等语,见《论语·子路》。〔3〕清代傅九渊、李翰华、光律元等,都曾用“有不为”作自己的书斋名。一九三二年至一九三四年间,林语堂在《论语》和《人间世》上以《有不为斋随笔》为总题发表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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