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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视而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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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林南的那番话没有在白夏心里激起半点波澜自然是不可能的,无论如何,当初在雪窟许下生生世世的诺言时,确是真心真意。但也正因了这样,发现欺骗和背叛时,才会了断得更加彻底和决绝。
        然而,倘若果如林南所言这其中有着她所不知的苦衷,倘若那几个‘如果’都是真的,一切,又会否有所不同?
        白夏现在没有答案,但她知道,那几个‘如果’里还应该再加上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
        如果没有遇见萧疏。
        
        好在白夏的心理调试能力向来很强大,所以从林府出来耷拉着脑袋沿着墙根遛了两圈后,一抬头,又是一张阳光灿烂的无忧笑脸。
        回到萧疏的庭院已是傍晚时分,跟战风又是进进出出的好一通忙活,天擦黑时,才终于将晒着的书收起归类整理好。最后把那几块用来压着挡风的石头扔回院角时,白夏的右手食指不小心被什么尖利的地方划了一下。
        
        因为只有些微微的刺痛,所以刚开始并没在意,只随便甩了两下手就想去端水洗脸。结果没跑两步,就被紧跟着的战风死死咬住了衣角。
        白夏纳闷回头,顺着雪狼瞪得大大的眼睛,才发现自己的手指原来一直在滴血,且滴得又快又急。借着朦胧的暮色,隐约可见身后约莫四五尺长的路上,竟淋淋漓漓洒了一条红线。
        举起手察看,伤口其实不算深,然而涌出鲜血的势头却像是整个指头被利器横切断开一般。白夏呆呆地看了好一会儿,然后闭了闭眼睛,开始动作利索地为自己止血。这本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却费了她好大的功夫。待到终于处理妥当,地面上居然已汇聚了一个小小的血洼。
        
        失了很多血的白夏觉得有些头晕,便索性席地而坐,对着一直目不转睛注视着她的战风咧嘴笑了笑:“千万不要跟别人讲哦,尤其是你的主人,记住了没有?”
        雪狼用舌头舔了一下她布满血渍的右手,‘呜呜’轻叫了两声。
        “没关系的,以后我多注意一些,不让自己受伤就行啦!”白夏搂过它毛茸茸的大脑袋,用略显苍白的脸颊蹭了蹭,声音轻轻的:“其实,一直到现在才刚刚开始病发,已经很好了呢!该去的地方我基本上都去过了,该玩的东西我也基本上都玩过了,该吃的也吃了,该喝的也喝了。从今往后,我就只管老老实实的待在这儿,跟诤言在一起……”
        听到战风又‘呜呜’了一声,白夏笑得越发欢畅,揉着他的耳朵站起来:“是啦是啦,还有你!不过,现在我们要做的,是赶紧把地上给清理干净,省得被诤言看到……”
        
        话音刚落,闷雷响起,雨丝落下。
        片刻,青石板上的血渍在无根之水的冲刷下,了无痕迹。
        看到老天如此帮忙,白夏于是拍手大笑开心无比。
        雪狼则静静地守在一旁,不离左右。
        ——————
        ——————
        萧疏回来时,天已全黑,雨也渐渐小了。不过想必是在半路正好赶上了最大的那一阵儿,浑身上下湿了个透,头发和玄色的锦袍不停的往下滴水,着实有些狼狈。
        下人们看他脸色不大好,以为定是受了冬雨的寒凉之故,便纷纷去烧水拿衣服煮姜汤,忙做一团。
        一直在等萧疏的白夏闻讯过来时,恰见他正在安抚先一步到达的战风。
        雪狼不知何故,炸着毛龇着牙,一个劲儿的想要往外面冲,原本碧色的眼睛看上去竟微微泛了红色。那凶悍狠厉的模样,白夏是第一次见,不免被吓了一跳。
        “战风怎么啦?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萧疏却无暇理她,只顾着抱住狂躁不已的战风,最后不得不沉下脸厉声低斥:“蹲下!”
        雪狼见他动了真怒再不敢乱动,只好愤愤然听从命令,喉咙里却仍是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呜咽。
        
        “我先去沐浴更衣,待会儿来陪你吃饭。”
        “噢……”
        萧疏淡淡的跟白夏打了个招呼,不再理重重粗喘着蹲在那儿的战风,径自离开。
        白夏看看他的背影,再看看已经露出可怜巴巴眼神的雪狼,叹了口气表示爱莫能助,然后在委委屈屈的狼嚎中回了客居,少顷,又背着手晃了出来,转而进了萧疏居住的院落。
        
        萧疏虽出身豪门,却是幼年离家少时从军,加之曾常年征战在外,故而向来不喜有人服侍。身边只留着四妹一人照料日常起居,眼下四妹不在,便凡事亲历亲为。
        他生性随和,对生活琐事的要求也很简单,所以这宅子住进来后基本没做什么大的休整,自然不会像林南那般有个偌大的奢华浴室,平时沐浴只用寻常浴盆。
        
        白夏大咧咧推门进来的时候,萧疏刚刚脱了衣服泡入水中,无遮无拦的这么一个直直的照面,顿时呆愣当场。
        相较于他的反应,白夏显然自如得多,乐呵呵一扬下巴:“你继续,我过来看看而已。”
        “…………”
        萧疏似是无言以对,掩口轻轻咳了一声,又似是害羞,身子往下略沉,想要借着木桶多遮盖一些。
        
        不料白夏见状却两大步抢上前来同时摆摆手:“你的伤口虽不致命,但到底是心口要害处,之前已经被雨水浸泡了那么久,再这样泡一次澡的话,血是肯定不流了,不过很可能会发炎,一发炎就会发烧,一发烧就不是三两天可以好得了的。到时候,你就是想瞒也瞒不住啦!”
        萧疏愣了愣:“你怎么……”
        “我一看你的脸色就知道你不是受了寒,再看战风那副找人拼命的样子就知道你定然是吃了亏。”白夏边说边拿出一个小玉瓶,将其内的细粉均匀洒入水中:“你既然什么都不说只管自己躲起来疗伤,显然是不想下人知情后报给你的家人,让他们担心。我说的对不对?”
        萧疏垂下眼帘微微笑了笑:“对。”
        “这个药是用来止血和消炎的,泡个一刻钟就差不多了。”白夏又摸出一个小盒子:“这里面的是伤药,涂在伤口上,早晚两次。按照你的情况,最多七天便可痊愈。等一下我会放在你床头的矮柜上,睡觉前记得上药。”
        “多谢。”
        
        一本正经的尽完大夫的职责后,白夏抱臂歪头,露出两颗老虎牙:“现在咱们可以来聊聊,你这伤是怎么弄的了。”
        萧疏抬眼看了看居高临下将面前一切尽览无余的她:“现在?”
        “对啊,现在。”
        萧疏低头看了看在只薄薄绕了一层白雾的水平面的上下都未着寸缕的自己:“这样?”
        “对啊,这样。”
        萧疏默了。
        白夏便很善解人意的提点:“人在赤*条条无牵挂的时候,比较容易说真话。”
        “……我何时对你说过假话。”
        白夏撇撇嘴,上半身前倾,左手撑着桶沿,右手食指在他眼前晃了晃:“你是不说假话,你只是什么都不说而已。更可恶!”
        
        萧疏毫无血色的脸上瞬间染上两抹浅晕,无奈投降:“好好好,我坦白交代。回来的路上,碰到了一伙刺客,以我今时今日的身份,这并不足为奇。”
        “刺客?什么来头?为什么要杀你?”
        “不知道,我只击退了他们,没有抓住活口。”
        “伤你的那个,也没留下什么线索?”
        “没有。”
        “我见过你的身手,当世能胜过你的已是不多……”
        “一时大意。”萧疏轻笑着一叹:“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过人多。”
        白夏眨眨眼,想了想:“好像有些道理。”
        “这只是一个意外,先不要说出去,我还想看看他们有什么后招。”
        “好。”白夏应了一声,随即忽地蔫了下去,收回手,垮了肩:“如果四妹妹没有被支走的话,你就不会受伤了,早知道,我便不那样闹着玩儿了……”
        “又说傻话,这跟你有什么关系?”萧疏抬手揉了揉她的额发:“不过是一点点的皮外伤而已,就当做,是给你这个久无病患的神医练练手吧!”
        “我才不要……”
        萧疏笑着咳了咳:“还有什么想要问的吗?好像差不多快到一刻钟了。”
        
        白夏摇摇头,却不直起身,反而又向前凑了凑,垂着眼睛盯着清澈见底的水面甚为仔细的瞧啊瞧。
        萧疏只好僵坐在那儿,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大窘。
        白夏看了个够本后,方笑眯眯站好:“诤言啊……”
        “……嗯?”
        “你那个夏叔叔只教你怎么判断女子是否完璧吗?”
        “……嗯。”
        “如果有机会见面的话,我一定要跟他好好讨论一下,如何判断男子有没有破过别的女子的璧!”
        “…………”
        白夏笑哈哈地转身离开:“快点快点,我在饭厅等你,顺便让厨房再做两样补血养气的菜。”
        萧疏应了,语音含笑,眸色却暗沉无底。
        
        白夏出了房间后,一直挂在脸上的小酒窝迅速敛去。
        把明显有着伤口的右手食指在自己的眼前动了动,喃喃自语:“他看不见吗……”
        
     
      作者有话要说:看吧,我就说我是亲妈,都没怎么对岁岁下手……
      你们爱我不?灭卡卡卡~~
      对了,有围脖的来一起玩玩吧!妖怪围脖
     
     
     
     
      21
     
      21、番外集合地 ...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就当做免费番外的大本营,今后随着人物和情节的增加,若有独立的小故事就通通都放在这里。大家如果有想要看的,也可以尽情点播。
     
      另外:那什么,反正也不是第一回了,没啥不好启齿的,就是想跟大家伙儿招呼一声:这文呢,眼瞅着是要V了啊又要V了……T T~
      本妖怪的坑品应该还算过得去,目前尚无V文太监或者烂尾的劣迹,所以如果有钱有闲又愿意看下去的朋友们,请不要大意的捧个场吧!
      今后还是老规矩,每月有300积分,送完为止,有需要的记得卯足了劲儿的留言,在最后加上‘JF’字样,我会卯足了劲儿的送的。
     
      最后:祝大家光棍节快乐!
     
        ——————
        战风篇
        ——————
        (一)
        我叫战风,性别为雄性,物种是雪狼。
        主人自熊嘴里把我救下后,就一直带在身边。转眼便是三年,我从一个丁点儿大的小狼崽子长成了犯我者死的威风大白狼。要是再让我碰到当初的那头倒霉笨熊,我一定能一口就把丫的熊胆给咬出来嚼巴嚼巴吃了。
        
        主人是个统帅三军的兵马大元帅,我经常跟着他上战场。和那些带兵打仗的糙老爷们儿比起来,他就像个乳臭未干的文弱孩子。
        我们狼跟狗有着本质的不同,不会因为救命之恩或者赏口饭吃便摇头摆尾的愚忠到底。
        作为一匹有品位有格调有原则的雪狼,我只会服从于真正的强者。
        我很服我的主人,打心眼儿里服,所以他自然不会如表面上看起来那样百无一用。
        
        举个简单的例子吧,两军交战的时候,功劳通常都是一刀一枪实打实拼出来的。像我这样所向披靡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一场仗最多也只能咬死三四十个敌人,每次还都弄得一身血汗一身泥土又累又臭。
        而我的主人则总是舒舒服服坐在大帐里,随随便便下几道命令,连盔甲都很少穿。
        那么多场仗打下来,有幸死在他剑下的人屈指可数,印象里都是敌军中功夫最高心机最深最狡猾最难缠的硬茬子。
        但是如果那些战死的鬼魂想要找谁索命的话,估计得在主人的门前排队排得恨不能再死一次……
        
        当然,主人让我心服口服的并不只是手里捏着几十万条人命这一点而已……
        
        (二)
        因为打小便脱离了自己的种群跟人类厮混一处,所以我时常会感到很是孤独。
        虽然我能听得懂人话,但我不会说,心情低落的时候想找个伴儿聊聊天都不行,让我非常忧伤。
        就这样寂寞了许久,某一天我独自在军营外面溜达,远远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四肢着地拖条大尾巴跑得飞快,依稀跟我长得有几分相似。
        我以为天可怜见终于给我送来了一个同胞,大喜过望,撒腿便追。
        
        可是等好容易追到后,才发现对方原来不是狼,而是狼狗,去掉前面的定语,就是狗,跟我虽属一个科目,却毕竟有着不可逾越的差别。
        我与她四目相交默默无言,是的,她。
        健美的体态纤长的四肢漂亮的眼睛尖利的爪牙,无一不在彰显着她与生俱来的性别魅力,令我的狼血轰然沸腾狼心砰然荡漾。
        
        那一刻,我茫然了纠结了痛苦了。
        但是,下一刻,我便豁然了开朗了明白了。
        既然老天冥冥中给我送来了她,便是姻缘天注定。我决定抛开种族的问题世俗的偏见,勇敢的与她在一起,笑傲江湖做一对神仙眷侣。我相信,主人也一定会接受她,并祝福我们的。
        
        于是我脉脉含情地向她走去,刚张开嘴想要表达滔滔不绝的绵绵爱意,却不料她竟直接飞身扑了上来,用美丽的獠牙咬住了我脆弱的脖子。
        那个仿佛我对她有灭门刨祖坟一般的稳准狠啊……
        我疼得四蹄抽搐,心灰意冷闭目等死。
        当然,我没死成。
        主人见我迟迟未归,策马来寻,惊走了她,救下了我。
        
        伤好后,我很是萎靡了一阵子,觉得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狼爱上了狗……
        
        倘若不是主人用实际行动让我明白,是个爷们就不该为了儿女私情寻死觅活,我估计我会一直颓废消沉下去,最终变成一头文艺小白狼……
        
        (三)
        因为受伤加失恋,所以我错过了一次很重要的战役。
        大军开拔,主人将我留在后方的一个营地里休养。距离营地不远处有个村子,我穷极无聊的时候会去耀武扬威溜达一圈恐吓村民报复社会。
        这种充满了颓废主义风的日子过了大约三个月,当我再度企图与社会为敌时,竟在那里意外碰到脱离了大部队的主人和一个陌生的母人类。
        在我的眼中,人都是一个样,最多有公母之分。我们狼不会因为臭皮囊的表象而对人产生好恶之情,我们注重的是内在,是精神层面,所以从这点上来说,狼比人强。
        
        他们俩都是普通村民打扮,住在一个小茅屋里,看上去应该已经待了有几天了。
        见到我,主人并不惊讶,仍是笑呵呵的模样,对旁边那个母人类说:“阿鸢,这就是战风。”
        那母人类酷酷的走过来打量了我一眼,冷冷的说:“我认识你,咬死了我们很多兄弟的白色闪电。”
        
        从这句话里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我有名气,而且有外号。第二:她是敌军的人。
        不过我对她完全没有敌意,除了因为她这会儿身上没有半分杀气之外,还因为她一看就是个真正的强者,让我心甘情愿的尊敬和臣服。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她跟主人之间明显蛤蟆绿豆对了眼。
        主人喜欢的,我就不讨厌。
        
        我们三个在那小屋里过了三天,我和她相处得不错,主人也和她相处得不错。这句话的意思是,她是怎么和我相处的就是怎么和主人相处的。再通俗点来说,无论人和狼还是人和人之间,都没有发生什么奸*情。
        唉,自打受了感情的创伤后,我好像越来越猥琐了……
        
        (四)
        三天后,母人类走了,主人带着我回到了军营。
        那些带兵打仗的头头们一看到他就像是见到了如来佛祖显灵,争先恐后的捶胸顿足热泪纵横感谢老天大发慈悲。尤其是四妹,跟孩子见了娘似的,扑过来抱着主人哭得那叫一个灰孙子……
        
        又过了几天,主人忽然不见了,半日后,四妹和一个将军带着一队精兵也跑了。只剩下我独自待在大帐里,品味着孤独和寂寞,黯然神伤。
        浑浑噩噩间不知道过了多久,四妹和主人回来了。
        准确的说,只有他俩回来了。一个轻伤,一个重伤。
        
        打了这么多年的仗,我不止一次见过主人挂彩,但是挂成这样的,尚属首次。
        简而言之,就像是从血池子里捞出来似的,除了还吊着半口随时可能会没有的气,跟死人没什么两样。
        军医忙活了好些天,才终于把那半口气给稳住了,又折腾了一段日子,总算保下了一条命。
        主人醒过来的时候,四妹又哭得像个灰孙子。我也想做灰孙子,可惜我没有眼泪。
        
        (五)
        我说过,我们狼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所以我可以一眼便看出喜怒哀乐,不被表面的伪装所迷惑。
        主人伤好后,虽然仍是一如既往的笑容满面貌似无忧无虑的单纯小青年,但我知道,这些都是粉饰太平的浮云。
        举个例子,我是习惯夜间活动的生物,越夜越精神。主人受伤以后,除了昏迷期间,也变得跟我一样,常常大半夜的不睡觉。
        其具体表现方式为,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呼吸平稳状似沉睡,实则睁着眼睛。
        装睡是为了不让周围的人担心,睁着眼睛是因为睡不着。
        睡不着的缘故有两个,其一:心里有事。其二,疼痛难忍。
        他心里的事十之八九跟那个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母人类有关,而他身上的疼痛我也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军医说,主人的伤已经全好了,可我明明看他整宿整宿被折磨的无法入眠。
        
        后来有一天半夜,主人忽然坐了起来,开始练功。天快亮的时候,开始大口大口呕血。这之后,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主人告诉军医,大概是因为他曾经跌入冰河寒气入体之故。
        只有我知道,这是假话。
        
        那会儿他呕血的时候,我吓得四腿发软,他便挣扎着安慰我……他这人,无论自己怎么样,总是不愿意看到别的活物有半分的不舒服。
        当时他说:“战风不要怕,我不会死,至少现在不能死。敌军未退,边境未清,父母之恩未报……还有,他们的仇……所以,我会活着,不管多难,我也一定会活下去……”
        
        他们,应该指的就是那时候跟着四妹跑出去的将军和士兵。
        主人的确中了毒,他自己悄悄将毒全部逼到了腿上。
        然后撒了个谎,造成体内只不过是残留的寒毒,休养一段时间便会痊愈的假象。
        
        再后来,主人坐着轮椅指挥三军直捣敌营,凯旋还朝。
        他还是那副淡然知足的模样,但我知道,他再也没有真正的开心笑过。
        那个名叫阿鸢的母人类,也未曾再出现。。
        
        主人是喜欢她的,伤了主人的想必也是她,可是主人没有因此而消沉颓废自怨自怜自暴自弃陷在忧伤中无法自拔。
        这是一个有责任的坚强爷们的良好品质,我要学习。
        但,也正因了责任,正因了坚强,主人才会活得那样辛苦。
        
        主人非常爱吃苦瓜,我记得主人的父亲曾经说过一段话:“苦瓜配菜时,绝不会将苦味传到别的菜身上。所以,爱吃苦瓜者,宁自苦而不苦人。”
        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知子莫若父。
        
        (六)
        天下太平后,我跟着主人来到坤城静养。
        在这里,又碰到了一个母人类,主人叫她‘夏夏’。
        这个母人类显而易见跟强者没有半点关系,所以我对她既不尊敬也不臣服,只是很单纯的喜欢,凭着我的第六感。
        
        【完】
        
        (作者有话说:其实我就想唠叨一句,作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纯爷们,岁岁原则上是不会因为一个女人就不想活了的。所以他不愿意解毒,其实是因为别的缘故,究竟是什么缘故呢,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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