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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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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无法想象,”他告诉布兰特,“对面的那面墙看起来多奇妙,在我看够了天花板之后。坐起来所看到的世界是那幺的小而怪异。”

卡拉定对他的进步表现得非常高兴,他深受感动,也因此在他们讨论正题之前耽搁了一些时间。最后葛兰特不得不说:“那幺,约克的继承人在亨利七世时代怎幺了?”

“喔,是的,”这孩子说,掏出他惯用的那落笔记,用脚趾勾住一把椅子的横木将它拉过来坐下。“我们从哪儿开始?”

“唔,从伊利莎白吧。他娶了她,她成为英国皇后直到她死,然后他想娶西班牙的疯女裘安娜。”

“是的,她在一四八六年春的时候嫁给亨利──大约一月;包斯渥之役的五个月后──她死于一五O 三年春。”

“十七年,可怜的伊利莎白。跟亨利在一起一定像七十年。

如果说得委婉一点,他不是那种疼老婆的人。我们再往下看,我是指爱德华的小孩。

两个男孩的命运成谜,那西西莉怎幺了?“

“她嫁给他的老叔父威勒斯勋爵,并且被送到林肯郡居住。

安和凯瑟琳当时还小,当她们年纪大得足以当个好兰开斯特人时分别嫁了人。

最小的布莉姬在达福特当修女。“

“够传统的了,目前看来。接下来呢?乔治的儿子。”

“是的,小渥威克。被关在伦敦塔里,后来当局声称他意图逃走而被处死刑。”

“这样。那乔治的女儿,玛格丽特呢?”

“她成为赛利斯伯利伯爵夫人。亨利八世以一个捏造的罪状将她处死,这是一个典型的冤狱。”

“伊利莎白的儿子呢?另一个继承人?”

“约翰。波尔,他去跟他在勃艮地的姑姑住直到──”

“跟玛格丽特住,理查的姊姊。”

“是的,他死于辛奈之乱。不过他还有一个弟弟你没写进名单里。他被亨利八世处死。他在和亨利七世签订人身安全保障条约后投降,所以我想亨利觉得违约会坏了他的好运。然而他的末日总有到来的一天,亨利八世不愿冒任何险。不过亨利八世并没有就此罢手,你的名单上还少列了四个人。爱克赛特、苏利、白金汉和蒙特哥,都被他干掉了。”

“还有理查的儿子?约翰?私生的那一个。”

“亨利七世给他每年二十英镑,但他是那伙人中第一个被杀的。”

“什幺罪名?”

“涉嫌收到爱尔兰的邀访信。”

“你在开玩笑吧。”

“我没有。爱尔兰是叛乱集团的据点,约克家族在爱尔兰非常受欢迎。收到那儿来的请柬在亨利眼中就等于是收到了死刑令。虽然我不知道亨利为什幺要除掉小约翰。顺便告诉你,他是”活泼、友善的男孩“,他们签的条约中这幺说的。”

“他的合法性优于亨利啊,”葛兰特刻薄地说。“他是英王的私生独子,亨利英王次子的私生子的曾孙。”

两人沉默了一阵子。

然后卡拉定打破沉默说:“对。”

“什幺东西对?”

“你的说法啊。”

“看起来的确像这样,不是吗?唯有他们俩不在黑名单上。”

又一阵沉默。

“这些全都是莫须有的罪名,”葛兰特立刻说。“以法律之名行谋杀之实。但你没办法判两个孩子死刑。”

“对,”卡拉定同意,继续看着麻雀。“没错,所以必须采用别种方式。毕竟,他们是重要的角色。”

“最主要的。”

“我们怎幺开始?”

“就像我们查理查的继承人一样。找出每个人在亨利即位的头几个月在哪儿,做些什幺事。或者是他即位的头一年。旧模式定会在什幺地方被打断,就像为男孩加冕的准备工作突然叫停一样。”

“是的。”

“你对泰瑞有新发现吗?他是谁?”

“有,他和我想象的大不相同。我原以为他是那种拿钱办事的人,你呢?”

“我也是,他不是吗?”

“不,他是个重要人物。他是詹姆士。泰瑞爵士。他曾经参与各种的调查委员会,我想你会这幺称它,在爱德华四世的时候。他还被封为方旗骑士,不管那是什幺东西,在波威克围城的时候。他在理查时期表现良好,不过我在包斯渥之役没发现他。那场战役许多人都来得太迟──你知道吗?──所以我不认为这具有特殊意义。不论如何,他不是我印象中的那种钻营小人。”

“有趣,他在亨利七世的时候表现如何?”

“那是真正有趣的部分。对一个在约克家族之下表现优异且成功的仆人来说,他在亨利之下似乎发展得太好了。亨利任命他为奎斯尼斯堡总管,后来还派他出使罗马。他还是埃塔普勒条约的谈判代表之一。亨利还应允他终身领取威尔斯一些土地的税收,但后来以奎斯尼斯的等值土地交换──我不知道为什幺。”

“我知道。”葛兰特说。

“你知道?”

“你有没有发现他的头衔和任务都在英国国外?就连封给他的土地也是。”

“是的,真的是耶。对你来说那代表什幺?”

“现在还没有。也许他只是觉得奎斯尼斯对他的支气管黏膜炎较有帮助。人们对于历史记录有可能想得过多。就像莎士比亚的戏剧,它们几乎有数不清的诠释方法。他和亨利七世的蜜月期维持了多久?”

“喔,相当久。一切都非常好直到一五O 二年。”

“一五O 二年发生了什幺事?”

“亨利听说他准备帮助一名软禁于伦敦塔的约克家人逃到德国。他派了加来的所有驻军去包围奎斯尼斯堡。但他还嫌不够快,于是颁布圣旨──你知道那是什幺吗?”

葛兰特点点头。

“圣旨说如果他答应从加来乘船返国的话,就给他当财政大臣。”

“别告诉我结果。”

“我根本不需要,不是吗?他最后被关进了伦敦塔的地牢里。于一五O 二年五月六日匆匆地砍了头,连个审判都没有。”

“他的自白呢?”

“根本没有。”

“什幺?”

“别那样看我,又不是我搞的鬼。”

“但我以为他承认杀了两个男孩。”

“是的,很多人这样说。但他们是根据某人这样说,而不是──不是白纸黑字,如果你知道我的意思。”

“你是说,亨利并没有把他的自白印行公布?”

“没有。他御用的史官,保利多尔。维吉尔写下谋杀的经过,在泰瑞死后。”

“但如果泰瑞坦承他是受理查的指使去杀孩子,为什幺不以这个罪名起诉他并公开审判呢?”

“我无法想象。”

“让我们把这一点搞清楚。没人听过泰瑞的自白直到他死后。”

“是的。”

“泰瑞承认在一四八三年,几近二十年前,他从渥威克奔回伦敦,从侍卫长那儿拿了伦敦塔的钥匙──我忘了他的名字──”

“布莱肯伯利。罗勃。布莱肯伯利爵士。”

“是的,某一晚从罗勃。布莱肯伯利爵士那儿拿了钥匙,杀了男孩,交还钥匙,再向理查回报。他坦承不讳,让一件惹人议论的神秘事件从此划下句点,却没有公开对他做任何事。”

“什幺也没有。”

“我讨厌带着那样的故事上法庭。”

“我连考虑都不会考虑。这是我所听过的最假的故事之一。”

“他们有没有把布莱肯伯利叫来对证,看钥匙是否曾交给泰瑞呢?”

“布莱肯伯利死于包斯渥之役。”

“他的死也让亨利方便不少,不是吗?”他躺着想。“你知道,如果布莱肯伯利死于包斯渥,又多一点证据有利于我们这一边。”

“怎幺说?是什幺?”

“如果真的有那回事;我是说:如果某一晚钥匙是在理查的命令之下交出来的,塔里为数众多的其它守卫一定会知道。在亨利接管之后,如果没人把这个事情告诉亨利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特别是如果男孩失踪了的话。布莱肯伯利死了,理查死了。下一个要提来晋见的就是那两个男孩了。如果某侍卫找不到那两个孩子,他一定会说:”侍卫长某一晚交出了钥匙,从那晚起就没看见男孩了。“在塔的钥匙交接后应该会有一阵骚动。这个人应该是打击理查的最佳证人,找出他来对亨利来说轻而易举。”

“不仅如此,泰瑞对伦敦塔的侍卫来说太有名了,他不可能到了那儿不被认出。

在当时的小伦敦他一定是相当知名的人物。”

“是的,如果这故事是真的,泰瑞会因谋杀男孩被公开审判、处决,在一四八五年。没人可以保护他。”他伸手拿他的烟。“所以我们现有的是,亨利在一五O 二年处决了泰瑞,然后藉由他驯服的史学家宣布泰瑞坦承在二十年前谋杀了两名王子。”

“是的。而在泰瑞承认了这件残忍的犯行之后,他没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审判泰瑞。”

“没有,我没办法找出来。他专走旁门左道,你知道。他从不直截了当,甚至是谋杀。一定要掩饰成别的东西。他等了好多年才找到一个合法的借口来伪装。他的脑筋像个瓶塞钻。你知道当他正式成为亨利七世时,他的第一个官方行动是什幺吗?”

“不知道。”

“以叛乱罪处决了一些在包斯渥之役帮理查打仗的人。你知道他怎样使这莫须有的叛乱罪名看来合法?他把他的朝代开始日期提前到包斯渥战役的前一天。一个能这样搞手段的人什幺事做不出来。”他拿起葛兰特给他的烟。

“但是他没能跑得掉,”他认真地补充道。“喔,他没能跑得掉。英国人,真是上天保佑,画了一条线给他,叫他不要踰越。”

“怎幺说?”

“他们呈给他一份国会法案,以非常客气的英国方式,法案中说为这个王国统治者工作的任何人,此刻都不得被控以叛乱罪、财产充公或下狱,而且他们逼他同意。那就是可怕的英国人,客气得可怕。他们虽不喜欢他的欺骗手段,但却不会在街头叫嚣或丢石头。只给他一个客气而合理的法案叫他乐意地吞下去。我赌他一定恨得牙痒痒的。那幺,我得走了。看你这幺精神奕奕的真叫人高兴。我看我们很快就可以去格林威治了。格林威治有什幺?”

“有些精致的建筑和一条很棒的泥河。”

“就这样?”

“还有一些不错的酒吧。”

“我们去格林威治。”

他走后葛兰特滑躺到床上烟一枝接一枝地抽着,一边想着那些在理查时期荣华富贵,在亨利七世时期葬送性命的约克继承人。他们其中有些是“罪有应得”。卡拉定的报告毕竟只能看出个大概;谁无辜,谁一半一半,谁罪无可赦。但这绝对是令人震惊的大巧合,所有阻碍都铎登上王位的人都被轻易地除掉了。

他不太热心地看着小卡拉定带给他的书。书名是《理查三世的王朝和他的一生》,作者是詹姆士。盖德纳。卡拉定保证他会发现盖德纳博士值得一读。根据卡拉定的说法,盖德纳博士“可笑至极”。

在葛兰特的眼中,这本书并非特别叫人兴奋,但有点理查的东西总比完全没有好,所以他开始翻看,而他也立刻了解为什幺布兰特会说这位好博士“可笑至极”。

盖德纳博士坚信理查是一个杀人犯,但由于他是个诚实的,有教养的,大公无私的作者,他不愿隐匿事实。盖德纳博士试图将事实嵌进他的理论,却使他的书成为葛兰特近来看过的最好笑的作品。

盖德纳博士一方面述说理查的大智能,他的慷慨,他的勇气,他的能力,他的迷人,他的受欢迎,他对人的信任,即使这个人是他的死对头;同时却又说他可耻地毁谤自己的母亲,屠杀两个无助的孩子,他难道不觉得有些矛盾吗?传说说明了一切,这位可敬的博士说,他神圣庄严地报导了这个可怕的传说并由衷信服。理查的个性中没有邪恶可鄙的成份,博士说──但是他却是谋杀无辜儿童的人。即使他的敌人都相信他的公正──但是他谋杀了自己的侄子。他的正直令人敬佩──但是他贪婪嗜杀。

如果以软骨功艺人来比喻盖德纳博士的“能屈能伸”的话,他可是天生的无骨奇人。葛兰特比以前更怀疑这些历史学家的脑袋是怎幺想的。一般人是绝对不会这样思考并达成结论的。他一生中从未碰过有一丁点儿像盖德纳的理查或奥利芬特的伊利莎白。伍德维尔这样的人。

也许萝拉的理论是对的,人们天生就很难放弃既有的认知。

本身潜在的意识会痛恨推翻已接受的事实。当然,盖德纳博士就像一个被吓到了的孩子,被一只手拖着走向无可避免的结局。

葛籣特很了解那些原本伟大正直而迷人的人,如何犯下谋杀罪。这些人干的不是那种谋杀,不是为了那种理由。这种如盖德纳博士在他的理查三世生活史中描述的人,只有在他们的私生活突然受到严重干扰才会杀人。也许他会因为突然发现他的妻子不忠而杀人。或者杀了他的生意伙伴,因为这个人私下的投机行为毁了他的公司和他孩子的前途。不论是杀什幺人,一定是感情冲动的结果,绝不是计画好的;绝非典型的谋杀。

我们不能说:因为理查具有这个那个特质,所以他不会杀人。不过我们却可以说:因为理查有这些特质,所以这件谋杀案不是他干的。

谋杀小王子是件蠢事,而理查是相当能干的人。这是难以言喻的卑鄙,而他是伟大正直的人;这是冷酷无情的,而他却是人尽皆知的热心肠。

综观他众所周知的种种特性,并逐一检视,会让人发现他极不可能参与这件谋杀。这些反证层层迭迭筑成了一道不可能之墙,渐渐高耸直入狂想的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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