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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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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为什么吗?

  110.法官的理由

  在旧金山的一个小镇的法庭上,詹姆斯法官正在审理一桩民事案件。

  原告在法庭上起诉说:“被告曾经借了我3万美元,至今没有归还,眼看诉讼时效就要过去,被告不但不还钱,还欲赖账,我这才不得不将此事诉诸法庭。”

  说着,原告从自己的文件包中取出一张借据,呈给詹姆斯法官。只见上面的日期是2009年2月29日,詹姆斯接过这张借单,沉思了一下,便对原告说:“被告真的借过你的钱吗?如果你提供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原告仍然强词夺理,最后,詹姆斯法官说出了自己的理由,原告不得不低头认错。

  詹姆斯法官说出了什么理由呢?

  111.勃艮第红葡萄酒

  安伯先生是纽约着名的投资商,一天,他去拜访好朋友凯罗尔,希望他能够给自己提供一些建议。凯罗尔是一个酒吧的老板,也是一位红酒爱好者。

  两人见面后,安伯先生便向凯罗尔说明了来意,“上周一,一个名叫卡斯兰的法国人找到我的办公室,自称是从酿酒之乡波尔特来的酿酒专家,希望我能够对他在法国的葡萄园进行投资。他向我保证那是法国最肥沃的葡萄园,那儿产的是法国最上等的葡萄,他要用那儿的葡萄酿制最优良的勃艮第红葡萄酒,在美国高价出售。我今天来就是想听听你的意见。”

  凯罗尔听了他的叙述,笑了笑,说:“我的意见是,你一分钱也不要投资!”

  凯罗尔为什么这么说呢?

  112.写在脸上的谎言

  威尔斯是一名着名的风险投资专家,这天,他接到一个客户的电话,说是有非常诱人的项目洽谈。按照约定的时间,威尔斯提前来到约好的酒吧等待客户。不一会儿,一个面孔被晒成古铜色的年轻人很热情地与威尔斯打了一个招呼。他看上去情绪很饱满,用高亢的音调对威尔斯说:“你知道吗,伙计,我昨天才回来,这半个多月我都在沙漠探险。回来后我立马洗了个澡,把我的头发还有大胡子都剃掉了。你知道吗,我的矿物检验报告告诉我,我的一切努力都不是白费的,我发现了好大一个金矿……”

  “你不用再说下去了,我对你的项目不感兴趣,你想获得投资,还是先把你的谎言编造得更加完美一点儿吧。”

  威尔斯如何识破年轻人的谎言的?

  113.走私女郎

  某日,纽约警局接到线报,两天后,一个走私集团准备走私一批黄金,而且携带黄金入关的会是一名女子,她乘坐的550次航班将会于当天下午5点到达纽约机场。

  得到消息后,费斯警官立刻开始部署此次抓捕行动,为了搜查出这个走私贩,当天有大批的警察及缉私队队员被派到机场旅客出口检查处。

  当550次航班准时抵达时,机上的乘客都依次出关,警方也密切地注视着所有乘客的举动。这次班机上有很多女乘客,都一一接受了搜查,但都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在这些女乘客中,有一个金发女郎显得十分漂亮、出众。

  怎么办呢?难道线报有误?当搜查工作即将结束时,费斯警官突然眼睛一亮,在金发女郎身上发现了要找的东西。

  你知道黄金藏在哪儿了吗?

  114.古画失窃案

  亚特兰特先生收藏着一幅珍贵的古画,价值连城。

  一天,有三位古董商来访,亚特兰特先生把三人迎入珍藏室,只见古玩陈列架上端端正正地放着一个檀木珍宝箱。健谈的主人边介绍边打开箱子,那幅名画使来客们赞不绝口。

  随后,主人合上珍宝箱,用一张涂满糨糊的白色封条封好,然后邀请三位来客到客厅叙谈。

  言谈间,亚特兰特先生发现三位来客有一个古怪的巧合,三个人的右手手指上都有点儿小小的毛病:A的食指也许是发炎,涂上紫药水;B的拇指明显是被划破,涂上红药水;C的拇指大概是被毒虫咬肿了,搽上了碘酒。

  聊天的气氛是热烈的,尽管三位来客先后离席去了洗手间,但回到客厅后,依旧是谈笑风生。

  宾主谈兴正浓,亚特兰特先生的儿子——化学家路易斯回家了。随后,亚特兰特先生等人又一起去看古画。当亚特兰特先生撕下湿漉漉的白色封条,打开箱盖时,突然发现古画不见了。

  三位来宾耸耸肩,双手一摊,异口同声地说:“我的上帝!这绝不可能。”

  路易斯听父亲叙说完事情的经过,犀利的目光从三人的手掌上一扫而过,A的食指上是紫色,B的拇指是红色,C的拇指呈现蓝黑色。然后,他指着其中一个对父亲说:“盗窃古画的就是他!”

  你知道是谁吗?

  115.侥幸存活者

  在伦敦市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当时车中坐着一对双胞胎姑娘安妮和凯丽。两个女孩从出生起就被分开了,分别被不同的家庭收养。安妮的父母是史密斯夫妇,收养凯丽的是格林夫妇。

  两个女孩长到了十七岁,最近才知道彼此,商量后决定一起出城游玩,不想竟然发生了车祸,其中一个当场伤重不治,另一个脚部重伤,却奇迹般活了下来。然而存活的女孩却丧失了记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因为两个女孩从外貌上看几乎一模一样,所以很难断定幸存的到底是谁。

  于是,两个家庭委托了艾文侦探来调查此事,以分辨出幸存的女孩到底是谁。

  这天,艾文侦探来到医院,见到了女孩的主治医生威尔。

  艾文问威尔医生道:“她们两人的成长环境、说话口音、生活习惯有什么不同吗?”

  “收养她们的家庭家境相当,两人的习惯和口音也差不多,都可以熟练地用右手使用筷子。”威尔医生说着,将两人的成长记录、履历资料等交给了艾文。

  两人分别就读于不同的学校,成绩都很优秀。安妮是飞盘射击选手,凯丽是女子垒球选手。

  “她虽然脚部重伤,但上半身安然无恙,和我玩丢球球速很快,凭这点……”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请带我去病房。”艾文提出要求。

  他进入病房,看到病床上的女孩正要起身,便让她自己用力坐起来。同时,用事先准备好的球,往她脸上快速丢去。

  她很迅速地用惯用的右手接住了。

  “我知道了。”艾文侦探自信满满地看了威尔医生一眼。

  她是谁?

  116.没有指纹的女人

  着名的侦探基诺这天正好休息,于是他来到酒吧,准备喝点儿小酒。

  他的目光很快被坐在隔壁的一个漂亮女子所吸引,这个女子大约二十五岁,打扮入时,化了很浓的妆,而且手指甲上涂了透明的指甲油,独自一人在喝酒。

  基诺觉得这个女人似曾相识,但又记不起是谁。直至那个女人离开座位,基诺才突然记起这女人名叫苏珊,是个诈骗犯,正被警方悬赏通缉。基诺立即起身追出去,但苏珊已无踪影。基诺于是向警方报案。

  警察到场以后,立即展开了调查,他们把女子喝酒的酒杯加以检验,但是,上面竟然没有留下指纹。

  “奇怪,她喝酒时戴着手套吗?”警察问道。

  “不,她没有戴手套,而且,也不像贴上了胶纸那一类的东西。”基诺回答说。

  “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警察迷惑地自言自语。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为什么吗?

  117.有趣的图案

  安德鲁是私家侦探卡门先生的助手,他是一个拥有印第安人血统的混血儿,最近他和卡门先生在一起搜集一个黑社会头目的犯罪证据。

  这天早晨,卡门先生接到安德鲁的来电,说已经搜集到了重要的证据,两人约好下午3点在附近郊区某地会面。

  然而,卡门到达目的地后,却迟迟不见安德鲁的踪影。眼看3个小时过去了,卡门意识到安德鲁肯定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既然安德鲁不能依约到来,应该会留下一些可以追踪的信息,于是,卡门仔细查看了周围的环境,发现地上画了一些有趣的图案,看起来像是附近小孩子的手笔。

  卡门凝视着地上的图案,突然想到了什么,于是很快掌握了安德鲁所留下的信息。

  你知道安德鲁是怎样留下信息的吗?

  118.偶然见证

  一天,百万富翁马克辛先生正在自己的别墅中看电视。马克辛先生最近一直闲在家,没事便看看电视消磨时间,别墅中还有一位女管家玛丽负责照顾他的日常生活。

  不巧这天电视机坏了,只有声音而没有画面。马克辛先生像往常一样,躺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听着电视里发出的声音。

  管家玛丽因为家中遇到了一些麻烦事,急需要一笔钱。她知道马克辛太太有一个名贵的钻戒就放在客厅的暗格内,于是便动了偷窃的心思。她见马克辛先生一直在盯着电视,沙发又正好是背对着暗格的,便装作打扫的样子,小心翼翼地取出钻戒放进了口袋。

  第二天,马克辛却将别墅中所有人召集到了大厅,然后对着管家玛丽说:“如果你把钻戒交出来,我就原谅你这一次,否则我就报警了。”

  马克辛先生究竟是如何发觉的呢?

  119.一尊青铜像

  刘明亮和汪道昆是同事。这天,他们却互相扯着对方的衣服,骂骂咧咧地来到公安局。

  刘明亮对警官说:“昨天晚上,家里的灯都熄了,我突然听到扭打声。于是,跳下床出去看个究竟,正撞上一个人从我女儿的房间里跑出来,蹿下楼梯去了。我跟在后面猛追,当那人跑到街口时,我借着路灯看清他是汪道昆。他跑了大约50米远,扔掉了一个什么东西。那东西在路面弹了几下后掉进了阴沟,在黑暗中撞击出一串火花。我没追上他,回到家一看,女儿被钝器击中,倒在地上。”

  警方按照刘明亮说的地点,找到了一尊青铜像,青铜像底部沾的血迹和头发是刘明亮的女儿的,而且青铜像上也有汪道昆的指纹。

  汪道昆辩解说:“指纹可能是我前几天在刘明亮家玩时留下的。”

  警官听了他们两人的述说和现场所见,沉思片刻,对着刘明亮说:“你在诬陷汪道昆。”

  警官为什么这么说?

  120.王朝疑案

  巴顿先生是新奥尔兰市的一位高级官员,最近他得知有人举报他贪污,心中忐忑不安,惶惶不可终日。最终他想了一个办法,决定嫁祸给自己的助手班森,并且迅速在账目上做好了手脚。

  这天晚上,巴顿怀揣着装有氰化钾的小瓶来到独居的班森家中,此时班森正坐在沙发上一边喝酒,一边看电视。他见巴顿到来,便热情地拿酒杯给巴顿,请他一起喝酒。

  此时这瓶王朝葡萄酒正好空了,班森又去酒柜拿酒。趁此机会,巴顿便将氰化钾倒入班森正在喝的大半杯酒中。班森拿来一瓶新的王朝葡萄酒后,给自己的大高脚酒杯又加满了酒。

  两人碰杯喝酒后,班森只喝了一口便毒性发作而倒毙,摔倒时,碰翻了已倒完酒的王朝空瓶,空瓶在地上摔碎了。

  巴顿立即拿起自己喝过的杯子去厨房洗净后放回酒柜,接着又将摔碎的空瓶玻璃收好带走,清除了自己留在装氰化钾的小瓶上的痕迹,并伪造了班森所留的痕迹,然后离开了现场。

  第二天,巴顿先生被传唤到警局接受询问,他随即表示班森是贪污公款后畏罪自杀的。然而,警官却明确地回答说:“班森先生是被人投毒杀害的。”

  为什么警方会作出这种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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