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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失窃的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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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我说,“他笑的情景,我记得很清楚。我真以为他要笑断肚肠的。”

  “物质世界,”杜宾继续说,“有许多和非物质世界极其类似的地方。所以,修辞学的教条也还有其可信之处,例如它说:隐喻或者明喻既可用来润色一篇描述,也可用来加强一个论点。例如,惯性的原理,在物理学和形而上学上似乎是完全相同的。一个大物体要比个小物体难以起动,而且后来的动量也是与这种困难相称的。这在物理学上是真实的,然而在形而上学上,智能较大的有才识的人虽然在运用才智时比那些等而下之的人更有锐势,更持久,更多彩多姿,但是在开始前进的头几步,他们不大容易动,比较拘谨,充满了疑虑,这种真实性不亚于前者。而且,你有没有注意过沿街的商店门上的招牌,哪一种最有吸引力?”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事。”我说。

  “有一种智力测验的游戏,”他重新说下去,“这要用地图来玩。玩的一方要求对方找出一个指定的字——城镇、河流、国家或者帝国的名称。总之,在地图的五颜六色、错综复杂的表面上的任何一个字。玩这种游戏的新手,为了难住对方,通常都是让他们找字型最小的地名,可是老手却选择那种从地图的一端到一端的印得很大的字。这些,就像街道上字型过大的招牌和招贴那样,正由于过分显著,反而没有引起注意。在这里,视觉上的疏忽和是非上的失察可以说惟妙惟肖,正因为有些道理是明摆着的,十分突出,十分明显。有才智的人在思考时反而把它们放过去,没有理会。不过,这个问题,看起来,可能超过了警察局长的理解能力,也可能是他不屑于考虑的。他从来没有想一想这位部长也许,甚至可能拿信放在大庭广众下,把它当作让谁也不会有所觉察的绝妙好计。”

  “可是我越是想到D的敢作敢为、勇往直前、当机立断的智谋;想到他如果打算把这份文件利用得恰到好处,一定总是把它放在手边;想到警察局长得出的明确证据——信并没有藏在这位尊贵人物平庸的搜查范围之内。我越是相信,为了藏住这封信,这位部长采取了经过周密考虑的精明手段,索性不去把信藏起来。”

  “我拿定了主意,于是备了一副绿眼镜,在一个明朗的早晨,完全出于偶然,到部长的旅馆里去拜访。我发现D正好在家,他正在打哈欠,懒洋洋地躺着,跟平常一样,而且装出一副无聊之极的神气。在目前还活着的部长里面,大概可以说,他是真正精力最充沛的了——不过,只有在谁也看不见他的时候他才是这样。”

  “为了对付他这一套,我说我的视力弱,并且为必需戴眼镜。感叹了一番后,我装做只顾和我的东道主谈天,却在眼镜的掩饰下小心谨慎地把房间里详细察看了一遍。”

  “我特别注意到靠近他坐的地方的那张大写字台,那上面杂乱无章地放着一些信和其他的文件,还有一两件乐器和几本书。然而,在经过长时间周密的观察之后,我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引起质疑的东西。”

  “我用眼睛向房间里巡视了一圈,最后,我的眼光落到一个用金银丝和硬纸板做的好看而不值钱的卡片架上。架子上拴着一根很肮脏的蓝带子,吊在壁炉架中下方一个小铜疙瘩上晃来晃去。这个卡片架有三四个格子,里面放着五六张名片和一封孤零零的信。这封信已经弄得很脏,而且给揉皱了,它已经差不多从当中断成了两半,仿佛起初的打算是觉得这封信没有用,要把它完全撕碎,可是再想一想又改变了主意,就此停手。信上面有一个大黑印章,非常明显地印着D的姓名的首字母,这封信是写给D这位部长的。纤细的字迹像是出自女人的手笔。它是漫不经心地,甚至好像很轻蔑地塞在卡片架最上一层的格子里的。”

  “我一瞧到这封信,立即断定这正是我要找的那封。当然,从外表的各方面来看,这跟警察局长向我们宣读的详细说明完全不同。印章又大又黑,印着D的姓名的首字母。而原来的信上是一个小红印章,印着S家族的公爵信章。这封信是写给部长的,字迹纤细,出自女人的手笔,而那封信姓名地址抬头是某一位皇室人物,字体粗扩鲜明,只有信的大小跟原信一样。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些区别的截然不同,也嫌过分肮脏;信纸污染和破损的情况,这些都跟D实际的有条不紊的习惯那样自相矛盾。而且那样会很容易使人联想到这是在企图欺骗看到信的人,让他以为这封信没有用。综合这些情况,再加上信的位置过分突出,来访的每一个人完全看得清清楚楚,这正同我先前得出的结论完全一致。这些情况,嘿,对于一个抱着怀疑的目的而来的人来说,都是引起疑心的强有力的证据。”

  “我尽全力拖长这次访问的时间,我一方面跟这位部长极其热烈地高谈阔论下去,我深知这个题目万无一失,一定会使他感到万分高兴;另一方面,我的注意力其实是集中在那封信上。经过这样的观察,我把信的外表,并且它放在卡片架里的方式都牢牢地记在心里。而且,我终于发现了一个情况,使我排除了我原来感到的任何一点疑问。在仔细观察信纸的边角的时候,我看出边角的伤损超过了似乎应有的程度。信纸破损的样子,仿佛把一张硬纸先折叠一次,用文件夹压平,然后又按原来折叠的印子,朝相反的方向重新折叠了一次。发现了这个情况就足够了。我看得很清楚,这封信翻了个面,好象一只把里面翻到外面的手套,重新添上姓名地址,重新加封过。我于是向部长说了一声早安,立即告辞,可是把一只金鼻烟壶放在桌子上了。”

  “第二天早晨,我假装拿回鼻烟壶又去访问,我们又兴冲冲地接着前一天的话谈下去。可是,谈着谈着,又听见紧挨着旅馆的窗户下面很响地爆炸了一声,仿佛是手枪的声音,接着是一连串可怕的尖叫的声音和吓坏了的人群喧叫的声音。D冲到一扇窗口,推开窗户向外面张望。这时候,我走到卡片架旁边,拿起那封信,放在我的口袋里,同时用一封复制的信来掉包(只从外表来说),这是我在家里先仔细地复制好的,并且仿造了D的姓名的首字母,我用一块面团当作印章,做起来很方便。”

  “街上的混乱是一个佩带滑膛枪的人的胡作非为引起的。他在一群妇女儿童中间放了一枪。可是经过查证,枪膛里没有实弹,就把这个家伙当作疯子或者醉汉随他自己走开了。他走之后,D也从窗口回来了,我一拿到我要的东西也立刻跟着他走到窗口。不久之后,我向他告辞。那个假装的疯子是我出钱雇来的。”

  “可是你用复制的信来掉包,你有什么目的吗?”我问道,“如果你在第一次访问的时候公开地拿起信来就走,那岂不更好吗?”

  “D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杜宾回答说,“而且遇事沉着。他的旅馆里也不是没有甘心为他效劳的仆人。假使我像你提出的那样轻举妄动,我大概永远不会活着离开那位部长的旅馆了。好心的巴黎人大概再也不会听到有人说起我了。你知道我在政治上的倾向。在这件事情上,我充当了那位有关夫人的坚决拥护者。这位部长已经把她摆布了十八个月。现在要由她来摆布他了,既然他没有发觉信已经不在他手里,他会继续勒索,仿佛信还在手里一样。因此,他就免不了要弄得他自己在政治上马上毁灭。他的垮台,与其说是一落千丈,倒不如说是难堪。常言说,下地狱容易。在各种各样的攀援过程之中,正像卡塔兰尼谈唱歌一样,升高要比降低容易得多。对于他这样出了格的人,我不同情他,至少是不怜悯他。他是那种十分残忍的怪物,一个有天才而不顾廉耻的人。不过,我得承认,等到警察局长称之为‘某一位大人物’的那位夫人公然反抗他了,他只好去打开我放在卡片架里那封留给他的信的时候,我倒十分想知道他究竟有何感想。”

  “怎么?你在信里写了什么东西了?”

  “呀……要是在信封里放一张白纸,那也看起来完全不稳妥……那岂不是侮辱。先前有一次,在维也纳,D做了一件有损我的事,我十分歉意地对他说,我是该记住这件事的。所以,既然我知道他会觉得有点奇怪,想知道比他手段高明的那个人究竟是谁,我觉得如果不给他留下一点线索,未免遗憾。他很熟悉我的笔迹,我于是在那张空白纸当中抄写了几个字:这样恶毒的计策如果不适合阿尔特拉厄,对于希斯特斯一定适合。”

  “这些话在克雷比戎的一部关于复仇的剧作《阿特留斯》中是可以查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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